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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把握换位思考的处世原则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一种人际相处的法则。意即自己不喜欢的事,不要强加给别人。类似的话,孔子在其他地方还多次说过。如一次孔子的学生仲弓问怎样实行仁德,孔子回答说:“自己不想做的事情不要强加给别人;在国内无人怨恨,在家里也无人怨恨”。他还说过:“我不愿意别人强加给我的,我也不要强加给别人。”在《中庸》一书里,也有同样的话。

所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就是用自己的心推及别人;自己希望怎样生活,就想到别人也会希望怎样生活;自己不愿意别人怎样对待自己,就不要那样对待别人;自己希望在社会上能站得住,能通达,就要帮助别人站得住、通达。总之,从自己的内心出发,推及他人,去理解他人,对待他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简单地说就是推己及人,它和中国民间常说的将心比心,设身处地为别人想一想等等,说的都是一个意思。

人是最复杂的动物,人与人交往也是一项复杂的活动过程。在这个过程中,需要付出情感,而在此时,“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就是一个很好的处世原则。

战国时,梁国与楚国交界,两国在边境上各设界亭,亭卒们也都在各自的地界里种了西瓜。梁亭的亭卒勤劳,锄草浇水,瓜秧长势极好,而楚亭的亭卒懒惰,对瓜事很少过问,瓜秧又瘦又弱,与对面瓜田的长势简直不能相比。楚人死要面子,在一个无月之夜,偷跑过去把梁亭的瓜秧全给扯断了。梁亭的人第二天发现后,气愤难平,报告县令宋就,说我们也过去把他们的瓜秧扯断好了。宋就听了以后,对梁亭的人说:“楚亭的人这样做当然是很卑鄙的,可是,我们明明不愿他们扯断我们的瓜秧,那么为什么再反过去扯断人家的瓜秧?别人不对,我们再跟着学,那就太狭隘了。你们听我的话,从今天起,每天晚上去给他们的瓜秧浇水,让他们的瓜秧长得好,而且,你们这样做,一定不可以让他们知道。”

梁亭的人听了宋就的话后觉得有道理,于是就照办了。楚亭的人发现自己的瓜秧长势一天好似一天,仔细观察,发现每天早上地都被人浇过了,而且是梁亭的人在黑夜里悄悄为他们浇的。楚国的边县县令听到亭卒们的报告后,感到非常惭愧又非常敬佩,于是把这事报告给了楚王。楚王听说后,也感于梁国人修睦边邻的诚心,特备重礼送梁王,既以示自责,也以示酬谢,结果这一对敌国成了友邻。

一个人没有权利把自己不愿意要的东西强加于他人,但一个人也不应该把一般人都不要的东西强加给自己。而当人己双方都面临着人类所不要的东西而又必须由其中一方承受下来的时候,就让每个人自己拥有的客观条件来决定,而不作人为干预。

这种把问题的解答同初始的物质条件相挂钩,不作人为干预的方法,从形式上看,是暂时地给道德原则“加括号”,把它“悬置”起来,借以回避问题。但从实质上看,不就是不借道德之名,将不道德的要求强加给信守道德之人吗?

不可否认,任何道德体系都内在地具有抬高整体,包括作为整体之具体化的他人,而贬抑自我的要求这一根本倾向。

然而,在道德有可能越出“道德”的范围,而成为某种不道德时,梁亭的人却极为合理、极为道德地紧急制动,借悬置道德来给出了最为道德的准则。这种以物的合理性,即物的归属,来规定人的合理性(即伦理或道德标准)的做法,典型地体现了梁亭人智慧的一个极为意义重大特征:主观合理性与客观合理性吻合,主观合理性受客观合理性决定,或者更确切地说,人的合理性与物的合理性的同一与融合。

把中国人的智慧改变一下,看起来是矛盾的,实际上却更深刻地体现了生存智慧:“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和“人所不欲,勿施于己。”

如果把这种智慧运用到人际交往之中,你就能够得到真正的友谊,就能够在人际关系中树立良好的形象。

可见,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追求的就是心灵的相通,“心有灵犀一点通”,一直是友谊的自然天性写照,这种友谊常常被认为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其实,我们只要能正确理解自己的心理需要,也就能够理解他人的心理需求,换位思考,就能够尊重他人,获得他人的友谊。 xnqLrMzy+SZVy4nyxTqiIyNCR4pdJY0Q3/23inUJkNIDgZxVXVPjbI69XACDuxJ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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