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说:“君子懂得的是义,小人懂得的是利。”圣人告诫后人,在义与利二者之间,要舍利取利是正道。特别是商人,更要把义摆在第一位。无论是对待顾客还是商家,都要以诚相待。买卖商品时,绝不短斤少两。如果发现货质低劣,宁肯赔钱,也绝不贻害顾客。诚信不欺、以义制利,这是商人经营活动中应遵循的一个信条。
清末有一个传奇小故事:
有一个姓雷的山西商人,他爷爷在香港和英国人做了一大笔生意,后来他爷爷破产了,一直欠着英国商人的钱。
他爷爷死的时候,拿出做生意时的账单,对他的父亲说:“我欠着英国人一笔钱,如果你以后有了钱,就要按这个地址把账上的这笔钱还给他。”可是他父亲一生都没有赚够这笔钱。
他父亲临死的时候,把姓雷的商人叫到身边,讲了爷爷与英国人做生意的事,然后把账单给他,对他说:“你爷爷留下了一个遗愿,做父亲的无能,一直没有完成,现在我把这个任务交给你了。”
姓雷的商人接过账单后,铭记在心,十几年过去了,他经商发迹了,见有钱可以还账,便请了一个懂英文的人给这个英国商人写信,说:“我们家还欠你十几万英镑,由于爷爷与父亲没有赚够钱,还不了你,但是他们死的时候都传下来了,说一旦发迹之后,要把这笔钱还给你。现在我把这笔钱还给你们,请你们回信,以便我确定汇款的地址。”
很巧的是,当时接信的人恰好是那个英国商人的孙子,他收到信之后,很是感动,马上回了信。
姓雷的商人于是按照信上的地址将钱汇过去了。
任何人都不甘愿过着贫困潦倒、流离失所的生活,都希望得到富贵,这也是人之常情,但是,取得富贵的手段正确与否,也就成了君子和小人的分界点。凭自己的本事、经过自己辛勤的劳动所得到的,就是正当的途径。以蝇营狗苟、坑蒙拐骗而得到的,则是“不以其道得之”,这是圣人所不齿的,所以孔子说:“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这就是真正的君子所崇尚的名利观。
《清稗类钞》记载,清代乾隆年间,有一位以经营绸缎布帛而闻名的王姓商人,当时人称“缎子王”。他的生意之所以兴隆,就在于他有一套商贾理念。他认为做生意“忠厚不蚀本,刻薄不赚钱”,要想生意兴旺,财源茂盛,不仅要靠灵活的经营方法,良好的服务态度,而且更应该货真价实,市不二价,童叟无欺,要以“德”经商,来赢得市场的信誉。
在乾隆年间,一些外国使臣常来访问。一天,乾隆皇帝询问诸国使者的观感,使者们回答说:来中国以后,不仅看到士大夫知书达理,就连市井商人也很讲信用,行仁义、布公道。并指出“缎子王”就是其中一位。有一次,使者们去“缎子王”的店铺买绸缎,忘了带银两,“缎子王”很爽快地赊给他们,并备好酒菜热情款待,使得外国使者们受宠若惊,深感中国不愧为礼仪之邦。
后来,乾隆帝召见“缎子王”,问他为什么能这样做。“缎子王”回答说:行仁义、布公道是为人之本,经商更应该如此。利于顾客,能赢得顾客的赞许和信任,是商人的无价之宝;顾客的良好的口碑,是商人的财源,这是千金难买的。乾隆帝听了“缎子王”的话,非常高兴,随即给“缎子王”表彰和重奖。此后,“缎子王”名声大振,生意也也更加红火,先后在全国各地开分店达五十家,成为名贾巨商。
宋代学者叶适说:“正宜不谋利,明道不计功”,“古人以利与人,而不自居其功,故道义光明”。华人首富李嘉诚也说:“就经商来说,你什么都可以没有,但不能没有诚信,只要有诚信,你就有起来的机会。”以义取利不仅不矛盾,而且是相辅相成的。“利以义制,名以清修,天之鉴也。”商谚告诫后人:不要贪一时之利而目光短浅,不要在现成利益面前丢弃了为商、为人的根本。忠诚和信义是获利的一种方式,而且是经商的天道。
现代人困惑的莫过于“天下熙熙,皆为利驱;天下攘攘,皆为利往”的传统的“义利”观,很多人都把此奉为圭臬,为取得名利的正当借口,这是十分错误的。试想如果我们不能“仁中取利,义中求财”的话,那也就不可能与他人共赢,更谈不上发展了。
相反,那种昧着良心,掺假使巧,靠“卖狗皮膏药”、“挂羊头卖狗肉”坑害顾客的做法,虽然能一时获利,但决不会得利一世,最终也会名誉扫地,身败名裂,人财两空。“将予取之,必先予之”,这个道理不光只局限在经商,就连日常生活与人交际中都应该做到,只有敢于付出和善于与他人共利,才能得到他人的信任。
任何一件事都有完成它的内在的程序,我们只能一步一步走,如果急功近利,只看到眼前的好处,就会为了获取名利而不择手段,甚至不惜铤而走险,这样,求一时之快,而将要以痛苦为代价。
孔子说:“朝闻道,夕可死。”这就是人生价值的取向。绝不能为了获得那些浮名浮利而丧失甚至是践踏自己的良知,以不正当手段得到的名利,来得快,走得也快。
时刻铭记圣人对我们的教诲:“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无论经商、从政,还是与人交往,都要以之为行为准绳,相信你会成为一个富有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