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是具有 5000 年文明历史的泱泱大国,中国传统家具犹如一部由木头构创的绚丽诗篇,自成体系,具有强烈的民族风格和悠久的历史。其发展随着社会化的进程经历了多层次的变革。中国历代家具的特质在于它不仅仅通过各历史时期的演变,完善其服务于人类的使用价值,同时还凝聚着在其特定环境里形成的不同艺术风格。
家具与人们的生活密不可分,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不同的习俗,因而会制作出不同风格的家具。我国已有几千年的历史,在这历史长河中,随着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家具也同样在发展变化着。我国坐的方式,自古至今可分为“席地坐”和“垂足坐”两大时期。下面我们就起居方式的变化看家具的演变过程。
随着劳动工具的发展,人类对材料的认识和利用能力不断提高。从“史前陶制家具”到“商周铜制家具”是原始家具发展的重要阶段。从商周时期的出土文物中可以看到当时高超的铸造技术和独特的审美趣味。成套的青铜家具做工精美庄重,不仅为了日常使用,通常还被陈设于贵族的殿堂、宗庙里或祭祀时作为陪葬的礼器,是贵族身份、地位、财富的象征。
家具的形态与人们的起居方式密不可分。“席地坐”包括跪坐,可追溯到公元前 16 世纪的商朝。根据甲骨文“席”“宿”等字的形状及现存的出土青铜器,可知家具已在人们生活中占有一定的地位。当时室内铺席,人们习惯“席地跪坐”“席下垫以筵”。商朝的家具有切肉用的“俎”和放酒用的“禁”,还有床、案,到了周朝又增有凭靠的几和屏风、衣架等。此外,在家具及青铜器上还铸有兽面纹、夔纹、云雷纹等精美的雕饰图案(图 2-1、图 2-2)。
图 2-1 兽面纹青铜器
图 2-2 乳钉纹方鼎
春秋时期,是奴隶社会走向封建社会的变革时期,整个社会向封建社会过渡。春秋时期还出现了著名匠师鲁班,相传他发明了钻刨、曲尺和墨斗等。战国中期前后,随着生产力的不断发展以及铁器的普及,带来了生产工具的变革,为榫卯、花纹雕刻的复杂工艺提供了有利条件,漆木家具的发展迎来了它的黄金时代。
此时人们的室内生活,虽仍保持席地跪坐的习惯,但家具的制作和种类已有很大发展。家具的使用以床为中心,还出现了漆绘的几、案等凭靠类家具。楚地漆器尤为精美,这与当地盛产生漆和多种优质竹、木材料的自然条件是分不开的。河南信阳出土的文物上绘有龙纹、凤纹、云纹、涡纹等。它反映了当时家具制作技术的水平已相当高超。燕尾榫、凹凸榫、割肩榫等木制结构也在当时的家具上广泛运用(图 2-3、图 2-4)。
图 2-3 凭几
图 2-4 楚式床
西汉建立了疆域辽阔的封建帝国,开辟了通往西域的贸易通道,促进了与西域诸国的文化交流,使商业经济也不断发展。经济的繁荣对人们的生活产生了巨大影响。楚式家具得以进一步传播,南北家具渐趋融合。这种融合趋势大约在西汉中期前后基本完成。至此,以汉文化为背景的新式家具在全国范围内普及。
从此时期代表性的金雀山墓葬与马王堆墓葬出土的器物可以看出,家具的类型流行几、案、奁、盒与席、笥等。它们分别体现了南、北地区中上层家庭的生活面貌和家具风格,对了解当时家具制作的工艺和时代特点等有重要的参考价值。特别是金雀山墓葬中的家具更具有大众化、普及性的特点。几在汉代是等级制度的象征,皇帝用玉几,公侯用木几或竹几。几置于床前,在生活、起居中起着重要作用。
案的作用相当大,上至天子,下至百姓,都用案作为饮食用桌,也用来放置竹简、伏案写作。例如,马王堆墓葬与金雀山墓葬所出土的漆案均以长方形为主,斫木胎,案面周边起沿,案下施矮条形足或蹄足。床榻类家具是汉代生活起居的中心内容,主要类型分为:有屏大床、有屏坐榻、无屏坐榻。
到东汉末期,西域的胡床传入中原,仅作战争和狩猎时的必备家具。这一时期,装饰纹样增加了绳纹、齿纹、三角形、菱形、波形等几何纹样以及植物纹样(图 2-5、图 2-6)。
图 2-5 东汉墓出土玉座屏
图 2-6 汉代漆案
晋、南北朝时期是中国历史上政权更迭最频繁的时期。长期的封建割据和连绵不断的战争,对当时的经济发展造成了极大破坏。但是,时代文化的发展是不断更新变化的,周边少数民族文化的渗透、融合,使得汉文化以各种方式发生着或大或小的变化,它一方面在保留传统文化基础上不断更新,另一方面又不断吸收、融合新的富有生命力的部分,为传统文化的发展不断注入新的活力。
“席地而坐”是晋以前人们固有的习惯,从东汉时期开始,随着各民族之间的交流加强,新的生活方式得以传播,“垂足而坐”的形式更方便、更舒适,为人们所接受。此时的家具便由矮向高发展,品种不断增加,造型和结构也更趋丰富完善。同时出现了各种形式的高坐具,床、榻也开始增高加大,人们可坐于榻上,也可垂足坐于榻沿,床上部加床顶,四旁围置可拆卸矮屏,下部多以壸门为装饰。在形体结构方面,南北朝时期的案较汉代案已普遍增高,翘头案明显增多。案足有的作直板状,有的作直栅状(曲栅足明显减少),有的还仿榻的做法,两足之间设计成延展的弧线形托角牙,增加稳固性和装饰性,类似后来的券口牙子。
遗憾的是,当时家具的实物无法流传,其形象只能借助于同时期的壁画、石刻、文字记载或其他工艺品的仿制品。随着佛教的传入,装饰纹样出现了火焰纹、莲花纹、卷草纹、璎珞、飞天、狮子、金翅鸟等(图 2-7、图 2-8)。
图 2-7 东晋顾恺之《女史箴图》(局部)
图 2-8 北齐杨子华《北齐校书图》(局部)
隋、唐时期是中国封建社会发展的鼎盛时期,隋统一中国后开凿贯通南北的大运河,促进了南北地区的物产与文化交流,农业、手工业生产得到极大的发展,也带动了商业与文化艺术的发展。唐初实行均田制和租庸调法,兴修水利、扩大农田,使农业、手工业、商业日益发达。国际文化交流日益频繁,对外贸易也远达日本、南洋、中亚、波斯、欧洲等地,促进了家具制造业的发展。唐代正处于两种起居方式交替阶段,垂足而坐的方式由上层阶级开始逐渐遍及各个阶层,家具的品种和样式大为增多,坐具出现长凳、腰圆墩、靠背椅和圈椅。椅、凳、墩皆属于垂足坐具,即坐于其上时两足可以自然下垂。这类垂足坐具之所以在此时期出现,多是由“胡人”(汉、唐时期对西域和北方游牧民族的称呼)以及佛教僧侣传入的,在传入初期并未被汉民族所接受。随着东西方文化的交流以及僧侣、“胡人”的大量移居内地,部分“胡式坐具”逐渐赢得了汉人的喜爱并使用。受这些“胡式坐具”的影响,到唐代前期,高足家具已在宫廷贵族和仕宦家庭中日趋普及。
同时,顶帐屏床、凹形床、鼓架、烛台、柜、箱、座屏、可折叠的围屏等类型的新型家具也越来越合理实用,尺寸也与人体的比例相协调。装饰纹样受佛教影响,有莲瓣、连珠纹、流苏纹、火焰纹等(图 2-9)。唐代家具造型简明、朴素大方,工艺技术有了很大的发展和提高。例如,桌椅构件线条趋于柔和流畅,为后代各种家具类型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图 2-9 唐代佚名《宫乐图》
五代时期,士大夫和名门望族们以追求豪华奢侈的生活为时尚,许多重大宴请社交活动都会由绘画高手加以记录,这给我们研究、考察当时人们的生活环境提供了可靠的形象资料。南唐后主李煜让画家顾闳中进入韩熙载家绘制的《韩熙载夜宴图》就是个很好的例子,画面向我们展示了五代时期家具的使用情况(图 2-10)。
图 2-10 五代南唐顾闳中《韩熙载夜宴图》(局部)
宋代北方辽、金不断入侵,连年战争,形成两宋与辽、金的对峙局面。但在经济文化方面,宋朝仍居于先进地位。北宋初期扩大耕地面积,兴修水利,手工业、商业、国际贸易仍很活跃。由于中国木结构建筑的特点,宋代手工业分工更加细致,工艺技术和生产工具更加进步。此时家具已基本完成了由“席地而坐”到“垂足而坐”的社会变革。高足家具在日常生活中逐渐占据了主流地位。家具造型、结构和制作工艺等均呈现出欣欣向荣、日新月异的局面。桌、椅、凳、床框、折屏、带托泥大案等高足家具十分普遍,并出现了很多新形制的家具如高几等,还有专为私塾制作的童椅、凳、案等,儿童家具也在私办学堂中普及开来(图 2-11)。椅、凳、墩的流行是两宋家具的突出特点之一。它们与桌子的搭配使用构成了中国封建社会后期家具组合的新格局。榫卯结构大量使用,不断地改进家具造型,使新兴的高足家具在合理、舒适、满足各种起居方式的基础上,进一步向雅、美、精的方向发展。
在家具结构上,突出的变化是梁柱式的框架结构代替了隋唐时期流行的箱形壸门结构。这些变化使家具结构更趋合理,为明清家具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基础。
图 2-11 北宋苏汉臣《秋庭戏婴图》(局部)
元代的建立结束了宋、金的对峙局面,南北地区在经济和文化诸方面出现了相对稳定和交流的新时期,建筑、园林艺术等均有较大发展。但由于元代历时不过百年,再加元代的统治并未建立在发达的汉文化基础之上,因此,主要代表汉民族风格的家具艺术在元代并没有形成新的特色,而是呈现出一定的过渡性。这种过渡性可归纳为两方面:一是从元代家具发展的总体趋势看,基本上承袭了宋、金的种类、形式、陈设格局和制作工艺,家具功能仍以实用为主,硬木家具并未形成一种时尚,新的家具造型不多,材料、设计和装饰工艺上与典型的明式家具还有较大差别;二是从局部地区和少数家具形式上看,元代家具并没有停滞不前,如鼓腿膨牙带屉桌的出现。山西文水县北峪口元墓壁画中的家具样式为明代所继承,沿用至清(图 2-12)。罗汉腿、三弯腿形式增多,特别是家具雕花、髹漆工艺都有较大的发展。
图 2-12 元代山西北峪口元墓东北壁画《备餐图》
明太祖于 1368 年建立了明朝。明初兴修水利,鼓励垦荒,使遭到游牧民族破坏的农业生产迅速地恢复和发展。随之手工业、商业也很快得到发展,国际贸易远达日本、朝鲜、南洋、中亚、东非、欧洲等地。至明中叶,由于生产力的提高,商品经济的发展,手工业者和自由商人的增多,曾经出现资本主义萌芽。由于经济繁荣,当时的建筑、造船、冶炼、纺织、陶瓷等手工业均达到相当高的水平。明末还有一部建造园林的著作——《园冶》,它总结了造园艺术经验。明代家具也随着园林建筑的大量兴建而得到巨大的发展。当时的家具配置与建筑有了更紧密的联系,在厅堂、卧室、书斋等有了成套家具的概念。一般在建造房屋时就根据建筑物的进深、开间和使用要求考虑家具的种类、式样、尺度等合理成套地配置。明式家具还夹杂着文人化的意趣,文人已参与了家具的设计,这又是前朝后代的家具所无法拥有的。
从家具发展的演变过程来看,明代至清初(14 世纪后半叶—18 世纪初叶)时期的家具,以造型简洁、素雅端庄、比例适度、线条挺秀舒展、不施过多装饰等特点,形成了一种独特的风格,博得了人们的赞赏和珍视,习惯上把这一历史时期的家具统称为“明式家具”。“明式家具”无论从当时的制作工艺,还是艺术造诣来看,都达到了很高的水平,取得了极大的成就:选材考究,用材合理;结构严谨,做工精细,造型优美多样;尺寸比例关系协调合理,体现出了一种简朴素雕、秀丽端庄、韵度浓郁、刚柔相济的独特风格。
明代家具使用的木材也极为丰富,郑和七下南洋,加强了与东南亚各国之间的贸易往来,这些地区盛产优质木材,如黄花梨、紫檀、鸡翅木、楠木等。由于明代家具多采用这些硬质树种做家具,所以又称硬木家具。在制作家具时充分显示木纹纹理和天然色泽,不加油漆涂饰,这是明代家具的一大特色。
“明式家具”品类繁多,可粗略划分成六大类:椅凳类、桌案类、柜橱类、床榻类、台架类、屏座类(图 2-13)。
图 2-13 明代家具
清朝建立以后,对手工业和商业采取各种压制政策,限制商品流通,禁止对外贸易,致使明代发展起来的资本主义萌芽受到摧残。尽管如此,家具制造在清代仍呈放异彩,达到我国古典家具发展的高峰。我国研究古典家具的专家王世襄先生讲过,明代和清前期(乾隆以前)是传统家具的黄金时代。这一时期苏州、扬州、广州、宁波等地成为家具制作的中心。各地形成不同的地方特色,依其生产地分为苏作、广作、京作。苏作大体继承明式特点,不求过多装饰,重凿和磨工,制作者多为扬州艺人;京作的结构镂空用弓,重蜡工,制作者多为冀州艺人。清乾隆以后的家具,风格大变,在统治阶层的宫廷、府第,家具已成为室内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
清代家具在造型上,突出强调稳定、厚重的雄伟气度;在装饰内容上,追求繁琐的装饰,利用陶瓷、玉石、珐琅、贝壳、象牙等做镶嵌装饰,大量采用隐喻丰富的吉祥喜庆题材来体现人们的生活愿望和幸福追求;在制作手段上,汇集了雕、绘、描、嵌、剔犀、堆漆等高超技艺;在继承明代家具品种类型的基础上,清代家具还延伸出各种形式的新型家具,如可折叠与可拆装桌椅、多功能陈列柜等,在故宫内还出现了很多固定家具,与墙体上的飞罩融于一体,这种新制法也是前所未有的。清中后期,刻意追求装饰却忽视和破坏了家具的整体形象,失去了比例和色彩的和谐统一(图 2-14)。
图 2-14 清代家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