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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课题研究的理论意义与实践意义

游民、游民文化及其与文学创作的关系,在中国历史、中国文学史上都是客观存在的,因此,史学与文学史研究者有责任揭示这个历史事实,并从中探索其演变规律。在揭示这个事实与总结其规律的同时,还可以看到丰富多彩的社会生活对于文学创作的决定性的影响。因为最早的通俗文艺作品是江湖艺人们创作的,所以在早期通俗小说和戏曲中便带有抹不掉的游民生活的痕迹,并或多或少地反映了游民对生活和历史的理解。我们从中还可以发现,文学作品尤其是通俗文学作品,由于其受众众多,在社会生活中起到的作用巨大,它们简直成为下层社会人们理解生活和学习历史的教科书,更是他们获取政治知识和操作手段的重要渠道。因此,它们不仅促成了游民的社会化和组织化(如明末清初,游民组织的出现),而且成为社会游民化的桥梁(游民的思想意识通过通俗文艺影响到其他阶层)。特别是走投无路的人们在铤而走险之时,这些具有游民意识的通俗文学作品便给他们以鼓舞和力量,甚至成为指导他们战斗生涯的百科全书。中国是个政治化的民族,古代下层社会的人们就是靠这些通俗小说去理解和接触政治的。

宋代和宋代以后,整个社会风气是崇文抑武的,普通的老百姓对于战争、武备是很陌生的, 他们只能从反映游民冒险生活的文学作品中吸取武装斗争和反抗的经验。因此我们可以看到,下层社会的人们在武装反抗统治阶级的斗争中表现出戏剧化,或小说化的倾向。这种情形甚至波及许许多多有群众参加的社会运动。如天地会组织模仿《水浒传》、《三国志演义》、“说唐”等小说作品,义和团的斗争生活模仿通俗戏曲。正像张鸣在《戏曲文化视野中的义和团的意识走向》 一文中所说:

也许没有任何一场农民运动能像义和团那样,在其自身的活动中存在着如此明显又随处可见的戏曲映象。我们在义和团的仪式活动、舆论宣传、行为举止、言语服饰中,不时地可以发现戏曲行当、念白、表演作派的影子。

随着这些通俗文艺作品的普及,凡是有群体参加的活动,人们半真半假地排演着戏文。清末民初,土匪遍地,几乎所有的杆子都打着《水浒传》所树立的“替天行道”的旗号。英国汉学家贝思飞在考察了民国时期的土匪活动资料之后指出:

(《水浒传》中)描绘了一系列暴力事件,由豪饮的场面和插科打诨作点缀,但是重点在于罗宾汉式的英雄生活,打富济贫,在“替天行道”的旗帜下聚义。正如对世代土匪首领所提供的激励,小说继续把年轻人的梦想引向现实。

——[英]贝思飞《民国时期的土匪》

作者还说,土匪们正是根据《水浒传》所提供的标准选取领袖、组织战斗、安排生活,乃至对待弟兄、女人,等等。不仅缺少文化教养的游民、农民如此,连南明弘光小朝廷为抵抗满洲铁骑南下侵略,在长江边装模作样地举行誓师大典时,也未能免俗,作为兵部尚书的阮大铖参加典礼时所穿的服装就是戏曲里的行头,成为当时的笑柄。真是如我们平时所说的:在中国,戏往往不像生活,而生活却有时很像戏。

因此,我们所做的这个考察,不仅对研究游民文学的发生、发展有意义,而且还提醒文学史家,也要关注文学作品文本以外的问题,即读者对文学作品的接受倾向和吸纳能力问题。现在人们经常谈到的文艺作品的社会效果问题,就与此有关,从事艺术创作的人与从事教育的人的分歧由此而生。这个问题也许是永恒的难题,但是双方的互相理解是必要的。游民们的冒险生涯与传奇般的经历,对于经历者本人来说是痛苦的,可是对于听众或观众来说,则是引人入胜的审美对象 ,受众乐此而不疲,并形成社会的普遍关注。特别是对于生活平庸而单调的宗法人(如宗法农民),或者是没有生活经验、只是喜欢冒险和追逐不平凡的年轻人则更是如此。这样,这类文艺作品所体现的思想意识,便也轻而易举地传播到一般民众中去。古代的人们接受游民意识的影响是潜移默化的,今天的人再遇到这个问题,就要增加一些自觉抵御的意识。

自“五四”新文学运动以来,过去不受文人士大夫重视的通俗小说和通俗戏曲,开始为研究者所关注,成为显学。小说史、戏曲史和与之有关的研究著作也出版了不少。然而,对它们的原初作者,即江湖艺人在小说与戏曲形成中的作用,特别是他们的思想意识及其特征,则研究得不够,或是避而不谈,或是用“民间艺人”一词笼统带过。在古代中国,民间应该主要是指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如果我们的研究者认真细致地分析一下,江湖艺人们所创作的小说和戏曲,与农民所创作的民间故事是有很大区别的,尤其是在内容上。江湖艺人们有自己独特的生活经历和见识,他们所创作的小说和戏曲的内容,绝不是老死闭塞的农村的人们所能向壁虚构的。没有对江湖艺人的深入研究,我们的小说史、戏曲史就缺少了一项重要的内容,因为我们忽略了很大一部分通俗作品的创作主体,这个创作主体的思想意识又迥异于主流社会的人们。再进一步说,我认为缺少这项研究,也就很难掌握部分通俗小说和戏曲的本质。例如以历史为题材的通俗小说,为什么大多有一个从十分接近史书,到以写英雄传奇为主的发展过程?“说唐”小说系列便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说唐”系列小说,如果包括说书艺人的演播记录本,有20余种。明代所传的《说唐志传》《隋唐志传通俗演义》,简直就是对《资治通鉴》的改写,有些地方甚至照抄史书原文。到了明末出现了袁于令的《隋史遗文》,从它开始,“说唐”便向英雄传奇转化。袁氏所传本是根据说书艺人的“旧本”整理而成的。 《隋史遗文》以描写秦琼这个近于游民的英雄人物为中心,而在后来的《说唐》及评书艺人据“说唐”改编的如《兴唐传》《兴唐后传》《忠义响马传》等小说中,又增加了单雄信、程咬金、徐茂公、王伯当等人故事的分量。这一方面是适应听众的需求;另一方面也因为这些江湖艺人倾心于这些隋末逐鹿中原的英雄和唐代的开国功臣,所以把他们写成带有游民色彩的人物或直接写为游民(如程咬金、徐茂公),用他们所做的轰轰烈烈的事业来寄托自己的理想,为与自己有相近命运的人们的扬眉吐气而感到自豪。江湖艺人们对历史的改造在民间有广泛的影响。

游民数量的多少,在宋代及宋代以后的历朝中,可以说是朝代盛衰的标志。中国自秦汉以来的统治者无不注重抑制兼并, 其主要的目的就在于控制流民和游民的大量产生。在皇权专制主义统治下,君主不肯或没有自我节制的能力时,便成为赤裸裸的暴君,而皇权专制制度本身对于君主几乎没有约束能力,暴君的胡作非为必然导致政治腐败,使得社会矛盾变得更加激烈与尖锐。皇权社会可能产生的社会问题都会发生,这便是暴君政治的综合效应。于是苛捐杂税,横征暴敛,官吏腐败,朝令夕改,严刑峻法,法制荡然,使得民不聊生。如果此时土地兼并严重,流民、游民积累到一定的数量时,社会动乱则是不可避免的,挣扎在死亡边缘的游民、流民揭竿而起,形成可以摧毁一切的力量。人们痛恨的“暴君专制”垮台了,随之而来的是群龙无首的局面。任何约束机制没有了,一切都服从于丛林法则,此时“有枪就是草头王”,全凭武力说话,形成强凌弱、众暴寡的局面。这可以名之为“暴民乱治”。政出多门,百姓死也“多门”,使人们无所措其手足,处于鲁迅所说的官来被说成是“匪”,匪来了又被认作“官”的尴尬境地之中。这种混乱局面比“暴君专制”更为可怕。这也就是鲁迅先生说的人们“从做稳了的奴隶的时代”到“想做奴隶而不得的时代”。此时老百姓感到真是“宁为太平犬,莫作离乱人”,日夜盼望“真龙天子”出世。经过若干时间的混战以后,人口剧减,大量土地荒芜,足以把流民、游民安置妥帖,社会逐渐安定下来,这时一个新的朝代又开始了,出来一个令老百姓仰望的“真龙天子”。新的朝代名称变了,但是制度还是旧的一套,上上下下的思想意识还没有改变,这样必然会周而复始地把旧王朝的所作所为和所发生的事情再重复一遍,也就是古代思想家所说的“天道好还,周而复始”。游民问题像其他社会问题一样会不断地出现,影响着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平稳发展,等待下一轮“暴民乱治”局面的到来。这种现象贯穿了宋代以后的皇权社会。中国皇权专制社会之所以延宕了两千年,与“暴君专制—暴民乱治—暴君专制”这种恶性循环密切相关。

游民意识、游民文化通过通俗文学——戏曲和小说广泛地影响到社会上的各个阶层,它的非规范性的特征对现实的社会秩序起着瓦解作用。因为就其本质来说,游民是反对现存社会秩序的,而且他们不会使用现代的非暴力手段去保护或争取自己的合法利益,即使采取这种手段,统治者也要镇压。反映这个阶层意识的文艺作品也不例外,它们教给人们的,除了暴力以及为了实现暴力的种种阴谋诡计以外,就再没有其他。鉴古知今,在当前改革开放的社会转型、人口膨胀、社会各个阶层流动迅速加剧和农村劳动力大量过剩的时期,流入城市的游民也在大量增加,据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调查统计,游民的犯罪率是现在各个阶层中最高的,他们较为严重地影响着社会的安定。古代与现代反映游民意识的文学作品还在社会中有着广泛的读者群,人们又对这些作品缺少清醒的认识。正像鲁迅先生所说的:

中国确也还盛行着《三国志演义》和《水浒传》,但这是为了社会还有三国气和水浒气的缘故。

(叶紫《丰收》序)

所谓“三国气”“水浒气”,就是我们在本书中要详细论述的游民气、游民意识,虽然鲁迅先生没有使用这个词语。

鲁迅的论述并没有过时。十年动乱当中,“四人帮”王、张、江、姚以纵横捭阖的流氓手段毫无顾忌地横行于上,而芸芸众生却以委曲的游民作风曲随于下,举国若狂,所以才造成长期的全局性的破坏。自改革开放以来,文化界又出现了沉滓泛起的现象。人们面对的却是一批以“痞爷”“流氓”自居的牛二。他们张起的是伪“平民主义”的大旗,旗帜不同,其“伪”则一。这些“当代英雄”要求摆脱一切约束,不对任何人和事负责,没有是非,没有责任感,只有短浅的实际利益,只要自己合适就好。波及经济领域则是假冒伪劣泛滥,而且,假冒伪劣也深入到文化领域和意识形态之中,假学历、假文凭、假新闻、假典型,等等。这一切使人感到社会规范的无力和信用的危机。这些是不是传统游民意识、游民文化的延续,或在新的环境里的复苏呢?另外,在“文化大革命”的“红卫兵运动”与“红色恐怖”中所养成的“暴民意识”(游民意识在特殊条件下的表现),是不是在社会转型的震荡中又有复苏的可能呢?这里暂不做结论,只是提出来供人们思考。不过,社会转型与改革大潮中,“暴民意识”是最具有煽动性和破坏性的。由于社会控制相对弱化和社会不公现象的泛滥,有的人还企图通过“红卫兵运动”反腐败、“打土豪”、“均贫富”,借以矫正两极分化,这是极其危险的。它不仅会打乱改革的进程,使我们再一次失去进步和赶超世界先进水平的良机,而且还可能造成全社会的大动乱,并给中华民族带来空前的浩劫。当读者随着笔者考察完中国古代游民在传统文化的非规范性的一面中所扮演的角色后,自然会为自己思考现实问题提供一个新角度。因此,就当前社会发展中所存在的问题来看待对游民、游民意识、游民文化的研究,仍然不是没有实践意义的。邵燕祥先生曾经感慨地说:

从绿林剪径到占山为王、啸聚成群、揭竿而起的农民,在古代就都是“封建社会发展的动力”,或登诸史书,或写进“说部”,众口一词誉为英雄好汉。迟至民国年间津浦路劫车的孙美瑶,在今人笔底也还网开一面。怎么到了今天,离乡的农民、失业的民工,稍涉抢掠,拦路生财,一下子就沦为“车匪路霸”的骂名呢?

他还说:

是施耐庵之流美化了强盗,还是今古道德有多重标准?抑或书中人物不可与现实角色相提并论呢?

(《读书》1996年第3期《书呆子见识》)

的确,这是一个令人思考的问题,我们对待同一问题不能有双重标准。邵先生所列举的种种现象,说明我们的一些评论是古今两失的,足以促进我们的思考。当然本书不会介入现实中的具体问题,它研究的范围仍然严格限制在学术领域之内,而且以考察古代、近代的文化和文学问题为主。

本书中将游民的产生、发展和在历史上的作用,游民意识的特点及其与传统伦理既统一又大相背离的情景,游民生活与游民文化及其在文学上的表现等,作为考察研究的重点,在分析时,讲它的负面作用要大于讲它的正面意义。因为这不是个理论问题,而是历史事实,这是无法改变的。

社会是一个有序的机体,当一个社会的合理性逐渐消退的时候,它的无序性日渐增加,直到自然(这种情况在历史上很少出现)或非自然的解体为止。游民是导致社会无序性激增的恶性肿瘤,是社会无序化和社会制度腐败的产物;反过来它又进一步加速社会的腐化与无序,两者是互动的。在这个过程中,我们看到的大多都是丑恶的社会现象,很少有崇高的英雄行为,也绝少美好的追求和善良的愿望(古人与今人出于各种原因对这些加以歪曲与美化,则是另一个问题)。对于这些,我所做的仅仅是忠实地描述和客观地分析,并未渗透个人的好恶,因为这些现象的产生虽然缺少正义性,但是却有它的合理性,因为游民是社会结构不合理的产物。另外,本书所用的“游民”一词也属于中性词汇,毫无贬斥之意。这与我们现在口头上常用的“游民”略有区别,更不能等同于今天所说的“流氓”。游民的群体性格和游民意识中,许多令人不愉快的东西也是社会的产物,不是个人意志所能决定的,因此也没有必要去谴责哪一个人,本书也不会激于道义对某些社会现象加以谴责,因为它无助于研究的深入。

中国古代经济发展(小农业的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的迟滞和社会结构(宗法制度和等级序列)的僵固,及与其相应的文化,不能适应人口激增,是大量产生游民的根本原因,所以本书将从中国古代社会结构的特点及其成员在社会中的地位谈起。 ShXgogADMPUdcAO++vLBcqmifudipigYKgXZopD0P2HKamaRVfnnOio8s3baVv+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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