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
下载掌阅APP,畅读海量书库
立即打开
畅读海量书库
扫码下载掌阅APP

二、社会动乱的主力军
——流民

中国古代社会的生产和经济都不够发达,交通也很闭塞,但是在社会控制方面却走在世界的前列。我们在前一章对2000多年统治者控制人民的方式做了简略的回顾,读者可以看出统治者根据中国社会的特点,实现着对人的个体从外到内的控制,从中可以感受到统治者控制社会手段的严密。然而这样做的结果不一定能够达到统治者的理想,即把“石民”——士农工商——都牢牢地束缚在“正常秩序”之中,生活在他们所应该生活的地方。

1.流民产生的原因

流民是自有社会组织以来就有的现象,虽然我们对于往古社会生活细部知之不多,但也可看到一些零星的记载,即使是“圣君”统治时期也有流亡。《左传·昭公七年》所载“周文王之法曰‘有亡荒阅’。所以得天下也”。这是说周文王的法律就规定了有逃亡者(大半是奴隶),就要大加搜索,对于逃亡者还很严厉。不过后世的流亡大多是迫于天灾人祸。专制统治者往往为了眼前利益,破坏符合自己长远利益的制度,把农民从土地上赶走,使得他们变成流民。另外,还有难以克服的各种自然灾害也在驱赶着极易破产的小农,西汉的鲍宣讲到造成农民流亡的原因时说:

凡民有七亡:阴阳不和,水旱为灾,一亡也;县官重责,更赋租税,二亡也;贪吏并公,受取不已,三亡也;豪强大姓,蚕食亡厌,四亡也;苛吏徭役,失农桑时,五亡也;部落鼓鸣,男女遮迣,六亡也;盗贼劫略,取民财物,七亡也。

(《汉书·鲍宣传》)

朝廷增加赋税、官吏贪财受贿、徭役不顾农时,特别是巨大自然灾害等,都是造成农民大量流亡的根本原因。这虽然说的是西汉末年的情况,但实际上整个皇权专制社会里都大体如此。

除了外在原因导致了农民的流亡外,其内在原因是中国农业经营的土地规模过小,经不住天灾人祸摧残。台湾学者赵冈先生在《中国土地制度史》 中指出,地权分散的主要原因是租税制度的变化(如从实物地租到地租的货币化)、人口的增多和商业利润流向农村。中国古代社会生产力低下,人口众多,土地有限,人均土地的占有量本来就很少。先秦是宗法国家,贵族从权力到财产都由长子继承,“四民”的身份与职业也都由长子继承。在这种制度下,财富还比较容易聚集,“四民”各自的职业和身份也较为稳定。秦代以后,除了皇位、王位等爵位、职位之外,在土地和财产上废除了长子继承制,财富、土地极易分散。特别是自唐代《唐律疏议》颁布以来,历代王朝都明令财产和土地必须在诸子之间平均分配。这样连中等富裕的家庭都不易保持其家业,如家中有四五顷地的中等偏上的地主(明清两代占田在500亩以上的大地主极少),如果他有五个儿子,到了儿子一辈,那就成了每人只有一顷的小地主了。清代乾隆年间,四川罗江人李调元的《卖田说》, 也证明了这一点。该文记述了作者乡居时与农户王泽润的一席谈话,反映了多子平均继承和官府的税役摧残使得小农破产、地权分散的情形。王泽润说:

予家曾祖父以来,置田不下千亩,而蜀俗好分,生子五人,而田各二百亩矣。子又生孙五人,而田各五(四)十亩矣。孙又生孙五人,而田各十亩矣。……而十亩五分,各耕不过二亩,田之所入不敌所出,故不如卖田以佃田。

王家在四代之内(不过百年),由良田千亩的大地主,下降为中小地主、自耕农乃至半自耕农、佃农。若是占田一二百亩的中小地主,转换得更快,只需一二代(三四十年)即可沦为自耕农或佃农。不特清代的四川如此,自宋代以来,国家对土地控制逐渐放松,土地转手过程加快,土地不断转换主人,大土地经营者很难长期存在。国家的重赋繁役加上里正乡胥的敲诈勒索,对自耕农经济的破坏更为严重。王泽润又说:

计十亩之田,不足以食十口之家,又称贷而益之,犹可支也。吾邑地当孔道,征徭俱按粮加派:每十(按,十为衍字)亩征银三分,每分加平三分三厘,则一钱矣。虽各家应完,犹可支也。而官府每遇大役,则按粮令乡保加派,每钱加至一两,犹可支也。每岁加派十次、二十次不等,则叠至十两、二十两矣。凡遇过差、公馆、驿马、洒水、门包、长随、书吏、衙役、夫轿,皆于是出。而乡约又借官私派,凡自用、置田、修屋、饮食、衣服,亦于是出。

农民只是耕织的自然经济,掌握的财富量过少和明清以来土地所有权过度分散,这就是孙达人先生在《中国农民变迁论》中所说的中国农民经济的“小、少、散”的问题。它是农民生产、生活日益恶化和农民阶层极不稳定和易于流亡的根本原因。任何一个小小的震动都有可能使他们丧失这块很小的土地。“千年田换八百主”,就是土地财产不易长保和聚集的形象写照。在这种环境下生活的农民与小土地所有者,如果遇到大灾大难,破产失业者众多,自然汇聚成最使统治者心惊胆战的流民。

自古以来,关于流民的记载太多了。我们随手便可以摘取无数这类事实,这里仅仅举出一些西汉至隋唐的例子:

元封四年(前107年)中,关东流民二百万口,无名数(指没有户籍的“黑人”)者四十万。

(《史记·万石张叔列传》)

(王莽统治末年)流民入关者数十万人,置养澹官以癝之,吏盗其癝,饥死者什七八。

(《汉书·食货志》)

永兴元年(153年)秋七月,郡、国三十二蝗,河水溢,百姓饥穷,流冗道路,至有数十万户,冀州尤甚。

(《后汉书·孝桓帝纪》)

建安初(196年前后)关中百姓流入荆州者十余万家。

(《晋书·食货志》)

河东、平阳、弘农、上党诸郡流人之在颍川、襄城、汝南、南阳、河南者数万家。

(《晋书·王弥传》)

时流人在荆州十万户。

(《晋书·刘弘传》)

巴蜀流人汝班、蹇硕等数万家,布在荆湘间。

(《晋书·杜弘传》)

汉南流民襁负而至者,日以千数。

(《周书·贺兰祥传》)

关西百姓流移就谷,相与入汉川者……十万余口。由是散在益梁,不可禁止。

(《晋书·李特载记》)

大业末(616年前后),许绍任夷岭通守。是时……流户自归者,数十万口。

(《旧唐书·许绍传》)

同光三年(925年),是时两河大水,户口流亡者十四五。

(《旧五代史·庄宗本纪》)

如果从史书摘抄这样的例子,是可以编成一本厚厚的书的,几乎没有任何时代没有流民。

流民增加,最根本的原因还在于相对的人口过剩。中国自古就重视人口繁衍,这与中国人的宗教观念有关,人们把“有后”看成自己的延续,所谓“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春秋以前,地广人稀, 不仅每个家庭都希望多子多孙,而且每个国家的统治者都盼望增加人口,那个时代是“民众则其国强,民寡则其国弱”。 所以在《诗经》中有许多歌颂生育和多育的篇章。可是到了战国时期,有的思想家就看出财富与人口增长的不平衡,韩非说上古“人民少而财有余”,所以民“不争”;而“今人有五子不为多,子又有五子,大父未死而有二十五孙”,这样迅速增长的人口导致了“人民众而财货寡,事力劳而供养薄,故民争”。 此后历代人口随着社会的盛衰治乱的周期性震荡而做波浪式的增殖。我们从下面所制的表格中,可见皇权专制社会各代人口与耕地之变化。

下表是根据葛剑雄《中国人口发展史》和史书记载杂缀而成,可能不太精确,然而也大体可见两千年来人口是越来越多的,并呈波浪式增长,而土地则增加得十分有限,平均耕地越来越少,呈波浪式递减。有的史学家指出,清代中国农户的生产率比明代下降了9%(以农产品的总产量计算),这就是因为人口增加的缘故。我们还可以从下面所列的表中,考察历代人口相对过剩与耕地短缺的问题。中国人口繁殖很快,在社会安定、没有规模巨大的自然灾害和波及面过大的瘟疫的情况下,人口三十年就会翻一番。而同时耕地与生产力很难以这样的速度增长,人们也很难一下子向人口稀少的地方疏散,这样便造成土地相对短缺,使得土地价值倍增。土地的增值,更进一步加速了兼并,从而迫使更多的农民丧失了土地,这是一种恶性循环。一些土地所有者和自耕农的破产使得税源遽减,于是,破产者和流亡者的赋税便被转嫁到未破产的土地所有者和自耕农的身上,使他们也走上破产的道路。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有大的天灾人祸,社会震荡,庞大的饥民汇成洪流走上流亡的道路,就食于富庶地区,则是不可避免的。这些流民也给他们所经过地区的平民百姓带来了灾难,古代有许多诗歌文章写到过这个问题。元末明初的诗人刘崧有一首《南山谣》 ,就是写淮西凤阳一带因为自然灾害南徙的流民给江西农民带来的危害,把农民和流民的对立描写得十分真实。诗云:

[1] 此条数字取自《帝王世纪》,显然带有传说性质。

[2] 见漆侠《求实集·关于宋代人口的几个问题》。

淮西流民望南徙,掠财昼入南山里。裹枪负梃八十人,拒敌乡民四人死。流民只说江西熟,得食仍嗔食无肉。扶伤救死官不闻,乡民还对流民哭。东家击豕西家牛,撤尾烧火当街头。自言命如粪土,一死不异淮西州。乡民不怕逢豺虎,共承只怕流民怒。老翁夜出烧纸钱,祈神夜送流民去。从今莫愿多丰年,第一莫旱淮西田。流民不来贫亦好,鸡犬全家永相保。

流民这种不怕死的劲头,使得宗法农民望而生畏,只得最大限度地满足他们的要求。流民远不是都能达到其求生的目的,其中死于流亡之途的不在少数,也就是史书所谓“流离分散,随道死亡”。《后汉书·冯衍列传》在谈到王莽时期破产农民流离失所的情景时说:

元元无聊,饥寒并臻。父子流亡,夫妇离散。庐落丘墟,田畴芜秽,疾疫大兴,灾异蜂起。于是江湖之上,海岱之滨,风腾波涌,更相骀藉。四垂之人,肝脑涂地,死亡之数,不啻太半。

这样的记载太多了,几乎充满了史籍,以致人们认为这就是流亡者唯一的结局。实际上不然,徐干《中论·民数篇》中说,流民到忍无可忍的时候也会起来反抗,所谓“奸心竞生,伪端并作矣。小则盗窃,大则攻劫。严刑峻法,不能救也”。这些脱离了社会秩序的人,当他们汇成波澜壮阔的洪流时,就会形成巨大的、盲目的破坏力量。这些无依无靠挣扎在死亡边缘的人的力量,可以摧毁一切既定的社会规范,打碎国家机器,推翻强大的皇权专制王朝,在历史上演出一幕幕威武雄壮、改朝换代的活剧。

2.流民的归宿

因为大量的流民会直接威胁到皇权专制王朝的安全,所以处置流民是每朝每代的重大的政治问题,只有特别昏庸的皇帝才敢漠视流民的存在。朝廷对待流民,首先是招抚,给流民以土地,让他们耕种。有时还要相应地资助他们一些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使他们安居下来。朝廷对于能够招抚流民的官员予以奖励,并且以招抚流民的多少作为考绩地方官吏政绩的根据。那些有责任感的地方官员也以自己所管辖的地区出现了农民流亡现象而感到愧疚。唐代诗人韦应物在《寄李儋元锡》的诗中就有“邑有流亡愧俸钱”的名句。这说明统治阶级自上而下都是比较重视流民问题的。当有较严重的自然灾害或剧烈的社会动荡,而产生数量过大的流民之时,如果中央政权还有行政能力,它往往会对尚未完全失控的流民采取迁徙政策,或徙之于地广人稀的地区,或用其充实于边疆。这样做往往一举数得,既安定了流民,又开垦了荒地,使得人口分布日趋合理,被安置在边疆的流民还担负了保卫国家边境的任务。现实政治当然也不是完全取决于皇权专制社会最高统治者的意愿,“历史的合力”使得统治者想要往东而偏偏往西,当社会矛盾尖锐到不可收拾,流民多到难以安排,或者干脆不接受统治者安排的时候,那就是非人力之所能为了,大规模的社会动乱就是不可避免的了。

当大规模社会动乱之后,流浪、战争等磨难使得社会上相对过剩的人口大大减少,形成了“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生民百余一,念之人断肠” 的局面。这种景象的描写绝非诗人的夸张之词,据人口学家的计算,东汉人口的峰值为6000万左右,在东汉末及三国时期数十年战争之后,降到2300万,下降了60%。 考虑到南方和巴蜀一带受战乱影响较小,那么中原一带(东汉时的人口密集区)人口下降的百分率则更高,在百分之八九十之间。中国历史上人口如此大规模的衰减还有几次,在这种情况下是土地多而人口少,人们有地可种自然不必去流浪。经过比较明智的政府的安排,大多数流民又变成了自耕农(或者成为官府的农奴),社会也渐渐趋向稳定,这往往是一个新王朝的开端。新上台的统治者有条件为农民解决土地问题,都要推行一些诸如“均田”“占田”或“屯田”之类的政策,以满足“破产失业”的流民的要求。新的王朝稳定一些时间后,流民就会随时随地产生。平时专制统治者们还会采取一些补救性的措施,如减免赋税劳役,强制遣返,放贷救济,奖励农耕,整顿吏治,惩治流亡,等等,以解燃眉之急。当然,这些都是杯水车薪,不可能解决根本问题。几十年后,又是人口直线上升,“小、少、散”的农民经不得风浪,破产失业的农民再次汇成洪流。如果政府腐败,社会动乱将再度发生,农民战争、军阀割据将再度重演。历史仿佛又走了一圈。这也就是毛宗岗本《三国志演义》开端所说的:“话说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中国皇权社会堕入这个怪圈而不能自拔,不能走出这个“鬼打墙”做直线前进,因此皇权专制社会才延续了两千余年。

有些流民是整个宗族脱离原来的地域,在“渠帅”或“渠魁”的领导下做大规模的迁移,或称之为家族流亡的共同体。他们迁徙之前,还要做周密的准备,族众们听从领导,互相关照,有的流亡共同体还有武装力量保卫迁移的安全。就是说流民们虽然脱离了地缘,但是没有脱离亲缘、血缘。这样的流民到了一个新的地区也往往聚族而居,建立庄园,构筑堡坞(现存的福建“土楼”就是自北方流徙来的客家人聚族而居的遗迹)。有的强宗大族,兼并土地,甚至将土著居民赶走,把自己的同宗或部曲安置在那里。更大的流民共同体还会在人烟稀少的地区建立政权,甚至成立国家。东晋时期,李特于太安元年(302)起兵,被“六郡流人,推特为主”,建立成(汉)政权,极盛时占有现在的四川大部分土地和汉中盆地。当然这是很特殊的例子。东汉末年的张鲁政权也有大量流民的归附。这个政权所崇尚的“五斗米道”的一些主张也反映了流民的要求。

流民,顾名思义,他们往往是以“流”的状态存在,也就是说他们是在流动,但这流动只是他们生活中的一个短暂阶段,没有终生为流民的,也没有长久在大地上流动的流民。因此,绝大多数来自农民的流民其思想意识很少发生巨大的变化,他们的思想性格,仍然是农民的。因此,流民问题主要是个社会问题,其思想意识并没有脱离主流社会,仍然属于宗法制度下的民间文化范畴,因而在文化史上也就没有留下深刻的痕迹。以流民为主体的武装反抗斗争可以说是农民起义,因为这种斗争的参加者没有脱离主流社会多久,有的根本就没有脱离主流社会。有地可种的农民,一般也很少有可能大批量地卷入武装造反的大军之中。

3.游民与流民的关系

本课题所要论述的游民则不同,游民的存在也是个社会问题,特别是为了争夺生存和发展的权利时,他们还要以各种形式联合起来。但这是自觉的结合(有组织的游民可能形成与主流社会相对抗的隐性社会),与流民被裹挟而成的“流”是根本不同的。游民还常常以个体的身份来面对社会,在城乡之间长时间存在。这些游离于主流社会之外的人的思想意识表现出独特甚至令人诧异的一面。因此,游民的存在也是一个思想文化问题。这是因为他们是脱离了宗法与家族秩序的人,其思想意识也与囿于宗法和家族制度的主流社会的人们不同的缘故。但是,应该说游民许多来自流民,因为流民散入城镇,城镇如果具备了他们生存的条件,他们便居住下来,如果再有谋生之路,可能就成为城镇居民。但除了特殊情况下(如西汉元始二年的旱灾、蝗灾引起了农民流亡,朝廷在长安建立五里二百区以安置贫民),这些人一般很难在城市里过上安定的生活,成为长期而稳定的城镇居民。他们中的大多数还是没有安全感的,成为充满焦灼感的游民。这种城镇游民只是在宋代和宋代以后才大量出现。 hs1u4vnXW+1J0ZGRayqqX7cKSFKQBsdlsMY6cpkkqYQw7QY6r6zjcashHymldopA

点击中间区域
呼出菜单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