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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科目二考试方法及合格标准

1.科目二考试方法

科目二考试按照报考的准驾车型,选定对应考试场地和考试车辆,在考试员的现场监督下,由考生按照规定的考试线路、操作要求和考试员的考试指令独立完成驾驶。参加大型客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考试的考生,须使用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系统进行考试和评判。

2.科目二合格标准

考试满分为100分,考试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轻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的,成绩达到90分即为合格,其他准驾车型的成绩达到80分即为合格。 Dw40BNQVaWj6ZMmJZQFuDfJlv0rUqnmimtjUsmFIGdFf8F4vdPvlMw1TMhSlVry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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