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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初中那一年

浦泾中学,曾经是上海市的重点中学,也是体育重点学校,只是后来沦落为普通中学了。

当时的学校可能是上海市所有中学中校区最大、环境最美的了。校园内绿树成荫,一条小河,潺潺流水,穿过了半个校区。

校区内有一个标准足球场,五个标准篮球场,一条标准跑道,一个室内运动馆。还有一个标准室外游泳池,紧邻着宿舍楼。

学校后门还有十几亩田,搭建着玻璃暖房,是种着五花八门农作物的学校农场。

七二届一共有十二个班级。其中,一班和二班都是住宿生,星期一早上从市中心来校,星期六中午回家。

七二届的学生,小学加了一年,共七年级。1969 年进中学,应该是 1971 年毕业的,实际上拖到 1972 年 11 月才毕业分配,七一届就改成了七二届。

孙志成属蛇,比班级里其余同学年长了一两岁,身高腿长的,外号就叫“长脚”了。“长脚”不是班长,却有着“孩子王”的威望,能照顾同学,能一呼百应,但调皮捣蛋也是出了名的,是个老师见了又喜欢又头疼的学生。

可是体育老师却特别喜欢他。因为身高腿长,长跑短跑都是孙志成的强项,他的体育成绩在全校同学中是稳列前茅的,大家经常看到孙志成在操场上气喘吁吁的模样。

身高腿长,打篮球也是绝对的优势。孙志成、思领、金明、老干等几个个子高些的一班的同学,经常会在学校的篮球场上,与二班的同学一较输赢。

学校后门的农场,种植着一大片的麦子。初夏的夜晚,蟋蟀鸣叫。孙志成和思领、金明等几个同学,就经常在晚上去农场的麦地里捉蟋蟀。蟋蟀没捉到几只,却将大片的、成熟待收割的麦子踩倒了一大片。结果是孙志成、金明、思领等几个同学,被学校惩罚,去农场割了一个星期的麦子。

学校操场上的防空洞,也是男同学们喜欢玩耍的好去处。孙志成他们几个捣蛋鬼,喜欢在防空洞里,大声模仿着电影《地道战》里的台词,叫喊着,你追我逃地疯玩。

那天,不知道是防空洞太不结实,还是孙志成他们玩疯了。突然“轰”的一声巨响,然后尘土飞扬!待思领和金明逃出防空洞后,却不见了孙志成!这把思领和金明吓得慌了神!赶紧返回去,却见孙志成被压在了土砖堆里喊着“救命”,思领和金明拼命地刨开砖堆,才将孙志成抬了出来。

想着中学时期的点点滴滴,孙志成露出了无奈的苦笑。

1971 年,初三下半学期,学校组织学生拉练。

同学们都穿着草绿色军装、军帽,肩背着被子、军包,脚穿绿色胶底鞋,整齐划一地、雄赳赳气昂昂地步行。

星期一早上出发,从学校走到浙江省的嘉兴南湖,瞻仰南湖革命纪念馆和中共一大会议纪念船,再步行回来,接受革命传统教育。来回大约二百公里路程,时间是七天。

大部队浩浩荡荡,同学们精神抖擞。

孙志成被安排在了炊事班。

同班同学的文雯也在炊事班。

在炊事班,要比别的同学更辛苦,除了背着被子包包,还要背着锅瓢碗筷。

到了营地,其余同学可以玩耍、休息,炊事班的同学却要立即动手,忙碌着洗刷煮烹,协助食堂师傅做饭。

营地,其实是租借的农民住房。

营地里没有自来水,炊事班同学的第一个任务是要去河边挑水,把水缸装满,淘米、洗菜、烧开水。

到达营地天已经黑了,走在没有路灯的泥泞的小路上,从河边挑水到营地,一不留神就会摔个人仰马翻。

所以只能是男同学挑水,女同学打着手电筒照路。有同学笑称:“男女搭配,干活不累!”

孙志成和文雯被分到一组,一个挑水,一个照路。

下过雨的泥路更是滑泞,从城市来的学生这辈子就没有走过这样的路。

挑着两个水桶,根本走不稳。文雯一手牵着孙志成,一手握着手电筒,跌跌撞撞,费劲地从河边挪动着脚步返回营地,还带着满身的泥浆,就又忙着煮饭烧菜。

晚上躺在简易的床上,孙志成浑身酸痛。

“刚才……刚才去挑水时,文雯是拉着我的手一起走的?”孙志成猛然坐了起来。

是的,文雯一直是拉着我的手,从河边一直走到营地。

孙志成看着自己的两只手,余香尚在,怦然心动。

我俩牵手了?

我俩牵手了!

甜甜的、幸福的感觉令他心潮澎湃,孙志成久久不能入睡……

“解放区的天……是明朗的天,解放区的人民好喜欢……”

哼着小曲,孙志成渐渐地进入梦乡,嘴角上挂着一丝丝微笑。

早上起来,孙志成一反慵懒的状态,做着该是文雯做的活,盛着一碗碗的粥,给同学们分发馒头,精神抖擞的,脸上洋溢着开心的微笑。

夜幕降临,大部队又到了一个新的营地。

炊事班的同学们放下行装,准备着晚饭。

孙志成赶紧拿起扁担,挂上两个水桶。文雯打开手电筒,跟着他一起去挑水。

路,是石板铺就,平坦开阔。

天气晴朗,星月闪烁。

孙志成挑着空桶,晃悠悠的。

文雯自顾自地打着手电,走在孙志成的旁边。

没有了泥泞,也就没有了牵手。

没走几步,就到了河边。

孙志成这个冤呀!

为啥路不能再远些呢?

为啥路不泥泞了呢?

装满了两桶水,挑在肩上。他在心里谋划着……

不知是真是假,孙志成一个趔趄摔倒在地,两个水桶里的水,溅了文雯一身。

孙志成倒在地上,像个小孩似的哇哇大叫!他的膝盖渗出了鲜血,裤子上渗出斑斑点点的血迹。

文雯顾不上自己湿了的衣裳,去拉孙志成。

一个一米六二的小女生,拉一个一米八六的高个子,这怎么拉得动?

文雯根本站不稳,一个趔趄,倒在了孙志成的身上。

一股淡淡的清香,带着一丝甜美,混合着,飘逸着,滑入了孙志成的鼻腔。

孙志成贪婪地呼吸着,一时竟忘了文雯还压在他的身上。

文雯硬撑着站起来,回过神时,脸上瞬间红了一大片。她捡起手电筒,心如小鹿乱撞,也不顾孙志成还躺在地上,撒腿就跑了。

孙志成坐起,仍是傻傻的模样。

心中却在暗自窃喜……

他又去打了两桶河水,虽说一瘸一拐的,可心里却是美美的,晃悠着走回营地。

七天的拉练很快就结束了,孙志成感到很无奈。

如果还有拉练,如果仍和文雯在一起,如果……我宁愿就这样一直走下去,一辈子走下去。

文雯在住宿班的男同学心中就是女神,是每个男同学都在暗自想着,却又不敢开口表白的美女。

她清纯白净,娴静端庄,不多言语,开口就是带着点糯糯的苏州口音的上海话。她梳着两条小辫子,小辫子上扎了条绸绳,每天变换着不同的色彩,粉的、翠的……

孙志成个儿高,坐在班级的最后排,文雯坐在第三排。

平日里上课,孙志成老是看着文雯的背影,心想着,明天,小辫子上的绸带应该是浅蓝色的;后天,应该是杏黄色的?他和同桌金明打赌,每每猜中,就兴奋不已。

星期六放学回家,他在八仙坊见到有卖绸丝带的,一小盒十条,一角二分。五彩缤纷的,绸丝带上还印着彩色的小圆点,艳丽极了。孙志成买了一盒,在盒子上贴了张小纸条,写上“送文雯同学/孙志成”。星期一,上课前,他偷偷地把盒子塞进了文雯的课桌里,心里想着:文雯扎着我买的绸丝带,一定更美了。他心里美滋滋的,跟着绸丝带一起飘飘然了。

星期二早上上课前,孙志成走进教室,却看到自己的课桌上有个熟悉的盒子,没拆开过,但是贴着的纸条没了。

哎呀,这是我送给文雯的礼物呀!怎么在我的课桌上了呢?

他看了一眼坐在前排的文雯,她正若无其事地看书。

是她不要?是她不接受?

孙志成一下子垂头丧气了。

好失败啊!是自己自作多情吧?

可是……可是文雯牵过我的手呢,是真的牵了我的手呢!

哦,她把纸盒上的纸条拿掉了,这是为了不让我出糗吧?

好像还是有机会的!男子汉绝不言败!孙志成美美地想着,转眼又是心花怒放、斗志昂扬了。 yOShhO8vtUgKfai1XXoxm7nEemYioWfKjK0agBTc9arztx6lNElaxc0h0rwsreR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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