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波趣先生的宅子坐落在镇子的大街上,满屋都是胡椒籽和面粉的气味,果然是经营谷物种子的人。一看他店堂里有那么多小抽屉,我心想这个人倒确实福分不浅。悄悄看了看下层一两个抽屉,全是些牛皮纸小包,我真纳闷儿:这些花籽和花种是不是盼望有一天能突破牢笼,得见天日,抽芽开花呢?
这种想法,我是等到第二天才有的,因为前一天晚上一到那里,马上就被送上阁楼去睡觉了。那是一间斜顶阁楼,放床铺的那个角落低得要命,我估计屋顶上的瓦和我的眉头之间至多只隔着尺把距离。第二天一大早醒来,我忽发奇想:种子和灯芯绒这两样东西怎么那样难分难解?潘波趣先生身上穿的是灯芯绒,店堂里那个伙计穿的也是灯芯绒,不知道怎么,我总觉得他们的灯芯绒都透出一股气息,很像是种子,那里的种子却又都透出一股气息,极似灯芯绒,结果实在弄得我稀里糊涂,再也分辨不出哪是种子,哪是灯芯绒。这一次我还有个发现,原来潘波趣先生做买卖的不二法门就是望着大街对面的马鞍匠出神,而马鞍匠的经营之道却是目不转睛地瞅着马车匠,马车匠打发光阴的办法则是双手插在衣袋里,默默端详面包师傅,面包师傅的本分是抄起双手,对着杂货商发呆,杂货商则站在门口朝着药剂师打哈欠。在大街上,专心致志于自己行业的人似乎只有那个钟表匠:尽管时时刻刻都有成群结队的农民打扮的人透过他的玻璃橱窗窥视他,他却始终戴着一个放大镜,伏在一张小桌子上,全神贯注地盯着手里的机件。
八点钟,潘波趣先生和我在内宅的客厅里吃早饭,那个伙计则在前面店堂里一袋豌豆上喝茶、吃黄油面包。跟潘波趣先生在一起,我觉得别扭透了。且别提他如何醉心于我姐姐的那套主张,给我吃顿饭也要折磨我,叫我受罪——也别提他尽给我吃面包屑,黄油少得可怜,牛奶兑上了大量白开水,倒不如老老实实连那点牛奶也不放,干脆给我喝白开水。这些都还不算什么,最讨厌的还是他的谈话,他除了给我做算术题,别的话一句都没有。早上客客气气向他问好,他二话没有,劈头就盛气凌人地问我:“小家伙,七乘九等于几?”我刚刚来到这个陌生地方,又空着肚子,给他这么突如其来地一逼,叫我怎么答得上来?我实在饿极了,可是一口面包还没咬下去,他已经提出算术题来考问我了,连珠炮似的一连串问题,弄得我吃顿早饭没有片刻自在。“七乘七呢?”“乘四呢?”“乘八呢?”“乘六呢?”“乘二呢?”“乘十呢?”唠叨个没完。刚刚答完一道,啃上一口面包或是喝上一口牛奶,第二道算术题又来了,他自己却只顾舒舒服服、无所用心地大嚼其火腿和热面包,那副吃相倒真是称得上(恕我直言)狼吞虎咽,穷凶极恶。
因此,钟敲十点,一听说我们就要动身到郝薇香小姐家里去,我便觉得高兴非凡;不过心里还是不免惴惴不安,不知道到了那位老小姐家里应该如何检点自己的行为举止。不到一刻钟工夫,我们来到了郝薇香小姐的住宅门前。这所宅第,砖瓦都已年深月久,阴森森的,四面还装着好多铁栅栏。有几扇窗户已经砌没了;剩下的窗户,低一些的一律护着锈痕斑斑的铁杆。宅前有个院子,装了铁栅门。打过铃,只等里面来人开门。我趁这当儿,透过门栅向里面张望了一下(潘波趣先生到这时候还在考问我“七乘十四等于几?”我只装没有听见),我看见大宅子旁边还有一座很大的酒坊。酒坊里并没在酿酒,看来已经好久没有酿酒了。
一扇窗子给拉了起来,只听见一声清脆的问话:“谁呀?”带我来的那位马上回答:“潘波趣。”窗口回了一声:“好吧!”窗户随即又关严了。一位年轻姑娘手拿着钥匙,从院子里走过来。
潘波趣先生说:“这孩子就是匹普。”
那年轻小姐长得很美,神气非常傲慢,她回答道:“这就是匹普吗?进来吧,匹普。”
潘波趣先生打算跟我一块儿进去,她连忙把门一掩,挡住了他。
她说:“怎么!你也想见郝薇香小姐?”
潘波趣先生十分狼狈,回答道:“要是郝薇香小姐想见见我,那我——”
那年轻小姐说:“噢!那就告诉你,她不想见你。”
她说得斩钉截铁,毫无通融余地,潘波趣先生尽管自尊心受了触犯,却回不上一句话,只得狠狠瞪了我一眼——仿佛是我和他过不去似的!——还训诫我说:“小家伙,你在这里应当规规矩矩,可要替把你一手拉扯大的人挣点面子!”说完就走了。我依旧提心吊胆,生怕他赶回来从门栅里考问我“七乘十六等于几”,不过他总算没有回来。
替我带路的年轻小姐把大门上了锁,和我一同穿过院子,往里头走。院子是铺石的地面,收拾得很洁净,不过缝隙里都长着小草。还有一条小小的通道通向酒坊,通道口的木门敞开着,那头的酒坊也是门窗大开,一直可以望见对面的高高的围墙。里面阒寂无人,荒凉冷落。这里的风似乎比外面还冷,尖声呼啸,从酒坊敞开的门窗里穿进穿出,响得简直和海上摧樯裂帆的狂风没有两样。
她看见我老望着酒坊,便说:“孩子,那儿现在酿的浓啤酒呀,你就是统统喝了下去,也包你没事儿。”
我腼腆地说:“就是呢,小姐。”
“这个地方今后还是别再酿酒的好,酿出来也是酸的啦。你看是不是,孩子?”
“就是,小姐。”
她又说:“其实,也没有谁打算在那儿酿酒,因为那都是过去的事了,这地方看来也只能这样长年冷落下去,等哪一天塌下来。说到浓啤酒,地窖里倒有的是,足够淹没这座庄屋。”
“这座宅子就叫作庄屋吗,小姐?”
“孩子,这是宅子的一个名字。”
“那么还有别的名字喽,小姐?”
“另外还有个名字叫作‘沙堤斯’,这也不知是个希腊字,还是拉丁字,还是希伯莱字;也许三种文字都是,反正在我看来都一样,那意思就是有余。”
我说:“‘有余庄屋’?这名字真古怪,小姐。”
她说:“是的,不过,意思还不光是有余。当初取这个名字,意思是说,谁有了这座宅子,谁就会心满意足,再没有别的要求了。我看,从前人们的欲望一定是很容易满足的。好啦,别磨蹭啦,孩子。”
尽管她一声声“孩子”长“孩子”短,态度那么放肆,毫不客气,其实她的年纪却和我不相上下。当然,她是个姑娘,长得又美,又很矜持,看外貌要比我大得多,简直就像个二十刚出头的大小姐,像个女王,完全不把我放在眼里。
我们从边门走进宅内,因为正门上锁着两根锁链。一到里面,我就注意到过道里一片漆黑,只点着一支蜡烛,是她刚才放在那里的。她随手拿起那支蜡烛,和我一块儿又走过几条过道,上了楼梯,一路上依旧一片漆黑,全靠那支蜡烛照明。
走着走着,终于来到一个房间门口,她说:“进去吧。”
我说:“小姐,你先请。”倒不是为了讲究礼貌,而是我不敢进去。
她一听这话,便说:“别胡闹了,孩子;我又不进去。”说着,就不屑一顾地走开了,更糟的是,把那支蜡烛也带走了。
这个滋味可真不好受,而且我也有些害怕。不过到了这个地步,不敲房门也不行。敲了门,里面叫我进去。我推门进去,一看是间挺大的房间,点着好多蜡烛,却没有一线天光透进来。好多家具我都没见过,也不知道是做什么用的。反正看见这副摆设,估料着总不外乎是一间化妆室。最引人注目的是一张罩着桌布的台子和一面镀金穿衣镜连在一起,我一眼就看出那是一位贵夫人的梳妆台。
如果当时没有那位夫人坐在台旁,我是否就能一眼看出是一张梳妆台,可就难说了。那位夫人坐的是一张扶手椅,一个胳膊肘搁在梳妆台上,用手支着头。我从来没见过这样一位稀奇古怪的夫人,我相信这一辈子也休想再见到第二位。
她穿的都是贵重料子,绸缎花边一应俱全,全身雪白。鞋子是白的,从头上一直披下来的那条长长的披纱也是白的,头上还戴着做新娘戴的花朵,可是看她则已经是白发满头了。脖子上和手上都戴着亮闪闪的珠宝,梳妆台上也放着好些。遍地衣衫狼藉(论气派,都要比她身上穿的略逊一筹),还有东一只西一只没有收拾好的衣箱。看来她还没有完全打扮好,脚上只穿着一只鞋子——另外一只还放在梳妆台上,就在她手边——披纱也没有完全戴好,带链的表还没有系上,应该戴在胸口的花边却和一些小装饰品、手帕、手套、花朵、祷告书,一起乱七八糟地堆放在穿衣镜周围。
这些形形色色的玩意儿,我并不是一下子就尽收眼底的,不过我头一眼看到的东西还是多得意想不到。我看出眼前的这些理应是白色的东西,当年固然都是白的,可是如今早已失去光彩,褪色泛黄了。我还看出,这位穿着新娘礼服的新娘,岂止身上穿的服装、戴的花朵都干瘪了,连她本人也干瘪了;除了凹陷的眼窝里还剩下几分神采,便什么都没有了。我还看出,穿这件礼服的原先是一位丰腴的少妇,如今枯槁得只剩皮包骨头,衣服罩在身上显得空落落的。记得有一次,大人带我去市集,见过一个白苍苍的蜡人,也不知算是代表哪一个怪人的遗体,供人瞻仰。还有一次,大人带我到我们沼地上的一座古教堂去,看一具从教堂地下的墓穴里掘出来的骷髅,昔日的华装丽服早已化作一堆灰尘。现在出现在我眼前的仿佛就是那个蜡人、那具骷髅,却转过一双乌黑的眼睛望着我。如果可以,我早就大叫出声了。
只听见坐在梳妆台旁的夫人问道:“是谁呀?”
“夫人,是我匹普。”
“匹普?”
“就是潘波趣先生带来的孩子,夫人。上这儿来……玩的。”
“走过来,让我瞧瞧你。过来过来。”
我站在她面前,不敢看她的眼睛,却仔细看了一下她身边的那些东西,发觉她的表停在八点四十分上,房间里的钟也停在八点四十分上。
郝薇香小姐说:“拿眼睛看着我呀。像我这么一个女人,打从你出世后就没有见过阳光,你见了我该不会害怕吧?”
说来惭愧,我居然凭着一时的胆量,撒了弥天大谎,回了一声“不怕”。
于是,她叠起双手,放在左边胸口,问我:“你知道我手扪着的是什么地方吗?”
“知道,夫人。”(我不禁又想起了那个要挖我心吃的小伙子。)
“我手扪着的是什么?”
“您的心。”
“碎啦!”
她吐出这两个字,眼里露出急切的神色,语气用得奇重,脸上浮现出一种怪笑,还带着些自负的神气。她那双手在胸口搁了片刻工夫,方才慢悠悠地挪开,仿佛一双手有多重似的。
她说:“我过得太无聊。我需要找个消遣,可我不想再和大人打交道了。你来玩儿吧。”
叫一个不幸的孩子在这种场合下玩耍,普天之下恐怕再没有更强人所难的事了。哪怕是最爱抬杠的读者,读到这里,也不会认为是我说过分了吧。
她接下去说:“有时候我有些病态的幻想。我老想看别人玩儿,这就是一种病态的幻想。”她不耐烦地挥了挥右手的手指,又说:“好啦!好啦!玩吧,玩吧,快些玩吧!”
我马上想起姐姐那句话:我要是不好好地玩,她就要给我厉害看;在无可奈何之下,我就想装作潘波趣先生的马车,在房间里兜着圈子跑一阵。再一想,这种把戏我实在表演不了,于是只得作罢,便站在那里,只顾瞧着郝薇香小姐。我们两人彼此瞧了好半晌,她大概认为我是有意违拗,便说:
“你脾气这么大吗?这么不听话吗?”
“没有的事,夫人。对不起,真对不起,我一时还玩不起来。您如果告到我姐姐那里去,我就少不了要挨一顿打骂。只要我能玩,我一定玩。可是我觉得这儿的一切实在太新鲜了,太陌生了,太美好了——也太凄凉了——”说到这里,连忙住口,生怕言多必失,说不定早已说得过了分;于是,我们又彼此对看了一眼。
她没有马上回答,却把眼光从我身上移到了她自己身上。她望望身上的衣服,望望梳妆台,最后又对着穿衣镜照了照,方才喃喃地说:
“在他是见所未见,在我却是年复一年;他觉得太陌生,我却觉得太熟悉;至于凄凉之感嘛,两个人倒是一样。你去叫艾丝黛拉来!”
我看见她还在照镜子,便以为她在自言自语,不是和我说话,因此没有理会她。
她扫了我一眼,又吩咐我:“去叫艾丝黛拉来!这件事总做得到吧。去叫艾丝黛拉!到房门口去叫!”
要我在一座陌生的房子里,摸黑站在一条神秘莫测的过道上,对着一位既无踪影、又不答话且目中无人的年轻小姐大喊艾丝黛拉,而且又担心这样大声直呼其名是一种莫大的放肆行为,这实在并不比奉命玩耍来得好受。好容易艾丝黛拉总算回答了一声,拿着蜡烛来了。她像一颗明星,一路上照亮了那黑洞洞的过道。
郝薇香小姐招手叫她走到跟前,随手从梳妆台上拿起一颗宝石,一会儿放在她青春美丽的胸脯上,一会儿又放在她棕色的秀发上,比比试试。“我的宝贝,这一颗将来就给你,你戴起来多漂亮啊!去跟这孩子玩牌给我看吧。”
“跟这个孩子玩!哎呀,他是个干粗活的小子,低三下四的!”
我似乎隐隐听到郝薇香小姐轻声细气对她说(不过我实在不大敢相信):“怎么?你可以捏得他心碎呀!”
艾丝黛拉摆出十足轻蔑的神气问我:“你会打什么牌?”
“小姐,我只会玩‘败家当’。”
郝薇香小姐对艾丝黛拉说:“那就叫它败家当吧。”于是,我们坐下来玩牌。
这时候我才看明白,这屋子里的一切都像那只表和那口钟一样,早就停了。又看见郝薇香小姐把那颗宝石照旧归还原处。我趁艾丝黛拉发牌的时候,又瞟了一下那张梳妆台,看清了台上的那只鞋子从来没有穿过,从前是白的,现在已经发黄了。又看了看郝薇香小姐那只没有穿鞋的脚,脚上的丝袜从前是白的,现在也发黄了,袜底也早踩破了。要不是屋里的一切都处于这种停顿状态,要不是这许多褪了色的陈年古董造成屋里这种常年死寂的气氛,那么,即便是这么一个衰朽之躯穿着这么一件干瘪的新娘礼服,也绝不会这么像是穿着一件尸衣,那条长长的披纱也绝不会这么像块裹尸布了。
郝薇香小姐坐在那里看我们打牌,活像一具僵尸;新娘礼服上的褶边和彩饰简直像黄纸。据说,古人的尸体一旦掘出来被活人看见,立刻就化成齑粉,那时候,我对于这种事还不是很懂,不过自我听说以后,我就常常想:照这位夫人当时的神气来看,好像也是只消一见阳光,立刻就会化作尘土似的。
第一局牌还没有打完,艾丝黛拉就鄙夷地说:“你瞧这孩子!他把‘奈夫’叫作‘杰克’呢! 瞧他的手有多粗糙!瞧他的鞋有多笨重!”
以前,我从来也没想到过自己的手有什么见不得人,可是这时候竟然也认为自己的手实在生得很不像话。她对我的轻蔑可着实厉害,竟像有传染性似的,于是连我也轻蔑起自己来了。
头一局她赢了,由我发牌。我心知她巴不得我把牌发错,这么一来,我一发牌哪还有不错之理?于是又遭她数落一通,说我是个干粗活的、笨手笨脚的蠢孩子。
郝薇香小姐都看在眼里,她对我说:“怎么不听见你顶她一句?她说了你好多难听的话,你却不回她一句?你觉得她怎么样?”
我结结巴巴地说:“我不愿意讲。”
郝薇香小姐俯下身子对我说:“你附着我耳朵讲吧。”
我悄悄说:“我觉得她很骄傲。”
“还有呢?”
“我觉得她很美。”
“还有呢?”
“我觉得她挺爱欺负人。”(我说这话时,艾丝黛拉一脸深恶痛绝的神气,正在那里看着我。)
“还有呢?”
“我想我该回家了。”
“她长得那么漂亮,你就一辈子不想再见她了吗?”
“我不是不想再见她,可是现在我想该回家了。”
郝薇香小姐大声说:“打完这一局就让你回家。”
要不是开头见过郝薇香小姐那古怪的笑容,我真还以为她这张脸蛋儿根本就不会笑呢。她始终沉着脸,显出一副凝神沉思的神气——大概当年这周围的一切静止不动之日,也正是她沉下脸色之时——而且看来好像那脸色是永远也开朗不起来了。她的胸脯沉了下去,显得腰弓背屈;她的嗓门也沉了下去,说话声音很低,死气沉沉;总之,照她的模样来看,仿佛她是挨了万钧雷霆的当头一击,从肉体到灵魂,从内心到外表,稀里哗啦一股脑儿都垮掉了。
打完了那一局,艾丝黛拉果然叫我把家当败光了。我手里的牌都被她赢了过去,她把牌都往台上一扔,好像从我手里赢得的牌没有什么稀罕似的。
郝薇香小姐说:“你下次什么时候来呢?让我来想一想。”
我提醒她说,今天是星期三,话还没有说完,她又像刚才那样不耐烦地挥挥右手的手指,不让我说下去。
“得啦,得啦。我可不知道什么星期几,也不知道什么年月。过六天再来吧。你听见了吗?”
“听见了,夫人。”
“艾丝黛拉,带他下去。给他点儿什么吃的,让他一边吃,一边随便遛遛,看看。去吧,匹普。”
刚才是艾丝黛拉拿着蜡烛送我上楼来的,这会儿她又拿着蜡烛送我下楼。她还把蜡烛放在那个老地方。我想都没想,只当这时候一定已经是夜晚,后来她开了边门,阳光夺门而入,我顿时给弄糊涂了,恍惚觉得自己在那间点着蜡烛的古怪屋子里似乎已经待了大半天了。
艾丝黛拉说:“孩子,你在这儿等一等。”话音刚落,人就不见了,门也关上了。
院子里一个人也没有,我连忙趁这个机会看看自己那双粗糙的手和那双蹩脚的皮鞋。我自己也觉得看不上眼。以前,我从来也没有为这些而烦恼过,现在却烦恼了起来,只怪自己什么都粗俗不堪。我决定要去问一问乔,他为什么教我把那几张画着花彩的纸牌叫作“杰克”,那应该叫“奈夫”才对。要是乔当年受到的教养高尚一些,我也就不会这般没有教养了。
艾丝黛拉回来了,带来一些面包和肉,还有一小杯啤酒。她把啤酒放在院子里的石头地上,把面包和肉交到我手里,看也不看我一眼,傲慢无礼到极点,简直把我当作一条下贱的狗。我丢够了脸,伤透了心,受尽了欺负,气炸了肚子,又是愤慨,又是难受——心里说不出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创痛——只有天才知道这叫什么滋味!泪水涌进我的眼眶。我正在流泪,那位姑娘望了我一眼,看出我这眼泪是由她而起的,她脸上马上露出了喜色。这下我倒反忍住了眼泪,直瞪瞪地瞅着她。她轻蔑地把头一昂,走了。可是据我看,她还是意识到自己的估计太乐观了,我并没有给气倒呢。
她一走,我望望四处,想找个地方躲一躲,结果钻到酒坊的一扇门背后,拿一条胳膊靠在墙上,头搁在胳膊上,大哭起来。一面哭,一面还踢墙壁,使劲扯自己的头发,因为我着实难受,那种莫名的痛楚像一把尖刀扎在我心里,非得发泄一下不可。
我这样感情脆弱,原是姐姐一手教养成的。不管谁教养孩子都好,孩子在自己的小天地里,体会最深切、感受最灵敏的,莫过于遭受虐待这回事了。尽管孩子们受到的也许不过是些微不足道的虐待,可是要知道,孩子本身就很小,他们的生活天地也很小,然而小虽小,按照比例来说,孩子们玩的一匹小木马却也抵得上大人骑的一匹爱尔兰高头大马。拿我来说,我从孩提时代起就受虐待,我的心里也始终在反抗。从我会说话的那一天起,我就知道姐姐一味任着她那种喜怒无常、凶残暴戾的性子虐待我。我早就有了一种根深蒂固的想法,认为我尽管是由她一手带大的,可并不见得她那只手因此就有权利推我、撞我、扭我、扔我。我在她手里挨骂挨打,丢脸挨饿,觉也睡不好,还得这样那样悔罪补过,于是长年累月就养成了这种反抗心理;外加孤苦伶仃、无依无靠,成天抱着这种心理和自己嘀咕,我看我的生性胆怯和感情脆弱多半就是这样造成的。
我踢着酒坊的墙壁,扯着自己的头发,借此发泄,把一肚子委屈的情绪暂时排解开了,这才用衣袖抹抹脸,从门后走出来,吃着可口的面包和肉,喝着啤酒,全身发暖,精神也立刻好起来,趁兴浏览了一下四周的景物。
这地方果然是个满目荒凉的所在,连酒坊院子里那个鸽棚也不例外。鸽棚的撑竿早已被大风吹得歪歪斜斜,如果棚里还有鸽子,那么风一吹,鸽棚晃来荡去,鸽子准会以为是驾着一条船在海上漂荡呢。其实棚里早已没有了鸽子,马厩里早已没有了马,猪圈里早已没有了猪,仓库里早已没有了麦芽,铜罐里、木桶里早已没有了麦子和啤酒气息。酒坊哪里还像个酒坊,只怕连一丝一毫的酒气酒香都已蒸干散尽。靠里边的一个小院子里,遍地都是杂乱无章的空酒桶,发出一股酸溜溜的气味,大概是为昔日美好的年华留下的一点纪念吧;可是这气味毕竟酸得太厉害,不能算作当年的啤酒的一份货样——说到这里,我倒是想起了,大凡世外隐士都是如此,留下的残迹遗事往往未必尽如其为人。
从另一头走出酒坊,有一堵旧墙,墙那边是一个荒芜的花园。墙并不太高,我伸长脖子踮起脚,向墙外张望了好大一会儿工夫,原来这荒芜的花园是这个宅子的后花园,园内荒草丛生,黄绿间杂的荒径上踏出了一条小路,看来时常还有人在那儿散步,我看见艾丝黛拉这时正好背对着我在小路上走过。但是,我似乎哪儿都能看到艾丝黛拉。酒桶引得我心痒痒的,想要在那上面走走;脚刚踏上去就看见她也在院子另一头踩着酒桶走。她背朝着我,双手捧住一头散开的棕色秀发,目不旁顾,一下子就走得看不见了。后来我走进酒坊,也是这样。所谓酒坊,就是从前在那里酿过啤酒、至今还保留着各种酿酒器具的那幢又高又大、铺石地面的房子。刚一进去,那一片阴森森的气氛就叫我喘不过气来,我就站在靠门处,四下里望望,正好看见她从那些没火的炉子堆中穿过,登上一个小小的铁梯,由头顶上一道高高的长廊里出来,好像要走到天上去似的。
就在这地方,这时候,大概是我的幻想作祟,出了一件奇怪的事。说是奇怪,不只是当时觉得奇怪,事后隔了多年,更是愈想愈觉得奇怪。事情是这样的:当时我抬头多望了一下那白花花的寒空,有些眼花,掉过脸来朝右面角落里一望,看见一根大木梁上有个人吊在那里。那人穿一身泛黄的白衣服,脚上只穿着一只鞋子。由于是悬空吊着,什么都看得清清楚楚。那衣服上的褪色的花饰简直像黄纸;那张脸不是别人,正是郝薇香小姐,满脸一阵抽动,仿佛想要喊我。我见了这样一个人实在害怕,可是一想到刚才明明没有这样一个人,就更加害怕了,因而我先是从她跟前逃开,继而又向她跟前奔去。等到弄明白那儿连个人影儿也没有,我那份害怕才真叫害怕到了极点。
后来还是多亏了明朗的天空里洒下的那一片白花花的阳光,多亏了从大门铁栅里看见门外过往的行人,又把剩下的面包、肉和啤酒一齐吃下肚去,元气陡增,我的神志这才清醒过来。这种种因素固然起了作用,然而要不是看见艾丝黛拉拿了钥匙走过来、开门放我出去,我也未必就会清醒得那么快。我想,艾丝黛拉本来已经瞧不起我,如果再让她看见我吓成这种样子,岂不是越发让她觉得有理了吗?我可万万不能让她抓住这个把柄啊。
她走过我身边,得意扬扬地瞟了我一眼,好似一看到我的手这么粗糙,我的皮鞋这么笨重,就禁不住从心里高兴起来。她开了门,手扶在门上。我看也没看她一眼就往外面走,不料她却用手碰碰我,嘲笑我说:
“你怎么不哭啦?”
“因为我不想哭。”
她说:“你不想哭才怪呢;刚刚哭得连眼睛都快要瞎了,这会儿眼看又快要哭出来。”
说着,她轻蔑地笑了一阵,把我推出门去,锁上了大门。我直奔潘波趣先生家里,一看他不在家,心里才放下一块大石头。我请那位伙计把我下次去郝薇香小姐家的日期转告他一声,于是便动身赶那四英里路的归程,回铁匠铺去。我一路上仔细回想着刚才的所见所闻,只顾翻来覆去思量:原来我是个低三下四的干粗活儿的小子;我的手生得粗;我的皮鞋笨重;我竟染上了下流习气,把“奈夫”叫作“杰克”;我做梦也没有想到自己竟是这样愚昧无知;总而言之,我过的是下等人的苦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