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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过了一两天,我早上醒来,想到一个绝妙的主意。我认为我要变成一个不平凡的人,最好的办法莫过于请毕蒂把她的一切知识都传授给我。这么一想茅塞顿开,为了实现这个计划,那天晚上到伍甫赛先生姑奶奶的夜校去上学,我便对毕蒂说,我很想要出人头地,其中有个特别的缘故,暂且不必细说,只要她肯把她的全部知识都传授给我,我就感激不尽了。毕蒂本是个最讲情义的姑娘,马上一口答应,而且不到五分钟,就开始履行自己的诺言了。

伍甫赛先生的姑奶奶的教育方案,也就是她的课程,大致可以归结如下:先让学生们自由活动——吃苹果的吃苹果,在别人领子里塞干草的尽管塞干草,到最后,伍甫赛先生的姑奶奶把精神养足了,这才拿起一根桦木戒尺,踏着碎步,走到学生们跟前,不分青红皂白地吓唬一通。学生们以各种各样嬉皮笑脸的方式接受训诫之后,便排成队,把一本破破烂烂的书稀里哗啦地顺次传下去。书上有一张字母表、几幅图表、一些拼音练习——应该说,本来是有这些玩意儿的。书本一传下去,伍甫赛先生的姑奶奶便进入昏昏欲睡的状态——要不是由于瞌睡,就准是风湿症发作了。于是学生们便开始以靴子为题大做文章,互比高下,目的无非是争谁踩起谁的脚指头来可以踩得最痛。这一切可以称之为脑力锻炼,一直要闹到毕蒂匆匆赶来,把三本残破的《圣经》分配给他们。这三本书的模样,仿佛是从什么木桩上乱砍下来的,印得又糟,比我后来见到的任何一本文学珍本都要模糊,沾满了斑斑点点的墨水渍,书页里夹着各式各样给压扁砸碎的昆虫“标本”。有些性子倔强的学生往往还会和毕蒂扭打起来,给这一节课添了不少热闹。打完了,毕蒂便宣布今天从哪一页读起,她读一句大家跟着读一句——会读的固然跟着读,不会读的也跟着读,那一片七高八低的大合唱真叫吓人。毕蒂领读的声调又高又尖,又没个抑扬顿挫,谁都不晓得自己在读些什么,也根本就不当它一回事。乌七八糟乱嚷了一阵,少不得会把伍甫赛先生的姑奶奶吵醒,于是她便跌跌撞撞地不定走到哪一个孩子身边,拉拉那孩子的耳朵。耳朵一拉,便不言而喻是放学了,于是大家为庆贺学业猛进,尖起嗓子高呼几声,奔出校门。凭良心说一句,要是哪个学生愿意拿石板甚至钢笔墨水(只要你有)来打发光阴,那也是绝不会遭到禁止的,只可惜这种做学问的方式在冬季很难行得通,因为在那既兼做课堂、又兼做伍甫赛先生姑奶奶起坐室兼卧室的小杂货店里,点的只是一支垂头丧气的蜡烛,又没有一把剪烛花的剪刀,所以光线极其暗淡。

我觉得,在这种环境下,要想成为一个不平凡的人,实在很耗费光阴,不过我决定还是试一试。当天晚上,毕蒂就开始履行我们的特别协定,把她那份小价目表上绵糖一项的有关知识传授了一些给我,又把她从报纸标题上摹写下来的好大一个老式的英文字母D借给我拿回家去临摹,我开头还以为是个纽扣花式,后来她说明白了,我才知道是个什么玩意儿。

我们村里当然少不了有个酒店,乔有时候也少不了要上那边去抽袋烟。那天晚上,在放学回家的路上,我接到姐姐的严厉命令,要我务必到三船仙酒店去一趟,一定要把乔带回来,否则要我好看。所以,这会儿我正向三船仙酒店走去。

三船仙酒店店堂里有一个柜台,柜台里面靠近门边的墙壁上用白垩写了一大篇欠账账目,长得惊人,照我看来,这一大笔欠账是从来没有人偿付的。我从记事的时候起就看到了这些账目,后来账目日长夜大,比我的身个儿长得还要快。我们村里一带本来多的是垩土,老乡们大概都不肯错过良机,务使物尽其用,让白垩大显其赊酒记账的神通。

那是星期六晚上,只见店老板怒目横眉地望着那一大笔欠账:好在我这次来是跟乔打交道,不是跟他打交道,因此只跟他说了声晚上好,就走到过道那一头的客厅里去了。客厅里生着一大炉旺火,乔正坐在那里抽烟,跟他在一起的还有伍甫赛先生和另外一位生客。乔像平常一样招呼我:“喂,匹普,老朋友!”他这话一出口,那位生客便转过脸来望着我。

生客是位带有几分神秘气息的人物,我从来没见过。头侧在一边,一只眼睛半开半闭,似乎拿着一支无形的枪在瞄准。嘴里衔一根烟斗,一看见我就把烟斗从嘴里拿出来,目不转睛地瞧着我,慢吞吞地吐完了烟,才向我点了点头。我也向他点点头,他于是又点了点头,在他坐的那张高背长椅上腾出点地方来让我坐。

可是我每次到这种公共场所,总是习惯坐在乔身边,因此我说:“谢谢您,先生!对不起!”然后就在他对面的高背长椅上乔给我让出的地方坐了下来。这位生客溜了乔一眼,见乔正瞧着别处,于是一等我坐定,便又对我点点头,还擦了擦自己的腿——我觉得那擦腿的样子奇怪极了。

生客转过脸去对乔说:“你刚才说,你是个铁匠?”

乔说:“不错,我是这么说的。”

“你爱喝什么酒?对不起,还没请教过尊姓大名哩。”

乔报了姓名,那生客便称名道姓起来:

“葛吉瑞先生,你喝什么酒?我来请客,饭后一杯帮助消化。”

乔说:“哪儿的话,不瞒您说,我喝酒都是自己付钱,不大习惯让别人请客。”

生客说:“习惯?谈不上,只此一次,下不为例,何况又是星期六晚上。来,点酒吧,葛吉瑞先生。”

乔说:“盛情难却,来杯朗姆吧。”

生客重复了一遍:“朗姆。还有一位先生的想法呢?”

伍甫赛先生说:“朗姆。”

生客对酒店老板大声说道:“三份朗姆!来三只杯子!”

乔把伍甫赛先生介绍给生客,说:“想必您一定乐于认识这位先生。他是我们教堂里办事的先生。”

生客眯缝着眼睛瞧了我一眼,连忙应道:“噢嗬!就是沼地边上坟地中央那座冷清清的教堂吗?”

乔说:“正是。”

生客口衔烟斗,满意地“嗯”了一声,把两条腿搁在他一人独坐的高背长椅上。他头上戴一顶阔边旅行帽,帽檐儿挂了下来,帽子下面包一块手绢,当作头巾,把头发遮没了。他眼睛望着炉火,我依稀看见他脸上掠过一丝狡猾的神气,继而又露出一副似笑非笑的表情。

“两位先生,我对这个地方并不熟悉,不过,靠近河边一带看样子好像挺荒凉吧。”

乔说:“十处沼地就有九处是荒凉的。”

“当然,当然。在那一带是不是常常可以见到什么吉普赛人啊,走江湖的啊,流浪汉啊什么的?”

乔说:“没有,逃犯倒是常有。可我们也不容易碰到。伍甫赛先生,你说是不是?”

伍甫赛先生对于当初那段狼狈的经历可谓刻骨铭心,因此他虽然表示同意,口气却很冷淡。

生客问道:“看样子你们还去追捕过逃犯咯?”

乔回答道:“去是去过一次,不过您知道,我们不是去抓逃犯;我们只是去看看热闹;我和伍甫赛先生,还有匹普,我们都去了。匹普,是不是?”

“是的,乔。”

那生客又瞧了我一眼——仍然眯缝着眼睛,好像是故意拿他那支无形的枪瞄准我似的;他说:“这孩子别看他瘦,将来可有出息。你管他叫什么?”

乔说:“他叫匹普。”

“教名就叫匹普吗?”

“不,教名不叫匹普。”

“那么是姓匹普喽?”

乔说:“也不是姓,不过和他的姓相近,他小时候把自己的姓念走了音,后来人家也就这样将错就错叫惯了。”

“他是你的儿子吗?”

乔“唔”了一声,便沉吟起来;当然并不是因为这件事本身有什么煞费思索之处,而是因为一进了三船仙酒店,嘴里衔上一根烟斗,无论谈东说西,总要带上三分深思熟虑的风度。沉吟了一阵,他才说:“唔——不是。哪里,他哪里是我的儿子。”

“那么是侄儿喽?”

乔又显出沉思的神气说:“唔,不是——不,不骗您,他也不是我的侄儿。”

生客又问:“那他妈的到底是你什么人?”我觉得他这样气势汹汹地追问,未免过分了些。

伍甫赛先生在这个节骨眼儿上插了进来;他这个人对于远近百亲无所不晓,何况职业使然,必须牢记一个男人不可以和哪些女的亲戚成婚,因此便自告奋勇为那位生客说清了我和乔的关系。伍甫赛先生插了嘴还不算,最后还从《理查三世》里面引证了一大段狂嗥乱叫的台词,念得叫人听了毛骨悚然;等他自以为费了这番唇舌已经足以解决问题,又补充一句道:“这正合了那位大诗人的话。”

这里,我不妨做一点题外的说明:伍甫赛先生刚才提到我时,还在我头上乱揉乱摸一阵,弄得我头发都戳到了眼睛里,显然是认为谈到我就非得用手这么配合一下不可。我真想不明白,何以像他那样身份的人到我们家里来做客,一遇到这种情况,总要叫我受这样的折磨,弄得我两眼红肿。现在回想起来,在我的童年时代,家里亲友们只要一谈起我,就必然会伸出一只大手来,美其名曰抚爱我,其实是弄得我眼红泪流。

这位生客自始至终什么人也不看一眼,只是望着我,那副神气像是终于拿定了主意,非得开枪打死我不可似的。他自从骂了那句话以后,就什么也没有说,等到三杯兑水朗姆酒端进来了,他果然向我开枪了,这一枪可真是稀奇少有。

射来的不是舌弹,相反,他倒是演出了一幕哑剧,是毫不含糊地冲着我演的。他毫不含糊地对着我搅拌他那杯兑水朗姆酒,又毫不含糊地对着我品尝那杯兑水朗姆酒。又是搅动又是品尝,放着酒店里给他的匙子不用,却用一把锉搅拌。

他的动作非常巧妙,别人都看不到那把锉,只有我看得到。拌好了酒,便把锉揩干,放进胸口衣袋里。我认出这就是乔的那把锉:一看到那把锉,就知道他认识我救的那个逃犯。我坐在那里瞪着他,好像着了魔一般。他却忽然往椅背上一靠,不再理会我,而是大谈起萝卜来。

我们村里每到星期六晚上,就洋溢着一股愉悦的气氛,大家干完了一周的活儿,总得安安静静歇口气、提提神,再干起活来也好更带劲些,在这种气氛的影响下,乔居然也敢在酒店里比平常多待上半小时。这半小时过了,兑水朗姆酒也喝光了,乔便起身告辞,拉着我的手就要走。

生客说:“葛吉瑞先生。请等一会儿,我想起我口袋里好像有一枚雪亮崭新的先令,如果没有丢掉的话,就给这孩子吧。”

他掏出一把零钱,找出那一枚先令,用揉皱的纸包好,交给我说:“这是给你的!记好:是给你自己的!”

我向他道了谢,也不管什么礼貌不礼貌,只顾紧挨在乔身上,睁大了眼睛瞧着他。他向乔道了晚安,又跟伍甫赛先生道了晚安(伍甫赛先生也跟我们一块儿出了酒店),对我却不道晚安,只是用他那只瞄人的眼睛瞥了我一下——其实连瞥一眼也谈不上,因为他根本把那只眼睛闭上了;不过,这真叫作:无限传神处,尽在一闭中。

伍甫赛先生一出三船仙酒店就和我们分了手,乔一路上又老是张大了嘴,大口大口吸着空气,像是为冲淡那喝下肚去的朗姆酒,因此一路赶回家去,我即使有兴致说话,恐怕也只好一个人自唱自和。何况我往日的那个过失、往日的那个老相识,如今突然露出形迹,弄得我心神恍惚,哪里还有心思想到别的事情上去。

回家一踏进厨房,正赶上姐姐没有大发脾气,乔一看这种机会千载难逢,便壮起胆子,把那枚亮晶晶的先令的来历告诉了她。乔大嫂得意扬扬地说:“我担保准是一枚假货,世上哪里有这种好人,肯把真货给一个孩子?拿来我瞧瞧。”

我打开纸包拿出先令,确实是一枚真的先令!乔大嫂扔下先令,拿起纸包来一看,说:“这是什么?两张一镑的钞票?”

果真是两张一镑的钞票,油腻腻黏答答的,好像跟郡里的许多牲口市场交情已经深得到了家似的。乔重又拿起帽子,带了那两镑钱,要到三船仙酒店去归还原主。乔一走,我就坐在平常坐的小凳上惘然若失地望着姐姐,我拿准那个人早就走远了。

乔果然一转眼工夫就赶回来了,说是那人早已走了,不过他已经在三船仙酒店留了言,把那两张钞票的事吩咐妥当。于是,姐姐拿了一张纸把钞票包好封严,放在客厅里橱顶上一把做摆饰用的茶壶里,用干玫瑰瓣掩好。那两张钞票放在那里,从此就像梦魇一样压在我的心头,也不知压了我多少个日日夜夜。

我那天晚上睡得很不好,因为老是想到那个拿无形的枪瞄着我的生客,老是想到我干下的那件卑劣的犯罪勾当——私通逃犯,这对于我这个小人物来说本是件大事,而我居然都忘了。还有那把锉,也老是像个鬼影似的缠着我。那把锉居然在我万万料不到的时候重新出现,实在叫我害怕。最后,我只得想一想下星期三要上郝薇香小姐家里去的事,这样才算慢慢地睡着了。我在梦中果然看见那把锉从门里向我伸过来,还没看清拿锉的是谁,我就大叫一声惊醒了。 QJQ8+wr15LztesZRg7hpOKaabcvEH/vuBdnzTr5CrMFn6baiVqz1aUeSLNzysJN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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