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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语、宾语都要贴上相应的标签

因此,我们到底是如何分清“人咬狗”和“狗咬人”的呢?根据心理词典中有关“咬”的词条:“咬人者是主语,被咬者是宾语。”但是,我们是如何在树形图上找到主语和宾语的呢?语法给名词短语贴上了各种小标签,用以与动词词条所分派的角色进行匹配。这些标签被称作“格”(case)。在许多语言中,格以名词前缀或后缀的形式出现。例如在拉丁语中,“人”和“狗”的名词分别是“homo”和“canis”,它们的词尾会依据“谁咬谁”而发生变化:

Canis hominem mordet.

狗咬人。——不是新闻

Homo canem mordet.

人咬狗。——是新闻

看了上面两句话,恺撒大帝就能清楚地知道到底是谁咬了谁,因为“被咬者”的词尾多了一个后缀“-em”。而且,即便这两个名词的顺序颠倒过来,他依然能分清“咬者”和“被咬者”。在拉丁语中,“Hominem canis mordet”与“Canis hominem mordet”同义,“Canem homo mordet”与“Homo canem mordet”也是同义。由于格标记的使用,动词词条就不必劳神费力地标明每个“扮演角色”在句中的具体位置了。例如,一个动词只需表明“实施者是主语”就行了,至于这个主语到底位于句中哪个位置,这就是其他语法规则的事情了,反正得出的都是相同的句意。事实上,在一些所谓的“置乱性”(scrambling)语言中,格标记得到了更为广泛的运用,无论是短语中的冠词、形容词还是名词,都被加上了特定的格标记,因此说话者可以随意打乱短语的词序,将它们置于句中的任何部位(例如将形容词置于句末以示强调),而听者则可以在头脑中将它们组装起来。这一规则被称为“一致关系”(agreement)或者“协同关系”(concord),它是短语结构之外的第二个解决方案,能够将各种错综复杂的想法编码为一串串连续不断的语链。

几个世纪以前,英语和拉丁语一样,拥有充当显性格标记的后缀,但这些后缀都逐渐消失了,只在人称代词方面保留了一些显性的格,例如扮演主语角色的“I”“he”“she”“we”“they”,扮演领属角色的“my”“his”“her”“our”“their”,以及扮演其余角色的“me”“him”“her”“us”“them”。“who”与“whom”的区别本来也属于此类,但二者的界限正在逐渐消失,在当今美国,只有那些咬文嚼字的作家和谨小慎微的说话者才会一如既往地使用“whom”。不过有趣的是,因为我们都知道说“He saw us”,而绝不会说“Him saw we”,所以“格”这种句法想必依然存在于英语之中。虽然从表面上看,名词并不会因其扮演的角色而出现外形的改变,但它们都被赋予了无形的格。当爱丽丝看见一只老鼠在她的泪池中游泳时,她忽然意识到:

“Would it be of any use, now,”thought Alice,“to speak to this mouse? Everything is so out-of-the-way down here, that I should think very likely it can talk: at any rate, there’s no harm in trying.”So she began.“O Mouse, do you know the way out of this pool? I am very tired of swimming about here, O Mouse!”(Alice thought this must be the right way of speaking to a mouse: she had never done such a thing before, but she remembered having seen, in her brother’s Latin Grammar,“A Mouse—of a mouse—to a mouse— a mouse—O mouse!”)

“它来有什么用处呢?”爱丽丝想,“同一只老鼠讲话吗?这井底下的事情都是那么奇怪,也许它会说话的,不管怎样,试试也没害处。”于是,爱丽丝就说,“喂,老鼠!你知道从池塘里出去的路吗?我已经游得很累了。喂,老鼠!”(爱丽丝认为这是同老鼠谈话的方式,以前,她没有做过这种事,可她记得哥哥的《拉丁文语法》中有:“一只老鼠……一只老鼠……喂,老鼠!”)

英语使用者通过检视与名词毗邻的单词来标记名词短语的格,这个单词通常是动词或者介词(不过在爱丽丝呼叫那只老鼠的时候,她使用了古英语中的呼格标记“O”)。他们正是使用这些标记,将名词短语和动词所分派的角色匹配起来的。

名词短语必须被贴上格的标签,这一要求解释了有些句子即便符合超级规则,也令人无法卒读的原因。举例而言,直接宾语的角色必须紧跟在动词之后,位于其他任何角色之前:人们可以说“Tell Mary that John is coming”(告诉玛丽约翰来了),而不能说“Tell that John is coming Mary”(告诉约翰来了玛丽),个中原因是,“Mary”(玛丽)这个名词短语不能毫无标签地任意漂浮,而必须以格标记,即紧跟动词之后。奇怪的是,虽然动词和介词可以为其毗邻的名词短语标格,名词和形容词却没有这个功能,例如“governor California”“afraid the wolf”这两个短语虽然语意可解,却不合语法。英语要求在名词之前加上一个毫无意义的介词“of”,如“governor of California”和“afraid of the wolf”,这样不为别的,只是为了给它贴上格的标签。我们说出的句子受到动词和介词短语的严格控制,各个短语不能随意“定居”,它们有着明确的“工作职守”,而且无论何时都必须“持证上岗”。因此,我们不会说出“Last night I slept bad dreams a hangover snoring no pajamas sheets were wrinkled”(昨晚我睡觉噩梦宿醉打鼾没有睡衣床单被子打皱)这样的句子,即便听者可以猜出它的大致含义。这是人类语言区别于皮钦语和黑猩猩交流手势的主要区别,在后两种语言或手势中,单词的排列次序完全是随意的。 jsBcCUFvWZMytF+3peuZ56/86VYILrb9gRjuoRAEG60XHh30ydsWPrYqkRR1iE6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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