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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语言机制

The Language Instinct

我们每个人的大脑中都装有一部“心理词典”和一套“心理语法”,语言就是用语法规则组合起来的词语。若想领悟乔姆斯基的语言机制理论,我们首先要弄清这个理论是解决什么问题的。有些语法规则在婴儿诞生之初就存在于他们的大脑中,他们是天生的“语法专家”。

记者们常说:“狗咬人不是新闻,人咬狗才是新闻。”这其实也是语言本能的真谛:语言的目的就是传递消息。这一串串叫作“句子”的东西不仅仅是触发记忆的工具,让你想起张三、李四或者他们的朋友,然后由你自己填补剩下的内容。这些句子可以告诉你一件事情的来龙去脉,因此,我们可以从精心构撰的语言文字中获得丰富的信息。这些信息要远远胜过伍迪·艾伦(Woody Allen)对《战争与和平》( War and Peace )一书的理解。据说,伍迪·艾伦在参加了速读班之后,曾在两小时内读完了《战争与和平》,然后总结说:“它讲的是一些俄罗斯人的故事。”语言让我们知道章鱼如何交配、台布上的樱桃汁该如何去除、塔德为什么伤心、红袜队是否能在缺少优秀替补投手的情况下赢得职业棒球大赛、如何在地下室里造出原子弹、凯瑟琳大帝是怎么驾崩的等各类事情。

当科学家看到自然界中的一些奇妙景观,例如蝙蝠在漆黑的夜里捕捉昆虫、鲑鱼游回出生的河流繁殖后代等,他们会试图探寻其背后的工程原理。蝙蝠的法宝是声呐,鲑鱼则是依循微弱的气味。那么对人类而言,是什么样的奥秘使人具备传递消息(比如说“人咬狗”)的能力呢?

实际上,语言的奥秘并非一个,而是两个,它们与19世纪的两位欧洲学者有着密切的联系。第一个是瑞士语言学家费尔迪南·索绪尔(Ferdinand de Saussure)提出的“符号的任意性”(the arbitrariness of the sign)原理,即声音与意义的匹配完全是约定俗成的结果。“dog”这个词看起来并不像狗,也不会像狗一样地走路、吠叫,但它完全可以表示“狗”的意思。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每一个说英语的人从小就通过死记硬背的方式,将“dog”的发音和它所表示的意义紧紧连在了一起。这一标准化的记忆过程给同一语言社区的成员带来了巨大的收益,使得成员之间可以相互传递概念、表达思想,而且几乎可以在瞬间完成。有时,声音和意义之间的“拉郎配”会显得十分可笑。例如理查德·莱德勒(Richard Lederer)在《疯狂英语》( Crazy English )一书中所举的例子:“we drive on a parkway but park in a driveway ”(我们在停车道上开车,在公路上停车)、“there is no ham in hamburger or bread in sweetbreads ”(汉堡包里没有火腿,牛杂碎里没有面包)、“ blueberries are blue but cranberries are not cran”(蓝莓是蓝色的,但蔓越莓却与鲱斗无关)。不妨设想一下,或许我们可以选择更为“理智”的方式来表示概念,使听者可以透过字词的外形领悟其背后的含义。但是,要创造出这样一套符号系统恐怕并非易事,而且也显得滑稽可笑、不伦不类,它必然会使人们的语言交流变成“看图说词”或者“你演我猜”的字谜游戏。

语言本能的第二个奥秘是威廉·洪堡特(Wilhelm Von Humboldt)所说的“有限域的无限应用”(makes infinite use of finite media),这也正是乔姆斯基语言理论的先导。我们之所以能够区分平淡无奇的“狗咬人”和堪称新闻的“人咬狗”,是因为在这两句话中,“狗”“人”和“咬”三个字有着不同的排列顺序。也就是说,我们是在使用一种代码在字序和思想之间进行转译。这个代码或这套规则,被称为“生成语法”(generative grammar)。正如前文所述,我们不能将这个语法与学校课堂里教授的语法格式混为一谈。 RVKEa5FNPCZwJpdhXifurFZf/Vb3RS3MKbZ+WFKt9E//0oSSWGQ2zX5liMt74Y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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