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决定论假说与两位研究者的名字紧密相连:一位是爱德华·萨丕尔,一位是本杰明·沃尔夫(Benjamin Lee Whorf)。萨丕尔是一位才华横溢的语言学家,师从人类学家法兰兹·鲍亚士(Franz Boas)。鲍亚士和他的学生,例如鲁思·本尼迪克特(Ruth Benedict)、玛格丽特·米德(Margaret Mead),都是20世纪的重量级学者。他们一致认为,世界上那些未开化的民族并非原始愚昧的野蛮人,他们拥有和我们一样复杂、有效的语言、知识和文化。萨丕尔探究了北美印第安人的语言,他指出,运用不同语言的人对现实世界也有不同的感受和认知,而这种不同正是源于日常性的遣词造句。例如,英语使用者需要考虑是否应给动词加上“-ed”,因此他们就必须注意时态,即事件的发生时间与描述时间的相互关系。而温图语使用者则无须考虑时态的问题,但他们也有一套自己的动词后缀形式,以区分说话者描述的事实是出于亲眼所见还是道听途说。
萨丕尔这一有趣的发现很快就得到进一步发展。沃尔夫是哈特福德火险公司(Hartford Fire Insurance Company)的一名调查员,也是一位研究北美印第安语的业余学者。沃尔夫在耶鲁大学听过萨丕尔讲课,他在一篇被广为引用的文章中写道:
我们用自己的本族语所划的线来切分自然。我们从现象世界中分离出范畴和种类,并不是因为它们客观地呈现于每一个观察者面前。相反,呈现在我们面前的世界是千差万别的印象流,它们是通过我们的大脑组织起来的——很大程度上是用我们大脑中的语言体系组织起来的。我们将自然进行切分,用各种概念将它组织起来,并赋予这些概念不同的意义。这种切分和组织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一个契约,即我们所在的整个语言共同体约定以这种方式组织自然,并将它编码固定于我们的语言形式之中。当然,这一契约是隐性的,并无明文规定,但其条款却有着绝对的约束力。如果我们不遵守它所规定的语料的编排和分类方式,就根本无法开口讲话。
是什么原因导致沃尔夫得出如此极端的结论?他写道,在担任防火工程师期间,他惊讶地发现工人们常会被语言所误导,以致对危险情况做出错误的判断,这让他开始产生“语言决定思维”的想法。例如,一名工人将点着的香烟丢进一个“空”的汽油桶中,结果引发了一场严重的爆炸事故,而这个所谓的“空”桶其实充满了汽油蒸气。还有一位工人在一个“水池”附近点燃了喷灯,但这个“水池”并非真正的水池,而是制革厂用来处理废料的地方,里面装的也不是水,而是释放着易燃气体的液体。沃尔夫对印第安语的研究增强了他的认识。例如在阿帕切语中,“这是一眼滴水泉”(It is a dripping spring)的说法是“像水或泉那样,白色向下运动”(As water, or springs, whiteness moves downward)。沃尔夫感叹道:“这与我们的思维方式相距多么遥远!”
但是,如果你仔细分析沃尔夫的证据,就会发现它们其实站不住脚。在关于“空”桶的例子中,沃尔夫声称灾难的根源是“空”字的多义性,它既表示“容器内没有物品”,也有“不存在、真空、否定、无生命”的意思。不幸的是,语言范畴制约了这位工人对现实的认知,使他无法区分“清空”和“真空”的含义,结果引发了一场爆炸。但是,这种解释值得商榷。汽油蒸气是一种无形的气体,一个装满了气体的桶看起来就和空桶一样。因此,这位“肇事者”显然是被他的眼睛所蒙骗,而不能怪罪于语言。
此外,沃尔夫以“白色向下运动”的例子来说明阿帕切人的独特思维,即他们不会将外在事物切割为一个个具体的物体和动作。沃尔夫从印第安语中找到了许多例证,例如,在阿帕切语中,“这条船搁浅在沙滩上”(The boat is grounded on the beach)的说法是“沙滩是这条独木舟一点一点运动的地方”(It is on the beach pointwise as an event of canoe motion);“他请人吃大餐”(He invites people to a feast)的说法是“他,或某人,去找吃煮熟食物的人”(He, or somebody, goes for eaters of cooked food);“他用通条擦枪”(He cleans a gun with a ramrod)的说法是“他通过工具的运动,引导一个干燥的点在一个中空的洞中移动”(He directs a hollow moving dry spot by movement of tool)。显然,这些句子与我们的表述方式完全不同,但这是否说明他们的思维方式也与我们的不同呢?
沃尔夫的文章发表不久,心理语言学家埃里克·勒纳伯格和罗杰·布朗就指出他的论证存在两个漏洞。首先,沃尔夫其实并未研究过阿帕切人,他很可能连一个阿帕切人都没见过。他对阿帕切人心理特征的论断完全是基于阿帕切语的语法特点。在他看来,阿帕切人有着不同的说话方式,所以他们也必然有着不同的思维方式。但是,我们怎么知道他们的想法就一定不同呢?难道仅凭他们的说话方式?
其次,沃尔夫在呈现这些例句时,采用的完全是生硬无比的逐字翻译法,其目的就是要让原文的字面意思看起来古怪异常。因此,一旦识破沃尔夫所施的“障眼法”,我们就能以同样的理由将这些例句还原成日常的通俗语言。例如,“像水或泉那样,白色向下运动”可以改为“清澈的东西——水——落了下来”(Clear stuff-water-is falling)。反过来说,我也可以将英文中的“他在走路”(He walks)改写为“一个孤独的男子用腿前进”(As solitary masculinity, leggedness proceeds)。布朗表示,如果沃尔夫的逻辑成立,那么德国人的头脑一定也非常奇特,因为对于英语使用者来说,德语的语法实在是古怪透顶,例如马克·吐温就曾特意将自己在维也纳记者俱乐部的德语演讲翻译成不伦不类的英语:
I am indeed the truest friend of the German language—and not only now, but from long since—yes, before twenty years already… I would only some changes effect. I would only the language method—the luxurious, elaborate construction compress, the eternal parenthesis suppress, do away with, annihilate; the introduction of more than thirteen subjects in one sentence forbid; the verb so far to the front pull that one it without a telescope discover can. With one word, my gentlemen, I would your beloved language simplify so that, my gentlemen, when you her for prayer need, One her yonder-up understands.
… I might gladly the separable verb also a little bit reform. I might none do let what Schiller did: he has the whole history of the Thirty Years’ War between the two members of a separate verb inpushed. That has even Germany itself aroused, and one has Schiller the permission refused the History of the Hundred Years’ War to compose—God be it thanked! After all these reforms established be will, will the German language the noblest and the prettiest on the world be.
我确实是德语的最真诚的朋友,不仅现在,而是从很早以前——是的,早在20年前就是了……我只希望有一些改变。希望这门语言更有条理——压缩一下繁复精巧的结构;抑制绵绵不绝的插入语,废除它们,消灭它们;禁止一个句子里使用13个以上的主语;动词被拖得离开头那么远,没有望远镜就找不着。一句话,先生们,我希望你们心爱的语言简化一点儿,那么当你们需要用它来祷告时,我的先生们,你们就会明白的。
……我也很高兴对可分动词作一点小小的改动。我恐怕不会让席勒如愿以偿。他把“三十年战争”的整个历史都塞进可分动词的两个组分之间,连德国都震惊了。幸好没让席勒去编撰百年战争史——感谢上帝!如果这些变更都能实现,德语一定能成为世界上最高贵、最美丽的语言。
在沃尔夫所谓的“千差万别的印象流”(kaleidoscopic flux of impressions)中,颜色无疑是最吸引眼球的。沃尔夫强调,虽然物体呈现出不同的颜色是因为它们反射不同波长的可见光,但是物理学家告诉我们,波长只是一组连续频度,并未划定红、黄、绿、蓝等色别。各种语言对颜色的分类并不相同,例如,拉丁语中缺乏常见的“灰色”与“褐色”,纳瓦霍语将“蓝色”和“绿色”合为一个词,俄语用不同的词来区分“深蓝色”和“天蓝色”,修纳语中“偏黄的绿色”和“偏绿的黄色”是同一个词,而用不同词来分别指代“偏蓝的绿色”和“不带紫的蓝色”。由此我们似乎可以得出结论,语言把人们对颜色的感觉给搅乱了,说着拉丁语的恺撒大帝恐怕无法分辨灰色的石块和褐色的鞋油。
不过,虽然物理学家无法为颜色的分类找到理论依据,但生理学家却不这么认为。眼睛记录波长的方式与温度计记录气温的方式不同,视网膜上分布着三种视锥细胞,它们分别对应着不同的色调。这些视锥细胞以特定的方式与神经元相连,这导致了神经元对“绿底的红色”“红底的绿色”“黄底的蓝色”“白底的黑色”最为敏感。对生理学家而言,无论语言的影响力有多大,它也无法触及视网膜的结构或改变神经节细胞的连接方式。
事实上,就视觉而言,世界各地的人(包括婴儿,甚至包括猴子)使用的都是相同的“调色板”,这对人类关于颜色的词语的发展形成了普遍制约。虽然各种语言在“64色蜡笔”的颜色分类上存在分歧,例如焦棕色、青绿色或紫红色;但如果是一盒“8色蜡笔”,那么颜色的分类就会非常统一,例如大红色、草绿色以及柠檬黄。人们使用的语言虽然不同,但都毫无例外地选取了这类色彩作为颜色词语的主角,即便某种语言只拥有一个描绘颜色的单词。而且,虽然各种语言的颜色词语存在一定的差异,但这种差异是有规律可循的,并非出于某些造字者的特殊偏好。语言对颜色的描绘方式有点儿像蜡笔工厂的生产线,鲜艳奇特的色彩总是在一些基本色的基础上添加而成。如果一种语言只拥有两个颜色词语,它们一定是“黑”与“白”(通常也包含“暗”和“亮”的含义);如果拥有三个颜色词语,则分别是“黑”“白”“红”;如果有4个,则是在“黑”“白”“红”之外加上“黄”或“绿”;如果是5个,则既有“黄”又有“绿”。第6个是“蓝”,第7个是“棕”;如果超过7个,则可能是“紫”“粉红”“橙”或者“灰”。这份颜色“排行榜”的出炉主要归功于新几内亚高地的丹尼人,丹尼人的语言中只有两个颜色词语:“黑”与“白”。心理学家埃莉诺·罗施(Eleanor Rosch)发现,丹尼人在学习新的颜色词语时,对基于红色的颜色词语学得更快。可见,是我们眼中的颜色决定了我们对颜色词语的学习,而非相反。
霍皮人(北美印第安人部落)截然不同的时间观念被认为是最能证明思维多样性的神奇例证之一。沃尔夫写道,霍皮人的语言“没有任何词、语法形式、结构或表达方式用以直接指称我们所说的‘时间’,或过去、现在、将来”。他同样认为霍皮人的“总体概念和直觉中没有这样一种时间——一个平缓流动的连续体,在这个连续体之中,宇宙万事万物都同速运行,从未来到现在再到过去”。根据沃尔夫的说法,霍皮人不会将事件看成时间上的一个点或一段可以计量的时间长度,比如说一天或两天。相反,他们注重的似乎是事件本身的变化和过程,以及对所述之事是已知事件、神话故事还是遥远推测的心理区别。霍皮人对“明确的时序、日期、日历以及年表”没有丝毫兴趣。
然而,果真如此的话,我们应如何解释下面这句译自霍皮语的句子呢?
Then indeed, the following day, quite early in the morning at the hour when people pray to the sun, around that time then he woke up the girl again.
于是,第二天拂晓时,也就是人们向太阳祈祷的时候,他再次叫醒了这个女孩。
霍皮人或许并不像沃尔夫说的那样缺乏时间概念。人类学家埃克哈特·马洛特基(Ekkehart Malotki)对霍皮人进行了广泛的研究,上面这句话正是出自其报告。此外,他还指出,霍皮语中包含时态、时间隐喻、时间单位(如天、天数、时辰、昨天、明天、星期几、星期、月份、月相、四季和年)、计时方法以及诸如“古代”“很快”“长期”和“结束”等词语。霍皮人拥有一套精密复杂的计时系统,包括基于日出日落的太阳历、准确有序的祈祷时间、用来记录日期的绳子或木棍,以及利用日晷原理显示时间的各种工具。谁也不知道沃尔夫是如何得出自己的古怪结论的,但可以确信的是,极其有限的霍皮语样本、偏颇拙劣的分析方法,再加上对神秘主义的一向偏爱,是导致沃尔夫步入歧途的重要原因。
说到人类学中的各种不实传言,没有哪个比得上“爱斯基摩词汇大骗局” 了。在有关语言与思想的讨论中,这是一个绝对不可忽略的例子。与人们的普遍看法相反,因纽特语中有关“雪”的词语并不比英语多。因纽特人根本不像某些书中所讲的那样,拥有数量繁多的有关“雪”的词语(有的说400个,有的说200个,有的说100个,有的说48个,有的说9个)。例如,有本字典中只收录了两个这样的词语。而即便将标准大幅度放宽,语言学家也只能找到大约几个。相比之下,英语也差不到哪儿去,如“snow”(雪)、“sleet”(雨夹雪)、“slush”(雪泥)、“blizzard”(暴风雪)、“avalanche”(雪崩)、“hail”(冰雹)、“hardpack”(压紧了的雪)、“powder”(粉末状的雪)、“flurry”(阵雪)和“dusting”(雪末)。此外,波士顿WBZ电视台的气象学家布鲁斯·施沃格勒(Bruce Schwoegler)还发明了一个词:“snizzling”(雪和毛毛雨的混合物)。
那么,这个传言起自何处?显然它不是出自对因纽特-阿留申语族(流行于西伯利亚与格陵兰岛之间)有着真正了解的学者之口。人类学家劳拉·马丁(Laura Martin)考察了这一传言的形成过程,它就像是一个都市传奇,在口耳相传间被不断夸大。1911年,鲍亚士偶然提到因纽特人使用4个不相干的词根来代称“雪”。沃尔夫则将数字提高到7个,并暗示说还有更多类似的词语。他的文章被广泛转载,许多有关语言的教科书和通俗读物也纷纷引用他的观点。随之而来的是,在各种教材、文章以及关注奇闻逸事的报纸专栏中,这个数字像滚雪球一样地膨胀起来。
语言学家杰弗里·普勒姆(Geoffrey Pullum)在《爱斯基摩词汇大骗局》( The Great Eskimo Vocabulary Hoax )一文中向普通公众介绍了马丁的文章,并解释了这一传言为何会变得一发不可收拾。“因纽特人拥有丰富词语的说法恰好契合了很多关于他们的种种传闻:打招呼时相互摩擦鼻子;把妻子借给陌生人;生吃海豹脂肪;把祖母扔去喂北极熊。”这一现象极具讽刺意味,源自鲍亚士学派的语言相对论本来是为了证明无文字的民族和欧洲文明人一样,拥有同样复杂精密的文化。但是,这些意在培养宽容精神的域外故事却完全变了味,它们恰恰迎合了人们狭隘的民族心理,将不同于本民族的文化风俗看成荒诞不经的怪异行为。正如普勒姆所言:
谣言传播得言之凿凿,谎言被精心地编造。而在这众多令人沮丧的状况中,有一点颇值得玩味:客观来讲,就算在某种北极语言中真的存在大量描述不同类型的雪的词根,也不应引起什么关于心智研究的兴趣,这只是一个稀松平常、不值一提的事实而已。养马的人用很多不同的词来描述马的品种、个头和年龄;植物学家用很多不同的词来描述树叶的形状;室内装潢设计师用很多不同的词来描述淡紫色的色调差异;印刷工人用很多不同的词来描述不同的字体。这些都是多么自然而然的事情。……为什么没人去写些关于印刷工人的东西呢?这不是和我们在那些差劲的语言学课本中读到的有关因纽特人的瞎话差不多吗?随手翻开一本……就能看到作者认真地说:“显而易见,在因纽特文化中……雪具有无可比拟的重要性,以至于将这个相当于英语中一词一义的概念,切割成许多截然不同的层次……”试想一下,如果他这么写:“显而易见,在印刷工人的文化中……字体具有无可比拟的重要性,以至于将这个相当于非印刷行业中一词一义的概念,切割成许多截然不同的层次……”即使描述的是真的,也无聊透顶。只有与浮冰之上的传奇猎人们那些乱伦杂交、生吃鲸脂的传说联系起来时,这种平庸的东西才会变得格外惹人注目。
如果人类学中的这些奇闻逸事不值得相信,那么科学家所进行的对照研究又如何呢?近几十年来的心理学实验证明了一个结果,那就是没有结果。大多数实验都是为了验证“温和版”的沃尔夫假说,即语言可能会影响人们的记忆或概念。其中一些实验的确证明了这一点,但这并不奇怪。在某个典型的实验中,被试必须记住各种色块,以便回答测试中的多项选择题。一些测试表明,如果被试所用的语言中存在有关某种颜色的现成名称,他们就能更好地记住这个色块。不过,即便是那些没有名称的颜色,被试在记忆方面也还是表现得相当不错的。因此,这个实验并不能证明人们是完全依靠语言标签来记住颜色的,它只能说明被试通过两种方法来记住这些色块:一种是非语言的视觉记忆,一种是语言记忆,这两种方式各有优劣。在另一类实验中,研究者要求被试将三个色块中的任意两个放在一起,结果显示,被试常常将其所用语言中名称相同的色块放在一起。这也不足为怪,我们可以想象出被试的心理活动:“这人究竟想要我把哪两个色块放在一起呢?他没有给我任何提示,这些色块又非常类似。对了,这两个色块应该都属于‘绿色’,而那一个色块属于‘蓝色’,这似乎是个恰当的分类标准。”就这些实验来看,从技术层面上讲,语言的确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人们的思维方式,但那又怎样?它既不能证明不同的语言会导致截然不同的世界观,也不能证明“无以名之”的东西就一定“无法想象”,更不能证明我们是依靠“有着绝对约束力”的本族语言来切分自然的。
在“语言影响思维”的问题上,唯一引人注目的发现来自语言学家、斯沃斯莫尔学院院长阿尔弗雷德·布卢姆(Alfred Bloom)的著作《语言对思维构成的作用》( The Linguistic Shaping of Thought )。布卢姆指出,英语语法给其使用者提供了一种虚拟语气结构,例如,“If John were to go to the hospital, he would meet Mary”(如果约翰去了医院,他就能碰到玛丽)。这种虚拟语气用来描述一种“反事实的”(counterfactual)情形,即说话者知道事件本身并未发生,却假设其存在。熟悉意第绪语的人还能举出一个更好的例子,即“Az di bobe volt gehat beytsim volt zi geven mayn zeyde”(如果我祖母有睾丸的话,她就是我的祖父了),这句话常被用来讽刺那些喜欢说“如果”之人。相比之下,汉语就缺乏虚拟语气以及其他直接表示反事实的语法结构,因此表达起来颇为曲折,例如:“如果约翰去了医院——但他其实没去——但如果他去了,他就会碰到玛丽。”
布卢姆写了一些以反事实前提为脉络线索的小故事,然后把它们分别拿给中美两国的学生看。其中一个故事的梗概是:“比尔是一位生活于18世纪的欧洲哲学家。在当时,西方与中国已有所接触,但很少有中国的哲学著作被翻译过来,而比尔又不懂中文。不过,如果他懂中文的话,他就会发现B,而对他影响最大的将会是C。一旦比尔受到中国哲学的影响,他就会去研究D。”然后,布卢姆要求这些学生回答故事中的“B”“C”“D”是否真实发生过。结果,98%的美国学生给出了正确的答案:没有发生。而回答正确的中国学生只有7%。布卢姆认为,汉语的语法特征使得其使用者无法轻易分辨出想象中的虚假世界。不过据我所知,还没有人对意第绪语的使用者进行过反向验证。
布卢姆认为东方人在思维方式上偏执、现实,缺乏想象,但认知心理学家特里·欧(Terry Au)、高野阳太郎(Yohtaro Takano)和刘丽莎(Lisa Liu)对此并不认同。他们分别指出了布卢姆的实验中存在的严重缺陷。首先,布卢姆的故事是用生硬的中文写成的;其次,如果细加研读的话,其中的一些科学故事本身就包含了多重含义。相较于美国学生,中国学生接受了更多科学训练,因此他们能够察觉出连布卢姆本人都未能发现的多重含义。当这些因素被排除后,中美学生之间的差异也就消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