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要离开这个地方,而且我不是唯一这么想的人。每一个最终离开费尔维尤的人在12岁时就知道自己将来要离开。我是知道的,和我在同一条街长大的妻子是知道的,我那些离开了的朋友们也都是知道的。对于迟早会去读大学的人来说,离开这里是一种心照不宣而又理所当然的事情,而对于文化程度较低的家庭来说,他们未来的规划中并不包括大学教育。这并不是因为缺钱,那时候高等教育很便宜,阿尔伯塔省也有很多高薪工作。1980年,我在一家胶合板工厂挣的钱比之后20年在其他任何地方挣的都多。在20世纪70年代因为石油而富得流油的阿尔伯塔省,没有人会因为贫穷而上不了大学。
到了高中,我的第一帮挚友全部辍学了,于是我又认识了两个新来的学生。他们是寄宿生,因为在他们更为偏远的家乡熊谷镇(Bear Canyon),孩子们最多只能读到九年级。这两个人相对来说很有志向,他们坦诚可靠,也很酷、很好玩。当我离开家去150千米之外的格兰特草原地区学院(Grande Prairie Regional College)读大学的时候,其中一人还成了我的室友,而另一人则去了其他地方接受高等教育。他们都在往上走,而这也使我坚定了自己的选择。
来到大学之后,我很开心。我和室友遇到了一群志同道合的伙伴。我们对文学和哲学非常着迷,一起认真地管理学生会,创办报社,还通过各种讲座认识了学校政治学、生物学和英国文学的教授。老师们很欣赏我们的热情,也很好地引导了我们。
我彻底摆脱了自己的过去。在小镇上,每个人都认识你,你的过往就像绑在狗尾巴上的空罐子一样,你很难摆脱原有的生活轨迹。那时候,虽然一切都还没有被分享到互联网上,但所有事早已永久地铭刻在了每个人的记忆中。
当生活向前推进的时候,你会陷入暂时的混乱,这虽然会给你带来压力,但同时也会让你产生新的希望。
你被抛出了原来的轨迹,不再受自己或者他人思维定式的围困,你将和上进的人一起铺就更好的人生道路。我以为这是成长的自然规律,每个离开的人都会有凤凰涅槃般的体验,但事实并非如此。
我15岁时曾和克里斯还有另一个朋友卡尔一起去过埃德蒙顿市。埃德蒙顿市当时有60万人口,距离费尔维尤大约650千米。卡尔从没去过大城市,我则和父母去过好几次。我喜欢大城市带来的匿名性,喜欢从家乡惨淡、狭隘的同龄人氛围中逃离,喜欢新的开始,所以我说服了这两个朋友与我同行,但他们并没有获得和我一样的体验。我们刚到埃德蒙顿,克里斯和卡尔就想去买大麻。我们在一个和费尔维尤一般糟糕的区域找到了鬼鬼祟祟的街头贩子,最后我们在酒店房间里喝了一周末的酒。虽然远道而来,却哪儿都没去。
几年之后,我遇到了一件更过分的事情。当时我为了读完本科搬到了埃德蒙顿,和正在读卫校的妹妹一起租了一间公寓。她也是那种决心离开家乡的人,后来她的人生经历也十分丰富,比如在挪威种草莓,去非洲探险,将卡车偷运过图阿雷格人占据的撒哈拉沙漠,以及在刚果照顾大猩猩孤儿,等等。我们的公寓在一栋新建的大厦里,可以俯瞰萨斯喀彻温省北部宽阔的河谷及城市的天际线,我还一时兴起买了一架崭新的雅马哈钢琴。
有一天,我听说克里斯的表弟艾德也搬来了埃德蒙顿,于是邀请他来家里,想看看他的近况如何,是否实现了曾经我在他身上看到的潜力。但事与愿违。艾德变老了很多,头发也少了;他身姿佝偻,身上的年轻朝气早已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失落和颓废;通红的双眼暴露了他大麻成瘾的恶习。艾德从事着除草和景观美化的工作,这工作很适合兼职的大学生,但对于一个聪明人来说,却是一份挺可悲的职业。
艾德还带来了一位朋友,这个人让我印象深刻。他因为抽了太多大麻而神志不清,他的心智和我们漂亮、体面的公寓似乎不在同一个维度里。我的妹妹也在,虽然她认识艾德,以前也见过这样的场面,但我还是对艾德带来这样一位朋友而感到不悦。艾德坐了下来,他的朋友也稀里糊涂地跟着坐下,虽然因为大麻而迷糊,但艾德依然展露出了一丝难堪。我们喝着啤酒,而艾德的朋友则看着上方说道:“我的灵魂已散落在整个天花板上了。”在这出悲喜剧的氛围里,这句话应当说是相当写实了。
我把艾德叫到一边,礼貌地请他和他的朋友离开,我说你不应该带这个废物朋友过来。他点了点头,理解了我的意思,同时也更加难堪了。艾德的表哥克里斯很久之后在给我的信里提起过类似的事情,克里斯在信中说道:“我太早交友不慎了,任何一个人懂事之后,都没法再接受我的那些损友。” 1 我把这封信放在了我的第一本书《意义地图》里。
是什么让克里斯、卡尔和艾德不愿意搬走,放弃损友,改变自己的生活状态?这能完全归咎于个人局限、早期恶习或者过往创伤吗?毕竟人跟人的差异很大,这些差异也会对个人造成很大影响。比如,智商高低决定了一个人的学习和知识迁移能力;性格成熟与否则决定了一个人在行为上是主动还是被动,遇事时是焦虑还是沉稳;动力的大小也决定了一个人是追求上进还是自甘堕落。这些差异都会对人造成难以想象的影响。此外,精神或者生理上的疾病也会进一步影响人们的生活。
在内心经历了多年的混乱与动荡之后,克里斯在30多岁时精神病发作,然后没过多久就自杀了。对大麻的依赖是放大还是缓解了他的精神问题?也许大麻减轻了克里斯的痛苦,稳定了他的情况,也许是克里斯的虚无主义人生观为他最终的崩溃铺就了道路?这种人生观是克里斯身体每况愈下的结果,还是只是他逃避人生责任的借口?为什么克里斯、艾德还有他们其他许多朋友都在反复选择对他们没有好处的人和环境?
当一个人自我价值感很低或者拒绝为自己的人生负责时,便会选择与那些生活已经一团糟的人为友。
这个人会认为自己不值得更好的,所以也不会主动去尝试获得,甚至更好的对他来说反而是种麻烦。弗洛伊德把对过去糟糕经历的无意识重复称作“强迫性重复”,有时人们通过这样的方式来更好地理解过去,以获得掌控感,但也有的时候他们这样做只是迫不得已。
我们用现有的工具创造自己的世界,而选错了工具就会带来错误的结果,即使反复尝试,也是依旧。不从过去的经验吸取教训就会重蹈覆辙。这究竟是因为命运、无能,还是刻意地拒绝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