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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建设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进入21世纪的第二个10年,中国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第一制造业大国,但是空气质量出现问题。城市频繁出现雾霾,对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日益严重的影响。为应对大气污染,促进低碳经济转型,服务生态文明建设,中国开始探讨建立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问题。中国证监会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高度重视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建设工作。由于分管期货市场工作,我曾经牵头组织中国证监会系统力量,收集国际市场相关资料,并就相关问题开展实地调研。2010年,中国证监会期货监管一部牵头成立了期货市场“十二五”规划“低碳经济与期货市场”子课题组,对国内外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开展跟踪研究。为顺应政策和市场发展形势的需要,2011年8月,中国证监会成立了由我担任组长的碳交易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中国证监会期货监管部一部,并从中国证监会下属的相关期货交易所抽调人员充实办公室力量。经过几年的努力,碳交易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力量对国际碳市场运行规律、机制、特点和监管体系,国内碳交易试点发展情况,以及开展碳排放权期货的可行性进行了系统研究,形成了一系列专题分析研究报告,得到了有关方面的充分肯定。为持续推进我国碳现货及碳期货市场发展,碳交易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对过去几年的研究成果进行了梳理和总结,编印了一本30余万字的研究报告集,分为国际碳市场研究、国内碳现货市场研究、碳期货必要性及可行性研究三部分。2014年,研究成果以《中国碳市场发展初探》为名,由中信出版集团出版。

中国证监会期货监管部在编著该书时,翻出了2012年11月16日我应邀在财新传媒举办的“2012财新峰会”上发表的一篇相关内容的演讲稿,经我同意将这篇演讲稿作为该书的序言。现在的标题《加快建设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是我在整理本书书稿时新加上的。下面是演讲稿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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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碳交易市场是实现低碳经济转型、促进科学发展的客观需要

低碳经济是一种新兴经济发展模式,本质是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与可持续发展理念、实现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一致。过去30年来,以劳动力和资源环境的成本优势为基础的经济增长模式,为我国发展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提供了动力,但同时也为此付出了高碳排放、资源耗费和牺牲环境的代价。在国际金融危机和国际气候谈判对世界经济格局造成双重打击的背景下,更凸显出发展低碳经济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实现低碳经济转型是中国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

近年来,极端气候引发的自然灾害和原油、煤炭等基础能源价格高企备受关注,这个现象的背后是对生存环境恶化和自然资源耗竭的担心。作为全球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多年来,我国以第二产业为主体的经济结构,使我国在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对化石能源有巨大需求。大量化石能源的消耗,造成我国温室气体排放总量迅速增长。再加上“富煤、贫油、少气”的能源分布特点,煤炭在我国能源消费中一直占据较高比重,这进一步加重了我国经济增长的高碳特征。

由于能源消费结构不合理和能源利用效率不高的现实状况,我国经济发展结构、转换方式的压力日益加大。实现经济稳定、健康和可持续发展,推动经济向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和高效能、高效率、高效益为标志的低碳经济转型,已成为我国自身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要求。

实现低碳经济转型也是国际社会的共同诉求

自2003年英国政府在《能源白皮书》中首次提出“低碳经济”的概念以来,低碳的经济发展模式已经引起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近年来,各国政府纷纷采取措施,鼓励采用低碳经济发展方式应对气候变化。虽然国际气候谈判依然在艰难中前行,但低碳发展已经成为不可逆转的全球性趋势。

作为国际社会的主要成员之一,我国一直重视节能减排工作。在2009年底的哥本哈根世界气候大会上,中国政府向国际社会做出了到2020年我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降低40%~45%的承诺。《“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到2015年全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0年下降17%”。但自然条件复杂、经济发展正处于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中的客观事实,使我国温室气体排放已位居世界前列。在这种情况下,努力完成能源使用去碳化和加速向低碳能源体系过渡,实现经济发展方式向低碳转型,是我国对国际社会对绿色、低碳、环保诉求的最好回应。

发展碳交易市场是推动实现低碳经济转型的重要手段

低碳发展可以通过法律、行政和市场等多种手段来实现,但实践证明,以碳交易为主的市场手段是效率较高、机会公平、鼓励创新和国际共识较多的手段,对实现低碳经济转型有巨大的推动作用。从经济学的角度看,温室气体排放问题是环境外部性问题,可以概括为成本和收益、稀缺和价格、权利和义务、行为和结果的脱节或背离,是由于市场失灵或政府失灵或二者结合造成的。

要矫正环境负外部性,就要使外部成本内部化。政府需要发挥作用使排放主体承担社会成本。根据科斯定理,在清晰界定产权的前提下,市场交易形成的价格能够客观反映社会成本,从而有助于解决外部性问题。这就是碳交易的理论基础。通过建立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不仅可以满足减排成本不同的企业的需求,还能利用市场价格信号,激励社会资本向低碳科技和低碳项目倾斜,吸引社会资金支持环保产业的发展。因此,碳交易具有社会成本低、灵活度大、内生动力强等优势,是实现温室气体减排的有效手段之一。

国际碳交易市场的发展及其特有的运行规律

碳交易市场发展的时间不长。作为一类新兴的市场形态,国际碳交易市场自2005年《京都议定书》生效以来,发展非常迅速,2011年末,市场规模已经达到1 760亿美元,是2005年正式引入碳排放交易时的15倍,特别是以欧盟碳配额为主的交易一直保持较快发展。当前,美国部分州以及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正在积极推进基于强制减排的碳交易。研究碳市场发展的特有规律,对做好我国碳市场发展的顶层设计具有重要参考意义。

碳排放权是一种权利凭证

碳排放权是一种权利凭证,通常年初发放,年底集中核查、注销,具有中远期特性,市场价格波动明显,参与者具有较强的避险需求。碳排放需要独立的碳排放权配额登记系统来记录碳排放量,证明碳排放配额及碳减排量的存在。与普通大宗商品不同,碳排放权容易标准化,兼有商品和金融的双重属性,美国将碳排放衍生品归入金融衍生品进行监管。对碳排放权属性的界定,对于厘清碳现货和碳期货的界限和规划碳市场的发展路径具有重要意义。

碳交易市场具有强烈的政策属性

二氧化碳排放是一种典型的具有负外部性的商品。也就是说,企业或个人因生产、生活活动排放二氧化碳,由此造成的环境污染却由全社会承担。为纠正市场失灵产生的碳排放权交易,只有在政策驱动下才能形成。政策对碳交易具有决定性作用。首先,作为交易对象的碳排放权由政策创造,依靠行政力量分配。其次,可交易的排放数量由政策制定的减排目标决定,减排目标的松紧程度决定了碳交易的市场规模和价格。最后,碳交易参与者囿于有权在排放登记系统中开户的经济主体,政策为碳交易设定了准入限制。在碳市场的建立和发展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这种政策因素对市场的影响以及风险防控应对之策。

碳交易具有多层次的市场结构

虽然《京都议定书》为碳交易市场提供了指导原则,但由于发展程度和强制减排的态度与认识方面的差距,不同国家和地区形成了特点鲜明、形态各异的碳交易市场。从碳市场建立的法律基础看,碳市场可分为强制减排型和自愿减排型。根据碳排放权的来源,可分为配额型交易市场和项目型交易市场。从市场组织形式看,碳市场可分为现货市场和期货市场。国际碳市场发展经验表明,自愿减排型的碳市场公益性强,对减排的约束力较弱;实行强制减排型的配额型交易市场利用市场机制最充分,实现减排效果最好。

对稳步推进我国碳交易市场建设的思考

“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要“逐步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2011年,国务院印发的《“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已经将全国节能减排指标分解到各地,为区域减排工作树立了明确的目标。2012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为开展区域性碳交易提供了政策依据。各地开展碳交易的积极性很高,试点省市纷纷组建区域性碳交易市场。我们应当借鉴国外碳排放交易体系建设的经验,总结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发展的一般规律,探索符合中国自身国情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路径,培育现货和期货、场内与场外相结合的多层次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体系。

支持各碳交易试点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规范发展

2011年11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对开展集中交易的标准化合约交易的大宗商品中远期交易市场进行整顿规范。2012年7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其中明确包括了碳排放权交易。目前,北京、上海、天津等七省市正在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部分省市已陆续公布了试点方案。对此,我们将保持密切关注,继续配合国家发改委,支持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规范发展。一是坚持在市场总体规划的框架下推进区域性试点工作,同时为构建全国统一碳市场预留空间,最终实现“地方粮票”全国通用。二是初期立足现货交易,以企业参与为主,不盲目发展大众投资者,特别是不要发展成为类期货市场。三是通过区域试点,以交易为龙头,促进市场能力和基础设施两个方面的建设。

有序推进多层次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体系建设

2005年《京都议定书》生效后,欧洲市场就同时推出了碳期货和碳现货交易,经过几年的发展,碳期货、碳现货市场都取得了快速发展,目前期货市场规模已经超过现货市场规模。

尽管国际碳市场的经验表明,碳现货市场和碳期货即衍生品市场共同构成完整的碳市场交易体系,能更充分地发挥市场机制在合理调节碳排放资源分配、优化碳资源配置中的作用,但当前国内碳交易试点刚刚起步,碳排放权登记注册系统正在建设,排放权核定核查的第三方审定机构需要时间培育和发展。在这种情况下,我国碳交易市场的发展应当先以现货交易为基础,同时对开展铜期货的可行性进行研究论证。目前,中国证监会和国家发改委共同开展了相关课题的合作研究。

注重发挥金融机构在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中的作用

碳排放作为国际社会面临的共同问题,需要国际合作和协调。在国际碳市场中,银行、基金等金融机构是跨国碳交易的主要组织者,对实现碳资源全球配置起到了推动和促进的作用。在欧美碳市场中,金融机构也是市场的重要参与者,围绕碳排放设计开发出了一系列碳金融工具,为市场的流动性提供了保障和支持。在我国碳交易市场的发展过程中,也应该认真研究金融机构参与碳市场的途径和方式,充分发挥金融机构在市场建设和产品创新中的积极作用。同时,碳交易的货币化程度越来越高,有望成为继石油之后又一种新的价值符号。目前,欧元是碳交易的主要计价结算货币,应积极研究发展以人民币为碳交易的计价结算货币,争取我国在碳排放国际交易中的定价影响力。 q3QnyRA9dTwUEWslDuoL95Bg8xKb1Cjj9Z7jSD40azFPggHE7Crol+2RJecnuHS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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