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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论
(节录)

荀 况 〔1〕

夫乐者,乐也,人情之所必不免也,故人不能无乐。乐则必发于声音,形于动静;而人之道 〔2〕 、声音动静、性术之变,尽是矣。故人不能不乐,乐则不能无形;形而不为道,则不能无乱。先王恶其乱也,故制《雅》《颂》 〔3〕 之声以道之,使其声足以乐而不流 〔4〕 ,使其文足以辨而不 〔5〕 ,使其曲直 〔6〕 、繁省 〔7〕 、廉肉 〔8〕 、节奏,足以感动人之善心,使夫邪污之气无由得接焉。是先王立乐之方也。而墨子非之 〔9〕 ,奈何?!

故乐在宗庙之中,君臣上下同听之,则莫不和敬;闺门之内,父子兄弟同听之,则莫不和亲;乡里族长 〔10〕 之中,长少同听之,则莫不和顺。故乐者,审一以定和者也 〔11〕 ,比物以饰节者也 〔12〕 ,合奏以成文者也 〔13〕 ;足以率一道 〔14〕 ,足以治万变。是先王立乐之术也。而墨子非之,奈何?!

故听其《雅》《颂》之声,而志意得广焉;执其干戚,习其俯、仰、屈、伸,而容貌得庄焉;行其缀兆 〔15〕 ,要 〔16〕 其节奏,而行列得正焉,进退得齐焉。故乐者,出所以征诛也,入所以揖让 〔17〕 也。征诛揖让,其义一也:出所以征诛,则莫不听从;入所以揖让,则莫不从服。故乐者,天下之大齐也 〔18〕 ,中和之纪也 〔19〕 ,人情之所必不免也。是先王立乐之术也。而墨子非之,奈何?!

且乐者,先王之所以饰喜也;军旅 〔20〕 者,先王之所以饰怒也。先王喜怒皆得其齐 〔21〕 焉,是故喜而天下和之,怒而暴乱畏之。先王之道,礼乐正其盛者也 〔22〕 。而墨子非之。故曰:墨子之于道也,犹瞽 〔23〕 之于白、黑也,犹聋之于清、浊也,犹欲之楚而北求之也 〔24〕

夫声乐之入人也深,其化人也速,故先王谨为之文。乐中平则民和而不流 〔25〕 。乐肃庄则民齐而不乱 〔26〕 。民和齐则兵劲城固,敌国不敢婴 〔27〕 也。如是,则百姓莫不安其处,乐其乡,以至足其上矣 〔28〕 。然后,名声于是白 〔29〕 ,光辉于是大,四海之民莫不愿得以为师 〔30〕 ,是王者之始也。

乐姚冶以险 〔31〕 ,则民流僈 〔32〕 鄙贱矣。流僈则乱,鄙贱则争。乱、争则兵弱城犯 〔33〕 ,敌国危 〔34〕 之。如是,则百姓不安其处,不乐其乡,不足其上矣。故礼乐废而邪音起者,危、削 〔35〕 、侮辱之本也。故先王贵礼乐而贱邪音。其在“序官” 〔36〕 也,曰:“修宪命 〔37〕 ,审诗商 〔38〕 ,禁淫声,以时顺修 〔39〕 ,使夷、俗邪音不敢乱雅 〔40〕 ,太师之事也。”

墨子曰:乐者,圣人之所非也,而儒者为之,过也。君子以为不然。

乐者,圣人之所乐也。而可以善民心。其感人深,其移风易俗 〔41〕 。故先王导之以礼乐而民和睦。

夫民有好恶之情,而无喜怒之应 〔42〕 ,则乱。先王恶其乱也,故修其行,正其乐,而天下顺焉。故齐衰之服 〔43〕 ,哭泣之声,使人之心悲;带甲婴 〔44〕 ,歌于行伍,使人之心伤;姚冶之容,郑卫之音,使人之心淫;绅端章甫 〔45〕 ,舞《韶》歌《武》 〔46〕 ,使人之心庄。故君子耳不听淫声,目不视女色,口不出恶言。此三者,君子慎之。

……

且乐也者,和 〔47〕 之不可变者也;礼也者,理之不可易者也。乐合同 〔48〕 ,礼别异,礼乐之统 〔49〕 ,管 〔50〕 乎人心矣!

穷本极变,乐之情也;著诚去伪,礼之经也;墨子非之,几遇刑也 〔51〕 ;明王已没 〔52〕 ,莫之正也;愚者学之,危其身也;君子明乐,乃其德也 〔53〕 ;乱世恶善,不此听也;於乎哀哉 〔54〕 ,不得成也;弟子勉学,无所营 〔55〕 也。

声乐之象 〔56〕 :鼓大丽 〔57〕 ;钟统实 〔58〕 ;磬廉制 〔59〕 ;竽、笙肃和 〔60〕 ;筦、籥发猛 〔61〕 ;埙、篪翁博 〔62〕 ;瑟易良 〔63〕 ;琴妇好 〔64〕 ;歌清尽 〔65〕 ;舞意天道兼 〔66〕 。鼓,其乐之君邪 〔67〕 !故鼓似天;钟似地;磐似水;竽、笙、箫、和 〔68〕 、筦、篪似星辰日月;鞉、柷、拊、鞷、椌、楬 〔69〕 ,似万物。

曷以知舞之意?曰:目不自见,耳不自闻也;然而治俯、仰、诎、信 〔70〕 、进、退、迟、速莫不廉制,尽筋骨之力以要钟、鼓俯会之节,而靡有悖逆者 〔71〕 。众积意 〔72〕

【注释】

〔1〕荀况:约生于公元前 313 年,卒于前 238 年,赵人,又称荀卿或孙卿,战国时儒家中不同于孟轲的另一学派的代表人。著有《荀子》,今存三十二篇。本篇系《荀子》第二十篇。

〔2〕人之道:做人的事理、方法。

〔3〕《雅》《颂》:《诗经》中的两种类别,大体是用于郊庙朝会的正乐。

〔4〕乐而不流:快乐而不至于放纵。

〔5〕辨而不 (xǐ):辞意通达而不涉于邪佞。 ,当作“偲”(sī),意为邪佞。

〔6〕曲直:指乐舞发展中的曲折回旋或平直。

〔7〕繁省:指乐舞表现的复杂或简单。

〔8〕廉肉:指乐舞的具有棱角或丰满圆润。廉,廉隅,棱角。肉,肥满。

〔9〕而墨子非之:指《墨子·非乐》等中的议论。

〔10〕族长:百家为族,二百五十家为长。或以为即指族党、聚居的同族亲属。

〔11〕审一以定和者也:审定音律以求得乐调的谐和。一,指音律。

〔12〕比物以饰节者也:合用各种乐器来表现节奏的变化。饰,装饰,引申为表现、标志。

〔13〕合奏以成文者也:各种声音同时演奏以构成乐曲。

〔14〕率一道:统率大道。

〔15〕缀兆:乐舞的位置、行列。

〔16〕要(yāo):会合。

〔17〕揖让:原意是说宾主相见的礼仪;与武功的“征诛”相对而言,则指文德、文治。

〔18〕天下之大齐也:天下的共同规范。

〔19〕中和之纪也:中正和平的社会纲纪。

〔20〕 钺(fū yuè):古兵器,习用于施行斩刑。

〔21〕得其齐:得其中正,得到恰当的表现。

〔22〕礼乐正其盛者也:礼、乐正是先王之道的集中表现。

〔23〕瞽(ɡǔ):目盲。

〔24〕欲之楚而北求之也:想到楚国去而向北面走。楚国位于南方的长江中游,故云。之,往、去。

〔25〕和而不流:和睦而不散漫。

〔26〕齐而不乱:整齐统一而不凌乱。

〔27〕婴:同“撄”,侵犯。

〔28〕足其上矣:满足于他们的统治者。

〔29〕白:彰明、光大。

〔30〕师:官长、君长。

〔31〕姚冶以险:妖艳轻佻而且邪恶。姚冶,妖艳。

〔32〕流僈(màn):散漫放荡。

〔33〕城犯:犯,前人校说多以为是“脃”的坏字。脃,通“脆”,易于破碎。

〔34〕危:危害、加害于。下文“危削”之危则为危险,危亡。

〔35〕削:削弱、衰削。

〔36〕序官:当是《荀子》中一篇的篇名(王先谦说)。以下引文,今见于《荀子·王制》。

〔37〕宪命:法令、宪法。

〔38〕审诗商:审辨诗歌乐章。商、章古字通。又,原作“审诛赏”,据王引之说改。

〔39〕顺修:修订整理。

〔40〕夷、俗邪音:异族和民间的音乐。夷,古代对中原以外各族的蔑称。 乱雅:扰乱、破坏雅乐。

〔41〕其移风易俗:《汉书·礼乐志》“俗”下有“易”字。

〔42〕无喜怒之应:不使之在喜、怒上作出反应。

〔43〕齐(zī)衰(cuī)之服:丧服、孝服。

〔44〕婴:戴。 (zhòu):同“胄”,军盔。

〔45〕绅端章甫:都是古代贵族穿用的服饰。绅,束在腰间的带子;端,朝服;章甫,冠名。

〔46〕韶:传说舜所作的乐舞名。 武:即《大武》,周武王时制作的乐舞。

〔47〕和:协合、协调。

〔48〕乐合同:乐舞表现事物的协同方面。

〔49〕统:准则、道理。

〔50〕管:包统、贯通。

〔51〕几(jī)遇刑也:几乎要触犯刑律、犯罪了。

〔52〕明王:贤圣之君。 没:同“殁”。

〔53〕乃其德也:或以为当作“乃斯听也”。

〔54〕於(wū)乎哀哉:表示极为伤感的叹词。於乎,与“呜呼”同。

〔55〕营:惑乱,通“荧”。

〔56〕声乐之象:乐声的形象。

〔57〕鼓大丽:鼓声宏大壮丽。

〔58〕钟统实:钟声厚满充实。统,当作“充”。

〔59〕磬廉制:磬声具棱角、有节制。

〔60〕竽笙肃和:笙、竽之声肃穆协和。肃,原作“箫”,从王引之说改。

〔61〕筦(ɡuǎn)籥(yuè)发猛:筦、籥之音发扬兴奋。

〔62〕埙(xūn)篪(chí)翁博:埙、篪,古代吹奏乐器名。翁博,义不详;或云犹“滃(wěnɡ)渤”,雾出貌。

〔63〕瑟易良:瑟声平易中和。

〔64〕琴妇好:琴声柔婉。

〔65〕歌清尽:歌声清润尽致。

〔66〕舞意天道兼:舞的意思与“天道”符合。兼,同合。

〔67〕鼓其乐之君邪(yé):鼓是乐的领袖、统率。邪,语气助词,表疑问、反诘等。

〔68〕和:古代乐器名。或以为“箫和”二字系衍文。

〔69〕鞉(táo)、柷(zhù)、拊、鞷(ɡé)、椌(qiānɡ)、楬(qià):均系古代乐器名。

〔70〕诎信(qū shēn):意同“屈伸”。

〔71〕靡(mǐ):无、没有。 悖(bèi)逆:违反、逆乱。

〔72〕众积意 (chí) 乎: ,意为恳切、谆谆。按:此句颇难确解,或释为:“这不是大家对它十分熟练的结果吗?”(吉联抗说)可供参考。

【简析】

荀子的礼乐思想,与孔子的思想一脉相承。《乐论》的观点与《乐记》是一致的,其中的一些内容连表述语言都相重合。究竟《乐记》在先,抑或《乐论》在先,学术界有不同的看法。

荀子的艺术观,是在对墨子的“非乐”思想的批判中展开阐述的。墨子虽也承认美和艺术能给人以美感,但他从“尚用”“尚质”的角度出发,以为音乐艺术的享受,“上考之,不中圣王之事;下度之,不中万民之利”。从而以为“为乐非也”,“将欲求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当在乐之为物,将不可不禁而止也”。墨子的这种“非乐”主张,就其反对统治者的奢侈享乐而言,是值得肯定的;但它绝对否定一切艺术活动,则显然是片面的。荀子《乐论》认为“乐”有特殊的社会作用。“乐”与“礼”相辅相成,“乐合同,礼别异”,以此共同构成一个和谐的社会组织。“乐”通过人的情感起“合同”的效用。荀子一则肯定了娱乐欲望是“人情之所不免”,另则主张以道制欲。他认为艺术活动正起了这样的作用:既满足了人的情感欲望,同时又引导和规范了人的情感欲望,使人的情感生活伦理化。 mx+MpP/GJpD2582MUvZB+BvtyApC4EyvQR09BH2HQd1n1wWSRrwyc7TJTWI8WuV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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