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提出要摒弃一切空想,将思辨哲学建立在现实的土壤中。只有真正与工人运动相结合,才能推动德国乃至世界的现实改革。在第一卷第一章对费尔巴哈的批判中,马克思、恩格斯首次从前提、观点和结论三方面系统阐述了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
第一,人的现实存在是一切历史观阐述的基本前提。鲍威尔、费尔巴哈这些哲学家没有一个人想到要提出关于德国哲学和德国现实之间的联系的问题,关于他们所做的批判和他们自身的物质环境之间的联系的问题。对此,马克思、恩格斯强调:“我们开始要谈的前提不是任意提出的,不是教条,而是一些只有在臆想中才能撇开的现实前提。这是一些现实的个人,是他们的活动和他们的物质生活条件,包括他们已有的和由他们自己的活动创造出来的物质生活条件。因此,这些前提可以用纯粹经验的方法来确认。”
现实的个人的生产活动是一切历史研究活动的客观前提,必须要回到现实的生活中对此来加以确认,而不是相反地从头脑中去构想现实的个人的活动。当然,现实的个人是从事物质生产的个人,是工人阶级。
第二,马克思、恩格斯认为,为了生存和发展,人类必须要进行三种方式的生产。
《德意志意识形态》的手稿
一是物质资料的生产。人类不可能像动物那样通过遗传和天性向自然界索取食物和住所,必须要通过现实的物质劳动来满足其基本的生存和发展需要,由此与自然界进行物质交换。因此,一切人类生存的第一个前提,也就是一切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是: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吃喝住穿以及其他一些东西。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这样就科学揭示出物质生产在社会存在和社会发展中的决定作用。
二是物质资料的再生产。通过生产物质生活,人将自然纳入自身的历史进程中,而这一进程并不会随着基本生存需要的满足而停止。这样,第二个事实是,已经得到满足的第一个需要本身、满足需要的活动和已经获得的为满足需要而用的工具又引起新的需要。这样,这种新的需要的产生是第一个历史活动。在此基础上,产生了再生产。需要的满足及在其基础上产生的新需要构成了物质劳动的生产和再生产的循环往复,人和自然的关系也由此处于动态变化的过程中。这也是人类与动物、人类史与自然史既相区别又相联系的原因。
三是人自身的生产。在物质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的基础上,产生了人自身的生产,即人口的增长。一开始就进入历史发展过程的第三种关系是:每日都在重新生产自己生命的人们开始生产另外一些人,即繁殖。这就是自己生命的生产和他人生命的生产。这就是夫妻之间的关系、父母和子女之间的关系,即家庭。而人口的增长又是建立在个体间的生产交往的基础之上的。这种交往始于物质劳动,但在生产劳动中,人自身也在进行着精神活动和政治活动,可以说,这种生产的内容极其丰富。
在人类历史中,物质资料的生产和再生产、人自身的生产三者间并不存在先后关系,而是系统发生,共同作用,形成和改变着人和自然、人和人之间的关系。马克思、恩格斯将这种关系统称为“社会关系”。“社会关系的含义在这里是指许多个人的共同活动,不管这种共同活动是在什么条件下、用什么方式和为了什么目的而进行的。由此可见,一定的生产方式或一定的工业阶段始终是与一定的共同活动方式或一定的社会阶段联系着的,而这种共同活动方式本身就是‘生产力’;由此可见,人们所达到的生产力的总和决定着社会状况,因而,始终必须把‘人类的历史’同工业和交换的历史联系起来研究和探讨。”
显然,马克思、恩格斯并不是所谓的经济决定论者,他们在阐释人类历史发展的前提时,始终强调人类生产的丰富性,其中既包括自然生产和物质生产,也强调了人自身的生产和精神生产,明确了人类生活的现实性、丰富性和系统性。
第三,马克思、恩格斯阐明了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辩证关系的基本原理。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关系问题是社会历史观的基本问题。在马克思、恩格斯之前,一切社会历史观都未彻底地解决这一问题。在明确全部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是现实的个人的生产活动后,马克思、恩格斯将自然纳入了研究视野当中。“第一个需要确认的事实就是这些个人的肉体组织以及由此产生的个人对其他自然的关系。当然,我们在这里既不能深入研究人们自身的生理特性,也不能深入研究人们所处的各种自然条件——地质条件、山岳水文地理条件、气候条件以及其他条件。”
只要有人存在,自然史和人类史就是相互制约、不可分割的。可见,马克思、恩格斯提出的“社会存在”概念,包括社会存在的自然物质前提,即人口、资源、环境等。在这个意义上,唯物史观天然地内在地具有自己的生态维度和生态指向。
一定的社会存在决定了一定的社会意识的产生。人们在生产中产生了语言,形成了一种实践的、既为别人存在因而也为我自身而存在的、现实的意识。这种“意识”区别于德国古典哲学中的“纯粹意识”。它形成于现实的生产活动中,受到现实的物质因素的影响,但在形成后它又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因为到了一定的阶段后,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的相互作用,可以让语言脱离直接的现实环境。社会意识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和作用性,甚至在一定条件下反作用于社会存在。
第四,在科学阐释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辩证关系的基础上,马克思、恩格斯进一步说明了人类社会发展的动力来源。他们提出了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矛盾运动的基本原理。首先,马克思、恩格斯论述了生产力的特征及其重要性。马克思、恩格斯批判费尔巴哈“没有看到,他周围的感性世界决不是某种开天辟地以来就直接存在的、始终如一的东西,而是工业和社会状况的产物,是历史的产物,是世世代代活动的结果,其中每一代都立足于前一代所奠定的基础上,继续发展前一代的工业和交往,并随着需要的改变而改变他们的社会制度”
。生产力是人类通过长期的物质活动对自然施加自身影响的现实积累过程和成果。通过代代相传和经验总结,人们不断提高自身认识和改造自然界的水平。如果没有生产力的发展,那么,人类社会只会出现贫穷、极端贫困的普遍化。生产力不仅是满足人类基本生存和生活需要的物质前提,还决定着生产关系的形成,最终影响了交往关系。共产主义社会是建立在高度发达的生产力的基础上的,必须消灭一无所有的贫困状态。马克思、恩格斯高度重视生产力在人类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在接下来的多部著作中,他们都强调了共产主义社会一定要注重提高生产力水平,必须要建立在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极大丰富的前提之上。当然,与现实的人的生产方式多样一致,生产力不单单指物质生活资料的丰富,还包括精神生产水平的提高、人自身生产的优化等多个方面,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扩大了生产力的外延,并不完全将之限定在经济水平的提升上。
同时,人们在生产活动中形成的生产力与交往形式(生产关系)的关系也不能用决定和被决定来简单地概括。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交往形式在一定条件下也会超越生产力提前展现出来。例如,“按照我们的观点,一切历史冲突都根源于生产力和交往形式之间的矛盾。此外,不一定非要等到这种矛盾在某一国家发展到极端尖锐的地步,才导致这个国家内发生冲突。由广泛的国际交往所引起的同工业比较发达的国家的竞争,就足以使工业比较不发达的国家内产生类似的矛盾(例如,英国工业的竞争使德国潜在的无产阶级显露出来了)”
。在世界历史中,社会基本矛盾的运动具有不平衡性。
第五,马克思、恩格斯运用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生产力和交往形式的矛盾运动规律来分析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进一步揭示了社会形态更迭演替的一般规律。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提出了三种所有制形式。
第一种所有制形式是部落(Stamm)所有制。部落所有制是人类社会发展的第一个阶段,它与生产的不发达阶段相适应。当时,人们靠狩猎、捕鱼、畜牧或者最多靠耕作为生。在人们靠耕作为生的情况下,这种所有制是以有大量未开垦的土地为前提的。在这个阶段,分工还很不发达,仅限于家庭中现有的自然形成的分工的进一步扩大。因此,社会结构只限于家庭的扩大。父权制的部落首领管辖部落成员,统治奴隶。这一阶段建立在生产力水平极端不发达的基础之上,既包含原始社会的一些特征,即存在部落首领和部落成员,也包含阶级社会的一些特征,即存在着奴隶。这表明马克思、恩格斯当时还没有将原始社会末期和奴隶社会初期科学区分开来。后来,随着《资本论》研究和人类学研究的深入,马克思在《人类学笔记》、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科学厘清了这一问题。
第二种所有制形式主要是指罗马城邦所有制,即罗马奴隶制社会。古典古代的公社所有制和国家所有制构成了第二种所有制形式。这种所有制首先是由于几个部落通过契约或征服联合为一个城市而产生的。在这种所有制下仍然保存着奴隶制。在这种社会形态下,虽然私有制得到了很大的发展,但是部落社会的公社所有制形式依旧发挥着一定的作用,公民共同拥有支配那些做工的奴隶的权力。
第三种所有制形式是封建或等级所有制,即西欧的封建社会。古代的起点是城市及其狭小的领域,中世纪的起点是乡村。在中世纪,地广人稀,居住分散,而征服者也没有使人口大量增加。这种情况决定了起点有这样的变化。因此,与希腊和罗马相反,封建制度的发展是在一个宽广得多的、由罗马的征服以及起初就同征服联系在一起的农业的普及所准备好了的地域中开始的。在不同时代和国家,封建社会的发展存在着不同的起点和形式,并非千篇一律。马克思、恩格斯后来揭示出,东方的封建社会与西欧的封建社会具有不同的社会结构和演化方向。
社会是一个由多重因素构成的复杂整体。新的生产力的出现不单是由于物质资料量的提升,还包括分工的细化和精确化。一个民族的生产力发展水平,与该民族的分工发展程度也有着密切的联系。“分工的各个不同发展阶段,同时也就是所有制的各种不同形式。这就是说,分工的每一个阶段还决定个人在劳动材料、劳动工具和劳动产品方面的相互关系。”
马克思、恩格斯对部落所有制、罗马城邦所有制和封建或等级所有制的划分,虽未达到完善地步,但第一次较为完整地表明了按照生产关系尤其是生产资料所有制划分社会形态的科学思想。后来,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中将前资本主义所有制划分为古典古代的、亚细亚的和日耳曼的三种形式。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提出了五种社会形态的划分。
第六,共产主义社会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矛盾运动的最终产物。马克思、恩格斯进一步明确了未来社会的发展方向。
共产主义是理论、运动、理想、制度的统一。马克思、恩格斯指出:“共产主义对我们来说不是应当确立的
状况
,不是现实应当与之相适应的
理想
。我们所称为共产主义的是那种消灭现存状况的
现实的
运动。这个运动的条件是由现有的前提产生的。”
在私有制社会中,个人通过分工所进行的活动被固定下来成为一种不受个人控制的异己的物质力量,这种在个体之外不受控制的异己的外在强制力量,在资本主义社会发展到了顶峰,出现了两大经济地位完全对立的阶级——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以至于这个除了出卖自身劳动力之外一无所有的劳动阶级不得不为了生存发起斗争以获得更多的生活和生存必需品。在斗争中,无产阶级发现只有通过联合才能走向胜利,只有通过阶级解放才能解放自身,由此产生了现实的共产主义运动。不过,共产主义和所有过去的运动不同的地方在于:它推翻了一切旧的生产关系和交往关系的基础,并且第一次自觉地把一切自发形成的前提看作前人的创造,消除这些前提的自发性,使这些前提接受联合起来的个人的支配。
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和工人运动的蓬勃开展,无产阶级力量不断发展壮大,成为共产主义的革命主体。马克思、恩格斯指出:“共产主义革命则针对活动迄今具有的
性质
,消灭
劳动
,并消灭任何阶级的统治以及这些阶级本身,因为完成这个革命的是这样一个阶级,它在社会上已经不算是一个阶级,它已经不被承认是一个阶级,它已经成为现今社会的一切阶级、民族等等的解体的表现。”
显然,共产主义革命必须消灭阶级统治,消灭异化劳动和被动劳动。只有工人阶级才能完成这一任务,并通过革命来解放自己。在实践中,革命之所以必需,不仅是由于没有任何其他的办法能够推翻统治阶级,而且还由于推翻统治阶级的那个阶级,只有在革命中才能抛掉自己身上的一切陈旧的肮脏东西,才能胜任重建社会的历史重任。可见,只有在夺取政权、消灭私有制的过程中,无产阶级才能抛掉自己身上的陈旧东西,完成改造自身的艰巨任务,进而胜任建设共产主义新社会的工作。
马克思、恩格斯指出,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的矛盾运动决定了共产主义社会的必然产生。共产主义是建立在生产力高度发达的基础之上的。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大工业的发展极大地推动了生产力的迅猛发展,然而,“生产力在其发展的过程中达到这样的阶段,在这个阶段上产生出来的生产力和交往手段在现存关系下只能造成灾难,这种生产力已经不是生产的力量,而是破坏的力量(机器和货币)。与此同时还产生了一个阶级,它必须承担社会的一切重负,而不能享受社会的福利,它被排斥于社会之外,因而不得不同其他一切阶级发生最激烈的对立;这个阶级构成了全体社会成员中的大多数,从这个阶级中产生出必须实行彻底革命的意识,即共产主义的意识,这种意识当然也可以在其他阶级中形成,只要它们认识到这个阶级的状况”
。资本主义无法控制自身的生产力的发展,使这种发展了的生产力成为一种破坏性的力量,进而推动资本主义的最终灭亡。
然而,与唯心主义哲学家不同,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共产主义革命运动的胜利必须要建立在一定的物质基础上。“历史上周期性地重演的革命动荡是否强大到足以摧毁现存一切的基础;如果还没有具备这些实行全面变革的物质因素,就是说,一方面还没有一定的生产力,另一方面还没有形成不仅反抗旧社会的个别条件,而且反抗旧的‘生活生产’本身、反抗旧社会所依据的‘总和活动’的革命群众,那么,正如共产主义的历史所证明的,尽管这种变革的
观念
已经表述过千百次,但这对于实际发展没有任何意义。”
共产主义是社会经济运动的必然结果。当然,共产主义的实现是一个动态的历史的进程,不可能一蹴而就。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共产主义社会的确立是以生产力的巨大增长和高度发展以及普遍交往的形成即“世界历史”的形成为前提的。在世界历史的环境中,共产主义不可能作为某种地域性的东西而存在。“共产主义只有作为占统治地位的各民族‘一下子’同时发生的行动,在经验上才是可能的,而这是以生产力的普遍发展和与此相联系的世界交往为前提的。”
只有在世界历史条件下,人和人、民族和民族间的相互依存关系被充分认识后,工人阶级才能自觉地联合起来,成为统一的组织和自觉行动的历史主体。在世界历史的条件下,马克思、恩格斯提出了“同时胜利论”的重要观点,强调共产主义要在几个占统治地位的民族同时发生,这样,才能最终消灭地域性的共产主义,使共产主义最终取得胜利。必须指出的是,“同时胜利论”并不等于同步胜利论,更不等于几个主要资本主义国家要在同一天爆发革命。在世界历史的背景下,各个国家之间的发展不平衡,跨度比较大,因此,世界历史本身就是一个大尺度的时间概念,几十年甚至上百年仅仅是其中的一个很短的时段而已。因此,不能狭隘地理解“同时胜利论”,更不能与列宁的“一国胜利论”进行抽象的比较,后者只是对前者的补充和完善。
夏天,恩格斯和卡尔一道写文章批判德意志哲学,促使他们这样做的外部动力是《惟一者及其所有物》一书的出现。结果写成了一部渊博的著作,这一著作本该在威斯特伐里亚出版的。
除以上观点外,马克思对分工、阶级解放和意识形态等范畴也都做了经典的阐释。例如,无论有多少种含义,马克思、恩格斯始终揭示的是意识形态作为虚幻思想体系的阶级实质。
近些年来,随着《马克思恩格斯全集》历史考证第二版(MEGA2)工作的推进,一些论者试图证明《德意志意识形态》当初是作为杂志的论文创作的。其实,这是赫斯背着马克思、恩格斯与出版商商谈过程中搞的小把戏。马克思、恩格斯、燕妮都指出,《德意志意识形态》是作为一部著作创作的。事实上,不论是作为著作还是作为论文,《德意志意识形态》作为历史唯物主义创立的科学标志的地位都是撼动不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