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面宽度对比显示,满足乘轮椅者的通行宽度同时可以满足老年人、拄拐杖者、拄盲杖者等障碍群体的通行,因此本节以满足轮椅通行作为确定最小通行尺寸的原则。
轮椅宽度为650mm~700mm,乘轮椅者的宽度为750mm~800mm。为保障乘轮椅者顺利通行,门开启后的通行宽度不应小于900mm。不同类型门的通行宽度见图3-2。
图3-2 不同类型门的通行宽度(单位:mm)
无障碍通道的通行宽度不应小于1 200mm,这个宽度刚好能满足一辆轮椅加一个人的侧身通过,这是一个最低要求。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通道的通行宽度不应小于1 800mm,这时能满足两辆轮椅正面相对通行。在人员较多的公共场所,通道的通行宽度不应小于1 800mm。通道的通行宽度见图3-3。
图3-3 通道的通行宽度(单位:mm)
检票口、结算口的通行宽度不应小于900mm,详见图3-4。
图3-4 检票口、结算口的通行宽度(单位:mm)
轮椅坡道的通行宽度不应小于1 200mm,能保证一辆轮椅和一个人侧身通行,或者一个人搀扶另一个人行走,详见图3-5。
图3-5 轮椅坡道的通行宽度(单位: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