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信息共享平台立足于政府信息化建设发展现状,需具备高兼容性以便融合其他业务系统,保证业务的信息共享、流程整合。整体框架设计如图2所示。
政务信息共享平台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建设”的原则,涉及的建设内容如下:
(1)基础资源平台
建设基础资源库,包括人口库、法人库、信用库、地理信息库、电子证照库,为政务数据共享交换、政务服务、政务协同办公以及领导决策支持等提供数据服务支撑。
(2)共享交换平台
建设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中央网信办印发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试行)》 [15] 的要求,遵循标准和流程,梳理政府及政府各部门数据清单,摸清数据资源家底,建立数据资源融合、入库、加工的标准化工作体系,形成政务信息资源目录。
建设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为政府及政府各部门提供数据共享交换服务,搭建政府与厅局委办之间的数据信息“桥梁”,统一解决当前政府电子政务建设的分散、孤立状态,打破信息“孤岛”,实现和提供跨地域、跨机构、跨业务领域的数据交换和资源共享服务;同时建设共享交换库,为数据治理开发提供必要的数据源。
(3)大数据处理平台
通过数据交换汇聚的政务数据,将会在大数据平台中存储,利用大数据处理平台的处理及挖掘能力,提供对业务数据的建模、开发、挖掘分析、可视化展现、监控等操作功能,便于各厅局委办基于大数据处理平台挖掘新的数据价值。
图2 政务信息共享平台整体框架设计
(4)应用支撑服务
应用支撑服务是总体架构中能力开放平台提供的服务之一,为应用提供编排、部署、运维、监控、API服务开放等能力的支撑,为政务大数据微应用创新提供环境资源。应用支撑服务应支持多种语言、框架、运行时环境和云平台等,以简化微应用程序的开发、交付和运行过程。应用支撑服务提供对微应用的部署、监控告警、分析统计、弹性伸缩及负载均衡等功能,以及共享数据的API服务开放能力。
(5)标准规范与管理制度
制定政务大数据平台数据标准和技术规范以及管理规章制度等内容。
(6)安全与运维保障体系
建设政务大数据平台安全组织、安全策略、安全技术和运维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