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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政务信息共享数据安全通用技术架构

政务信息共享作为数字化政府转型中至为关键的建设体系,从全局上和根本上为解决长期以来困扰我国政务信息化建设的“各自为政、条块分割、烟囱林立、信息孤岛”问题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与此同时,对于政务信息共享的数据安全配套建设同样也是为数字化政府转型建设保驾护航的关键要求。

将《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 [14] (国办发〔2017〕39号)中“统一工程规划、统一标准规范、统一备案管理、统一审计监督、统一评价体系”的五个“统一”的基本原则作为安全建设切入点和强化安全保障的依据,以此构筑起业务发展与数据安全相互平衡促进的体系作为政务信息共享数据安全顶层设计的核心思路。

在政务信息共享数据安全的顶层设计中,参照《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 [14] (国办发〔2017〕39号)、《“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 [20] (国办函〔2016〕108号)及《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务外网)省级平台接入指南(试行)》(国家电子政务外网管理中心〔2017〕发布)等文件的要求,需要构筑政务信息共享系统整合实施建设中平台自身安全、平台级联安全等基础设施安全加固体系,以及聚焦于政务信息共享场景下的政务数据流转安全管理、技术、运营等数据安全体系。

政务信息共享数据安全体系建设,符合国办、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办等要求以及数据安全顶层设计思路,可以从管理监督体系、标准技术体系及实践试点机制几个维度进行开展。 09s4Bc996HmNLXgQmIObOvZ2T2C1qTmHEptNTaZurrq6PF6Uwfg5BxG+BQFdyk6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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