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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西方理论的影响

欧美的网络文学研究有较长的历史,其成果也很丰富。自从超文本理论的鼻祖范内瓦·布什(Vannevar Bush)提出记忆扩展系统“Memex”(memory extender)的设想之后,超文本概念就被泰德·纳尔逊(Ted Nelson)和乔治·兰道(George Landow)等理论家所继承。 [1]

可是,对于海外网络文学研究,马季认为:“如果说国内的网络文学走的是传统写作的老路的话,那么可以说欧美的网络文学走的是网络技术的新路。……尽管欧美地区没有显现出网络文学的繁荣盛况,但网络与文学之间的关系更加纯粹。……依靠网络资源才能广泛流通的超文本是欧美网络文学的突出表现形式,代表着欧美网络的发展方向。”

显然,他的见解不完全正确,事情到了2021年已经很不一样了,欧美网络文学也不仅限于先锋的超文本。不过,商业性网络长篇小说一统天下的情况在中国很明显,这一点相对于欧美来说还是比较独特的现象。换言之,欧美的网络文学发展途径与中国、韩国、日本(我将在本书的附录中对韩、日的具体情况加以说明)等东亚国家有所不同。欧美几乎没有出现网络文学作品席卷出版界的文化现象,它们的网络文学作品比较集中在前沿的超文本文学实验方面,对网络文学的研究趋势也自然集中在这种文学实验的理论性研究。

虽然这些理论对我们的研究有一定的帮助,但在作为其理论根据的实验性超文本的成果比较薄弱的中国,如果我们全面依赖这些西方理论的话,我上面所说的理论与现实之间的脱节就会愈加强烈。

因此,本书将仅仅参考欧美网络文学研究当时(截至2010年的初期研究)最基本的几个概念,例如“超文本”“赛博文本”“遍历性文本”等。第一个就是网络文学研究最核心的概念,我们当然不能不认真对待它,后边两个概念是挪威著名新媒体及电脑游戏学者亚瑟斯(Espen Aarseth)提出的,与超文本概念具有一定的共同点,但同时也有不同的含义和脉络。这些概念对初期网络文学研究的影响力是决定性的,值得我们考察。我们还得考虑一些解构主义及后结构主义理论,因为这些理论都与超文本概念有直接或间接的关系。这些理论不仅在中国的网络文学研究当中被广泛地使用,而且往往涉及各种网络文学理论的核心部分。

至于一些新媒体研究的相关成果,虽然它们都对网络文学研究有很大的影响和意义,并且在西方的网络文学研究当中占据很重要的部分,但是基本上它们倾向于技术性研究,与本书的思路有一定的距离,因此,我只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才简要地参考它们。

让我们首先看看有关超文本这一概念的西方研究。在众多超文本理论研究当中,本书主要参考了乔治·兰道的《超文本3.0》( Hypertext 3.0 )。 [2] 它并不是第一本提出超文本的概念的著作(这是泰德·纳尔逊的功劳),但兰道的这本书不仅更加全面,而且具有均衡感,将超文本的概念及其实际状态梳理得非常清楚。纳尔逊等第一批超文本理论家的论述虽然具有开拓性意义,但还是比较极端。《超文本3.0》却很稳定,实证性比较强,且通过著述的“升级”(此前还有《超文本》和《超文本2.0》)涉及了博客研究等当时最先进的研究成果。更重要的是,它将超文本与解构主义、后现代主义、后结构主义等现代思潮联系在一起,这一点使得兰道的研究具有更大的参考意义。

这方面值得我们参考的其他研究,还有莫尔斯洛普(Stewart Moulthrop)等的《超文本2002》( Hypertext 2002 )、麦卡尔锡(Ray McAleese)的《超文本:从理论到实践》( Hypertext: Theory into Practice )等。另外,海尔斯(Katherine Hayles)的研究也相当引人注目,她撰写了《电子文学:文学的新地平线》( Electronic Literature: New Horizons for the Literary )、《写作机器》( Writing Machines )等专著,还有很多有关论文。她和沙克尔福(Laura Shackleford)等一些研究者将兰道、博尔特(David J. Bolter)等早期研究者划为“第一代”超文本主义者(first generation hypertext theorists),并依靠女权主义、变形(transformation)、物质性(materiality)等独特观点提出有开拓意义的研究。

我在本书集中探讨的另一本书是亚瑟斯(Espen Aarseth)的《赛博文本:对遍历性文本的一些看法》( Cybertext: Perspectives on Ergodic Literature ),这是一本具有开拓性意义的著作。 [3] 他提出“赛博文本”(cybertext)和“遍历性文本”(ergodic text)这两个概念,使研究领域得以无限扩展。比如说,他认为《易经》是人类最古老的赛博文本之一。 [4] 他激烈攻击“技术决定论”,认为超文本并非只能在现代电子技术的背景下才成为可能,而且提出了一个可以包括古今中外所有文本的概括性概念——赛博文本。

我认为,亚瑟斯的研究至少有两个重要意义。第一,他强调传统文学与超文本文学的共同性。以前的超文本理论往往过于鼓吹超文本的革命性,但亚瑟斯却从很多传统文本当中看出超文本性,进而在以前的文学研究与超文本研究之间建立起一个学术连接点。第二,他给超文本研究提供了一个可以包括文字文本之外的所有文本形态的概括性研究视野。例如,已有的叙事学工具在解读电脑游戏时往往显露出局限性,所以这方面的研究需要一些崭新的概念工具。依我看,亚瑟斯提出的“阴谋”(intrigue)等概念不仅对游戏研究有意义,而且对网络文学研究也有一定帮助。

有趣的是,我上面提及的两位学者之间发生过激烈的冲突。先开球的是亚瑟斯。他批评兰道等“超文本主义者”,认为他们过于强调电子超文本的革新意义。他的批评是有道理的,因为很多“传统”文本都可以当作超文本来阅读。例如,词典、书本的目录、学术著作当中的注释等都是典型的超文本。对此,兰道则反击,他所说的超文本只能在最近电子数码技术和网络技术的背景下才成为可能。兰道认为,电子超文本与传统文本之间的区分是根本性的。

这两位学者的观点孰是孰非,很难下定论,也许只是他们对待文本的态度不同而已,而不同的文本自然需要不同的态度和看法。就其超文本性而言,《易经》确实是一种超文本,但就一些网络特征和电子技术特征而言,它属于传统文本。一种观点强调超文本的崭新,另一种则强调其连续性,我们可以说这是一种“通变”的问题。超文本当然也是一种文本,所以它理所当然地拥有一些传统文本所具有的特征,但它的全面发展和完美发挥却要求电子网络技术必须成熟到一定程度。有关超文本的这一场论战,稍后再做仔细讨论。

另外,“粉都”(fandom)或“粉丝小说”(fanfic)研究也对我的研究很有意义。欧美的网络文学现象当中最接近于中国的大众性较强的网络文学的,就是粉丝小说。 它跟日本的“同人”文化很相似,其影响力极其明显。到了2020年,网络上的粉丝活动也非常活泼,更有趣的是很多中、韩、日的网络文学作品被翻译成西方各国语言,并且很受欢迎。

这方面已经有约翰·费斯克(John Fiske)的先驱性研究,而最近有关电子网络环境下的研究则有亨利·詹金斯(Henry Jenkins)等人的著作。 [5] 博客研究也很重要。现在博客显然过时了,已不再具有以前的影响力,不过作为目前一统网络的微博、微信等社交平台的前身,博客是21世纪的第一个十年里网络上最重要的现象之一。虽然博客并不是限于文学的媒体,但它拥有极强的文学批评、传播功能,所以它在实际的网络文学活动当中发挥着非常积极的作用。兰道、亨利·詹金斯等都写过关于博客的文章,值得关注。 [6]

最后,我刚才提到的亨利·詹金斯的著作提供给我们一个很具有启发性的切入点。尽管他的著作通常太浪漫、太乐观,有过于强调新媒体的力量的倾向,因此他不能从亚瑟斯的批评中完全摆脱出来,但是他不是从学者或研究者的客观态度出发,而是从实际的接受者和大众的角度出发去探讨现象,并且赋予博客、电脑游戏、粉丝小说以一种积极的意义。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他是米歇尔·德·塞尔托(Michel deCerteau)或费斯克等大众文化研究者的最重要的继承者之一。 [7] 亨利·詹金斯的这种态度与本书的基本立场有相同之处,因为我也强调网络文学的实际运作过程。另外,我认为他提出的“介入分析”的概念,以及莱维(Pierre Lévy)的“集体智慧”(collective intelligence)概念 [8] 、麦克劳克林(Thomas McLoughlin)的“原生理论”(vernacular theory)概念,都很有理论价值。其中,原生理论这一概念正是本书第三、第四章的核心理论背景之一。

欧美网络文学研究的最大问题,也许在于其理论性过于强大。当然,由于他们有非常可观的前沿的、实验性极强的超文本文学的历史,比较侧重于这样的理论研究是可以理解的。但我想指出,这些理论距离国内网络文学的现状却相当遥远。更何况,西方超文本理论研究所涉及的超文本文学作品的水平和数量,也不能说达到了让人满意的程度。例如,亚瑟斯在1997年出版的《赛博文本:对遍历性文本的一些看法》这本书中,认为迈克尔·乔伊斯(Michael Joyce)的《下-午》( After - noon )是最具代表性的电子超文本。而在兰道2006年出版的《超文本3.0》里,乔伊斯和他的作品还只是最重要的作品之一。 《下-午》发表于1987年,迄今为止已过了30多年的岁月,但还没有从根本上超越它的成就的作品,这并不是说乔伊斯太伟大,没人比得上他,而是表明自从纳尔逊第一次提出超文本的概念之后,几乎没什么根本性的理论转变和突破。在整个西方文学活动当中,网络文学或超文本之类活动占据的比例显然不大,不能成为一个主流文学形态,特别是我们考虑到其比较微弱的经济、社会效果的话,就更加如此。

我们可以说,欧美的研究很有价值,对我们的理论启发也相当大,但我们要把它运用于中国网络文学研究领域时,必须保持极其谨慎的态度。欧美毕竟没有蔡智恒,没有“可爱淘”,这种巨大的文化差异是不能完全依靠超文本理论来解释的。

[1] Vannevar Bush, “As We May Think,” Atlantic Monthly , 176 (July 1945), pp.101-108.

[2] George Landow, Hypertext 3.0: Critical Theory and New Media in An Era of Globalization ,Baltimore: The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 2006.

[3] Espen Aarseth, Cybertext: Perspectives on Ergodic Literature , Baltimore: The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 1997.

[4] Espen Aarseth, Cybertext: Perspectives on Ergodic Literature , Baltimore: The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 1997, p.32.

[5] John Fiske, “The Cultural Economy of Fandom,” in Lisa A. Lewis ed., The Adoring Audience: Fan Culture and Popular Media , London Routledge, 1992, London: Routledge, 1992; Henry Jenkins, Fans, Bloggers, and Gamers: Media Consumers in A Digital Age, New York University Press,2006.

[6] Henry Jenkins, Fans, Bloggers, and Gamers : Media Consumers in A Digital Age, New York University Press, 2006; Textual Poachers: Television Fans and Participatory Culture , Routledge, 1992.

[7] Michel de Certeau, The Practice of Everyday Life ,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84.

[8] Pierre Lévy, Collective Intelligence: Mankind's Emerging World in Cyberspace, trans. Robert Bononno, New York: Plenum Press, 1998. QCD6LnGgieCREToBCy5lHmyGRM5g9CrA2E0NR2UqDT/IaKg2Q2+fEOt6VsiZvol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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