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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研究立场与研究方法

一个无法回避也无从改变的事实是,早在本书进入构思、写作阶段,并确定上述研究对象和问题意识之前,笔者就已经具备网络文学、类型文学读者以及若干个网络亚文化社群粉丝的多重身份。从 20 世纪 90 年代初期开始接触任天堂旗下的家用游戏机Family Computer(俗称“红白机”),到 1998 年拥有第一台个人电脑(Intel 486 处理器、14 寸CRT显示器、DOS/Windows 95 双系统);从只会浏览几家大型门户网站,到懵懵懂懂地摸进金庸客栈、黄金书屋和清韵论坛 ,再到如今的各大文学网站、视频网站VIP会员……二十多年来,我宅腐兼备 、索任双修 ,追过新番 ,也粉过爱豆(idol),还出过同人合志

正因如此,当本书的主要观察对象被大致确定为“作为‘罗曼蒂克2.0’载体的、以女性为目标受众的恋爱题材网络小说/网络剧、同人文化、偶像粉丝文化和二次元风格的女性向恋爱游戏”之后,我过往的阅读史以及亚文化社群的活动经历,似乎恰好构成了某种不以问题意识为主导的、“网络民族志”(netnography) 观察的“预演”。这种兼有研究者/粉丝双重身份的研究立场,始于亨利·詹金斯(Henry Jenkins)在其专著《文本盗猎者:电视粉丝与参与式文化》(1992)一书中所做的开拓性尝试。詹金斯认为,自己研究粉丝文化的立足点,“既是一个学术界人士(了解一定流行文化理论、一定批评和民族志文献),同时又是一个粉丝(了解粉丝圈这个社群的知识和传统)”。而面对其潜在的弊端,例如“与研究对象距离过近”等,詹金斯并不讳言,但却坚持认为,以粉丝的身份书写粉丝文化,“提供了其他(研究)立场不可能实现的理解和观察形式”。

自《文本盗猎者》问世以来的数十年间,这一研究立场(即“粉丝学者”,aca-fan)与研究方法(即“民族志”,ethnography)的深度结合,也在后来者不断地挖掘与实践之下,变得越发成熟。然而,尽管本书选择研究对象、确立问题意识的过程,很大程度上得益于笔者的粉丝身份以及基于这一身份所开展的“民族志”观察,但随着研究工作的推进,意想不到的困难接踵而至。以主要涉及偶像粉丝文化的几个章节为例。考虑到当前“泛娱乐”产业链 在互联网文化创意领域的绝对统治力,本书选择了与之密切相关的“流量明星”及其粉丝社群作为观察对象。具体的观察内容,则又细分为两个部分。其中,针对流量明星粉丝的“数字劳动”(digital labour),即“打榜”“做数据”等行为的观察, 一直进展得较为顺利;但一些相对私密的,尤其是与“虚拟化、商品化的亲密关系”相关的话题,却很难在不违背研究伦理的前提之下,以恰当的研究方法予以处理。

2015 年第 12 期的《GQ智族》杂志上,刊发了一篇名为《每个帝国都有它的秘密——鹿晗的粉丝帝国》的报道。在导语部分,文章这样写道,“记者对‘鹿饭’(指鹿晗粉丝)们进行长期跟访,尝试还原他们聚集发展的来龙去脉”。这一表述极其清晰地凸显出该报道的民族志研究属性,也就是说,我们完全可以将文章中所记录的记者与鹿晗粉丝之间的对话,解读为民族志访谈的材料。例如下面的这一段:

(记者描述某鹿晗粉丝贴吧的吧主在追星过程中付出大量真金白银,例如购买鹿晗的周边商品、为鹿晗筹集生日礼物的行为)这看起来像是一种不断付出却鲜有反馈的单恋。“你为鹿晗付出了这么多,可是他可能完全不知道你为他做了什么。你会不会觉得自己的付出得不到回报?”我问她。

“不会。我觉得如果你要回报的话,就不要选择当一个粉丝,因为当粉丝注定是没有回报的事情。”她觉得这是一种比“崇拜”“欣赏”“爱慕”更深刻更高级的感情,寻求回报的念头会破坏它的纯洁性:“你没进过饭圈你不懂。如果你的偶像有件特别厉害的事情,那事情就是挂在你自己身上的一个光环,你会觉得你在和他一起成长。”

对此,作者分析道:

这并不是单纯的崇拜、追随,还伴随着“偶像即我”的心理投射。在粉丝们心中,爱上偶像的那一刻起,他就成了自己的一个化身。偶像一步步走向成功,也包含着自己的一份荣耀。

柯乃尔·桑德沃斯(Cornel Sandvoss)在《粉丝:消费之镜》( Fans: The Mirror of Consumption )一书中也曾提出过类似的观点,认为粉丝与“粉丝圈中心文本”(objects of fandom)之间的关系主要建立在粉丝的自我投射及由此而生成的某种自恋式的愉悦之上。 [1] 例如,体育迷就往往会使用“we”这个人称代词来指代自己所喜爱的俱乐部,并将“母队”取得的胜利等同于自己的胜利。

然而,在 2016 年的下半年,当我为博士学位论文开题四处搜集资料,并因此读到这篇报道的时候,我针对流量明星粉丝社群日常活动的参与和观察已经持续了大约两年 。站在“学者粉丝”的立场上,再结合个人的切身体会,我对“当粉丝注定是没有回报的事情”“与偶像分享成功、共同成长”这类出自粉丝圈“外交人士”(考虑到受访者是一名颇有话语权的粉丝领袖)之口,又被主流媒体不假思索地予以采信的“话术”(discursive mantra) [2] ,不免抱有一定的怀疑。也正是在这一时期,我开始尝试从某些粉丝社群内部广为流传的“关键词”(例如fan service,即“粉丝福利”)入手,通过阐述偶像(流量明星)工业的运作机制,来反推流量明星与粉丝之间普遍存在的“想象性的亲密关系” 。由此,我逐渐意识到,要想深入地剖析“流量明星粉丝”的心理状态,仅仅强调那些适宜公开宣扬的理由,例如“与偶像分享成功”等,而忽视其中“不足为外人道”的部分,显然是不够的。

最初,我曾经设想过,如果采访那位鹿晗粉丝贴吧吧主的人是我,那么,围绕上述话题所展开的讨论,是否还有进一步向下挖掘的可能?我会尝试引入“粉丝福利”等相关话题,来反驳她的说辞(“当粉丝注定是没有回报的事情”)么?这一设想令我陷入两难之境。一方面,我着实无法认同对方的论调;但另一方面,在民族志研究的框架之内,要判断某些特定的观点(例如“偶像与粉丝之间存在想象性的亲密关系”)究竟是知识还是偏见,仍然存在一定的困难。而我作为“学者粉丝”的特殊身份,也为访谈工作的推进带来了许多颇具干扰性、诱导性的不稳定因素,例如容易先入为主等。此外,考虑到“亲密关系”等私密话题的引入,获取受访者的信任也变得越发困难……种种迹象都表明,由于缺乏人类学的学科背景,这类带有介入性质的民族志访谈,似乎并不是我所能驾驭的研究方法。

2017 年 10 月 8 日中午 12 时整,鹿晗通过自己的新浪微博账号公开了与女星关晓彤的恋情。随后的一个半小时内,这个日活跃用户超过 1亿的大型社交网站彻底陷入瘫痪。像是引爆了一颗“流量核弹”,裹挟着愤怒、疑惑与流言的冲击波,在互联网舆论场的正中央掀起一连串有关“偶像为什么不能谈恋爱”的大讨论。 而在某些“鹿晗粉丝团体/前鹿晗粉丝团体”内部,各种真真假假的“脱粉”(脱除“鹿晗粉丝”的身份)宣言,虚虚实实的党同伐异,更是纷繁复杂、难以尽述。

这或多或少印证了我此前的观点:粉丝会因为偶像恋爱而感到伤心痛苦,甚至“脱粉”,至少表明他们追随偶像并不仅仅是为了从偶像身上获得代偿性的成功。偶像始终保持单身状态,以满足粉丝的亲密关系想象,也是至关重要的因素之一。此外,由于事发突然,颇有一些鹿晗粉丝(或前鹿晗粉丝)因备受打击而选择撰写文章来纾解痛苦,一时间,竟产出了大量广为流传的网络热帖。由于并不涉及研究者对人类对象的介入和互动,这些帖子引用起来相对便利, 笔者原本打算遴选几条作为民族志研究的材料,但仔细浏览过后,却被渗透在字里行间血淋淋的创伤性体验所触动。

这也迫使我开始重新审视过往的一年多时间里为撰写博士学位论文而搜集到的所有民族志资料。我不得不承认,正是研究对象(虚拟化、商品化的亲密关系)的特殊性,导致其中的绝大多数材料都面临着研究伦理方面的风险。

就在我为此事感到焦虑的时候,网络文学与网络亚文化社群中的无穷无尽的“黑话”“术语”和“关键词”,又令我陷入了名词解释的深渊。以一个看似十分简单的句子为例,“清穿文是女频穿越小说最重要的子类型之一,主要采用魂穿设定”,这短短的 27 个字里,需要详加解释的概念就多达 4 个,分别为“清穿文”“女频”“穿越小说”和“魂穿”。这意味着,本书每一个章节的开头,都需要经过一段漫长的“前奏”,方能进入正题,推进效率可以说是极低。然而,要真正地触及本书的核心问题意识,准确、全面地把握上述概念,名词解释本就是不可或缺的重要前提之一。更何况,这些概念也确有其独特的内涵,很难找到可供替换的同义词或近义词。

这促使笔者开始思考另一种可能性:既然本书的问题意识不经由冗长的名词解释便无法言说,那么,对这些概念予以详细阐述的过程本身,是否已经导向了问题的最终解决?换句话说,倘若精心挑选出若干个网络文学、网络亚文化领域的“关键词”和“关键概念”,先不必急于“廓清定义、转入主题”,而是在必要的情况下,尽可能地从“历史语义学”(historical semantics)、“概念史”(Begrifsgeschichte)或“关键词研究”(keywords)的视角出发,对其进行溯源、阐释及辨析,再以恰当的顺序连缀在一起,如此,是否已足够达成本书的研究目的?

所谓“历史语义学”,指的是一种“聚焦于话语和文字、图像和音像、礼仪和习惯的表述形式的差异性”,“探索以往不同社会中各种语义之生成条件、媒介和手段,深究各种文化用以自我表述的知识、情感和观念之语义网络的先决条件”的研究。 “概念史”和“关键词研究”则是“历史语义学”的分支与变体。其中,“概念史”一词译自德语Begrifsgeschichte,是一种起源于德国学术界的研究方法。其词根Begrif,由动词begreifen演化而来,指对于那些不容易弄懂的事物的“理解”,也是一种经过思考而获得的理解。总体而言,“概念史”所研究的,其实就是“理解的历史”,它通常关注某些重要概念在历史中的形成、运用与嬗变,以及社会变迁在这些概念中留下的语义烙印。 “关键词研究”则由文化研究的重要奠基者、英国学者雷蒙·威廉斯(Raymond Williams)开创,“竭力梳理和叙写词汇发展及其意义,揭示词语背后的历史蕴含和隐含动机”。既属于历史语义学的范畴,也是文化研究的重要方法。

总而言之,出于研究伦理、研究方法的可操作性等多重因素的考量,即使站在“学者粉丝”立场的“网络民族志”观察始终是本书最重要的研究基础,但包括民族志访谈、民族志材料分析在内的一系列研究方法,则或是被尽数舍弃,或是被放置在较为次要的位置上。取而代之的,便是围绕网络文学、网络亚文化内部的重要概念或“关键词”所做的带有“历史语义学”意味的考察,即厘清它们的能指与所指,分析它们在具体文本、具体语境之下的含义及其(跨文化、跨学科、跨语际)传播、流变的过程,尤其关注它们从主流文化中的一般用语蜕变为亚文化领域专门术语的瞬间,以此揭示沉淀于其中的社群历史(特别是主流文化与亚文化之间的交往与分歧)。

具体来看,后文所涉及的概念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三类。

第一类,是那些网络文学、网络亚文化领域原生的且最能体现其核心特征的“本土概念”,例如“女性向”“CP”或“魂穿”等。对于这类概念,本书将基于前人的研究成果和自身的“网络民族志”观察,尽可能准确地描述它们的起源、发展及流变,并以此为基础,引出本书的核心问题意识。

第二类,是过往学术界用来概括、分析某些文化现象,尤其是亚文化领域的文化现象的概念或术语,例如“萌要素”“可塑性性征”等。本书除引用相关文献来解读它们的原始内涵之外,还将结合具体的语境,辨析这些概念是否适用于本书的研究对象。在必要的时候,也会稍加演绎,创造出一些适用于新现象、新事物的新概念,例如“罗曼蒂克2.0”“亲密关系要素”和“虚拟性性征”等。

第三类,是一些内涵和外延都相对清晰、简单的亚文化“关键词”,例如“女频”“人设”和“氪金”等,以及一些内涵足够复杂,但与本书的核心问题意识没有直接关联的概念,例如“同人”等,都只简要地以名词解释的形式予以处理。此外,尽管前文曾经交替地使用过“概念”“术语”“黑话”和“关键词”等多种称谓,但对于本书所涉及的绝大多数研究对象而言,无论称其为“概念”还是“关键词”,往往都是可行的,无须区分得特别清楚。因此,在接下来的讨论中,将不再刻意强调“概念”和“关键词”之间的层级差异,而是统一称作“概念”。

总体而言,无论是针对不同类型的概念,还是任意一个具体的概念展开分析,本书所用到的研究方法与理论资源都不尽相同,很难在较短的篇幅内尽数囊括,只有留待正文中逐一加以呈现。

最后,还要特别感谢“北京大学网络文学研究论坛”于 2016 年启动的一项编写“网络文化关键词”词条的工作。作为论坛的主要成员之一,我撰写了全部 6 个单元中的近 20 个词条。这项研究的成果,已于 2018年结集出版为一本带有工具书性质的学术科普类书籍,题名为《破壁书:网络文化关键词》。 该书以词典的体例,为上百个“网络文化关键词”提供了清晰准确、追根溯源且具有一定学术性的释义。本书所涉及的许多概念,都曾被收录其中,主要分布在“二次元·宅文化”单元、“网络文学”单元和“电子游戏”单元等。

[1] Sandvoss, Cornel. Fans: The Mirror of Consumption . Polity Press, 2005, pp. 95-122.

[2] 话术:粉丝文化学者马特·希尔斯认为,通常情况下,粉丝社群之中流传甚广的某些话语叙事,只不过是小众社群的防御性表达,并不能体现粉丝内心最为真实的想法。他将这种“防御性的表达”称为“discursive mantra”,本书译成“话术”。参见Hills, Matt. Fan Culture .London and New York: Routledge, 2002。 00218n1qyN997ILEpJXxHS+65OJ8yMXhvxeFKsLeTzamoYAgIEy8xaeC0uJK48d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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