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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手拉手

日月穿梭催人老。

来喜还没有老,但是也已经10岁了。

10岁的来喜已经是一名小学四年级生了,尽管当再一次的佩戴上红领巾时让他有一种哭笑不得的感觉。

九年制义务教育是有教无类的,所以即使是傻墩也成为了和来喜一样的四年级生。

这一年是1997年,历史发展的轨迹似乎没有因为多出来喜一个重生者而有什么改变。即使贫困如石楼县,也四处悬挂着庆祝香港回归的条幅。

“傻墩!快,看谁先到学校!”

每天早上6点,来喜都会像过去一样站在傻墩家的门前呼喊着傻墩。只不过和7年前不一样的是,那时候是为了叫傻墩陪自己训练,而现在则是为了叫傻墩去上学。

上学为什么要6点出发?很简单。来喜上的学校并不是属于罗村的学校,而是整个石楼县仅有的三所小学之一。

从来喜所在的罗村步行到学校所在的位置,即使是成年人也需要一个小时的脚程。

正是因为路途遥远外加路程困难(基本全是山路)的原因,如今整个罗村也只剩下来喜和傻墩这两个从小就进行特训的孩子还能坚持上学。

其实以来喜重生者的身份本不必再去学习一次小学的知识。但是来喜知道,只有上完这所小学自己才有可能考到城市的中学;而只有上城市的中学,自己才有可能参加中学的篮球联赛;同样的只有参加中学的篮球联赛,自己才有可能一鸣惊人从而走向职业篮球的道路。这是一个无超能力穿越者的悲哀……

“每天都输给俺还和俺比赛?”傻墩在来喜持续而尖锐的喊叫声中走出家门。

这个时候的吕梁市,由于孝义、柳林、汾阳等地纷纷开采出大批的煤矿资源而一夜暴富。虽然这种暴富和同样是吕梁市的石楼县没有太大的关联,但不管怎么说,吕梁市政府有钱了,或多或少会拿一部分出来帮助还处于贫困的县。石楼正是被帮助的典型,来喜所就读的小学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建立的。

除了学校外,最大的改善就是罗村的人们总算有了自己的衣服,虽然这些衣服只是捐献来的二手货,但也足以让原本围着块儿遮挡布满村特训的来喜开心不已。

“永不言败是我来喜的最大优点……”来喜撇撇嘴,不屑的回答着傻墩的鄙视。

看看眼前的傻墩,经过几年的特训越发的精壮起来。黝黑的皮肤下隐藏着爆炸般的力量,同样穿着捐献而来所以有些贴身的衣服完美的勾勒出肌肉的曲线。

不变的是,傻墩的鼻子下依然悬挂着随风飘荡的鼻涕……

尽管傻墩的身体很完美,但来喜也只是欣赏而已没有任何的羡慕嫉妒恨。

因为来喜自己也不差,虽然肌肉不像傻墩如钢铁般霸气外露,但来喜知道,自己的身体素质比起上一世中强了岂止千万倍。

与傻墩相同的是,来喜也有一样无法改变的东西,就是无论自己经受着怎样的特训,承受着如何的暴晒,自己的皮肤却还是白皙的不像话,以至于那个城市里来支教的美女老师总是说自己不是村里人,反倒像是养尊处优的城市小孩儿。

可美女老师不知道的是,来喜经受着怎样严苛的特训……

由于开始上学的关系,当初的特训计划在6岁需要上小学一年级时已经作废。

早上的长跑耐力训练由每天和傻墩比赛谁先到学校取代;白天的种地训练却不得不因上课而取消;晚上的计划不变依然是蛙跳以及对抗训练,还外加了一些冲刺跑、往返跑以及为了弥补种地训练而加入的仰卧起坐练习。值得一提的是,经过长时间的训练来喜和傻墩已经可以在原本的训练上加入20斤的负重。

而来喜和傻墩的身体素质差距却并没有随着时间而拉近,反倒是差距越来越明显。

比如前几天来喜曾经偷偷的把村委的挂钟拿出来为自己和傻墩进行了一次不太准的100米测试。来喜的成绩是惊人11.2秒!要知道即使在NBA,以速度著称的韦德也就10秒82,艾佛森也不过10秒3!而我们的来喜仅仅10岁!并且他可是依靠一口破旧的挂钟来测算的时间!

但是傻墩对来喜的速度表示毫无压力,因为他的百米速度是——10.5秒……

“呼……呼……呼……”伴随着浓重的喘息声以及满头如瀑布般滑落的汗水,来喜终于跑到了学校。

来喜可是负重20斤外加在六月份穿着大棉袄跑来的,如果没有如此严重的体力消耗现象岂不是很不正常?

但这个世界什么都缺,就是不缺不正常的人。所以同样是捂着大棉袄且负重比来喜还多10斤的傻墩却早来喜一步到达学校,傻墩不仅没有气喘如牛,还非常悠闲的手握着学校发的早餐馒头,一边啃着一边傻呵呵的看着来喜。馒头和鼻涕的距离仅仅0.01公分……

来喜早已习惯这种状况,所以他没有说话,只是对傻墩翻翻白眼后就跑到学校的水管处大口大口灌着凉水。

农村的自来水是井水,不仅不像城市里的自来水一样非得加热后才能饮用,反而因为十分绿色天然且有一番别样的甘甜。

“叮当……叮当……”

这所学校属于典型的山区学校,仅有三间房,一间是教室,一间是办公室,一间是老师的卧室,因此就连上课的铃声也是由唯一的老师——就是那位从城市跑来支教的美女老师来摇铃的,所以才是“叮当叮当”的声音。

这位美女老师用来喜的话形容就是不知道哪儿的千金大小姐跑到山区来找寻自我价值的无聊人士。

美女老师姓刘,全名刘霈。一头略微发红的长发加上与这个山区格格不入的时尚装扮是刘老师的标志。

刘老师喜欢笑,笑起来总会露出左边儿单一的虎牙。总的来说在除了来喜以外的所有同学眼中算是个非常和蔼可亲的老师。

来喜倒不是觉得刘老师不好,只是看不惯她的穿着永远都要露出一条事业线……

“你不知道这样的穿着会成为全校23个学生晚上做梦的对象么?”每当看到刘老师弯腰教导同学们知识时,来喜总是这样恶狠狠的想着。

不是来喜的思想多么邪恶,只是即使重生也要必然经历的青春期躁动而已。毕竟即使是上一世的大毛,在当选NBA状元秀时,也不过是个大男孩儿而已……

男孩儿就是男孩儿,不会因为他是重生者就比别人成熟多少。

来喜说的没错,这个学校仅仅有23名学生,从6岁到13岁不等,全部坐在一个教室中被一个老师传授着知识。

来喜说的也没错,23个学生都可能把自己青春期第一次的春梦献给刘老师,因为23个学生都是男的。对于贫困如此的山区来说,女孩儿是不需要上学的。

就像来喜的姐姐来弟,现在不过13岁的年纪,却已开始跟在母亲的身边学着女人应有的各种三从四德,因为如果不出意外,再有两三年,15、6岁的来弟就该谈婚论嫁了……

“来喜!今天还不上课么?今天教的可是很重要的小数比较大小的知识哦~”铃声响后,22位同学陆续的走进教室,只有来喜一个人站在院里吃着早饭,因此刘老师才有此一问。

“……”来喜很无语,小数的大小他还用学么?但是苦于不能说,所以只能和往常一样的回答到:“知道了,按照约定我会考100分的,你少烦我……”

谁知刘老师根本不吃这套,反而继续保持着露出虎牙的微笑,弯腰靠近来喜,对现在个子仅有1米55的来喜说到:“你怎么能说老师烦呢?虽然我们约定过只要你每次考试100分就允许你不上课,但是尊师重道是起码的道理啊。做为一个小孩子,你怎么可以……(此处略去数千字)。”

刘老师一弯腰,深邃的事业线正对着来喜的双眼,来喜不由倒吸一口气,抿抿即使刚刚灌下若干自来水也依然干枯的双唇,似乎用了很大的毅力才把眼神从刘老师的胸部移开,愤愤不平的回到:“你怎么这么罗嗦?你唐僧啊?”

“唐僧?”刘老师歪着头琢磨着来喜的话,突然惊喜道:“你看过大话西游?!”

“……”来喜自知失言。现在可是1997年,1994年上映的大话西游正是经历了三年的沉淀后才成为经典,自己一个山区的小孩儿,怎么可能有机会看到大话西游?

所幸的是刘老师到不至于太过惊讶,因为对于她来说,来喜本身就是一个谜团。

一个山区的小孩儿,居然在她刚来之时就跑来找自己立下君子协议。协议的内容正是刚才提到的只要来喜保证每次的测验100分,就可以不上课……

如果这还不够奇怪的话,那么一个山区的小孩儿口吐比她这个大城市跑来的本科生还标准的普通话,完全没有任何的方言掺杂其中,这个够让人奇怪了吧?

总之,来喜这个小孩儿在刘老师的眼中很不一般。

“好吧,就按照约定。”刘老师无奈的看着来喜,“但是今天我要宣布一件很重要的事儿,所以中午放学前5分钟你必须回到教室。”

“知道了……罗嗦……”来喜嘟囔着走开。

来喜为什么不上课?因为他害怕浪费时间。

傻墩在身体素质上的过人天赋让来喜明白即使自己是重生者,但对于篮球世界来说自己除了经验外没有任何过人的优势。

何况上一世的大毛根本就是篮球体制以及父母坚持下所培养的除了篮球什么都不会的家伙,所以尽管自己是重生者,但自己却不知道任何一支股票的涨跌,也没有空手创业的本领。

来喜也想过,利用自己重生者的身份创造一个商业帝国也不错。但是他却很清楚,即使自己知道未来哪个行业赚钱但身无长处的自己却连创业所需的第一桶金都无法得到。没有资本,何谈后续?

所以,篮球是自己唯一的出路!正是如此,来喜才不愿意再接受一次小学教育来浪费时间。

初入学校的来喜,惊喜的发现如此破败的学校中学有一个篮球架子。虽然这个篮球架子看起来摇摇欲坠经不起任何折磨……

但惊喜只有一瞬间,因为悲催的来喜发现,有篮球架子的学校居然他(恩哼)妈的还是没有篮球……

来喜翻遍了学校的各个角落,没有发现篮球却看到其他的球类——绿色的,上边还有两道白色——居然是个网球!

“这不是坑爹么……”来喜气愤的想着。一个穷到就一个老师的学校,居然有个贵族运动才用到的网球!

不过聊胜于无,网球毕竟算个球,还是个有弹性的球……

所以每天来喜来到学校后,在其他学生上课的同时自己却拿着网球当篮球练习着控球技术……

一上午的时间很短,眨眼间距离中午放学只剩10分钟了。

来喜想起刘老师早上的警告,连忙停止练习,跑到水管处洗去一身臭汗才走进教室。

教室中很安静,显然刘老师正在等待他归来后宣布事情,因此来喜未做犹豫,三步并作两步走到傻墩旁边坐下。

“好,所有人都到齐了,我有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宣布。”刘霈清清嗓子,郑重的开口说到。

“明天我们将迎来手拉手活动的伙伴!”刘霈刻意停顿,等待着同学们的欢呼。

果然,除了来喜外所有人都情不自禁的高兴起来。

手拉手活动在这个年代很平常,大概说来就是贫困山区学校的孩子和城市里的学生结成对子,平时写写信互相激励,城市里的学生再捐献点儿衣服、书籍、体育用品之类的东西。

明天正是来喜的学校和结对的太原第十二中学见面的日子,到时候省城的孩子们会从他们之中挑选出自己手拉手的伙伴。

这样的活动来喜上一世也参加过很多次,只不过当时是以城市孩子的身份去的。

同学们之所以高兴,是因为现在唯一的一位六年级同学曾经给大家讲述过手拉手活动的过程。而在其他未参与过的同学眼中,手拉手等于城市孩子送给他们的各种美食和好看的衣服……

来喜其实也挺高兴的,因为手拉手活动中城市的孩子们除了衣服食物外还会带来很多的体育用品。

“也许会有篮球呢?”来喜兴奋的想着。

“今天晚上住我这儿的同学不用说,其他回家的同学记得洗个澡,另外把衣服洗洗,干干净净的迎接手拉手伙伴明白么?”刘霈待孩子们稍微安静后提醒着大家。

其实她的提醒针对的只有来喜和傻墩两人。因为路途的遥远,全校23位学生有21位都选择住在学校。

刘霈真的是一个尽责的老师,毫无怨言的照顾着21位同学的起居,真是又当老师又当妈。

而来喜和傻墩,因为要以来学校的路程为特训所以成为了唯二选择走读的学生。

“傻墩同学,明天记得一定要把鼻涕清干净哦~”果不其然,刘霈专门又提到傻墩。

“哦……”傻墩也不知道明白没有,总之是答应了……

预告:手拉手活动将成为全书铺垫部分的重要转折,手拉手活动写完,本书最重要的几个人物塑造铺垫也将完成,即将进入篮球世界。

原谅石头用了如此浓重的笔墨来铺垫前期的情节,因为目前出现的人物都将在未来的故事发展中起到很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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