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二九年六月二十九日,我出生于佛罗伦萨。我母亲托斯卡·法拉奇和我父亲爱德华多·法拉奇都是佛罗伦萨人。母亲有西班牙血统,她的曾祖母是巴塞罗那人;而父亲有罗马涅 血统,因为他的母亲是切塞纳人。从两人相处时喜怒无常的情绪来看,这种组合显然糟糕透顶。不过我自认为是纯正的佛罗伦萨人。我用佛罗伦萨方言表达,用佛罗伦萨方言思考,时时刻刻入耳的也是佛罗伦萨方言。我接触的文化、接受的教育都是佛罗伦萨式的。在国外,每当人们问我是哪里人时,我始终回答“我是佛罗伦萨人”,而不是“意大利人”。因为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
我原本应该与曾祖母同名,叫“安娜斯塔西娅”。这是她的女儿,即我的祖母嘉科玛的意愿,尽管曾祖母曾对她做过两件无法饶恕的事:一生下她就将她抛弃在切塞纳的孤儿院里,以及在二十年后引诱了她未来的丈夫——我的祖父安东尼奥。“行了,她当时这么做又没有什么恶意。”我的祖父安东尼奥·法拉奇显然也想用曾祖母的名字为我命名,将近半个世纪过去了,他仍对安娜斯塔西娅心存爱意,并且丝毫不加掩饰:“是的,是的,那个老巫婆还赖在我心里没走呢。”我的父母亦是如此,因为他们对安娜斯塔西娅怀有绝对的敬意。在决定通过我来延续对曾祖母的记忆后,他们只考虑到底应该把名字的重音落在字母a还是字母i上,也就是说,我应该叫“安娜斯塔莎”还是“安娜斯塔西娅”。不过最终他们还是改变了主意,因为祖父说出了祖母嘉科玛原谅曾祖母的原因:那个老巫婆是自杀身亡的。两人不得已将目光转向了普鲁斯特,决定用他笔下的人物,盖尔芒特公爵夫人的名字为我命名,而“安娜斯塔莎”则和外祖母的名字一起,成了我的中间名。奥莉娅娜·安娜斯塔莎·塔丽特。真是太可惜了。我时不时会为没有和曾祖母同名而感到遗憾,因为在我家的祖祖辈辈中,只有她的故事独一无二。 [2]
我对皮埃乔内街上的房子印象最为深刻,那是我出生的地方。它在一幢楼的最顶层,进门右拐就是祖父母的房间。房间里有个小祭台,是一张小小的桌子,祖母在上面点了许多小蜡烛,还放了一张黑白的画,画着被钉在十字架上的耶稣。(正对大门、正好与祖父母的房间形成一个直角的,是我父母的房间。)房间左边放着一张彩绘沙发椅,后来我把它搬到了纽约的家中,而床、衣柜和屉柜则被我留在了佛罗伦萨的家中。要知道,母亲生下我时,就躺在那张床上。而我回佛罗伦萨时,也会睡在上面。这两间房的门外是一段走廊,紧接着有一扇通往起居室的门。起居室里的桌子现在放在我卡索莱的家中,而玻璃书柜则还在佛罗伦萨。还有两幅父亲的画作,一幅是他的肖像画,现在在佛罗伦萨。画中的父亲像祖父一样笑得一脸狡黠,却还不忘用手捂着嘴,试图隐藏。另一幅画上是一只单腿站立的长腿鹬,现在被我挂在卡索莱房子的大厅里。起居室中很昏暗,窗外是个小庭院。沿着走廊继续向前,不一会儿就变得宽敞起来,来到一个四四方方的房间,其中的一面墙上画着壁画。房间里有一张长沙发,我们都管它叫“情人沙发”,因为皮埃拉姑姑和她的未婚夫马里奥总是坐在上面打情骂俏。他们轻声交谈,亲吻对方。可这样美好的场景却总是被抱怨声打断:“你们没看见孩子就在一边吗?!”穿过这间屋子就是餐厅,对我来说它简直无比宽大,里面还有一张巨大的餐桌。餐厅的右边还有两间屋子:一间空荡荡的,里面只有一张鞋匠桌,祖父会在那儿给全家人修鞋;另外一间是比安卡姑姑和皮埃拉姑姑的房间。有一天我躲到皮埃拉姑姑的裙子底下,看见了两条无比丑陋的腿:粗短且惨白。而且我还闻到一股刺鼻的味道,一种我从来没有在母亲身上闻到过的味道。紧接着我的左脸就挨了一耳光。还好祖父及时赶来,把我从母亲的怒火中拯救出来。他把我带到鞋匠桌边,送我几颗用来修鞋底的鞋钉。我对会修鞋的祖父很着迷,所以当我长大一些,也就是战争之后,我开始学着给自己做鞋子(用汽车轮胎的外胎橡胶做鞋底)。我不明白母亲为什么总是这样说:“他根本不会换鞋底。这明显就不是他能做的事,应该让真正的鞋匠重新修!”
祖父很温和,他总是护着我,在这个鲜有人微笑的家庭中,只有他的脸上时常带着笑意。他会用绳子拴住一根火腿,绑在鞋匠桌后墙上的一根大钉子上。火腿的旁边还挂着一把刀,每个人都可以进屋切上一片。我总会问火腿是什么味道,可他们却从不让我尝一口:“火腿对小孩子不好,不好!”有一天,祖父悄悄把我带到一边,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叠好的黄纸。他摊开黄纸,里面是一片被仔仔细细卷起来的火腿。“拿着,”祖父对我说,“我趁他们不注意的时候切的。”我大口嚼着火腿,觉得这一定是我吃过最咸的东西。
祖父的脸很圆,而且面色红润。纤细的银发稀稀拉拉,但眼睛是我见过最漂亮的蓝色。他步伐轻快,走路时总是带着他那根弯头的拐杖。祖父曾经拄着拐杖带我去看鸡,可我看到的却是孔雀。我不喜欢孔雀,它们的叫声实在不怎么讨人喜欢。而且它们一看见我,就像气疯了一样,张着嘴冲我跑过来。可是我单单为它们开屏的方式着迷。那长长的尾羽展开之后就如同一把绿色的扇子,上面缀满眼睛。但祖父每次都会说“我们去看鸡”。他拄着拐杖带我步行前往。祖父走得很慢,所以我常常会走到他的前面。他不喜欢这样,于是就伸长拐杖,用弯曲的拐杖头钩住我的脖子。我永远都无法忘记那种令人讨厌,甚至是恐惧的感觉。那根拐杖就钩在我的脖子上,让我难以呼吸。而且我不能理解,为什么祖父做这种事的时候还会笑。不过即使是这样,也没能影响我对他的爱。
至于祖母,我就没有那么爱了,祖母也不怎么爱我。“她谁都不爱,只爱她的儿子马里奥。”所有人都这么说。祖母又矮又胖,而且只有一只眼睛。或者更准确的说法是,她只用一只眼睛看这个世界——黑色的、充满仇恨的右眼。那只瞎掉的左眼就像一堆灰色的肉冻,据说那是她年少时不小心用剪刀扎瞎的。传言祖父之所以娶了祖母,就是因为觉得这事儿他也有责任。那时候,正在财政部工作的祖父是曾祖母的情人。据说曾祖母是个漂亮的女人。祖母就丑多了,她一厢情愿地爱着祖父,而且用尽各种手段让祖父知道她的爱意。有一次她把自己的几张照片送给了祖父,然后在某一天,祖父又把照片如数退还——只不过每张照片都被扎了孔。祖母失声痛哭,泪水模糊了她的视线,以至于她意外把剪刀扎进了左眼。祖父觉得这是他的过错,于是娶了祖母。不过也有人说,祖父之所以娶祖母,只是为了报复抛弃他的曾祖母。
关于当时在财政部任职的祖父还有很多传闻。其中一条说,他曾经在皮埃蒙特杀死过一个干走私的人。祖父穿着财政部制服的相片原先就挂在起居室,不过现在已经被带到了卡索莱。相片上,身着制服的年轻人双腿交叉,姿态优雅,如同一名芭蕾舞演员,身后是一片围着栅栏的小花园。
摆着大餐桌的餐厅另一端和厨房相连,那儿有几个烧煤的炉子,还有一个特别大的洗衣盆。我最初的记忆之一,就是母亲一边啜泣、一边搓洗着盆中衣物的画面。她十八岁的时候怀着我住进了这栋位于皮埃乔内街的房子。当时父亲刚满二十岁不久,根据那时的规定,年轻人必须到二十一岁才能不经过父母的允许自主结婚。所以母亲只能等到我父亲二十一岁生日的那天,挺着大肚子嫁给了他。
我对父亲和母亲相识的过程一无所知,唯一能够帮助我解开出生谜团的线索,是我母亲说过的一句话:“都怪那顶画满樱桃图案的帽子。”她还说:“我原本要去巴黎的。当时我已经认识了一个腰缠万贯的人,他想带我去巴黎,做他的女伴。然后他会移民去阿根廷。结果我买了那顶画满樱桃图案的帽子,把它戴在了头上。你的爸爸看见了我,然后就有了你。啊,再见,巴黎;再见,阿根廷。”
我还知道,那段时间奥托尼·罗西 正疯狂地追求我的母亲。那个时候,他好像还是喜欢女人的,母亲也希望和他订婚。(母亲从来都不肯接受外界关于罗西是同性恋的论断。每当别人说起此事的时候,她会勃然大怒:“不,这不是真的!他喜欢我!他喜欢女人!”母亲还说他是一个十分健硕的男人,与我那瘦小的父亲完全不同。)可是母亲戴上了那顶帽子,父亲看见后说:“多么娇艳的樱桃啊!”接下来的那个周日,他们一起去了莫雷洛山野餐,在那里就有了我。那是一个八月末的周日,他们两人在那之前都没有过性经验。也许正是命运的安排,让母亲在那天,那个星期日,怀上了我。那是他们婚前唯一一次做爱。“事后我们突然害怕起来,”有一次母亲对我说,“所以之后我们就再也没有做过。”不过母亲刚知道自己怀孕的时候,父亲的表现还不错。他让母亲收拾好东西,把她带到了皮埃乔内街的房子里。家里没有人欢迎她,而且除了祖父,大家对她都不好。母亲成了家里的灰姑娘,“‘快点去洗衣服。’你奶奶总这么对我说,她根本不想让我们两个结婚。”
我是晚上出生的。据说我刚生下来时漂亮极了,“你一点都不像别的婴儿那样浑身红彤彤、皱巴巴的,”母亲经常这么说,“你的皮肤雪白光滑,看起来很漂亮。而且你从来不哭,别的孩子都会哭,可你从来不,总是那么安静。你总是滴溜溜地转着眼睛到处看,看着周围的东西,看着我们,安安静静的。但是到了第八天,我开始害怕了。我以为你不哭是因为没有声带,于是把你带到了医生那儿。他给你检查完后说:‘别担心,别担心,她有声带的。’然后他挠了挠你的脚,你就突然‘咕噜咕噜’地笑了起来。医生又说:‘看见没,她有声带的。’你甚至饿了也不哭,只是吸吸手指就可以了。”四十天大时,我接受了洗礼。仪式在卡尔米内圣母教堂的一幅壁画下进行。那是马萨乔 的画,描绘了亚当和夏娃被逐出伊甸园的场景。我知道有人会觉得下面的话不可信,但是当我在青少年时期再次看见《逐出伊甸园》时,确实觉得很久很久之前就见过这幅画。母亲说:“就连神父把那么冰的水洒到你身上的时候,你都没有哭。你就静静地待在那儿,看着上帝把亚当和夏娃逐出了伊甸园。”
最吸引人,也最让人觉得遥不可及的一位家庭成员,是我的伯伯布鲁诺:他是家中的知识分子,祖父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多头怪”。布鲁诺伯伯在《民族报》工作,对于我们来说,他生活在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那是写作之人的世界。当时我还小,记不住那些事,现在我甚至都想不起他那时长什么样子。不过我却清楚地记得他的妻子:吉安娜伯母。她很漂亮(至少当时我是这么认为的),也很高,举止优雅,总是戴着帽子,穿着皮毛大衣。伯母的面庞瘦长、轮廓分明,神情忧郁,脸上妆容精致。一双冰冷的眼睛显得格外大。有时候伯母会给祖母带来一束玫瑰,不过这并不能讨她喜欢。有一天祖母把玫瑰拍在餐桌上:“什么花不花的!不如给我儿子缝几颗衬衫扣子!”伯母一下子哭了出来,落荒而逃。不过我也经常能在她家见到她,因为母亲会带着我,去给她位于阿尔齐布希利街的屋子做清洁。
在我断断续续的记忆中,吉安娜伯母总是舒适地歪在自己房间的沙发上,抽着装有长烟嘴的香烟,看着窗外的瓦萨里凉廊。她穿着长及脚面的粉色或天蓝色睡衣,时不时吃一颗巧克力软糖,可她从来没有给过我。(“如果你敢跟她要糖吃,你就死定了!”母亲总这么威胁我。)她不抽烟也不吃糖的时候,就会抱起她的虎斑猫,一边抚摸它,一边读报。印象中她带我出过两次门:我们去了酒吧,她的面前坐着一位先生,可我完全不知道他是谁。长大之后我认出了记忆中的那个地方——托纳波尼街 上的帆船酒吧。我们的桌子靠着临街的墙,边上就是人行道。那位先生缓慢而温柔地抚摸吉安娜伯母的一只手。他们的面前有两个高脚杯,里面的红色液体色泽浓郁。然后酒吧服务员拿着一个奇奇怪怪的瓶子来了。他按了一下瓶上的一根小杆儿,一股气泡就喷溅着跃入杯中,令我分外着迷。“吃你的冰激凌。”吉安娜伯母低声对我说,那声音与我以前听到过的所有女人的声音都不同。(母亲的声音听上去充满活力,十分洪亮;皮埃拉姑姑的声音也是如此;比安卡姑姑的声音有些瓮声瓮气;祖母说话时总是嘟嘟囔囔。吉安娜伯母就不一样了,她说起话来有点像唱歌,仿佛经过精心设计,听上去与众不同。)我并没有听她的话,还是盯着杯中的气泡。以后的某一天,我会明白那是金巴利酒兑苏打水。至于和吉安娜伯母去酒吧的原因,我从来没有想明白过。除了“吃你的冰激凌”外,她根本不和我说话,也不照顾我。不过我觉得,她应该是把我用作借口去见那位先生,就是和她一起喝那种红色液体、摸她手的先生。他是伯母的情人?
关于吉安娜伯母,家里的人议论纷纷,说得最起劲的就是讨厌伯母的比安卡和皮埃拉姑姑。她们说伯母给布鲁诺伯伯戴了绿帽子,在伯伯发觉此事后,她还企图服毒自杀。她们还说,当伯伯和伯母吵得不可开交的时候,伯母就会卧床装病,说自己发了高烧。可事实上她并没有发烧。于是伯母就会用温度计摩擦床单,让它显示的温度高一些。
我儿时关于吉安娜伯母最后的记忆是她跨坐在大桥的栏杆上,仿佛骑着一匹马,旁边就是本韦努托·切利尼 的雕像。伯母对祖父说:“你瞧着吧,爸爸,我要跳下去!我要跳下去!”祖父左手牵着我,右手拿着拐棍,不耐烦地敲着石板路面说:“跳吧,跳吧,赶紧的,我还要带孙女回家呢。”后来有一天,吉安娜伯母突然不见了,人们都说她和一个中尉私奔去了威尼斯。“作孽啊,作孽!就说这个女人在外头一定有人!”根据布鲁诺伯伯记事本上的记录,这件事发生在一九三三年,也就是我四岁的时候。十八年后,我又瞥见过她一眼:那是在佛罗伦萨的佩哥拉剧院,我觉得伯母已经不复以前的美貌,但优雅依旧。她头上的小帽装饰着银绿色的羽毛,身上的披风在脖子处有一圈漂亮蓬松的狐狸毛皮。伯母有些步履蹒跚,两位先生在两侧搀扶着她。她也许是病了,或是腿上有伤。有那么一瞬,我们四目相对。可能是因为认出了我,她那冰冷的目光中出现了一丝战栗。可那时我已经知道她给布鲁诺伯伯带来了何等痛苦,所以我装作没有认出她,迅速地移开了视线。五年后,我在米兰的家中收到了她的来信。信中,她恳请“她的侄女”给些钱,帮助她“购买些炭火”。这是一封手写信,字迹和她本人一样优雅,清晰可辨:字母a和o圆润丰满,呈略扁的椭圆形。我一直对伯母的字迹十分着迷,甚至连签名也模仿了她的笔迹,可惜只是照猫画虎罢了。 [3]
我睡在书房里。它原先只是一个小客厅,之所以叫作书房,是因为我的父母虽然贫穷,却仍通过分期付款的方式艰难地买了许多书,把它塞得满满当当的。那张被我称作“床”的小沙发旁有一个书柜。书柜上,有一本大部头,一个蒙着面纱的女人在封面上望着我。一天晚上,我终于向这本书伸出了手……不过母亲好像不太愿意我读它。她一看见就把书从我手上夺了过去。“你害不害羞!这又不是给小孩看的书!”不过很快她又把书递回给我:“看吧看吧,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于是《一千零一夜》成了伴随我整个童年的童话故事书,也在我视为珍宝的藏书中占据了一席之地。 [4]
《一千零一夜》和许许多多红色封面的书一起,放在一个玻璃门书柜里。彼时,书籍就像是我的玩具。唯独那个书柜是我心中遥不可及的天堂,因为母亲根本不让我打开它:“这些书是爸爸的,它们都是大人的书,不是给你这样的小孩子看的。”母亲坚信,孩子就应该保持孩子的纯真与简单,时间越长越好,所以她对我阅读的书籍进行了严格的筛选。德·亚米契斯 、萨尔加里 、凡尔纳,这些作者的书是我可以读的,因为母亲认为他们的作品对于一个单纯的十二岁孩子来说是无害的。而玻璃门书柜里的那些书,在她看来则充斥着危险与圈套:《战争与和平》《罪与罚》《卡萨诺瓦回忆录》。这类书中甚至还有令人不安的插图,当然,这是我长大之后才知道的。书架最上面一层的书封皮都是红色的,虽然我看不见书名,却时常能梦到它们。这些书之所以吸引人,不仅因为它们神秘,还因为其中绝大多数都来自同一位作者——名字读起来就像是先咳嗽了一下,再用舌头舔过物体的表面——杰克·伦敦。
我的“沙发床”就在玻璃门书柜的前面。有一天我生病了,迷迷糊糊中,忽然有人打开了书柜的门。“读读这本吧。”一本红色的书就这样落到了我的手中。我贪婪地抓住它,就像抓住一份期待已久的礼物。《野性的呼唤》,杰克·伦敦的作品。我温柔地小心翻动书页,仿佛那是一张张薄纱。事实上书页又硬又厚,倒更像是卡纸。书的第二页上写着此书由松佐尼奥出版社出版发行,是为了在意大利境内以低价普及知名的小说作品:换成现在的价格,它只卖四点五里拉而已。我细细地品酌一行行文字,它们赠予我无限希望。
我对巴克一见钟情。当我在黎明不得不与它分别,看着它将我抛弃,奔向狼群回归荒野的那一刻,我的心中充满苦楚。隔壁房间传来母亲的怒斥:“关灯!你能不能关灯睡觉啊?”可现在让我关灯睡觉,就如同从我嘴边抢走一片面包,如同解除一段能让我变得完美的魔法。所以我不能,也不愿。读完这本书,我不再是那个信仰德·亚米契斯、萨尔加里和凡尔纳的女孩,也不再笃信迷人的善意谎言编造出的那个世界。我是个已经准备好在严酷的现实世界中应对成年人的女孩。巴克已经让我知道,生命是一场日复一日的战争。这场战争无情又冷酷,哪怕是吃饭、睡觉时,都要时刻保持警惕,否则你将失去食物和自由。 [5]
“妈妈,你以前见过大海吧?”我问。“是呀。”“那你跟我说说,妈妈,大海近看是什么样子的?”“漂亮,漂亮极了。”“嗯,然后呢?”“然后?然后还有什么?”火车好像永远都不会到达我们的目的地。开了没一会儿,它就会停在某个站台,然后要很久之后才会重新开动,因为有人要下车买冰激凌,还有人要买报纸。我简直快气疯了,真想用手把这破车推走。“妈妈,我们什么时候才能到啊?”“你可真烦人!”最后,我们终于到站了,可车站根本不在海边。我能听见大海近似咆哮的声音,却看不见它的样子。为了赶时间,母亲叫了一辆马车。车上弥漫着臭烘烘的干草味儿,马蹄的嗒嗒声一下下撞击着我的耳膜。可大海的声音随着车轮的转动愈发清晰,它盖过马蹄声,钻进我的耳朵,让我焦躁不安。在这种焦躁中,我们走过一条条街,最终来到一条宽阔的大道上。道路的那一边就是大海,它毫无预兆地出现在我的面前,冲击我的双眼。灰色的大海,渺无边际的大海,光滑如镜的大海。仿若一片坠落到地面的天空。
我低下头,心中困惑不解,天空竟会坠落到地上。母亲向我伸出手:“下来吧,我们走近去好好看看。”于是我们走下马车,手牵着手踏上沙滩。沙滩很大,但除了我们俩空无一人。现在是十月份,母亲说,十月份的天气已经很冷了,没有人会去海边。我没有见过大海,自然也没有见过沙滩。这份经历的空白让我在沙滩上几乎寸步难行:沙子不断钻进我的鞋里,鞋子变得越来越沉重。母亲见状,帮我脱掉鞋子,让我赤脚走在沙滩上。我不敢看向大海,它让我感到害怕。因此我低着头,看着我的双脚,它们在沙滩上留下的印记越来越浅。因为沙子正逐渐变得潮湿、坚硬,与此同时,它们的颜色也越来越深。现在,沙子已经是灰色的了。当我觉得这种灰色已经深得无以复加的时候,沙子又重新变得柔软起来。此时,我的脚印处留下了一个个小小的水坑。它们坚持不了多久,就仿佛“咕咚”一声,一下消失得无影无踪。
突然间,这些小水坑不再消失了,因为我已经踩进了水里,这片大海的海水里。清澈的海水涌向我的双脚,似乎带着一丝好奇,想要品尝它们的味道。可得偿所愿后,它又像是吃到了什么滚烫的食物,害怕地向后退去,只在我的脚边留下一个小小的漩涡,但它也转瞬即逝。于是我不那么害怕了。我鼓足勇气,抬起头看向大海,那在我面前退却的大海。我不知道自己到底在海边看了多久。应该很久吧,因为每过一会儿,母亲就会拍拍我的肩膀,对我说:“走吧,行了,该看够了吧。”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