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行合一是由明朝思想家王阳明提出来的。即谓认识事物的道理与在现实中运用此道理是密不可分的。这是中国古代哲学中认识论和实践论的命题,古代哲学家认为,不仅要认识(知),尤其应当实践(行),只有把“知”和“行”统一起来,才能称得上“善”。
我们知道,认知的形成是需要行为的实践来加深的,而行为也是在认知的指导下进行的。两者是一个统一体,不能顾此失彼,轻视一方。
然而在现实中,经常出现思想和行动不一致的情况:要么行动跑在了思想之前,要么思想跑到了行为之前。思想与行动的不同步,就容易让人迷失方向,找不到前进的动力。
本篇章旨在告诉人们,不仅要认知,还应当实践。只有知行合一,才能真正获得成长,取得成功。
当然,要做到知行合一,还需要懂得其中的计策:
第一计,“志在四方”,我们要建立属于自己的志向。
第二计,“潜龙勿用”,建立志向之后,我们要进行规划。
第三计,“否极泰来”,我们要时刻保持积极的心态。
第四计,“孜孜不倦”,我们需要坚持到底。
第五计,“心无旁骛”,我们需要提高注意力。
第六计,“知行合一”,我们需要进行选择,让知行不偏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