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意是指帮助别人,也快乐了自己。
在本计策中,主要将助人为乐用于人际交往中。
助人为乐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它出自我国著名的现代作家冰心的一篇文章《咱们的五个孩子》。文章中提道:“在我们的新社会里,这种助人为乐的新风尚,可以说是天天在发生,处处在发生”。
冰心(1900年10月5日-1999年2月28日),原名谢婉莹,福建长乐人。冰心是笔名,取自“一片冰心在玉壶”。她是中国诗人,翻译家,现代作家,散文家,社会活动家。著有诗集《繁星·春水》《闲情》,还有《冰心著作集之一——冰心小说集》《冰心著作集之二——冰心散文集》《冰心著作集之三——冰心诗集》、短篇小说《超人》等作品。翻译了泰戈尔的《飞鸟集》《泰戈尔剧作集》等作品。她的作品文字清新隽永,笔调柔和细腻,语言清新明丽。
助人为乐一直以来都是中国民族的传统美德,其实在人际交往中,我们也需要“助人为乐”这种积极的行为与品质。但人际交往中的助人,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首先,你要有助人的能力或本事,同时这种本事别人也是知道的,这是助人的先决条件。
然后,别人确实需要你的帮助,这是助人过程的开端。
最后,你要及时地伸出援手,帮别人成功渡过难关。只有成功帮助别人,你才会有助人为乐的感觉。
另外,助人的方式和内容也特别多,诸如雪中送炭、扶危济困、拔刀相助、慷慨解囊、见义勇为、舍生取义、舍己救人等。虽然表面上看都是助人行为,其出发点却有大大的不同。
从动机出发,常见的助人行为有三类:一类是通过帮助他人来获得名声与地位;一类是为过去的错误买单,使自己的内心得到救赎;还有一类是以快乐为目的,其实这类人还可以细分为助人为乐、乐善不倦与乐善好施三类。当我们细细品味时,就会发现这三者当中存在着高低不同的思想境界。
1.助人为乐之人,是在帮助别人时会感到快乐的人。这是助人的初级思想境界,助人行为也是断断续续的。
2.乐善不倦之人,是把助人当成快乐的事情,并且不知疲倦,这就上升了一个思想境界。此时的助人是持续不断的,形成了一个良性的循环系统。
3.乐善好施之人,是快乐于助人之事,并且将其上升为喜好,这是助人的最高境界。此时助人对个体来说,成了他的习惯,内心的得失并不强烈。
另外,通过马斯洛的需要动机理论(将动机由较低层次到较高层次分成生理需求、安全需求、感情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需求五类)可以看出,从助人为乐到乐善不倦,再上升到乐善好施的过程则是满足了不同层次的需要。
此时的助人行为是个体获得快乐的“物质”来源。为了获得快乐的体验,促使个体去展开助人行为。就像小狗看见食物会吐舌头、摇尾巴一般。
此时的助人行为,是个体在有所获益的刺激下实施的。如为了避免不安全感,为了结交到更多的人,为了获得他人认可,个体才持续帮助他人。
由此,助人为乐和乐善不倦,都是个体为满足物质或情感需要去帮助别人,都是为了更好地生存和融入社会当中。
此时的助人行为是个体为了实现自己的理想、抱负,最大程度地发挥自己的能力,进而形成自觉的行为。
在此,乐善好施是个体从内心认可的行为,助人如同他的“本能”一样存在,进而达到了身心合一的境界。
助人的过程是一个需要和被需要的过程。从个人需要转化为个体被需要,也是个体助人行为从被动转化为主动的过程。
将“助人为乐”作为交往的计策,强调的不仅仅是个体需要培养助人的品质,还需要个体拥有助人的执行力,形成助人的自觉自为意识。同时在评价一个人是否心理健康的标准中,一个会帮助他人的人,意味着他是一个有爱的人;会关注他人,代表着他的内心世界是打开的。
然而,在助人为乐的时代乐章中,偶尔也会出现不和谐的音符,一些让人寒心的事件从未断绝。现在有些人也会助人,但是为了防止成为“受害者”,他们在助人前会做好防范措施。更糟糕的是,现在很多人为了避免受伤,不再对他人施以援手,甚至是避之不及。这不是与现今所提倡的和谐社会的目标相违背吗?
我们不再助人,是因为社会的熔炉锻造出了一些奸佞小人。他们打着弱者的旗号,却一次次地压榨着助人者的金钱与心血。于是我们开始慌了,我们不知道自己的好心会换来怎样的结局,于是为了避免节外生枝,我们干脆将善心“连根拔起”。只要不助人了,不是什么事都没有了吗?
虽说不再助人可以保自己不受牵连,但是这却断送了先祖们传承已久的仁善基因,而这种基因在助人行为中的作用是不容小觑的。
2015年,美国纽约大学的研究人员研究了1197对基因几乎完全相同的同卵双胞胎和684对基因近似的异卵双胞胎,以了解在相同的成长环境中,基因对助人行为的影响。结果显示,一个人是否乐于帮助邻里,基因的影响达到41%;是否愿意参与社区或公共服务志愿活动,基因的影响为33%;是否愿意参加慈善活动,基因影响为28%;是否愿意参加选举投票,基因影响为27%。
因此,为了不断送我们的优良基因,让传统文化的精华得以传承下去,让和谐社会不单单只是存在于口号中,我们需要把助人为乐作为一种自觉,并且还要坚持从小事做起。
助人为乐,是正直善良的人怀着道德义务感,主动对他人给予无私的帮忙,并从中感到快乐愉悦的一种道德行为和道德情感。因此,助人不在事情大小,更不在得到多少回报,只要是好事,只要是对他人能提供帮助,就应该去做,就有责任去做。
俗话说“粒米成箩,滴水成河”,只要愿意做好事,坚持做好事,自己的道德修养就会得到加强与提高。
当然我们在助人的过程中,并不是无限制的。虽然我们的助人目的是帮助他人攻克难关,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要帮助他人做完所有的事情。“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我们在帮助他人的时候也要把握好分寸。
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在生活、工作和学习中,我们应当将助人为乐当作自己的行为准则,从点滴小事做起。同时我们应当对自己的助人尺度有一定的原则。
在助人过程一开始时我们的思想境界并不高,但可以通过不断地助人来提升自己的思想高度,达成自我完善。
1.要注意助人的方式、方法。例如对于一些自尊感特别强的人,直接的物质帮助并不是最好的,精神帮助反而会更有效。
2.把握好助人的尺度,可以帮助他解决一时的困难,但不可能帮他克服所有的障碍。主要是教会他解决问题的方式,使其能自力更生。
3.助人要做到量力而为,特别是对于那些超出自己能力范围之外的事情,不要盲目地夸下海口。
4.助人的内容也应当是在法律允许范围之内。对于违法乱纪的行为,即使是对方跟我们关系再好,也要坚决拒绝。这是我们作为一名遵纪守法的公民处世的基本原则。
5.助人的过程要有始有终,切忌半途而废。
6.助人之后要做到既过即止,做到“既往不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