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清晨,在环境优美的贝尔维尤市,丹尼像往常一样很早就起了床,然后骑着自行车去城里的一家便利店取报纸和送报。顽皮的他总是不爱穿鞋子,虽然父母总是提醒他穿鞋,但他依然光着脚骑着自行车出了门。
13 岁的丹尼金发碧眼,长得非常可爱。他的父亲是一名邮局职员,他和哥哥都是报童。丹尼欢快地骑着自行车,向便利店奔驰而去。
但是到了 7 点钟,报纸管理人员却接到了一些住户的投诉电话,声称他们的报纸还没有送到。这些住户正是丹尼负责派送的,于是,管理员出去找寻丹尼。但管理员在丹尼负责的片区找了一圈也没有找到他,只好打电话给丹尼的父亲伊伯里先生。
伊伯里先生听闻,立刻去丹尼负责送报的地方找了找,也没有找到他。伊伯里在询问一些住户后得知,丹尼已经送了三家的报纸。找到第四家住户时,他发现丹尼的自行车倒在这家的篱笆外边,其他的报纸也在袋子中。这让伊伯里先生感到非常担心,立刻报了警。
当地警方接到报案后,火速联系了离贝尔维尤很近的驻奥马哈分部的联邦调查局探员强尼·伊凡斯。同时,FBI行为科学部的犯罪心理画像专家罗伯特·K.雷斯勒也接到通知,希望他能协助伊凡斯破案。
于是,伊凡斯以及当地警方立刻赶到了案发现场。起初,警方认为丹尼有可能被其叔叔带走了。因为他们了解到,丹尼叔叔的公司目前正好缺人手。但警方与丹尼的叔叔联系后才得知,他并没有带走丹尼。
随后,警方开始对丹尼所负责送报的地区进行挨家挨户的搜寻和调查。不久,警方在一片草丛中发现了丹尼的尸体,他的手脚被捆住,嘴巴也被胶带封住。身上只穿着内衣,前胸、后背有多处刀伤。凶手似乎跟玩游戏似的,将丹尼的脸划得血肉模糊,全身上下几乎都有伤口。另外,丹尼的肩部还被割下一块肉。
当地验尸官经过检查发现,丹尼的口中有一颗石子,因此推断尸体有可能是在死后被抛弃在这里,而且尸体好像被移动过很多次,因此这里并不是案发现场。由于丹尼的内衣没有被脱掉,而且其身上也没有任何被性虐待的痕迹,对此,验尸官表示丹尼没有遭到性侵。
雷斯勒查看了警方发来的现场照片,并到发现尸体的地方进行了勘查,也没有获得有价值的线索。但雷斯勒发现,遗弃尸体的地方旁边有条小路,它是一条没有出口的死路。附近还有一个十字路口,其中一条路可以通往河边。
这让雷斯勒感到很纳闷:凶手为何不把尸体扔进河里?尸体如果顺着河流漂走的话,就会给警方侦破案件增加难度;另外,在遗弃尸体的地方附近,雷斯勒还发现周围有很多空的啤酒瓶,似乎附近的居民在此开过派对,凶手为何会选择这个地点遗弃尸体呢?虽然这里杂草丛生,但在公路上就能发现尸体。对此,雷斯勒推测,凶手有可能很匆忙或很害怕,在晚上遗弃尸体后便立刻逃离了。
警方通过对丹尼哥哥的调查得知,他以前在送报时曾被一辆汽车尾随,车上是一名白人男子。警方通过对其他目击者的询问得知,他们也曾看见一名白人男子经常带着十几岁的男孩兜风。
根据这些线索和案情,雷斯勒对罪犯进行了心理画像:凶手是一名白人男性,年龄大概 20 岁;当地人,单身;高中学历,目前是打零散工或失业;不是预谋杀人;双手比较灵活;没有性经历,心理有问题;喜欢看淫秽书籍,有恋童癖。
雷斯勒有多年处理谋杀案件的经验,他认为大部分性犯罪都是发生在同种族之间的,他接手的这起案件也是如此。不仅是因为其他目击者的证词,而且死者所失踪的地方也是在白人社区,如果其他肤色的人进入这一社区,必然会引起他人的注意。
推断年龄 20 岁左右是由于抛尸地点的不合理,从而让雷斯勒推断出这个年龄。凶手可能是第一次行凶,这类案件大多是年轻人所为;目击者称曾看到可疑男子开车,这表明抛尸时凶手也是开车去的,因此可推断他有驾照,而且年龄不会低于 16 岁。
由于在丹尼失踪的现场并没有发现挣扎或反抗的痕迹,雷斯勒推断凶手可能认识死者。如果凶手有同伙,则其中一人是负责将丹尼骗上车,另一个人是负责控制住他。
从作案时间来看,凶手肯定是在早上 6 点钟左右就出发了,所以他可能是独居,没有合理的作息时间。抛尸地点不远处就有一片森林,而凶手并没有将尸体遗弃在那里,表明凶手并不是很强壮。
捆绑丹尼的绳子没有受到磨损,而从绑绳子的手法可以看出凶手双手比较灵活。同时,结合验尸官的报告,雷斯勒推断丹尼被捆绑的时间并不长,凶手在杀害他之前可能并没有对其进行过分的虐待。
虽然验尸官没有发现性虐待的证据,但雷斯勒却认为,并不能排除这一情况,有可能是凶手尚未得手,丹尼在挣扎或反抗的时候被杀害了。由于尸体已经面目全非,因此无法判断丹尼是否反抗。丹尼没有遭到性虐待或性侵犯也可能表明凶手没有真正的性经历。在美国,20 岁左右的男性没有性经历是相当罕见的,这表明他在成长阶段有心理问题。
雷斯勒曾接触过很多类似的案件,将被害人的衣服脱掉,却没有对其性侵,并对被害人凶残地下狠手,在表明凶手心理不健全的同时,还有很多奇怪的幻想。同时,也表明他有可能喜欢看淫秽书籍或者有恋童癖。不过,让雷斯勒不解的是,凶手为何要用刀削掉丹尼肩部的一块肉呢?是在抹去他留下的痕迹吗?
另外,通过对抛尸现场的分析,雷斯勒推断凶手有可能会重返抛尸现场或是假装帮助警方和被害人家属,实际上则是了解案件进展。对此,雷斯勒建议警方,应该根据目击者提供的线索将凶手的画像通过媒体向公众公布,只要凶手出现,就会引起众人的注意。
另外,根据技术人员对捆绑丹尼的绳子的分析得知,这种绳子并不是普通的绳子,在市面上也不一定能买到。于是,FBI探员强尼·伊凡斯决定将嫌疑人锁定在拥有特殊绳子的人身上,并安排催眠人员对丹尼的哥哥以及目击者进行催眠,以让他们回忆起自己所看到的更多细节。
雷斯勒和伊凡斯都确信凶手一定还会作案,可是,过了很长时间也没有发生此类命案,调查组的工作也无法开展下去。但不久,在奥马哈附近再次发生了一起男孩被绑架案:
一天早上,欧福特空军基地某军官的儿子克里斯多夫·保罗·沃尔登步行去沙比郡的学校上学时却失踪了。有目击者称,曾看到他在一个白人男性的车中。3 天后,有打猎的人在一片森林中发现了孩子的尸体。这个地方距离沃尔登失踪的地点仅有 8 千米。
接到通知后,雷斯勒与伊凡斯再次见面。雷斯勒发现,这起案件与丹尼被杀案件很相似,沃尔登的身上也只剩下内裤,全身刀痕累累。残忍的是,沃尔登的喉咙几乎被割断,这表明凶手越发残暴了。
当他们到达案发现场两三个小时后,一场突如其来的暴风雪淹没了现场的证据和线索。不过,幸好他们在大雪前发现一条重要线索,在案发现场找到了很多脚印,脚印显示有两个人走进去,但是却只有一双脚印走出来。这表明此处有可能就是案发现场,也可以断定凶手是单独作案。
通过这起案件,雷斯勒更加断定凶手的胆子比较小,而且有些懦弱。他选择小男孩作为下手对象,表明他不敢冒险,知道他们会因为害怕而丧失抵抗能力。而从这起案件的作案手法可以看出,凶手越发成熟了。
根据这些线索,雷斯勒对凶手的作案方法和心理进行了模拟:第一次作案时凶手使用了特殊的绳子,联邦调查局已经对绳子进行了化验,所以凶手下次不能再使用了。对付孩子,只要用恐吓、威胁就可以,不一定非要用绳子、胶带。这次作案应该让孩子穿着衣服走到隐蔽的地方,然后让其脱掉衣服,再将其杀掉。
通过模拟,雷斯勒断定凶手的年龄可能在 20 岁左右。这起案件的被害人也没有遭到性侵,雷斯勒更加确信凶手有性方面的问题。他挑选容易得手的小男孩,可能是凶手曾经因遭到他人侵犯而感到自卑,这表明他的心理非常脆弱。
雷斯勒仔细研究这两起案件,发现它们的差异在于:第一起案件凶手是在实验,而第二起案件则是从中体验到快感,因而更加残暴。如果此后再作案,他会更加残忍。
另外,验尸官也提供了新的情况。上次验尸时发现的被害人口中的小石子是误报,那是另一桩案件中与此案无关的证据,他不小心将证据弄混了。因此,雷斯勒认为,第一起案件的抛尸地点应该距离作案地点不远。
掌握这些情况后,雷斯勒再次对凶手的心理画像进行修改:年轻的白人男性,单独作案;所住地方在贝尔维尤或离空军基地不远的地方;学历不高,可能是在基地做维修工作或是担任技师之类的工作;爱看侦探类的小说或杂志,具有一定的反侦查能力;业余工作有可能是做男孩们的棒球队教练等;而孩子们身上的刀伤,可能是凶手为了清除死者身上的印记,有可能是咬痕。
雷斯勒猜想凶手可能还会继续作案,而现如今学校马上要放假了,凶手下手就更加容易,因此他与FBI探员伊凡斯联合当地警方积极投入调查中,希望尽快破案。另外,雷斯勒还通过媒体提醒家长和孩子们,千万不要单独外出,并呼吁各个执法机关遇到可疑人员和车辆,要立刻汇报给联邦调查局。
而在此期间,警方对当地曾经有过性犯罪记录的人进行了仔细调查、盘问。在调查过程中,有一个嫌疑人进入了警方的视线,并在他的住处搜到了绳子和胶带。可是,对其进行测谎后发现,他并非凶手。因为在警方与其交谈的过程中,他非常健谈、活泼,并毫无隐瞒地说出自己是同性恋的事实。
此时,有一位目击者向警方提供了线索:在沃尔登失踪的前几天,他曾经看见沃尔登与一名年轻的男子在一起。为了得到更确切的信息,警方对目击者进行了催眠,他回忆起沃尔登与那名男子一起上了车,并想起了男子所开汽车的车牌上的前几个号码。
警方经过调查发现,有将近 1000 辆车符合他所说的情况。不过,在沙比郡的这种车辆比较少。于是,当地警方按照车牌号进行一一排查。正当警方调查车辆时,案情有了新的突破:
一位教堂的女教师打了报警电话,她声称一辆车在教堂附近转悠,司机是一个瘦弱的男子。他将车停好后来敲门借电话用,但她拒绝了。对此,男子非常生气,威胁要杀了她。
通过女教师的描述,FBI探员伊凡斯觉得那名男子的特征与雷斯勒所做的心理画像非常符合。另外,女教师还提供了那名男子的车牌号码。
警方根据车牌号进行深入调查,发现这辆车是从租车行租来的,租车的人来自欧福特空军基地,租车时声称自己的车需要修理,并将车留在那里。经过调查发现,留在租车行里的车与几位目击者提供的线索非常吻合。当警方打开车子的后备厢时发现,里面有尖刀、绳子、胶带。而这辆车正是警方要搜寻的1000 辆车之一。
警方立刻将这个信息反馈给联邦调查局和空军基地,伊凡斯带着几名FBI探员以及基地的安保人员对这辆车进行了调查。经调查得知,这辆车的车主名叫约翰·约瑟夫·裘伯特,在空军基地担任维修师,今年 21 岁,身材瘦小。这些特征与雷斯勒对凶手的心理画像很符合。
警方在征得裘伯特的同意后,对其房间进行了搜查,发现了很多特殊的绳子以及一把猎刀,还有很多侦探小说,其中一本已经被翻得皱巴巴的。
随后,联邦调查局对裘伯特进行了审问。起初,他拒不承认自己的罪行,声称警方没有实质性的证据。但后来,当调查局拿出有力的证据时,他终于承认了自己的罪行。
接下来,雷斯勒对裘伯特进行了深入研究,原来他在六七岁时就有谋杀的幻想,想把自己的保姆杀掉并吃其肉。从童年到青春期,再到成年,这种幻想一直在他脑海中浮现。
裘伯特的母亲是旅馆的用人,父亲是餐厅的服务员,两人关系一直都不好。在他 10 岁时,父母离异,他跟随母亲生活。母亲脾气很暴躁,时常会乱发脾气、摔东西。每次见到母亲发火,他就害怕地躲进房间里,母亲也从来不关心他,这让他变得非常自卑。在他 12 岁手淫时被母亲发现,母亲对他又打又骂。于是,他的幻想对象从年轻女孩转移到了年轻男孩身上。
为了能够到天主学校读书,裘伯特找了份送报的工作,因为母亲无力负担他读贵族学校的高额学费。但裘伯特进入天主学校后,同性恋的他却被同学们嘲笑。高中毕业后,他进入一所军校读书。由于所在州法定的饮酒年龄比较低,因此他开始纵情饮酒,从而导致他时常训练迟到或彻夜不归。所以,第一学年结束,他就回了家。
不久,他加入了空军,在这里,他认识了一位年轻的同僚,他们的关系非常好。后来,两个人一起到欧福特空军基地服役,并住在一个宿舍,此时,裘伯特迷上了侦探小说。可不久,他的室友突然对他说,基地的一个小伙子看上了他,并让他远离裘伯特。裘伯特听闻非常生气,气得摔门离去。很快,室友就搬走了,这对裘伯特产生了很大的刺激,从而让他犯下第一起凶杀案。
而在犯案的过程中,之所以对被害人百般摧残,用刀划伤他们,是因为他要用刀抹去他的咬痕,这与他六七岁时幻想吃人不谋而合。而喜欢读侦探小说,则是要从小说的情节中体会到杀戮的快感和灵感。
犯罪心理画像专家通过研究表明,孩子从出生到六七岁这段时间里,最大的影响来自他们的母亲,因为这个阶段是孩子学习爱的能力的阶段。而通过研究诸多罪犯显示,他们在此期间往往与其母亲的关系冷漠、淡薄,并且互相排斥。由于他们很少能够得到母亲的关怀和呵护,更不会从精神上得到温暖,所以他们无法像正常人那样学会珍惜彼此,也不会表达对爱和关心的需要,从而会让他们终其一生都要为此付出代价,并让社会承受惨重的代价,夺走很多无辜的生命,并让更多的人陷入恐怖的氛围之中。
不仅母亲,父亲也对孩子的成长起到关键性的作用。犯罪心理画像专家罗伯特·K.雷斯勒称,曾有一个罪犯的父亲由于工作比较忙,经常外出,偶尔才回家。而回到家中,只要不顺心就对罪犯妈妈和罪犯本人拳打脚踢,因此,罪犯从小就非常害怕父亲。不仅如此,罪犯的父亲还曾猥亵过他。调查显示,有 40%的罪犯在儿童时期曾遭到父母的打骂或猥亵;70%的罪犯在小时候曾目睹过性暴力行为,甚至自己也是受害者。
因此,这致使大多数罪犯在童年时精神上出现问题,随着时间的推移,在他们长大后,这一精神问题就会出现各种异常现象,如性功能失调、人际关系非常差等,从而导致他们走上犯罪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