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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住宅遭到暴力破坏
——作案者到底是谁

1991 年,FBI接到一个报警电话,报警者声称自己的住宅遭到了入侵,并遭到暴力破坏。当FBI特工到达现场后,看到房间中各种书籍、贵重饰品被扔得满地都是;客厅、主卧、卫生间、厨房等遭到了严重的破坏;一些花瓶、玉器、墙壁上的画作等也被毁坏;墙壁和家具都被涂鸦,并在上面写下一些污言秽语,比如,“混蛋”“去你的”等。

此时,犯罪心理画像专家罗伯特·K.雷斯勒已经退休,现如今担任FBI的犯罪顾问。于是,FBI特工希望雷斯勒能够协助他们侦破此案。当警方把犯罪现场的照片和案情报告交给雷斯勒时,雷斯勒认为这起暴力破坏案件并不是很难办,因为在此之前他曾接触过无数起暴力破坏房屋的案件。

于是,雷斯勒仔细查看那些现场照片并分析案情。从照片可以看出,这栋房子原来是一处温馨的、有格调的住宅,但由于遭到破坏而变得一片狼藉。

虽然房屋的主人报案称,房子是遭到一群青春期男孩的破坏。可是,在雷斯勒反复查看那些现场照片后推断,这并非十几岁男孩所做出的暴力反叛行为。

一般来说,这种暴力破坏房屋事件,如果是集体暴力行为,会有一个领头人带着一帮手下,发泄他们的不满或是对社会的愤怒;或是正值青春期的叛逆孩子为了反抗社会或权威而做出的。同时,这些人搞破坏的对象往往是随机选择的,墙上和家具上一些污言秽语可以反映出他们的人生态度和兴趣。他们在做这些事时,一般都会写上乐队、撒旦等之类的名词,还会在衣柜或床上大小便,甚至还会顺手牵羊,拿走一些贵重的财物。

可是,从犯罪现场的照片来看,房间内遭到破坏的物品并不是随机的,而是有选择的。比如,墙上的油画并没有遭到全部破坏,尤其是那些值钱的作品,都没有遭到毁坏。即便遭到破坏,也与其他普通物品的破坏方式和程度都不同。

其中,有一张画有小女孩的油画没有遭到任何破坏。除此之外,虽然有一些漆器掉在了地上,却没有摔破。如果是一些青春期的男孩作案,必然不会出现这样的结果。

厨房和浴室虽然看起来相当混乱,但是镜子和一些厨房用具却没有遭到真正的破坏,除了门把手之外,门的其他部位都完好无损。地上扔有一根条状物,但看起来却不像是扔在那儿的,而像是放在那儿的,它并没有遭到任何破坏。另外,一些衣服虽然有破损,但却没有遭到无法修补的破坏,更没有出现撕裂、割断的情况。

这让雷斯勒不禁有所疑惑:这起暴力破坏住宅案件难道是蓄意而为的吗?作案者是故意选择那些不值钱的东西进行损坏的吗?

而更让他感到可疑的是,一些遭到破坏的画作并没有扔得哪儿都是,而是放在容易整理的地方,家具也是放在容易归位的地方;而那些墙上的脏话并不是时下年轻人喜欢用的词语,现场也没有出现他们喜欢的乐队、口号等。

根据这些分析,雷斯勒排除了年轻男孩或是团伙作案的可能,并对作案者做了心理画像:白人女性,年龄在 40 ~ 50 岁;性格比较谨慎、温和,但有些孤独,看不惯现在的年轻人;非常自恋,人际关系不好,有可能离过婚。从犯罪现场被毁坏的程度和物品上来看,这名女性应该是居住房屋的家庭成员,因为她对房间中的一些物品有感情,而且避免破坏那些最值钱的物品。

从作案者欲盖弥彰的犯罪现场来看,她的“布置”是故意误导警方,将嫌疑引向青少年身上,但墙上的脏话却暴露了她的年龄和性格。那些话并不是时下年轻人会写的,也不可能是年轻的女孩,最有可能就是遭遇中年危机的妇女。

如果作案者有孩子,也不可能是十几岁的男孩,因为这样的话,她就会对时下较为流行的语言比较了解。因此,作案者有可能有个女儿,但女儿不和她住在一起。因为墙上的那幅女孩的油画并没有遭到破坏,这表明作案者有一个比较喜欢的女性家庭成员,但并没有和她住在一起。

而从作案者的作案手法来看,这名女性可能在近期遭遇重大挫折。这个挫折可能与金钱有关,也可能与男人或工作有关。

对此,雷斯勒推断,这名女性的作案动机有四个:一是为了报复家庭中的某位家庭成员;二是最近遭遇重大挫折,心情跌落到谷底;三是想要引起他人的注意;四是可能与保险金有关,由于经济状况出问题,希望得到保险公司的赔款。

当雷斯勒将分析的结果寄给FBI特工时,FBI特工称,经调查得知,房屋的主人与雷斯勒所做的心理画像简直一模一样:房主是一名白人女性,今年 40 岁;最近与男友的关系破裂,经济状况也出现了问题;她与前夫生有一个女儿,但女儿与前夫住在一起;性格温和,但由于长时间独处,显得有些孤僻。

另外,一家保险公司也称,最近接到这家房主的索赔,声称自己的房子遭到破坏,导致 27 万美元的损失。此时,保险公司才知道,原来这一切都是房主蓄意破坏,通过伪造现场进行保险诈骗。

犯罪心理画像专家有话说

犯罪现场的细节,尤其是犯罪现场的照片,对于犯罪心理画像专家而言是相当有帮助的。在 1992 年,由FBI犯罪心理画像专家约翰·道格拉斯和罗伯特·K.雷斯勒以及其他一些专家撰写的《犯罪分类手册》出版。

在这本书中,他们提出了警方在犯罪现场应该注意的一些问题:犯罪现场是在户外还是在室内?犯罪时间大概在什么时候?罪犯在犯罪现场大概待了多长时间?案件中一共有多少名罪犯?

犯罪现场是不是凌乱不堪?是否找到很多犯罪证据?犯罪是随机发生的还是蓄谋已久、有组织的?一般而言,犯罪现场不会非常凌乱或是十分有组织,大部分的犯罪现场都是处于“两个极端之间”。

罪犯是随身携带犯罪工具还是随手使用现场的工具进行犯罪?罪犯是把犯罪工具带走了还是留在了现场?罪犯是否使用多种犯罪工具?现场是否有弹药?罪犯是刻意将被害人的尸体留下来以让他人发现,还是随便将其留下来的?一般来说,犯罪现场是否留有证据是犯罪分类的重要线索。

最后,警方需要知道的是,罪犯是随身携带着有犯罪工具,还是对被害人进行偷袭,从而将其控制的。 emCVxvEl/hBVd5bBB+P7yno7TBt8vCYen8/n05U7AM6jNJE4kMlMDXskwl1iTnw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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