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
下载掌阅APP,畅读海量书库
立即打开
畅读海量书库
扫码下载掌阅APP

第一节
是谁杀害了年轻漂亮的女郎?

卡拉·布朗是个年强漂亮的美国女郎,金色的长发,姣好的身材,性格奔放、热情,她的未婚夫马克·费尔高大魁梧,与她简直是天造地设的一对。现如今,他们正准备乔迁新居,搬到伍德里弗镇阿克顿大街的住所中。

周二晚上,卡拉与马克在新居举行了答谢晚会,与一些前来道贺他们乔迁的朋友举杯畅饮。第二天早上,马克上班之后,卡拉则在新居收拾整理,等待着马克下班。

马克在下班后,先去找朋友汤姆·菲根鲍姆,因为他答应送给马克一座A字型的狗屋。随后,他们将狗屋搬到了车里,然后马克开车朝自己的新家驶去。

到了房门前,马克下车去叫卡拉,想告诉她这个好消息。可是,马克喊了好几声,也没有听到卡拉的应答,心想她可能外出购物了。当马克与汤姆将狗屋放在后院时却发现后门没有锁。马克不禁嘀咕了一声:卡拉怎么这么不注意啊,以后要多多提醒她。

随后,马克带着汤姆参观他们的新房子。看完主要的房间后,他们去了地下室。当进入地下室时,马克看到几张小桌子翻倒在地上,沙发和地板上还有些水渍,一切显得乱糟糟的。这让马克不禁反问道:“这是怎么回事儿?前两天我们明明将这里收拾干净了!”

当马克正准备上去找卡拉时,突然发现洗衣间的房门打开着,他走过去,便看到了可怕的一幕:卡拉跪在那里,上身穿着羊毛衫,但腰部以下却赤裸着。双手被电线反绑在背后,头部被浸在一个水桶中……

马克与汤姆立刻冲了过去,将卡拉的头从水桶中拉出来。这时,他们发现卡拉的脸已经变得浮肿发紫,额头上还有一道很深的伤口,下颚也有一道伤口,并且已经没有了呼吸。

悲痛至极的马克瘫倒在地上,他让汤姆拿来一条毛毯盖住她的尸体。随后,他与汤姆报了警。

当地警方接到报警电话后立刻赶到了案发现场,经勘查发现,卡拉的头部遭到了严重的创伤,有可能是钝器重击所致。在其脖子上还系着两只袜子,表明她是被勒死的,在头被浸入水桶中之前就已经身亡了。

可是,当地警方虽然深知犯罪现场的线索对破案很重要,但是取证却非常不顺利,调查人员携带的照相机因为闪光灯出现故障而无法正常工作。另外,由于马克和卡拉在搬来时有很多朋友前来帮忙,导致现场的指纹提取也有一定的难度。

随后,警方开始对卡拉所住的社区以及好友进行调查访问。一位邻居保罗·梅因称,在案发当天下午,他与朋友约翰·普兰蒂大部分时间都在他家的房前门廊上聊天。普兰蒂也称,当天去找工作之后,就去梅因家待了一阵儿,没过多久他又去别的地方找工作了。

另外,他们还称,在案发前一晚,他们和另一个朋友也曾为卡拉和马克帮忙搬家。本来以为他们也会被邀请参加晚会,因为梅因是他们的邻居,而另一个朋友也曾与卡拉在同一所中学就读,结果他们并没有收到邀请,于是那位朋友只在房子外面与卡拉打了一声招呼。

参加宴会的鲍勃·刘易斯称,曾看见一个“相貌粗俗”的人叫喊卡拉的名字,卡拉与其交谈了几句。对此,警方推测,那人可能就是邻居保罗·梅因的朋友。

在调查卡拉之前的一位室友时,她声称,卡拉与其继父关系不太好,其继父还曾经打过她。可是后来警方调查发现,并没有证据证明卡拉的继父与卡拉被杀案有关。

此时,警方将视线转移到卡拉的未婚夫马克·费尔身上。因为他与汤姆是最先发现尸体的,而且能够自由进出房子。但是卡拉的家人和朋友都不相信马克是凶手,因为他们非常恩爱,从来没有什么摩擦和矛盾。而后警方对马克进行测谎,他很顺利地通过了。

但经过测谎发现,卡拉的邻居保罗·梅因的测谎结果很差。虽然警方认为他是最大的嫌疑人,因为在普兰蒂离开他家后,没有人知道他以后做了些什么,但却没有有力的证据证明他与本案有关。这让当地警方陷入了困境,一连几个月,案子都没有任何进展。

于是,他们向FBI请求帮助,FBI探员阿尔瓦·布希负责接手这起案件。此时,FBI犯罪心理画像专家约翰·道格拉斯也接到通知,希望他能够协助布希一起破案。

当道格拉斯接到警方递交的犯罪现场照片以及案件报告后,他与布希探员进行了仔细的分析:尸体在有水的地方被发现,表明凶手是为了让案发现场变得“面目全非”,以让警方无法从中提取可用的线索或证据;凶手有可能就住在被害人附近,这类案件大都是邻居或熟人所为,因为没有人会大老远跑来这里作案;如果凶手身上沾有被害人的血液,他必然会在附近寻找地方清洗和处理血衣;凶手对周围的环境很熟悉或是对卡拉比较熟悉,了解卡拉与马克的生活习惯,因此才会方便作案。

凶手杀害卡拉并不是预谋的,否则他会随身携带犯罪工具,因为卡拉是被勒死的并受到钝器重击,表明她拒绝了凶手,从而激怒凶手将其杀害。

凶手有可能以搬家为由而来到卡拉家,而卡拉也有可能认识凶手,才会让其进屋。但是凶手的真实目的是与卡拉发生性关系,遭到卡拉的拒绝和反抗后,他就只好杀人灭口。

地板和沙发有水渍,表明凶手在勒死卡拉之后,可能想要用水将其弄醒。在没有达到想要的效果后,他便将卡拉拖过去,将其头按在水桶中,看起来似乎是在举行某种怪诞的变态仪式似的。实际上则是凶手想要转移视线和掩盖真相,殊不知,他的本意暴露了更多的线索和证据。

而将卡拉的头浸在水桶中,也可能有另外一种含义,即她拒绝了凶手,凶手想要让她蒙受耻辱。

另外,当地警方在前期调查询问时,必然已与凶手有所接触了,他肯定会装出很配合警方工作的样子,认为自己这样能够掌控局势。当风头过去后,凶手有可能会悄悄地离开。为了减轻自己的精神压力,凶手可能会酗酒或无节制地抽烟。在这起案件中,酒有可能起到让他“壮胆”走进卡拉家的客观作用,但作案时他并没有喝得酩酊大醉,否则就不会煞费苦心地布置犯罪现场了。

案发后,凶手有可能会改变容貌。如果在案发前留有胡子和长发,在案发后就有可能将其剃掉;如果在案发前没有胡子,在案发后则有可能蓄起胡子。生性邋遢,不修边幅,却总是试图让自己显得有条理性,其实,结果是过度努力控制而让自己心力交瘁。

因此,道格拉斯对凶手做出了初步的心理画像:年龄大概在 25 ~ 30 岁之间,由于现场布置得很混乱,表明他有可能是初次杀人;从捆绑被害人的电线手法可以看出,凶手可能从事车间培训等相关工作,学历最高是中学,智商平平;性格暴躁凶狠,有可能曾犯有一些轻罪。如果凶手已婚,那么最近有可能已经分居或婚姻不合,抑或是已经离婚。因为很多类似谋杀案的凶手都是在婚姻方面非常失败,虽然有些许的自信,但内心深处却有很深的缺陷感。

另外,凶手有可能密切关注警方的调查进度。如果警方没有公开发布一些新的线索,他可能会感到释然;若是调查工作有了新的进展,凶手有可能就会乱了方寸。对此,道格拉斯建议,不妨公布一条有望破案的线索,引起人们的关注,从而让凶手如坐针毡,露出马脚。

于是,FBI探员布希建议,不妨开棺验尸,以此通过媒体将舆论造得更大一些,从而让凶手了解案件有了新的进展。道格拉斯表示赞同,并建议通过媒体向外宣称,警方势必要侦破这起案件,即使用上几十年的时间。凶手听闻后自然就会焦虑不安,四处打听,甚至有可能去墓地见证调查工作新的进展。

随后,联邦调查局与当地警方依据道格拉斯对凶手的心理画像与分析进行深入调查,发现有两个重大嫌疑人:保罗·梅因与约翰·普兰蒂。他们两个人在案发当天就在隔壁,而且普兰蒂还喝了啤酒。在此之前,他们两人的证词总是有所出入,这有可能是喝酒的原因,也有可能是其中一人没有说实话。

同时,他们俩的行为都与心理画像非常符合,尤其是普兰蒂,非常配合警方的调查,并积极地接受测谎。经调查发现,他曾经在案发过后的一段时间里悄悄离开了,后来又回来了。

不久,警方开始开棺验尸,并通过报纸、电视等媒体对其大肆报道。值得庆幸的是,卡拉的尸体保存得很好。著名的验尸官玛丽·凯斯博士重新进行验尸,经过验尸发现,卡拉是由于溺水身亡。更重要的是,凯斯博士还在尸体上发现了咬痕。

此时,FBI探员阿尔瓦·布希让当地金融方面的警察以是否有资格领取政府救济金的名义到梅因的家中对其进行调查。在交谈的过程中,他们将话题引到了卡拉的谋杀案中,并故意说错卡拉是遭到了枪击、勒杀,然后又被按进桶中溺亡,但梅因却断然否定。

正在警方对梅因进行调查时,有一位参加卡拉宴会的名叫维基·怀克的女子提供了一条线索:在卡拉被害的当天,曾有一名男子声称去过她家,还提到看见了卡拉尸体以及她肩膀上有被咬的痕迹。听他这么说,怀克以为他在胡说八道,因此并没有在意。但后来,那名男子还说,自己要离开这个地方,以免被当成重要嫌疑人。而那名男子正是约翰·普兰蒂。

布希探员得知这一消息,不免感到诧异:卡拉身上有咬痕是他们前不久开棺验尸才勘查到的,普兰蒂怎么会在案发当天就知道呢?另外,警方调查普兰蒂发现,他在案发后开始蓄起了胡子。同时,他与妻子已经离婚,并很难与女性友好地相处。这一切都与犯罪心理画像专家道格拉斯所分析的不谋而合。

随后,布希获得法庭的批准,要求普兰蒂提交一副齿模。在此过程中,他非常配合警方。不过,普兰蒂刚刚提供完齿模,就打电话咨询案情的进展。

最终,经过鉴定发现,普兰蒂的齿模与卡拉身上的咬痕完全吻合。于是,约翰·普兰蒂被指控犯有谋杀罪和私闯民宅强奸未遂罪,被判 75 年监禁。

犯罪心理画像专家有话说

对于很多谋杀案来说,一些犯罪分子总是对犯罪现场进行巧妙的安排和设置,不仅隐藏了犯罪现场的证据,也隐藏了真正的犯罪现场,同时,误导侦查人员的调查方向。虽然伪造犯罪现场的事情经常发生,但对于犯罪心理画像专家和侦查人员来说,通过细致的查看和分析,依然会找出犯罪分子露出的“马脚”。

因此,对于侦查人员来说,需要在勘查犯罪现场时弄清楚以下问题:死者真正的死因是什么?现场有挣扎的痕迹吗?罪犯使用的犯罪工具或凶器是摆放在哪里的?罪犯是否从犯罪现场带走了某些物品? 9NB+dNktGKqeMVFFU9Cqs3Merx646FAUWGTl4aPTWXVMQFQz5MT64m27iYO3zi2V

点击中间区域
呼出菜单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

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