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课时,观察法必须成为基本的指导方法,其中包括考虑和理解儿童的自由。因此,教师要观察孩子是否对这个物体感兴趣,他对它感兴趣的程度,以及兴趣持续多久等,甚至还要注意到他脸上的表情。她必须非常谨慎,不触犯自由的原则。因为如果她激发孩子做出非自然的努力,她将无从了解什么是孩子的自发活动。因此,如果孩子对以这种简洁、简单、真实的方式严格准备的课程不能理解,或者无法接受对对象的解释,教师就必须注意两件事:第一,不要继续重复课程;第二,不要让孩子觉得自己犯了错,或者自己的理解能力有问题,因为这样做会使他努力去理解,从而改变教师在进行心理观察时所必需的自然状态。有几个例子可以用来说明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