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太医院设有院使、院判、吏目、御医,其中院使、院判分别为太医院的正、副主官,执掌太医院大、小政务,吏目负责文书工作,御医为帝王、嫔妃、王公大臣等诊疗疾病。 /2rmUSABSTTm8bttYj4OvW2s0/+actOBQNLS58Bex8LUiJdjCJ4zfCBk/wdTl1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