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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单元
防治原则

细目一 预防

治未病的概念 预防,就是采取一定的措施,防止疾病的发生与发展,传统称为“治未病”。治未病,包括未病先防和既病防变两个方面

(1)未病先防: 指在未病之前,采取各种措施,以防止疾病的发生。一方面养生以增强正气。其措施包括:①顺应自然;②养性调神;③护肾保精;④形体锻炼;⑤调理饮食;⑥针灸、推拿、药物调养。另一方面防止病邪侵害,其措施包括:①避其邪气;②药物预防。

(2)既病防变: 指在疾病发生之后,力求做到早期诊治,防止疾病的传变。一方面应早期诊治;另一方面要防止传变,具体措施是:①阻截病传途径;②先安未受邪之地。

细目二 治则

1.治则、治法的基本概念 治则,是治疗疾病时所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是在整体观念和辨证论治精神指导下而制定的治疗疾病的准绳。如扶正祛邪、调整阴阳、正治反治、治标治本、调理精气血津液及三因制宜等属于基本治则。

治法,是在一定治则指导下制订的针对疾病与证的具体治疗大法、治疗方法和治疗措施。其中治疗大法是针对一类相同病机的证而确立的,如汗、吐、下、和、清、温、补、消八法。

2.正治与反治 是针对疾病过程中病变本质与征象是否一致而提出的治则。

(1)正治: 指采用与疾病的证候性质相反的方药以治疗的一种原则 。适用于疾病的征象与其本质相一致的病证。由于采用的方药与疾病证候性质相逆,如热证用寒药,故又称 “逆治” 。包括 寒者热之、热者寒之、虚者补之、实者泻之

(2)反治: 指顺从病证的外在假象而治的一种治疗原则 。适用于疾病的征象与其本质不相符的病证,即病有假象者。

由于采用的方药性质与病证假象性质相同,故又称为“从治”。究其实质,仍然是针对疾病本质而进行的治疗,包括: ①热因热用 ,即以热治热,是用热性药物来治疗具有假热征象的病证。适用于阴盛格阳的真寒假热证。 ②寒因寒用 ,即以寒治寒,是用寒性药物来治疗具有假寒征象的病证。适用于阳盛格阴的真热假寒证。 ③塞因塞用 ,即以补开塞,是用补益药物来治疗具有闭塞不通症状的虚证。适用于“至虚有盛候”的真虚假实证。 ④通因通用 ,即以通治通,是用通利的药物来治疗具有通泻症状的实证。适用于“大实有羸状”的真实假虚证。

3.治标与治本

(1)缓则治本: 是指在病情缓和、病势迁延、暂无急重症状的情况下。此时必须着眼于疾病本质的治疗。如痨病肺肾阴虚之咳嗽,肺肾阴虚是本,咳嗽、潮热、盗汗是标,标病不至于危及生命,故治疗多不选用单纯止咳、敛汗之剂来治标,而是滋补肺肾之阴以治其本。

(2)急则治标: 病情严重,在疾病过程中又出现某些急重症状的情况。这时则应当先治或急治,此时的危重症状已成为疾病矛盾的主要方面,若不及时解决就要危及生命,或影响本病的治疗,故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先治其标。如大出血、二便不通、剧烈呕吐等情况。

(3)标本兼治: 病变过程中标本错杂并重时,当标本兼治。如气虚感冒者宜益气解表;津亏便秘者宜增液行舟。

4.扶正与祛邪 扶正, 即扶助正气以提高机体的抗病能力 ,适用于各种虚性病变,即 “虚则补之” 。祛邪, 即祛除邪气以安正气 ,适用于各种实性病变,即所谓 “实则泻之”

扶正祛邪的运用,包括: ①单独运用 。扶正,适用于虚性病变或真虚假实。祛邪,适用于实性病变或真实假虚。 ②同时运用 。即攻补兼施,适用于虚实夹杂的病变。按主次有扶正兼祛邪和祛邪兼扶正的不同。 ③先后运用 。适用于虚实夹杂病变。先扶正后祛邪,即先补后攻,适用于正虚为主,兼祛邪反更伤正气,或机体不能耐受攻伐者。先祛邪后扶正,即先攻后补,适用于邪盛为主,兼扶正反会助邪,或正气尚能耐受攻伐者。

5.调整阴阳 即针对疾病过程中机体阴阳的偏盛偏衰,损其有余、补其不足,以恢复人体阴阳的相对平衡的治则。

续表

6.调理精气血津液

7.三因制宜

易混考点解析

阴病治阳与阴中求阳及阳病治阴与阳中求阴的鉴别 KDxhwaU7iAotuBvye46wR3a+/PGwtRYOcvXi+8yVAtfTmMlug5adlbuIyIcxBMQ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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