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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讲
希腊城邦中的早期寡头政体

§1 在上次讲座中,我们考察了在希腊通向寡头政体的运动,把关注集中在贵族和君主的关系上。我已经说过,接替(君主制)的寡头政体的性质在不同情况中是不同的。在一些情况中,政府的主要权力保留在王室家庭或氏族内部,直到僭主时代的到来。在柯林斯就是这种情况:我们被告知,在这里,巴克基阿家族统治了90年,即公元前8世纪的后半期和公元前7世纪的前半期;一个任期一年的官员从这个家族中挑选出来,填补世袭国王的位置。我也在前面说过,我们听到过类似的国王家族在几个其他城邦中行使寡头统治,直到僭主时代。在其他情况中,就我们的了解所限,当君主政体衰败时,权力在一群家族中共享,例如,在雅典是世袭贵族(Eupatridae),在卡尔基斯是希波波塔伊(Hippobotae),和在埃维厄是埃雷特里亚(Eretria)。

现在让我们转而考察,原始政体中的第三种政府成分——武装自由民大会发生了什么变化(假如有变化的话)。没有理由假设,这一方在权力上的任何变化必然伴随着君主政体的削弱。在大会中,无疑,如同荷马提示的,在许多案例中,在王政终结之前,富有的土地所有者的支配地位是彻底的;国王仅仅是寡头社会结构的压顶石。然而,很容易就可以理解,君主政体的废除如何使得统治家族在这个大会中的支配地位甚至更具有决定性。我们和格罗托都假定,这个大会被保留有某种原始职能。但是,除了国王和次级首领或长老之关系的任何变化,我们还可以区分出给予这种大会以寡头特色的不同原因,在不同种类国家中原因稍有不同。

在做这项工作之前,需要澄清一下依附于普通寡头政体概念的某些模糊和混乱。寡头政体被亚里士多德界定为富人少数的统治。无疑,在接近亚里士多德的时代,寡头政体和民主政体之间的争议可以被概括地表述为这个问题:应该由少数富人统治,还是应该由自由公民大众统治。但是,这并不是寡头政体,也即少数统治可能(或者实际)崛起的唯一方式,因为,公民整体同非公民(甚至包括奴隶)相比也可能是少数,甚至是一个很小的少数。

寡头政体的这种双重概念 [47] 从某个希腊城邦国家的情况中可以得到很好的说明,它的宪制明显具有已知最早阶段的特色。它就是斯巴达,希腊寡头政体的佼佼者。在斯巴达人中,我们看到一个职业武士团体。据希罗多德估计,在希波战争时代,他们有8000人,亚里士多德在一个传说中提到,他们曾经多至10,000人。他们是一个入侵部落,通过征服,作为拉科尼亚和美塞尼亚的某些地方的土地拥有者永久定居于斯巴达。他们保持了一种以严格教育、刻苦训练和半共产主义管制为特色的常规体系,目的是为了保持简朴生活和战斗勇气与技能。他们依靠土地的出产而生活,而土地由数目更多的农奴,即所谓“希洛人”(Helots)耕种。在希波战争中的普拉提亚战斗里,我们发现,七个希洛人供养一个斯巴达人。这些农奴依附于土地,但被要求提供固定数量的农产品。斯巴达人还拥有其领土的其他部分上处于政治依附状态的具有人身自由的居民,我们估计这些人的数目超出他们三倍。

我在前面解释过, 他们最初的宪制是略有修正的“原始政体”。首先,有两个国王,而存在双王的原因难以考证,但可能是出于共同体早期的联合。我们认为他们最初具有荷马史诗中国王的职能:在我们最了解的历史阶段,他们的重要性主要是作为世袭的将军,尽管他们保有宗教特权和明显的特殊荣耀,也拥有某些司法职能。其次,有一个由长老组成的元老院,由超过六十岁的男性组成,任职终生。元老由具有完全资格的公民组成的大会选举产生,通过一种奇怪的古老方式——喝彩——产生。设有官员评估喝彩,他们所处位置无法看到谁受到了喝彩。再次,有一个由全部超过三十岁的公民组成的公民大会。它有权力选举元老和高级官员,在少有的新法律的批准上,在战争与和平的决议上,和在条约的批准上,它的同意是必需的。 一般而言,这个由具有完全资格的公民组成的大会被认为最初是由整个征服者部落的后代组成的。但是,必须为公共食品提供捐助这个条件,是具有完全公民权利的每一个斯巴达人都必须满足的。这个条件把非常贫穷的人排除在大会之外。随着时间的流逝,这种排斥变得越发重要起来。

我应该提及对于公民大会权力的一种明显限制,据说是在来库古之后一个世纪做出的:“万一人民走上了错误的道路,元老院应该和统治者在一起扭转他们的决议。” [48] 可以从中推断出, [49] 这种限制必然使公民大会的决议仅仅成为一纸空文;但是我认为,显然,它绝不会影响到他们对提案拒绝同意的权力——可以阻止任何所提议的变动;它仅仅把一种同样的拒绝权力给予了元老院。

这就是最初的宪制。但是,马上又增加了一个监督官(Ephors)或监察员委员会,以我们并不确切所知的某种方式每年选举产生。但是,柏拉图说,委员会是以接近选举的抽签方式产生。这些监察官最初似乎是为了治安目的而被任命的,还被作为对其他官员玩忽职守和滥用权力的一种制约,却逐渐增加了自己的权力,成为国内事务的最高行政官员,甚至在战争中拥有相当的控制权力。他们的权力,在其性质和范围上,在其行使时的秘密性和无情的严酷性上,和在其目标——既针对不满的斯巴达人,又针对不满的农奴与依附者以维持宪制——上,与威尼斯的十人理事会的权力具有某种惊人的相似性。他们可以逮捕和监禁任何斯巴达人,甚至可以中止官员履行职能——哪怕国王在被传唤三次后也有义务出现在他们面前。他们对于农奴耕耘者和拉科尼亚附属城镇的居民拥有生杀大权。

那么,在现代社会,似乎没有人对斯巴达政府是寡头的还是贵族的(两个术语几乎可以互换使用,不用像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一样,把“能人政府”[man of merit]从“富人少数政府”中区分出来)有任何疑问。但是,对于它为什么是这样的政府,有着相当不同的争议。因为斯巴达人同他们的许多农奴和附属者相比是少数吗?还是因为斯巴达人自己是被一个少数所统治的一个多数?对于前一种回答,我认为,并不是希腊人通常给予的答案。希腊人把希洛人大概等同于其他城邦中的奴隶,而且,至少亚里士多德在考察斯巴达的政治体制时完全忽视了拉科尼亚的非斯巴达人居民。如果我们仅仅考虑斯巴达共同体的内部政治关系,那么,它们带有一种可疑的、变动的而不是一种明确的寡头政体特点。或许有一个时代,“真正的权力由元老掌握” [50] 。但是在亚里士多德的时代,显然,实质权力已经落入监察官或监督官委员会的手中。的确,亚里士多德将元老资格作为一种具有极大尊严和荣耀的职位(对于能力的奖赏),但是,他并没有把它描述为具有司法之外职能的职位。他认为监察官委员会“在最重要的事务上具有决策权”,并且拥有“非常大的和专断的权力”。尽管格罗托采纳了后一种观点,把斯巴达政府称作一种“封闭的、公然的和受到良好服从的寡头政体”,我们却从亚里士多德这里推断出,在希腊政治思想家们看来,将术语“寡头的”用于监察官们对于斯巴达人的权力,至少看起来是可疑的。监察官的职位对所有具有完全资格的公民开放;选举模式并不确切为人所知,但肯定是非常民主的。所以,它并不给予财富和社会地位以优先性(亚里士多德抱怨道,它接纳了“贫穷的和贪污的”候选人)。委员会仅仅有一年任期,并且像其他官员一样,卸任时要承担责任。因此,亚里士多德的观点是,当监察官们拥有支配地位时,“这种政体渐渐地从贵族政体变为民主政体” [51] ,当然也是说,是针对完全资格的斯巴达公民的统治而言。

因此,如果斯巴达可以被正确地认为清楚地和不变地说明了寡头政体的原则,并且像亚里士多德所明确承认的,斯巴达的政策是坚定地支持希腊其他地方的寡头政体,那么,这肯定是因为作为统治者“少数”的斯巴达人整体和人数更多的依附人口之间的关系。根据这个观点,五人监察官制度(Ephorate)无疑可以被视作一项明显的寡头体制。我的意思是,它被明显地用于维护一个统治者少数,反对革命——不管它是由他们的臣民发动的,还是由他们自己团体中心怀不满的成员发动的。但是,理解这两种观点之间的差别,显然是重要的。如果我们把斯巴达视为在它的整个历史上都是一种寡头政体,那么,不是因为斯巴达的自由武士失去了他们对政治权力的分享,而是因为在同他们的农奴耕耘者和拉科尼亚依附城镇的自由居民之间的关系上,他们实际上成为了一个占统治地位的少数。仅仅根据这一点,斯巴达人的统治,在它的所有历史阶段,显然是寡头的;尽管在后来的时代,由于丧失了准备常规训练所必需的手段,具有完全资格的公民的数目减少了, 这使得具有完全资格的公民甚至成为斯巴达人中的少数。

§2 在这种寡头政体中,由征服者部落的武装自由民组成的最初的公民大会在被征服的多数中间变成了一个“少数”;尽管斯巴达的来库古制度是独一无二的,这种寡头政体却绝不是独一无二的。举例来说,显然,阿尔格斯的多里安人和被征服的亚该亚人之间所形成的关系非常类似斯巴达的多里安人(与被征服民族之间)的那种关系。在征服者占有的土地上,有农奴耕耘者,只是被叫作吉姆尼特(Gymnetes),而不是希洛人;并且有同样的一群依附城镇或乡村,它们的居民有民事自由,却没有政治独立。在克里特的城镇中,我们再次发现了一种类似的三重社会结构:多里安征服者、农奴耕耘者、自由但依附的外地人。并且在克里特制度中,像在斯巴达制度中一样,自由武士大会的同意对于重大措施是必需的;尽管亚里士多德告诉我们,在他的时代,它没有实质权力。至少不是没有可能的是,在其他大部分地方,多里安人的征服最初导致了一种有点相似的结果。在有史可查的希腊其他地方,如果它们政治社会的起源可以追踪到征服,就我们所知,其结果(最终,如果不是最初的话)是一种完全由主导家族们或小的家族群体掌握的政府。塞萨利看起来就是这种情况。在这里,不同城市的权力似乎掌握在贵族家庭手中,可以将它们的祖先追踪到赫拉克勒斯那里。在底比斯,一般而言在皮奥夏,也是这样。在这里,我们的全部所知表明,寡头统治被严格限于世袭的一群土地拥有者家族中,随着时间的流逝,其范围看起来变窄了。在多里安人中间,我们听说,在埃皮达鲁斯(Epidaurus),政治特权限于180个人;在伊利斯(Elis),我们看到了相似的限制。

但是,并不仅仅是通过征服,代表部落自由武士集合体的这个团体才获得了这种寡头地位。因为,在一般的希腊城邦中,公民资格通常依赖继承;出生在领土内的外邦人的孩子通常依然是外邦人,只有通过特殊的恩惠,他们才能被承认具有公民资格,除非是在发生变动的危险时期。 这样,任何希腊共同体,当它从小城市变成一个繁荣城市时,或许很容易变成这种意义上的寡头体制;被其繁荣所吸引的自由非公民的数目超过了这样被继承所限的公民的数目。

我认为,在一个殖民地历史的最早阶段,寡头政府或许常常以这种方式产生。最早的定居者会把他们占有的大部分土地分割为平等的份额——正是在这种协议之上,最初的殖民者才集中在一起;并且,随着殖民地的繁荣和扩大,这些“土地共同拥有者” 的后代,会将公民资格的特权保留给自己,把他们的农奴和因城市繁荣逐渐吸引的贸易人口排除在外;这样,政府会渐渐变成寡头政府。 [52]

相对地,像雅典这样的城邦,就我们对其历史所知,是通过“整合”形成的,这是一些更小的城镇的政治联合,它们依然继续作为一个分离的实体而存在。在这样的地方,最初由全体(en masse)公民共享的权力,联合本身必然会把它交到更大的(财产)所有者手中;他们是古老家族的人和富有的人,实际上在中心城镇拥有自己的住所。只有他们,在完全的政治意义上,才依然实际上是公民,因为,尽管更小的(财产)所有者没有被正式排除在公民大会之外,他们也极少能够参加大会。

这样,如我所想,在古老的自由民大会的政治地位没有发生任何变化的情况下,政治权力以不止一种方式向共同体自由成员中的相对少数的集中就渐渐发生了。

§3 然而,在某些情况中可以发现,还有一个更深层的重要原因。我们可以认为它得到了相当的扩张,往往产生出一种有利于寡头政体的经济条件,它就是渐增的财产不平等。我认为,有充足的间接证据表明这种情况是可能的:在原始时代的希腊,土地最初很大程度上是集体拥有的;共同的牧场和近似平等的土地份额,或许最初被暂时划拨给共同体的普通成员;更大的部分被特别划拨给首领,有时是给为共同体做出特别贡献的武士。

在早期时代,财产是根据牲畜来计算的。关于牧场,这个事实看起来是决定性的,因为除非牧场是公共的,否则难以明白牲畜如何是一种便利的交换手段。关于可耕地,一种变化似乎发生在荷马诗歌的创作期间。在《伊利亚特》中,当我们读到共有的可耕地时,值得注意的是,在用于富人的措辞中没有一个意味着土地所有权。富人或者被描绘为一个“拥有许多牲畜的人”,或者被描绘为一个“多金的人”和“铜板多的人”。即使在《奥德赛》中,用于一个大的土地所有者的措辞——“有许多份土地(many lots)的人”把我们带回到这样一个时代:在那时,土地的划分无疑大致相同,都是通过抽签(by lot)在家庭首领中分配的。我们需要再一次提及,在斯巴达和其他地方,古老的集体会餐制度或许是被一群真实的或想象的亲属共同拥有土地的一种残存现象。

我们在亚里士多德那里发现,即使在完全的占有发生后,在几个国家中,比如斯巴达,在更长的一段时间内,土地份额的买卖或者被完全禁止,或者受到妨碍,在例外的形势中才被允许。然而,甚至遗产的划分在不同规模的家庭中也往往倾向于不平等;当买卖被允许时,这种趋势就运作得更快了。

现在,我们可以从梭伦宪制(可以认为它和罗马与日耳曼的宪制具有某种类似性)中完全推断出,在土地的私人所有制完全形成后的一段时间内,公民特权与负担同一定价值的土地所有保持着联系。无地的自由民必须作为雇佣劳动者而工作,并被免除了以自己的费用参加战斗的责任,因此或许会失去自己在自由民大会中的位置。无论如何,随着大的土地所有者的财产的增加,他们的政治权力必然会得到增长。只要重装兵(cavalry)在战争中具有支配性地位,权力的这种增长就会特别明显。在早期时代,这是实际情况,当然,虽然不是各地都一样,却依然普遍。 除了在斯巴达,步兵似乎在很长时间内依然是一帮无组织的乌合之众。显然,只有相对富裕的人才能为自己和他们的追随者提供重装备。这样,我们就理解了亚里士多德告诉我们的现象:在希腊国王时代后形成的第一个“政体”或立宪政府,是如何实质上处在“骑士”——以自己的费用组建重装兵部队的土地所有者——控制之下的。 [53] 然而,我认为,更小的土地所有者,他们以自己的费用作为步兵服役,在雅典被称作“土地共同拥有者”( ),和古老家族的贵族阶层( )形成区别,将在自由公民大会中保有一种位置,并且将保有参加选举的权利,尽管官职和实质权力集中于贵族阶层手中。

这种宪制,亚里士多德最初把它称作寡头政体时,并没有使用这个术语的贬义,即它不是一种压迫性的和自私的少数统治。尽管我并不把亚里士多德视为有关如此早的一个时期的重要权威,但我认为有可能的是,这种情况很大程度上是真实的:这些早期的少数人政府可以被公正地叫作“自然的寡头政体”;这意味着权力被少数掌握,因为多数不适合掌握权力,而且也似乎不认为自己可以掌握权力。

那么,我认为,寡头特性获得支配地位并不只是以一种简单方式,而是以多种方式。部分是通过把权力集中到古老的议事会手中,通过以一个任期一年的官员或官员委员会取代世袭国王,议事会在权力上得以崛起。部分是通过对具有完全资格的公民的数目的限制,依靠(1)建立在征服之上的国家中对被征服者以及殖民地后来移民的排斥,和(2)阿提卡诸国家中财富不平等与政治“整合”的共同效果。这样,早在公元前8世纪,在文明上处在领先地位的国家中,寡头政体被建立起来。我已经说过,在公元前8世纪中叶之后不久开始的殖民化时期中,埃维厄岛上的柯林斯和卡尔基斯在此时居于领先地位。在这个时期,这些商业国家已经进入寡头政体阶段。但是,它在不同共同体中开始于不同时代,并且持续了不同的时期。这样,在公元前7世纪,反对寡头政体的运动开始了。但是,在希腊一些农业生产占主导地位和保守习惯起支配作用的地方,它持续更久,就我们所知,它未受干扰。

然而,在寡头和大众之间权力斗争的第一个阶段,寡头的失败并未导致民主制度的建立;在这个第一阶段中,民众尚不适宜统治。在联合起来共同掌握支配性权力方面,自由公民大众还未拥有充分普及的智慧和联合能力;这些人被一个野心勃勃的个人所利用,他居于运动之首,着眼于增加自己的权力。这样,我们就有了僭主政体,一种君主政体的回归,但是是向一种几乎在所有情况中都是非常规的、非宪制的君主政体的回归,它被普遍视为对权利和既定秩序的背离,即使当君主实施温和统治并且具有良好效果时也是如此。

注释A

斯巴达人口数目上的减少:斯巴达人口数目的减少是异常的。希罗多德(vii.234)估计,在塞莫皮莱(Thermopylae)发生战斗时(公元前480年),斯巴达大约有8000人;吉尔伯特(Gilbert,Griechischen Staats-alterthümer,vol.i.p41,2nd ed.)的计算是,在公元前371年,几乎不超出1500人;亚里士多德的计算是,在公元前330—前322年,“甚至没有1000人”;普鲁塔克(Ag.5)的计算是,公元前243年有仅仅700人,其中100人仅仅 [拥有土地和配给地],剩下的则是 [没有财产也没有公民权的人]。在这一点上,要注意到,(1)斯巴达人口的明显减少是在公元前480—前371年之间,(2)完全资格的公民数量的明显减少是在公元前330—前243年间,因为人们可以从亚里士多德的言语中推测出,以贫困为理由的公民资格排斥并不是很长久。如果是这样,爱庇太第斯(Epitadeus)的法律不能解释(1),除非爱庇太第斯生活的时间比普鲁塔克认为的时间(Ag.5)更早。我倾向于赞成库尔修斯的观点(Curtius,Bk.II.ch.i.):公民资格被给予受过训练的非公民,他们有时是斯巴达人的非婚生子,有时是 [异母兄弟](cf.Phylarch,ap.Ath.vi.271 E),即和斯巴达人一起被养大和接受教育的希洛人或外邦人( ,Xen.Hell.v.iii.9)。我认为,由于国王同意收养,人数就这样被保持下来。但是,如果人口仅仅因此而停止减少,这不能解释,同塞莫皮莱之战时相比,斯巴达人在伯罗奔尼撒战争时的人口短缺。可能后来被称作“新达摩斯”( )的阶级同斯巴达人一起服役,被希罗多德同斯巴达人混在了一起,而后来,他们之间的区分更为严格了?

布佐尔特(Busolt,Griechischen Staatsalterthümer,§101)把斯巴达的这种人口快速减少(1)部分归因于连续战争导致的丧失,(2)部分归因于“受到侵扰的家庭生活和奢靡之风”(das gestörte Familienleben und die Üppigkeit)。但是,(1)从来库古时代到希波战争时,斯巴达人也是这样战斗;(2)根据布佐尔特对这种原因与作用的讲述,这种原因在公元前4世纪几乎没有起到很大作用,大规模人口减少是从公元前480年到公元前371年。然而,布佐尔特坚称,在公元前418年的曼提尼亚(Mantinea)战役时有6000个斯巴达人,我认为这种说法是没有充分根据的(op.cit.§98)。这种说法肯定相当难以解释从公元前418年到公元前371年的人口减少。

注释B

重装兵和寡头政体:我觉得,我们必须认为,亚里士多德的概括“国王之后的第一个政体是骑士( )”(Pol.vi.[iv.]13)作为一种历史概括,具有实际和普遍的价值,但不具有正式的和普遍的真实性。的确,在许多城邦,重装兵( )和公民大会人数的范围是一致的,拥有某些政治职能。但是,在我们明确听说有这样一种宪制的唯一案例——伊奥利亚的库米(Kyme)中,它的宪制并不是最初的宪制,而是对最初宪制的一种扩展。塞萨利的寡头政体或寡头群体看起来在共同的国王的某种微弱控制下持续了一段不明确的时间;没有理由认为,它是这种寡头政体,或者,塞萨利的重装兵完全是由拥有这样的政治权利的人们构成。公元前4世纪,德摩斯梯尼( .687 and .173)谈到,法萨卢斯(Pharsalus)的梅农(Menon)加入一支拥有200个或300个“ ”[由私人奴隶构成的骑兵]的军队中;我不明白公元前5世纪或更早的重装兵为什么很大程度上不能这样构成。 dJq86G3LBCQAscj//eKXnuvPChuR31UW1pD4DFb0rWSpdmHULpUw6ZI+CSGv0LV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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