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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讲
对起源理论的概述
——从原始王政开始的转变

§1 在上一讲中,我探讨了政治社会起源的父权制理论,在对赞成和反对它的证据进行研究之后,为你们提供了我已经获得的结论。简要概括如下:

1.一项不可否认和重要的真理是,我们特别关注的这些印度-日耳曼语系民族的政治共同体,在我们对它们的历史有所了解的第一个阶段中,被发现是组织在以真实的或想象的亲属关系为基础的群体中;至少,共同体的核心或内核是如此组织的,尽管在这个内核周围,附加大量其他因素。

2.然而,我认为,这样的一个共同体应该被视为一个由家户或“氏族”组成的集合体,每个共同体都包括几个家庭,而不是像梅因所提出的,一个在最年长的男性祖先的专断控制下的由家庭组成的集合体。就是说,在古代法为我们带来的对最早事态的认识中,在氏族之间的划分比氏族内部家庭间的划分更为明显。我们必须假定,在德意志,或许也在意大利和希腊,原始部落主要分布在很大程度上共同拥有和耕耘土地的亲属团体内;不管是在罗马还是在雅典,我们看到了这样的群体——氏族(gentes, image ),至少以亲属观念为基础,并且通过共同的崇拜,对于一个共同首领的一定程度的服从,相互继承财产的权利和在不幸、防御、补偿争议中相互帮助的义务,得到内部的整合。无疑,在同一个家庭的成员中,或者在更大群体的近亲属中,后面的这些纽带更强大;但是,虽然如此,它们有效地把整个氏族整合在了一起,并且构成了区隔诸氏族非常明显的界线。

3.然而,我并不认为,我们可以将氏族的首领位置看作通常来自父系制家庭中家长的家内控制,当家庭扩张为氏族时,它被交给了最古老世系的长子。我之所以并不认为,这种父权制家庭形式在整个原始时代曾连续存在,是因为麦伦南和其他人证明了,在不排除印度-日耳曼人的非常不同的种族和地区——不是不包括印度-日耳曼人——在仅仅通过女性追踪亲属关系的习俗中表现出,曾经广泛存在一妻多夫制的或不确定和暂时的婚姻关系。动物学类比所揭示的原始家庭以性嫉妒和身体强制为基础。在其中,最强大的男性统治和守护他的女性和他们的孩子们;这并不能帮助我们解释,用什么特定的理由来解释氏族的组成,即许多成年男人所服从的那个男人并不比他们身体强壮。甚至,在父权制家庭已经建立然后扩张为氏族的情况中,相当人为的和精致的“儿子代表父亲”的观念似乎也不足以解释,世袭首领制在由这个家庭所扩张成的一个群体中是如何确立起来的。这种群体被我们认为是文明中更高级的国家的组成部分;尤其在这种群体中,类父亲的权威肯定不会被传递给被作为事务管理首领的人;他是管理者,而不是家长。

我承认,(我所理解的)氏族内的父权制家庭的确立,无疑在使首领职位成为世袭制时是一种重要因素。首领会像对待他的财产一样,致力于传递他的职位。而且,他这样做在其他人看来似乎是自然的;如果他有一个像样的儿子,他们就会默许(职位的世袭);而且,有点像我们在爱尔兰氏族中发现的那样,首领职位会在家庭内部选举。但是,绝不能得出这样的结论:首领的权力是“父权”的完整延续。尽管我们可以合理地把氏族首领视为所有共同拥有的财产的管理者,我们却没有理由认为他对这些财产或对氏族的其他成员拥有绝对的控制权。

我认为,如果我们更密切地考察,在我们所考察的人民的社会发展的最早阶段中,首领或国王必须行使什么职能,上述观点就会得到确证。排除对共同财产的管理,并且不考虑任何同神的假定联系,这些职能肯定主要具有战略性质和司法性质。首领不必立法,因为在这个发展阶段,法律仅仅以习俗的状态存在,个人或个人的联合没有任何明确的权威可以改变它;在政治发展的开端,后世被明确地当作国内行政职能的东西肯定可以认为只具有初步性。部落或氏族要求一位战争中的领袖和一位和平时的法官。但是,正如梅因所主张的, [38] 最早的法律和法律仪式的遗迹表明,法官的日常工作属于仲裁类型:他必须裁决自愿提交给他的家庭间的争端,尤其要让家族仇杀得到和平的终止。那么,显而易见,对于战略性职能和司法性职能,分别需要非常不同的品质。最好的法官通常是一位老人,他深谙部落习俗,但可能非常不适合作为战争中的领袖。因此,由于到目前为止,首领职位是由功效决定的,我们应当想到,这两种职能常常是分开的。实际上,如同泰勒所言, [39] “在野蛮人国度中,部落首领和战争首领常常被发现是肩并肩的”,尽管,无疑,“当弓和矛的权力一旦要求自己的权利的时候,它往往会进一步增长”。

§2 留下这些推断,让我们回到原始政体;我认为,这种政体具有我所给予的这些限定,我们可以认为它提供了一种普遍的政府类型,在不同的时代和地区,具有大量的变种。它属于通过历史所认识到的最早阶段的希腊、罗马和德意志的“部落状态”。因此,如我所言,在我们对政治发展的每一条溪流追溯到的这一点上,它们是相当接近的。我们现在必须追随它们分叉的路线。

但是,在开始考察希腊政体(我们将在本讲和随后的五讲中主要关注它)的发展时,我应该指出,同研究现代国家历史中的政治发展现象相比,研究希腊的这些现象,存在着一种假定的优势和一种实际的劣势。优势是,仅仅就我们所了解,就有如此多的例子可以概括。在这里,我提醒你们,我们不能仅仅考虑希腊本土;因为,在希腊文明的早期阶段,希腊移民以小而独立的共同体的形式遍布爱琴海的岛屿,包括较大的克里特岛,和小亚细亚的西海岸,当文明进步时,这些共同体发展成城邦。从那以后,希腊的殖民化进程依然继续向远方扩张这种政体类型:把它带到亚得里亚海沿岸,并且使南部意大利成为“大希腊”(Magna Graecia),遍布于西西里的更大地方,向北扩张到克里米亚,向东沿着黑海沿岸前进,向南到达利比亚,向西甚至远至马赛。很容易发现,这样产生的独立城邦有几百个,对它们的政体进行比较,可以提供进行归纳的肥沃土地。但不幸的是,我们对大部分城邦的了解是极端贫乏和零碎的。我们了解稍微充分的宪制仅有斯巴达的和雅典的。对于其他城邦,我认为,我们最好说,我们或许知道最重要的宪制变革的一般特点;但是,在许多城邦中,我们甚至无法这样说。

鉴于这种情况,我认为,对于普遍的希腊城邦的政府形式变化,只能够做出几种让人信服的宽泛概括。那么,一个重要问题出现了:多大程度上,我们可以把斯巴达和雅典当作类型进行概括。我认为,关于早期历史,我们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这样做,把斯巴达当作这样形成的一种共同体类型:把一个征服者部落放在一个被征服者共同体之上,征服者变成一个垄断政治权利的统治阶级。把雅典则当作一种共同体“融合”的类型:当它从部落状态进入城邦状态时,没有任何有迹可循的征服的效果。

此外,我认为,我们可以在重要程度上将雅典视为公元前5世纪和公元前4世纪希腊民主的代表类型。部分是因为,在公元前6世纪末(公元前510年)僭主们(tyrants)被驱逐后,尤其在雅典于公元前5世纪的前四分之一时间中成功地抵抗了波斯的入侵后,它迅速地获得了领导地位。其后果就是,自然产生了受模仿的影响力。同时,我们必须记住,雅典的类大都市(quasi-metropolitan)地位,来自它的海上帝国,就此而言,这让它不同于其他城市。雅典的辉煌很大程度上源于它的帝国地位;它充实的政治生活既被统治它的帝国的任务所激发,还被附属城邦的财政捐助所维持。但是,如果考虑到这些,那么,就像我前面所注意到的,非常有可能,公元前5世纪和公元前4世纪走向民主的希腊城邦受到了雅典范例的强烈影响,具有一种复制其制度的倾向。然而,以相似方式假定斯巴达是一种希腊寡头政体的典型,就是一种基本错误。斯巴达宪制必须被视为非常具有独特性(sui generis);并且,尽管斯巴达人支持其他地方的寡头政体,反对通向民主的趋势,他们却不支持他们自己的政体作为其中一种类型的宪制。

§3 现在,让我们观察一下,在我们正在考察的这些种族的早期阶段中,部落首要首领制或王政是如何变动的。

由于“原始政体”在国王或首要首领、次级首领和自由民大会之间有一种职能的三重划分,人们自然会认为,三种政府,在公元前5世纪和公元前4世纪的希腊大众观念中一般被区分为君主政体、寡头政体或贵族政体、民主政体,它们来自不同时代中这些因素的这种或那种的主导地位。并且人们自然会假设,它们相继占主导地位——一人、少数人和多数人;王政变得难以忍受,引起了反对它的运动,把权力交到了次级首领或贵族的手中;这种少数人政府依次也变得难以忍受,这样引起了朝向更民主的状态的变化。

实际上,这就是波利比乌斯(Polybius)的宪制的自然秩序观。他是公元前2世纪的历史学家,看到了罗马针对希腊支配权的确立。因此,在对自由希腊具有个人兴趣的希腊作家中,他是将自己的关注特别转向罗马的人。他看到了罗马对希腊的第一次征服(公元前146年);在这之前,他已经在意大利以流亡身份居住了17年。因此,不同于亚里士多德(我将在后文中谈到他的观点),他对政体发展的概括自然建立在希腊和当时居主导地位的罗马的经验的基础之上。根据波利比乌斯的概括,政体要被认为自然经历了下述阶段。君主政体,由于它所带来的罪恶,退化为僭主政体。然后,僭主的奢侈行为和无耻背德行为导致了公愤和仇恨,产生了贵族政体。当统治阶级部分沉溺于金钱攫取,部分沉溺于无耻的堕落行为,并且在这两方面变得令人难以忍受时,这种政体逐渐退化为寡头政体。然后,大众因为这种压迫而开始反抗和报复,民主政体就到来了。当民众(Demos)逐渐变得腐败堕落和无法无天时,这种政体变为暴民政体(ochlocracy)。直到人民又从一个君主这里找到他们的主人,循环又重新开始了。

现在,考虑到早期阶段,尤其考虑到正当的(legitimate)国王和贵族政体之间的僭主的位置,这个方案确实看起来(如同波利比乌斯明确所言)符合罗马的历史。透过全部充满不确定性的传说,我们清楚地看到,罗马后来的国王比前面的国王更专横和更具有压迫性;在国王被摆脱掉之后,他们就没有再回来。君主政体的暴力终结给大众留下了仇恨与厌恶的记忆,被继而统治的贵族政要成功而鲜活地保留下来。词语“国王”,蒙森说,对罗马人民的影响就像词语“罗马教会”对英国人民的影响。只要罗马国家事实上保持为一个城邦,就不再会有君主政体;直到罗马扩张成为一个地理国家,拥有一个从属于它的帝国,君主政体才又回来了,以作为维持这样一种庞大结构的凝聚性的一个明显不可或缺的机关。

我们听到过希腊类似的一两个暴力转型的例子,无疑,其中一个对波利比乌斯特别有影响。它和罗马被放在一起,导致他得出了上述概括。这个传说发生在亚该亚(Achaea),伯罗奔尼撒半岛北部地带;这个地方在希腊城邦的辉煌时代是如此默默无闻,后来在公元前3世纪作为亚该亚同盟的核心,又变得如此重要。在希腊历史的开端和结尾,我们都能看到亚该亚人(Achaean,在《新约》中写作Achaia),在荷马史诗中,他们是希腊人的共同名称,但是在中间,我们几乎没有听说他们!而波利比乌斯 [40] 告诉我们,王政结束于亚该亚,因为人民不满最后一个国王的儿子“不根据法律而是专断地进行统治”,因此,人民把政府变为一种民主政体。希腊政体发展的普遍规则是,当君主政体被取缔后,寡头政体随之而来。这种陈述作为这种普通规则的一种明显例外,具有什么样的重要性,我不久后会加以考虑。我现在仅仅把它当作由于国王残暴统治的恶化所带来的暴力转型的例子。

我们听到过其他一两个相似的暴力转型的例子。 [41] 但是,总体而言,尽管由于在知识上的不完善使我们难以充满信心地发言,但我认为,我们必须把它们视为例外。的确,在雅典、底比斯 和阿尔戈斯(Argos) ,王室权力的削减可以被视作和平转型的代表。我认为,我们可以从中推断出发生了正常的和平转型,或者,绝不能将其作为针对专制的暴力反应。在它们那里,在向寡头政体转型后,统治权保留在王室家庭内部。有几个我们所知的这样的例子。比较一下柯林斯的巴克基阿家族(Bacchiads)、位于小亚细亚的以弗所和厄里特赖的巴吉里家族(Basilids)、位于莱斯博斯岛的米提利尼的本提尼家族(Penthilids)、位于塞萨利的拉里萨的阿留阿家族(Aleuads)的著名寡头政体;在所有这些例子中,当终身君主政体走向终结时,政府首领的职位看起来仍然局限在王室家庭内部。 把这种情况同罗马的塔克文(Tarquins) 被逐比较一下。这种差别显然意味着一种相对和平的向寡头政体的转型。

那么,我认为,我们可以从我们的证据推断出,在希腊,向寡头政体的转型更多时候是渐进的,没有革命暴力带来的任何重大震荡。老式的君主政体——属于原始政体的君主政体的职能受到法律或习俗的限制,并且它通常和议事会与公民大会共享职能;实际上,从我们第一次听说的希腊政体所处的时代开始,这种君主政体的声望似乎在逐渐衰退。在荷马史诗中,当我们从《伊利亚特》转向《奥德赛》时,我们看到了这种衰败。在这里,我已经说过,由于头衔“巴赛勒斯”的使用,这种现象非常明显。在《伊利亚特》中,我认为,它总是被用于一群民众或儿子们的首领; 但是,当我们进入《奥德赛》中时,“巴赛勒斯”是“首领”而非国王。这一点在史诗中,在已经提到的文段中很早就被展示出来。在这段话里,忒勒马科斯说,在伊萨卡岛的亚该亚,有许多首领(chief, )。然而在后文中看起来,这个岛仅仅有一个城市,它的居民由一个公民大会构成了一群“民众”。另一个例子是,奥德修斯在旅途中被抛上舒适的斯刻里亚岛的海岸,在这里,高贵的费阿刻斯人所居住的地方明显地被当作理想与快乐生活的代表。这时候,从第一首领阿尔喀诺俄斯(Alcinous)的话语中我们发现,“有十二个优秀的首领在人民中间实施统治,而他是第十三个” [42] 。显然,君主政体正在走向寡头政体。 [43]

但是,尽管希腊各地有相对少的证据表明,向寡头政体的转型来自对抗君主权力暴虐扩张的运动,君主专制在希腊政体发展中却具有一种重要的位置。但是,君主专制政体在寡头政体之后来到,而不是在它前头,而且,在我们实际所知的所有情况中,它是不正常的、反宪制的专制。可以通过希腊名称“僭主政体”便利地回忆起这种政体。其性质、起因和发展,我将在后面的一次讲座中更充分地考察。现在,我提到它,仅仅是为了搞清楚在希腊政体和罗马政体各自的演化之间非常重要的差别;仅仅是为了搞清楚,一般而言,在希腊发展顺序中,专制君主政体的位置不是在受到习俗限制的旧的君主政体和寡头政体之间,而是在寡头政体和民主政体之间。僭主不是罗马的一位原始君主,压迫性地使用自己的权力,超越了古老的法律和习俗的限制,而是一位雄心勃勃的领袖,借助人民的支持,从压迫性的寡头们手中夺得了君主式的权力。

§4 我们要通过关注希腊和日耳曼之间的明显差别,完成对三条发展线索——希腊人、罗马人和日耳曼人——如何发生分歧的概述。

在早期的日耳曼历史中,我们已经看到,政体运动是朝向王政的。在凯撒著作中出现的日耳曼部落很大程度上没有这种制度,但是,在各地,它似乎被逐渐采纳;而且,一旦被采纳,它就获得了明显的稳定性,并贯穿整个中世纪和现代历史。同时,在希腊,几乎勉强可以追踪的运动朝向另一个方向:在荷马的时代和最早的真实历史时期之间,希腊本土的王政,在大部分国家演变成为一种寡头政体形式。少数例外之一是斯巴达。我已经说过,在这里,原始制度被人为保持下来;但是,甚至在这里,国王的权力也被削弱到比世袭军事总指挥的权力仅仅多一点。怎么解释这种现象?

无疑,就部分原因而言,日耳曼人处在更早的发展阶段。然而,同样就部分原因而言,我们必须把这种现象归于这样的事实:在希腊,持续发展的文明进程倾向于发展为小而紧凑的国家;最终,在非常文明的共同体中,它拥有了一种明确的城市特色,即融合在一个单一理念中的“城市”和“国家”的观念。然而,当日耳曼人通过与罗马帝国的接触逐渐变得更加文明起来时,他们因此而熟悉起来的文明化政体的观念是:一个在大面积领土上扩张的国家,自治城市作为一种附属因素被包括进一个整合起来的政治秩序中。在解体和重建的几个世纪中,帝国被征服的和半野蛮化的成分成长成为有秩序的和整合的国家;在这段时间,“地理国家”的观念支配了它们的发展。

作为现代国家的成分,城镇和农村两者之间差别的重要后果,我们所有人都熟悉;但是,我们并不常常思考这种差别的深刻历史意义。古代欧洲的文明史作为某种社会生活的历史,总是将其焦点集中于城镇。从这里,“文明”(civility)被隐隐地传播到农村。然而,经历了中世纪和文艺复兴的现代欧洲史向我们表明,这种文明会被征服民族的习惯修正,他们的特征是热爱乡村生活,并在他们文明化很久之后仍保留这一特征。

因此,希腊政治与现代欧洲政治之间最基本的差别之一(许多其他差别都从中产生)即是,在希腊历史最文明的阶段,至少到马其顿主导的时代,文明程度最高的希腊人的政治理想基本上是城邦。这个阶段的一个希腊人当然熟悉野蛮人的共同体,尤其庞大的波斯君主政体,在其中,一个政府统治着大片农村。但是,他几乎想不出,一种高度的政治组织化可以通过一个不以单一城镇为中心的共同体来获得。 的确,他拥有一种民族情感,延伸到他的城市范围之外:例如,他承认把他和其他多里安人联系在一起的作为一个多里安人的纽带,承认把他和其他希腊人联系在一起的作为一个希腊人的纽带。但是,同为了自己的城市而让一个好公民振奋的爱国主义相比,这些情感通常是微弱的。这些情感推动他在宗教仪式和庆典中和其他希腊人合作,推动他帮助他们在战争中对抗外来敌人,或许推动他为了军事防御而建立打算永久存在的联盟。但是,这些情感通常并不会让他建立一个牺牲他自己的城邦自治的政治联盟。对于这种一般观点的明显例外——尽管范围很广——或者非常有可能在落后于主导城邦政治与社会发展的那些希腊人中间找得到,或者在一些难以避免的事实中出现,这种事实和一种依旧珍视的理想相冲突。一方面,如同弗里曼所言, [44] “对于埃托利亚——亚该亚海岸可敬却无名的乡镇——的强盗和希腊共同体中其他一些欠发达和不太重要的成员”——阿卡纳尼亚人(Acarnanians)、佛吉亚人(Phokians)和其他人——“如果我们尽可能远地追溯他们的历史的话,他们拥有某种政体的一些萌芽,这完全让他们有资格跻身联邦制团体之列”。另一方面,希腊历史向我们展示,有许多城市共享希腊文明的全部潮流,服从于其他城市的统治;但是,这种服从很大程度上是不情愿的,带有一种自卑感。在希腊繁荣的日子里,在文明的希腊人中间,普遍真实的是,不管一个个体如何意识到了更广泛的民族圈子,他的城市是一个他持久和强烈地认为自己就是其中一部分的政治整体;尽管这个城市事实上依附于雅典或斯巴达,但它的独立是他渴望实现的理想状况。

对于希腊政治理想的这种认识在哲学家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著作中得到了强烈的表达。不管这两位伟大的思想家的观点是多么不一致,他们都同意将一个单一城市,连同必须为其居民提供物质需求的乡村,当作一种理想的共同体。他们无法构想,如果实际上得到良好治理的话,一个自由的文明共同体能够在更大规模的基础上组织起来。

我们可以找出共同产生这种后果的各种原因。

1.城镇明显不同于乡村,它获得发展的主要原因当然是经济原因;它存在于交换的扩张中,交换的扩张为忙于在毗邻建筑物中从事贸易或生产的更大人群提供了便利。

2.但是,城镇为更经常性的和更多样性的经验与思想的沟通提供了机会,并且通过艺术、社交的扩大和有组织的仪式为共同情感的满足提供了机会;这些往往让城市文明远远超越农村文明,尤其是在印刷术发明之前。这样,在希腊人看来,文明生活必然同城市联系在一起;在这里,有每天集中的市场、辉煌的神庙和廊柱、为音乐或朗诵而使用的剧院、体育锻炼的运动场等等。

但是,所有这些仅仅是需要解释的内容中的一部分。在全世界,文明都是在城镇发展的;希腊的特殊性在于,它们是具有热情洋溢的公民生活的独立的城镇。然而,我已经关注过一些物理上的条件,它们在造就这种独立性方面至少分担了一种重要的作用。那就是希腊的地形,既在陆地上分开,又因海洋具备方便的沟通手段;以至于更进步的希腊部落将针对外人的独立习惯、相互依赖的习惯和团体精神(esprit de corps)在共同体内部融合起来,并且我们可以在山地人中间发现一个航海民族所具有的清醒的理智和多样的经验。

3.在承认这种独立性时,我们可以注意到,把高级政治发展同城市生活联系在一起的希腊趋势还有第三个重要的原因,它就是,有围墙的城镇在对抗敌对攻击时所给予的大量保护。这不但使得城市生活比乡村生活更惬意和更有品位,而且更安全。如果村民不能抵御入侵之敌于田野之中,他们就必须逃往路途不通的山区藏身之处,或者可怜巴巴地挤进窄小的要塞之中,不能过正常的生活。但是,在伯罗奔尼撒战争期间的雅典,城市生活带着充沛有力的脉动继续进行——无论看到拉希第蒙人(Lacedaemonian)砍割自己的大麦和果树,并且必须在寒冷的夜晚出来履行守卫职责,是多么令人不舒服。

这样,在希腊人头脑中,逐渐形成了作为一个整体的国家概念,所有个体公民都是国家的组成部分。对于它的利益,任何个人的利益都要为此做出正当的牺牲;对于它的意志,在宪法与法律中得以表达,所有(从最高层次到最低层次的)官员的意志都要服从。随着这种概念的逐渐形成,同时,城市也开始被作为这种内部政治秩序的必要外部框架。一个更大的国家看起来不能够为公民职能的有效履行提供手段,因为在这样一个国家中,公民们如何在一个大会上见面,并且接受来自一个“不是大嗓门”的传令官的通告?并且,他们如何了解彼此的性格?而这对于根据表现决定正义问题和国家官职的分配是必需的。 [45]

这样,城镇的实际统一和它所导致的生活集中,有助于国家概念和依附于它的习惯与爱国情感的形成;那么,当这些现象发生时,政治生活的发展就如此不可分割地同城镇生活联系在一起,完成和固化了希腊人的城市共同体观念:一个共同体居住在一个以一个城市为中心的地区——这是人类联合最高的和最终的形式。

§5 我们可以注意到,从乡村到城镇和从小城镇到更大城镇的变迁过程常常是半强制的。比如,在雅典和罗马,就我们透过传奇的迷雾可能模糊看到的而言,似乎就是这样。而且,我们可以猜测到,这个过程得到了原始国王的野心的有力驱动,他的尊严和财富由于这种后果而得以增加。我认为,同时,希腊政治制度所经历的从王政开始的转变和后续发展系列,很大程度上有助于文明生活在小的分离的共同体中的发展,这种共同体往往成为城邦。在日耳曼部落为我们所了解的头几个世纪中,王政在它们中间扩张和发展;在这期间,根据它被认识到的价值,它在很大程度上似乎被当作民族团结的纽带和象征。与之相对,小型的和集中居住的希腊共同体似乎使得这种纽带成为多余,并使得这种象征毫不动人。

这大体上是格罗托 [46] 对希腊寡头政体起源的解释。他说,当世袭君主的个人缺陷被人们感受到的时候,“共同体的环境中就没有什么东西为了明显的和有效的团结之需,而让这种显位留下来。在单一一个城市和一个小的邻接共同体中,共同审议和普遍规则,还有临时的和负责任的官员具有可行性且毫无困难”。这样一来,“原来作为议事会服务于国王的次级首领们发现有可能取代国王,并且在他们自己中间轮流行使行政职能;可能依然偶尔召集公民大会,像它以前存在时一样,并且依然有很少的实际效能。这实质上就是那场突变的特点,它普遍发生在整个希腊式国家中(斯巴达除外):王政被废除,一个寡头政体取而代之;它拥有一个集体审议的议事会,通过多数声音决定一般事务,选择他们自己团体中的某些个人作为临时的和负责的行政官员。这样一个寡头政体总是出现在史诗中的王国被废止之时;民主运动的时代还依然遥远,人民——全部自由民——的状况没有由于革命而马上变得更好或更坏”。

我在前面说过, 我认为格罗托有点低估了原始公民大会的重要性;他的陈述——取代原始王政的“总是寡头政体”——或许太泛化了。如我们刚刚看到的,波利比乌斯告诉我们,在亚该亚城镇中,对于君主政体的暴力颠覆马上导致了民主政体。而且,我们很容易想到,在一些未被征服打扰、位于工业和商业进步主流之外的小社会中,公民中财富和生活方式的相对平等会比其他地方维持得更长久,所以,当国王被废除时,相随的自然是一个温和的民主政体。我猜测,这也可能是阿卡狄亚某些地方的情况。但是,就宽泛和一般情况而言,无疑这样断言是可靠的:在希腊,当政治社会走出原始王政阶段时,它进入了原始寡头政体阶段。

可以注意到,这种转型发生在不同国家的非常不同的时代。在修昔底德的时代,在处在希腊文明的完全洪流中的任何城邦中,已没有国王留下来。但是,这位历史学家提到过 公元前5世纪中叶的一位“塞萨利人的国王”;我们还可以从希罗多德处 推断,在希波战争的时代,阿格斯有一位世袭国王;而在这很久之前,在雅典,所谓的“国王”已经降低为由主要官员组成的委员会中的一名仅仅通过选举产生的成员。我们了解到,在柯林斯和卡尔基斯,公元前8世纪后半叶派遣殖民者的商业中心,殖民活动是由一个贸易寡头政体所分派的。在雅典,根据传说,上述转变过程也正开始于这个世纪的中叶。

我们可以非常明确地在雅典追踪到这种变迁过程;在该案例中的这个过程似乎是非常渐进的。首先,由于一个远远不同于国王的“军事指挥官”(polemarch)或总指挥的任命,国王职位被剥夺了一部分权力;然后是三分之一官员(主官, )被任命(他们最终成为负责国内政府事务的主要行政官员),并且国王职位不再世袭;接着,所有这三种职位的任期被限制为10年;接着,主要官员的职位(当时还限于王室家庭)向所有贵族( )开放;最后(公元前683年),行政职能在9个任期为一年的官员中被分割。同时,作为这些变化的一个自然后果,在较早时代曾经和国王共享政府职能的长老议事会的权力看起来渐渐增加了。因为,当主要官职被选举的时候,选举自然属于这个团体;然后,当官职任期为一年的时候,由于议事会的空缺自然会被这些作为官员而提供服务的人所填充,很容易就可以理解的是,这个常任团体往往会在声望和权力上变得比任期一年的官员更强。当这个变迁过程完成的时候,我们就拥有了明确取代君主制的寡头政府形式。

无疑,这种转型过程的性质和最终结果在不同的共同体中是多样的;但是,几乎在所有地方,王政消失了。或许,很大程度上通过有意的模仿,这种变迁在共同体间扩散。当一个城邦推翻它的国王时,它的邻居也被推动做同样的事情。或许,一些国王的怠政、暴虐、软弱,另一些国王的才能和良政,在这里促进了这种变迁,在那里妨碍了这种变迁。但是,结果是非常普遍和一致的,所以不得不主要归结于某种普遍原因。我认为,我们可以很大程度上将其归因于这种简单的信念:当越来越文明和集中的共同体的团结和秩序不需要他也能够维持的时候,这个单一的“贪念贿赂的国王”(gift-devouring king)已经成为一种多余的负担。 7s/bX5PWt6Z3+yEthZH4GE+sjzIIK12etawn/YXjoalt1Uq0NzWHG2di7vACwW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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