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白乘舟将欲行,
忽闻岸上踏歌声。
桃花潭水深千尺,
不及汪伦送我情。
〇 忽闻: 先是听到踏歌声,然后才知道来的是汪伦,而汪伦踏歌而来,又是专门为了给诗人送行。“忽闻”二字在人来说是意外之事,就诗而言则是意外之笔。
〇 踏歌: 用脚踏地打拍子,一边走一边唱歌。
〇 不及: 有评论说,如果仅把汪伦的情谊和潭水相比,那么就只是普通的语言了。所以这两句的妙处全在“不及”二字,从反面进行比较,连千尺深的潭水都比不上诗人和汪伦的情谊,这样才能把两人的友情之深充分地表达出来。
李白在安徽泾县游历的时候,曾受到汪伦的热情招待,临走时汪伦又来送行。这首诗用眼前的潭水作为友情的参照物,随手拈来而言近旨远,这种自然天成正是李白诗歌的过人之处。
这首诗很有特色的地方是出现了四次人、物名称。《赠汪伦》标明赠诗的对象,从诗题开始就特别直白。第一句开篇是诗人自己的名字,将人、事、地点迅速地说清楚。李白就要乘船离开,忽然听到岸上的歌声,由此构成水路与陆地的空间相对。第四句揭开谜底,原来陆上赶来相送的友人正是汪伦,送行者的名字和第一句行路者的名字形成呼应。
最令诗歌增色的名称当然是“桃花潭”,一首看似随性的小诗,立刻平添了色彩感和丰富性。桃花潭是具体的泊船地点,诗人一点也不浪费这样美妙的名字,将潭水之深和汪伦的情谊进行比较。
把人名直接写进诗歌往往直白,可能损伤诗歌的意蕴,但因为有桃花潭及潭水的温柔沉静,就形成了直曲相生、刚柔相济的洒脱天成之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