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采莲都是家里的女儿,我们之间的区别是,我是被期待的那个孩子,而她,并不是。
我出生的时候,我爸何其贵已经三十二岁了。他和他的第一任妻子李爱莲结婚十一年,却始终没能生出孩子来。我奶奶万秀慈急了,撺掇我爸离婚。可就我爸那条件:家穷、个矮、干不了农活儿、家里成分还不好……万一离婚了,三十多岁的二手男人,在农村想娶到媳妇,难如登天。
李爱莲因为生不出孩子,在婆家地位非常低。不仅天天被我奶奶骂“一只不生蛋的母鸡”,还做牛做马承担着几乎所有的家务活。——包括一天三顿做一家十几口人的饭,洗十几个人的衣服,以及伺候家里加起来上百只家禽、家畜。
万秀慈生了八个孩子,我爸是唯一的男孩。“何其贵”这个名字,倒也恰如其分了。何其贵在万秀慈的撺掇下,琢磨着离婚的那两年,他们一家人并没有跟李爱莲透出一丝口风。何其贵和万秀慈都是聪明人,知道自己家条件不行,正儿八经地娶个黄花大闺女回来,这几乎不可能的事,那就只能行“非常手段”了。
我妈汪如菊是个苦命人,五岁的时候死了娘,亲爹没两年就入赘到别人家,她几乎是我大姨一手拉扯大。大姨比汪如菊大六岁,我外婆走的时候,也只是个孩子。她只是一个姐姐,但是妈死了,她不得不用那稚嫩的肩膀,担负起抚养弟弟妹妹的重任,这一担就是十几年,其中艰辛无法想象。
姐姐也还小,能给弟弟妹妹一口热饭吃,“养”就不错了,哪里还能承担“教”的责任呢?我妈和我舅舅,就成了村里的野孩子。
我爸何其贵想再娶的时候,盯上了我妈汪如菊。
彼时,汪如菊只有十九岁,水/嫩/嫩的一朵娇花。大眼睛高鼻梁小脸盘,粗黑的辫子打在屁股沟上。因为长期营养不良,非常瘦。用汪如菊自己的话来说“一阵风能吹二里远”。这个形容当然夸张了,我稍微懂点事又不懂事的时候,怼她说,一阵风能吹二里远的,要么是风筝,要么是鬼魂。汪如菊笑笑,不再说什么。直到很多年后,我自己有了孩子,才了解,她这样说,只是怀念做姑娘时的时光。
何其贵看上汪如菊,除了她长得好之外,还有两个非常重要的因素。一是她没娘缺爱又单纯,好下手;二是因为她家成分好,爹还是村里的书记,能给他带来好处。
我外公汪小山是山东人,七八岁的时候,爹妈都被日本人打死了,他跋山涉水,穿越大半个中国,走了大半年,才走到福建鹤秀的姑姑家。本以为生活有了着落,却不料,只是从一个火坑进入另一个火坑罢了。
汪小山的姑姑,是被当做童养媳卖到鹤秀乡下的。婆家虽是大户人家,但因为是童养媳,在家里地位非常低。侄儿突然来投奔,姑姑一下子就慌了。怕被丈夫和公公婆婆打,给侄儿偷偷塞了两个馒头,就赶他走。
只有七八岁的汪小山,怀着找到亲人的信念,才跋涉了这大半年。见到亲人,心神放松,一下子就病倒了,一病,就是十多天。病到卧床不起还怎么走?姑姑冒着被打死的风险,收留了汪小山。精心伺候着,弄了点草药,见身体好转了,才又再次赶他走。
汪小山没地方去,赖着不走。当然不是死赖着。而是很有眼力见儿地挑水、打扫、带孩子。不敢多吃饭,每顿半碗玉米粥,吸吸溜溜喝完就放下碗说吃饱了,转身继续干活。半个月之后,姑姑的公公发话,留下了汪小山。
留下是留下了,只是有了张床睡觉而已,不用再像流浪儿一样睡在院子里磨豆腐用的磨盘上了。
汪小山不到十岁,和家里的长工一样下地干活,回来还要继续挑水、打扫、带孩子。没有工钱,只有一日三餐,还不给吃饱,还经常挨打。
十五岁的时候,汪小山逃了,逃到邻村另外一个大户人家做长工。解放军来了,汪小山就跟着解放军打仗去了。打了两年,解放了。多谢解放军,跟着他们的那段时间,汪小山勉强认识了些字,也稍微有了一点点钱。回到村里,当了村干部,逐步又当上了村书记。
成了家,生了三个孩子,有儿有女,日子逐渐有了奔头。却不料,好好的老婆,生第四个孩子的时候难产死了,留下他和三个未成年的孩子。
要工作,还要支撑家,太难了。汪小山不擅长缝缝补补,自己的衣服,都穿得乱七八糟。有人介绍了村里其他大队的寡妇,接触了几次,觉得挺好,可以过日子。可寡妇的老婆婆,不许寡妇再嫁,非要汪小山入赘。汪小山太想拥有一个家,就答应了。至于和前妻生的三个孩子,也只能狠狠心,让他们自生自灭了。
说是让他们自生自灭,心里终究是不舍得。虽然住在新家里,儿女这边也不能不管。每个星期过来一次,放下一袋粮食,粮食里塞上几毛钱,水缸里挑满水,再把地扫一扫……深夜里来,深夜里走,并不经常和孩子们见面。
不是不想见,一是新婚妻子不同意,二是怕看到孩子们过得不好心酸。
新婚妻子在嫁给外公的时候,已经有两个孩子了。那时候大家都穷,资源有限,她怕汪小山把挣得的粮食和工分都给了自己的孩子,苛待了她的孩子,不许汪小山和大姨、舅舅、妈妈见面。但凡听人说汪小山又去看望自己家孩子了,就会大闹一场,不许汪小山进屋。冬天的雪夜里,为了这个,还让汪小山跪在院子里的雪地上。
那是个瘦弱的小妇人,也是个狠人。而从小就是孤儿的汪小山,对家的渴望太过强烈,为了家的温暖,他委屈了自己,委屈了亲生的孩子。
村里事情很多,汪小山白天通常不在家。深夜里,村里人都睡着了。他回家的路上,绕远一点,给前妻生的孩子们留了粮食、挑了水、扫了地,才赶回新家。
我妈汪如菊就是在这样几近野生的环境下长大。虽然长姐如母,但长姐毕竟不是母,长姐更不是父。在汪如菊的成长过程中,母爱是缺失的,父爱更是缺失的。缺爱且不曾被管教,这样的人,最好下手。何其贵就瞅准了这一点,悄悄接近汪如菊,陪她聊天、给她讲故事,买了《故事会》之类的杂志借给她看。不借给别人看,就借给她一个人看,还和她讨论里面的故事,捧着她,夸赞着她,关心着她,逐渐的,走进她的心。
汪如菊一开始是看不上何其贵的。她嫌他矮、嫌他老、嫌他丑、嫌他手无缚鸡之力,干不了农活。对于看不上的追求者,十九岁的汪如菊很直接:一靠近她就吐口水,骂他“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何其贵也不生气,依然每天笑眯眯准时准点儿找来,送上零食、送上新出的杂志,搭话,各种搭话……别看何其贵长得不行,文化水平在当时的村子里却不算低。作为家里唯一的儿子,奶奶家所有的资源都向何其贵倾斜,使得何其贵读了一肚子圣贤书,和不那么圣贤的书。他就靠着读过的书,书中的新鲜话题,一点点吸引了汪如菊的注意力,一点点地,把十九岁未经人事的乡下姑娘汪如菊,吸引到了床上去。
说起读书,就不得不提到万秀慈的远见了。
万秀慈本是地主家的大小姐,解放/前的某一天,亲爹在某个深夜突然被人用枪子儿崩了,亲妈也早死了。解放/后,地主家庭的地位非常低,在“斗地主”运动真正到来之前,她审时度势,自己做主,把自己嫁给了家里的长工,我的爷爷何老七。
这是一个地主家千金和家里长工的故事。没有民间传说里的传奇和香艳,更不涉及到爱情。就……一个读过书、养尊处优的大小姐,在时代洪流面前,为了自保,屈尊嫁给大字不识、但成分很好的孤儿长工的故事。
靠着当机立断的婚姻,万秀慈保住了自己,也保住了弟弟妹妹们。此后的几十年,万秀慈在家里,一直是说一不二、“大权”在握的角色。她运筹帷幄、指挥若定,把家里的每个人都安排得妥妥当当,外面的关系,都打理得清清楚楚。
在外,她给妹妹们介绍对象;照顾唯一还活着的二弟弟;为小叔子讨老婆,帮他另外安家。在内,她安排丈夫起早贪黑干活儿;她让几个大一点儿的女儿不上学,在家里做家务、照顾唯一的儿子和小一点儿的女儿们;她让唯一的儿子像解放/前家里的独子一样读书,什么都不用做,只读书就好;她安排儿子娶媳妇,见媳妇性子软,就朝死里欺负,洗衣做饭打扫、喂猪喂鸡养羊……见媳妇多年不生育,又静悄悄撺掇儿子离婚……
我不知道何其贵追求汪如菊这件事,是否跟我奶奶万秀慈有关。那个事件发生的年代太久远,早已不可考。总而言之言而总之,何其贵在万秀慈的精心培养下,虽然肩不能扛手不能提,但能写会算有一张巧嘴儿。我妈汪如菊,就在何其贵的精心算计下,入了瓮、怀了孕。
那个年代,未婚的大姑娘怀孕,可是一件了不得的事情。汪如菊慌了,谁都不敢说,只在家里闷着。彼时,姐姐已嫁人,哥哥参军了,家里就她一个人。亲人都太远,不方便联系,她能怎么办?她不知道怎么办呀!
再说何其贵这边。他还没离婚呢,就把村书记小女儿的肚子搞大了,这……还真是一件了不得的大事。听说汪如菊怀孕了,万秀慈放心了。终于,再找的,不是“一只不会下蛋的母鸡”了。那么现在,紧要的事情有两件:一、怎么在汪如菊肚子显怀之前,让儿子跟李爱莲顺利离婚,并把她从家里赶走;二、怎样让村书记接受这件事,风风光光把闺女嫁到家里来。
这两件事情都不好办,李爱莲是个死心眼儿。婆婆丈夫对她再不好,也要从一而终。——那就只能打了。万秀慈不亲自动手,撺掇何其贵打。别看何其贵个子不高,力气不大,毕竟是个男人,加上女人为守妇道不肯还手,何其贵打李爱莲,还不是绰绰有余。不光打,还骂,何其贵骂人的词,就像他本人给人的印象一样,“很有文化”的。他骂李爱莲:“结婚十几年你都不生孩子,你犯了“七出”里的第一条你知不知道?要是在古代,我都不用跟你商量,一纸休书休了你!”
李爱莲也不回嘴,打就任他打,骂就任他骂。打完骂完,眼泪擦擦,继续给一家人做饭洗衣服下地干活。
倒不是李爱莲懦弱,或对这个地狱般的家、这个嘴巴一百多斤,身子只有二两重的男人恋恋不舍。而是在农村,一个没有文化的、无法生育的三十出头的女人,离了婚,就真的没有活路了。
李爱莲不走,汪如菊就进不了门。李爱莲拖得起,汪如菊的肚子等不起。一个打都打不走的女人,还真是拿她没办法。——但,再没办法的事情,多琢磨琢磨,或许就琢磨出办法来了。
何其贵什么人啊!读了那一肚子书,可不是闹着玩的。他左思右想冥思苦想,终于,想出办法来了。他不打了、不骂了,像哄着汪如菊一样哄着李爱莲了。他跟李爱莲说:“其实,我根本就不想跟你离婚。我们成亲十几年了,这感情,谁都比不了。就是那边儿怀孕了,又是村书记的闺女,你知道我们家这情况,我若不娶她,我们全家吃不了兜着走。我还想考行政干部呢,没村里的推荐信,考不了。我不娶汪如菊,她爹肯给我推荐信?你这么好,这么善的女人,不会挡我的前途吧?”
这大帽子扣下来,李爱莲就有些羞愧了。见她心思松动,何其贵趁热打铁,说:“这一段时间我也想明白了,我俩都不想离婚,那就不离。咱俩不离婚,那边也得进门,怎么办呢?你做大,她做小。你做妻,她做妾。她生了儿子,给你养,当成是你的儿子。家里的活都让她做,她叫你一声‘姐姐’,伺候着你和咱俩的儿子。”
这些话明显有漏洞,任何一个读过书、稍微有点见识的现代人,都不会相信。但在那时候,一个一辈子没出过村、文化水平仅限于“脱盲”阶段的、嫁了人就做牛做马的女人,听了这些话,还真是心动了。特别是“你做大,她做小。你做妻,她做妾。她生了儿子,给你养。家里的活让她做,她叫你一声姐姐……”这几句,尤其让她心动。
这个女人,虽然脱了盲,但,她并不真正懂得“一夫一妻制”究竟是什么东西。她没读过什么书,只看过戏、听过话本。那些逢年过节就到村子里演的黄/梅戏、河南梆子,那些村里的老人口口相传的话本,妻和妾的故事并不少。妻,是作威作福的;妾,是谨小慎微的。高高在上的村书记的小闺女,若能嫁过来做妾,这是怎样的体面!而最让她心动的是,妾生的孩子归她,这样,就没人再指着她骂“不会下蛋”了吧!
李爱莲跟何其贵说:“那我也不能真让她做全部的活呀!我还是要帮她的呀!”
何其贵笑了,他知道这事儿成了。戏么,总是要演足的,接下来那些天,何其贵对李爱莲越发好了。就这么过了些日子,一天,何其贵回来,对着李爱莲唉声叹气。李爱莲问为啥,何其贵说:“她倒是同意了,书记看着她肚里怀着我的娃,也同意她来做妾了,就是村里其他干部不同意。”
李爱莲问:“书记都同意了,其他干部为啥不同意?”
“他们说要征求你的意见,你不同意,汪如菊就不能进门。”何其贵说。
“我同意了呀!”李爱莲着急了,抓着何其贵的袖子问,“你没跟他们说吗?”
“说了呀,他们不信。”何其贵说,“非要你去市里面,签个字、按个手指头,才算同意。”
李爱莲想起,十几年前,她和何其贵结婚的时候,也是大老远坐车去市里签字、按手指头了的。她问:“去我们结婚的地方按手指头?”
“是呀!就是那个地方。”何其贵说。
“不会按了,我们就离婚了吧?”李爱莲不放心。
“不会,都说好了不离婚。”何其贵把李爱莲搂在怀里说。
李爱莲挣脱出何其贵的怀抱,急着说:“那就去呀,我跟你去按手指头。”
“嗯,明天一早就去。”何其贵说,“事情嘛,就是我跟你说的这个事情,我跟村里也都说好了。明天去按手指头的时候,无论别人问什么,你都看我的脸色,我让你点头你就点头,让你摇头你就摇头,让你说什么就说什么,知道不?”
“知道,我都听你的。”李爱莲迟疑着说。
一个月后,我妈汪如菊进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