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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〇三年四月七日 星期一

1

“爱丽丝——”他一边看着她,一边说道。要是换作别人,可能都会称她为小姑娘,唯有他是个例外。

他叫了她的名字,想套个近乎,姑娘却完全不为所动。于是他垂下眼帘,看了一眼阿尔芒在第一次审讯时写下的潦草笔记:爱丽丝·范登博什,二十四岁。他试着想象,一个叫爱丽丝·范登博什的二十四岁姑娘,正常来说应该是什么模样。她或许是位年轻姑娘,有着长长的脸、浅棕色头发以及直率的眼神。然而当他抬起头时,眼前所见令他几乎难以置信。这个姑娘完全不像他想象中的模样:原本金色的头发,紧紧贴在头皮上,露出大段深色发根,肤色惨白,左颧骨上有一大块紫色瘀伤,嘴角还挂着一丝干涸的血迹……惊慌而闪躲的眼神中,只剩下恐惧还能透露出她的人性。她如此害怕,此时依然在瑟瑟发抖,一副在大雪天出门时没穿大衣,双手捧着一次性咖啡杯的样子,像极了在海难中生还的人。

平日里,只要看到卡米尔·范霍文进来,就算是那些最无所畏惧的人,或多或少都会做出一些反应。爱丽丝却无动于衷,她把自己封闭起来,浑身颤抖着。

那是早上八点半。

就在几分钟前,卡米尔来到了警局。才刚到,他就已经有些疲倦。头一天的晚餐一直持续到凌晨一点,席间来了些他不认识的人,都是伊雷娜的朋友。他们聊着电视节目,谈论着几桩逸事。卡米尔原本还颇有兴致,然而杵在对面的那个女人,让他彻头彻尾地想起了自己的母亲。他整晚都在努力摆脱这幅画面,可是,她的眼神,她的嘴,还有那一根接一根的香烟,简直与他的母亲一模一样。卡米尔仿佛回到了二十年前。那是段幸运的时光,母亲依然会穿着色彩斑斓的大褂,嘴里叼着烟,头发凌乱地从画室中走出来,他也常来这里看母亲作画。她是个十分厉害的女人,性格刚毅而专注,作画的笔触里透出一丝狂野。有的时候,她会完全沉浸在脑海中的画面里,似乎察觉不到卡米尔的存在。卡米尔则会待上很长时间,静静欣赏母亲的画作,观察她的每一个动作,似乎那便是解开他的某个谜团的钥匙。那都是很早以前的事了。彼时,母亲点燃的数千支香烟还未曾向他宣战,而距离母亲诞下他这个营养不良的婴儿,也已经过了许久。最终,卡米尔长成了一米四五的个头。那时的他还不知道,自己最憎恨的,到底是这个把他生得像图卢兹·罗特列克 苍白翻版(只是没他那么难看而已)的恶毒母亲,是那个总是倾慕地注视着妻子的温顺软弱的父亲,还是镜子里自己明明已经十六岁了,却好像永远没长大的倒影。母亲在画室里把画布堆积成山,永远沉默寡言的父亲则忙着经营他的药房,卡米尔就这样兀自摸索着,像其他人一样慢慢长大了。他不再奋力踮起脚,习惯了从下面仰视其他人,习惯了在拿取置物架上的东西时,先拖来一把椅子,还把自己的个人空间布置得像一个玩具娃娃的家。这个矮小得如同缩小版模型的人,总是不解地看着母亲叫人把成卷的巨大画布搬出画室,再送往画廊。有时候,母亲会说:“卡米尔,你过来看看。”看着她坐在矮凳上、手伸进头发里、一言不发的样子,卡米尔心里清楚,他是爱母亲的,甚至觉得他再也不会爱其他人了。

那可真是段美好时光啊,卡米尔在饭局中这样想道。他看着坐在对面的女人笑得容光焕发,酒喝得不多,烟却从没离手。在那之后,他的母亲便终日跪在床脚,把脸颊贴在床单上度日,因为这是唯一能让她在癌症中获得些许喘息的姿势。病魔把她打倒在地,他们的目光才可以平行交错,然而此时他们早已无法看透对方的眼神。那段时间里,卡米尔不停地画画。母亲早已不用画室,他躲在里面度过了漫长时光。当他终于下定决心走进母亲的房间时,却发现父亲几乎也终日跪在床脚,蜷缩在妻子的身旁,一言不发地环抱着妻子的肩膀,连呼吸都与她同步。卡米尔感到莫大的孤独,他不停地画着,任凭时间流逝,他只是默默等待。

他考进法学院的时候,母亲已经轻得像一支画笔。每次回家时,他都能感到父亲陷在沉重无言的痛苦中。这样的日子持续了不少年头,卡米尔永远长不大的身子伏在案头,钻进法律条文中,同时在等待这一切的结束。

那是五月的某一天,事情就这样突如其来地发生了,宛如一通匿名电话。父亲只是简单地说了句“你得回来一趟了”。卡米尔瞬间就明白了,从此他要独自一人生活,身边再也没有其他人。

如今他已年过四十,身材依然矮小,一张长脸令人印象深刻,头上光秃秃的,像个鸡蛋。自从伊雷娜走进他的生活,他便明白这一切都没什么大不了。但是过往种种不断在眼前浮现,这场饭局实在是令他筋疲力尽。

更何况他的胃还消化不了野味。

大概是在他把早餐端到伊雷娜床头的那个时辰,街区巡逻警队在博内-努韦乐大街把爱丽丝抓了回来。

卡米尔从凳子上滑下来,走到阿尔芒的办公室。阿尔芒,一只身形消瘦、长着招风耳的铁公鸡。

“两分钟后,你过来通知说已经找到了马尔科,就说找到他的时候已经不成人形。”卡米尔说道。

“找到?在哪里找到的啊?”阿尔芒问。

“我不知道,你自己看着办。”

卡米尔踩着碎步匆匆回到办公桌前。

“好了,”他一边说,一边靠近爱丽丝,“现在我们从零开始,再好好捋一遍。”

他面对她站着,两人目光几乎齐平。爱丽丝似乎已经从麻木的状态中走了出来。她盯着卡米尔看的样子,就像从来没见过他一样。她应该从未如此强烈地感受到世界竟是如此荒谬。两个小时之前,她,爱丽丝,在惨遭拳打脚踢后会突然来到警局,面对一个身高一米四五的男人,听他说出“从零开始”这样的建议,就好像她现在还不够惨一样。

卡米尔回到办公桌后面,从玻璃笔筒里的十几支笔中机械地抽出一支。这笔筒是伊雷娜送给他的礼物。他抬头看向爱丽丝,她不难看,甚至应该说很漂亮:脸部线条细腻而又有些捉摸不定,不修边幅的态度和过度熬夜有些毁掉了她的美丽。她看起来就像一尊仿制的古代雕像。

“你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给桑特尼干活儿的?”他一边问,一边在活页本上一笔勾勒出她的脸部轮廓。

“我没给他干活儿!”

“好吧,那我们就暂时认为是两年前吧。你给他干活儿,他收留了你,是吗?”

“不是。”

“你到现在还觉得他爱你,是吗?”

她紧紧盯着他看,卡米尔对她笑了笑,然后继续专心画起画来,之后便是长久的沉默。卡米尔想起母亲过去常说的话:“模特儿身上跳动的那颗心,总是属于艺术家的。”

寥寥几笔,一个全新的爱丽丝就跃然纸上,比眼前的这个更年轻,表情同样痛苦,但没有瘀伤。卡米尔抬头看向她,似乎暗自做了某个决定。爱丽丝看到他从身旁抽出一把椅子,像个孩子一样跳到椅子上,两只脚在离地三十厘米的位置晃荡着。

“我能抽烟吗?”爱丽丝问道。

“桑特尼可算是捅了个大娄子,”卡米尔像是什么也没听见似的说道,“所有人都在找他,你最清楚不过了。”他说完,不忘指了指她的瘀伤,“这可不太好受吧,是不是?你不觉得,先找到他的人,最好是我们吗?”

卡米尔的双脚像个钟摆一样晃来晃去,爱丽丝像是被他的脚催眠了一般。

“他的人脉还不足以让他脱身,我给他最多两天时间。你也一样,你也没有足够的人脉,他们一定会找到你。桑特尼在哪儿?”

她一副固执的样子,像个明知有错却一意孤行的孩子。

“好啦,你可以走了,”卡米尔好像在自言自语,“希望下次见到你的时候,不是在垃圾桶里。”

阿尔芒这时走了进来。

“我们刚刚找到马尔科了。您说得对,他已经不成人样了。”

卡米尔假装震惊地看着阿尔芒。

“在哪里找到的?”

“在他家。”

卡米尔一脸痛心地看着自己的同事:阿尔芒可真会节约想象力。

“好了,现在我们可以放了这个小姑娘。”他从椅子上跳下来总结道。

爱丽丝脸上闪过一丝惊慌。

“他在朗布依埃。”爱丽丝叹了口气,松口说道。

卡米尔不置可否地说了句“哦”。

“德拉格朗其大街,十八号。”

“十八号。”卡米尔重复道,似乎重复这个简单的号码就已经表达了对年轻姑娘的谢意。

爱丽丝没有请示任何人,从口袋里掏出一包皱巴巴的香烟,然后点燃一支。

“吸烟对身体不好。”卡米尔说道。

2

卡米尔正示意阿尔芒赶紧出警,这时电话铃声响了起来。

路易在电话另一头气喘吁吁,说话十分急促。

“我们在库尔贝瓦碰上点事儿。”

“快说。”卡米尔随手抓了支笔,简短地说道。

“上午我们接到一通匿名电话。我在现场,这——怎么说呢?”

“你先说说看!”卡米尔打断道,语气有些愠怒。

“太恐怖了!”路易开口说道,声音已经完全不像是自己的,“简直是场屠杀,不同寻常的那种,你知道我是什么意思吧?”

“不太清楚,路易,我不太清楚。”

“我从没见过这样的场景……”

3

勒冈警官的电话一直占线,卡米尔一路走到他的办公室。他轻轻敲了敲门,却并不等人回应,这便是他一贯的入场方式。

勒冈是个高大壮汉,二十年如一日地实施他的减肥计划,却从没甩掉一斤肉,因此他的脸以及整个人总是隐约透露出一种筋疲力尽的宿命感。年复一年,卡米尔眼见勒冈渐渐养成了没落帝王般的派头,总是一副不堪忍受的样子,把阴郁的眼神投射在所有人身上。卡米尔才刚开始说,勒冈就理所当然地打断他并回答,不管是什么事,他都没空。但是,听卡米尔说完几条信息后,他还是决定去一趟。

4

方才在电话里听到路易说他“从没见过这样的场景”,卡米尔就觉得有些大事不妙。他的助手并不是一惊一乍的人,有时甚至乐观得有些让人讨厌,所以卡米尔对这次意外出勤已经做了最坏的打算。看着环城公路在眼前倏忽而过,卡米尔·范霍文想到路易,脸上不禁露出一丝微笑。

路易有着一头金发,头发偏分向一侧,几缕叛逆的头发时而随着头部动作而跳跃,时而被他那漫不经心的手熟练地向上撩起,这样的动作仿佛是特权阶级子弟的基因里自带的。随着时间的流逝,卡米尔已经学会分辨他撩头发的各种动作所传达的不同信息,简直称得上是路易心情的“晴雨表”。他若是右手撩发,想表达的是“讲讲道理吧”或是“这可不行”;若是左手撩发,则说明他很尴尬、局促、害羞,或是感到困惑。如果仔细观察路易,很容易能想象出他十一二岁时的样子。他依然充满青春活力,风度翩翩,却十分脆弱。总之,从外表来看,路易是个身材苗条、精致优雅的人,可又时常惹人不快。

尤其是,路易还是个有钱人。他身上具有那些真正有钱人的一切特质:站立的样子,说话吐字的方式,包括措辞。总之,他所有的一切都像摆在货架最高层、标着“富家子弟”的模具里印出来的。路易有着十分出众的学历(先后学过法律、经济、艺术史、美学,还有心理学),一直以来他随心所欲,想学什么就去学,而且一直都很优异,似乎把大学学业当作一种消遣。后来,某种变故悄然而至。据卡米尔的理解,这要归结于那些畅读笛卡儿的深夜和长期的宿醉,理性的直觉和纯麦芽酒共同发挥了作用。路易发现自己一直如此生活着,他住在第九区的六居室豪华公寓,书架上摆满了各类艺术书籍,细木镶嵌的橱柜里放着知名设计师设计的餐盘,光公寓的租金就抵得上一名高级公务员的工资。他时不时会去维希跟妈妈住几天,也习惯了在街区的所有餐馆吃饭。然而在这一切背后,他的内心突然产生了一种奇怪的矛盾心情,他对自己的存在产生了真实的质疑。要是换了别人,便会用一句话概括这样的心情:“我到底在这儿搞什么东西?”

依卡米尔的看法,如果路易早生三十年,一定是个极左派,但是现在意识形态已经不再是二者择其一的事情了。路易痛恨虚假的虔诚与伪善,所以也很讨厌志愿服务和慈善活动。于是他想找一个可以有所作为的地方,换言之,一个悲惨的地方。突然之间,眼前的一切都变得明朗起来:他要当警察,而且要当刑警。在是否能做到想做的事这点上,路易从来不怀疑自己,他们家族从不怀疑自己,而且他也有足够的能力让事遂所愿。他顺利通过了考试,成为一名警察。这既出于想做出贡献的心情(并不是宏观的报效国家、社会,而是单纯地想成为一个有用的人),也是害怕日子再过下去他就要变成偏执狂,或许也是因为觉得自己背上了一种假想的债务,为没有生在平民阶层而抱有某种原罪心态。通过考试以后,路易发现自己马上沉浸在一个与事先的想象全然不同的环境中:完全没有阿加莎·克里斯蒂作品里的干净整洁或柯南·道尔小说里的缜密思考,只有脏乱小房间里被揍得鼻青脸肿的少女、巴尔贝斯小区垃圾桶里被放干血的毒贩、瘾君子之间的白刃战、藏匿在臭气熏天的厕所里的那些搜捕行动的漏网之鱼。一开始,卡米尔就像看戏一样,看着路易顶着金色刘海儿、眼神慌乱而头脑清晰的样子,写着一篇又一篇的报告,言辞正经得像一件纽扣一路扣到脖子根的衬衣;看着他继续冷静地在充满尿臊味的嘈杂楼梯间记录现场证词,旁边还躺着年轻的尸体,而死者的母亲眼睁睁地看着他被砍刀砍死;看着他凌晨两点回到自己在洛雷特圣母院大街上的一百五十平方米的大公寓,衣衫齐整地瘫倒在天鹅绒沙发上,头顶上是帕维尔的铜版画,两旁是署名的书柜和他已故父亲的紫水晶收藏品。

他第一次来警局时,范霍文警官对这个光鲜整洁、说话有些矫情、对什么都满不在乎的年轻人并没有什么好感。局里的其他警官也不怎么喜欢与一个天之骄子同处一个屋檐下,所以也没少难为他。不到两个月,路易几乎体验了一切社会群体发明的下三烂排外玩笑。路易总是笨拙地笑着接受这一切,没有任何抱怨。

卡米尔·范霍文比其他人更早发现,在这个出人意料的聪明男孩身上,一颗优秀警察的种子已经崭露头角。但是,也许是出于对达尔文“物竞天择”理论的信奉,他选择置身事外,不加干涉。而路易则带着一种颇为英式的傲慢,对他十分感激。有一天,卡米尔下班时看到路易匆匆走到对面的小酒馆里,猛地灌了两三杯烈酒,他忽然想到《铁窗喋血》里卢克被打倒在地后的那一幕,即便再也无法用拳头回击,他还是跌跌撞撞地、一次又一次地爬起来,直到让观众都感到泄气,也让对手感到筋疲力尽。看到路易如此专心致志、百折不挠地投身工作,同事们也都冷静了下来。他身上有一种惊人的特质,几乎可以被称为仁慈或是类似的东西。久而久之,路易和卡米尔慢慢接受了对方的不同。作为长官,卡米尔在下属团队面前扮演着无可厚非的思想权威,所以这个富家子弟渐渐成为他最亲密的合作伙伴,大家也都不以为奇了。卡米尔一直直呼路易的名字,与团队里的其他人并无差别。但是,卡米尔逐渐发现,随着时间的流逝,再加上工作的调动,单位里只有一些老同事还会对他以“你”相称。现在警局里的年轻人越来越多,有时他感觉自己不自觉地成了一位家族长老。很多人视其为警官,对他以“您”相称,然而他心里十分清楚,这并不是出于对自己职位的尊敬,而是他们因为他的身高而感到尴尬和不自然,这样的尊敬更多的像是一种补偿。路易也以“您”称呼他,但卡米尔知道这另有原因:这只不过是出于他的阶层教养。两人从未成为朋友,但是他们互相尊敬,这对他们来说就是高效合作的最好保证。

5

十点刚过,卡米尔、阿尔芒以及勒冈都前后脚到达了库尔贝瓦街区的菲利-福尔大街十七号。这里是一片废弃的工地。

一座经重新改造的工厂占据着这片空间的中心位置,犹如一只死去的昆虫。多数旧的工作车间还没有完成改造,只有四个已经完工,像处在一片白雪中的异国度假小屋。这四间屋子都被涂上了白色粗质涂料,窗户是铝质的,屋顶是可滑动的玻璃板,留出了大片想象空间。眼前的一切呈现出一种弃置的氛围,除了警车之外,没有任何别的车辆。

走到公寓需要跨过两层台阶。卡米尔看到路易背对他站着,一只手扶在墙上,另一只手把塑料袋举在嘴边,不停地呕吐。他越过路易走了进去,勒冈和另外两位警官也紧随其后,屋子里被一些探照灯照得明晃晃的。当他们走到犯罪现场时,那些年轻的警察开始不自觉地用眼睛搜寻死者所处的位置,而有经验的人则在搜寻生命的迹象。但在这里是无论如何也找不到了。死亡占据了整个空间,一直映射到生者不解的眼神中。卡米尔还没来得及思考这奇怪的氛围从何而来,视野就被墙上的一个女人头部所截获。

还没走几步,屋里的场景就跃入眼帘,就算是他最可怕的噩梦也无法虚构出这样的场景:断掉的手指,四处凝结的血迹,还有一股混合着排泄物、干涸血渍和尸体气味的恶臭。他马上想到了戈雅的画作《农神吞噬其子》,有那么一瞬间,他仿佛看到了那张疯狂的脸、那双瞪大的眼睛和那张血盆大口。真是疯了,完全疯了!他是现场最有经验的人之一,可就连他也忍不住想退回路易所在之处。此刻路易仍目不斜视,整个手臂端着塑料袋,像个向世界发泄怨气的乞丐。

“这是什么鬼东西?”

勒冈警官自言自语道,话音落下来像掉进了一个无底洞。

只有路易听到了这句话,他揉着眼睛走了过来。

“我也不知道,”他说,“我一进去就马上出来了。然后就这样了。”

阿尔芒站在屋子正中间,回过头来一脸错愕地看着他俩。他把潮湿的手心放在裤子上擦了擦,企图掩饰自己的失态。

鉴定部门的负责人贝热雷走到勒冈身边。

“我需要两支队伍。这得费些时间。”然后他又异乎寻常地接着说道,“这玩意儿可不一般。”

确实不一般。

“好了,我走了。”勒冈一边说着,一边迎面撞上刚刚到达的马勒瓦尔。后者马上就双手捂着嘴走了出去。

卡米尔示意团队剩下的人,现在是勇者登场的时候了。

人们很难想象在……“这一切”发生之前,这间公寓原本是什么模样。因为现在“这一切”已经侵占了整个场景,人们已经不知道该把目光放在哪里。右边的地面上躺着残缺的尸体,肋骨断裂。这具女尸(这一点还是可以确认的)已经被污物覆盖。在左边正对面的地方,还有另一名女性死者的头,被遗弃在他们对面的可能就是这颗头颅曾属于的身躯,又或许是属于另外那个女人的。这具躯体腹部有很深的创口,边界十分清晰,也许是借助于某种酸性溶液弄出来的。第二个受害者的头颅被固定在墙上。卡米尔回顾着这些细节,从兜里掏出一个记事本,但马上塞了回去,仿佛这项任务过于骇人,他的任何手段都是徒劳,任何计划都注定会失败。面对如此残酷的事件,没有任何策略可言。然而,这正是他出现在此地的原因,他不得不面对这样无以名状的场景。

有人用某个受害者未干的血在墙上写下了几个巨大的字:“我回来了!”要写出这样的字迹,必须用到很多血,每个字母下拖长的血迹,也正好印证了这一点。这些字是并用几个手指写的,有时候合在一起,有时候又分开来,所以整句话看起来有些模糊。

天花板上也有被溅上去的血渍。 o1P76cS9LfTQwV+3DPbpn9pH5LDMoAeuvzAG+kneLiWGr9jRTw6kTRgnJBdlQ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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