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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奥斯丁

如果说有一本英文小说在社会各阶层都很流行,那就是《傲慢与偏见》。它一直流行到最近,才被一个成功的电视剧改编所取代。简·奥斯丁自她的第一部作品《理智与情感》问世以来,一直表现不俗,这一点为社会及文学界精英所公认。《傲慢与偏见》的英国味非常浓郁,由此,外国读者对我们的追求——社会地位和金钱——有所质疑。诸如生命与死亡之类的伟大主题被置于何处?于是各种批判接踵而来。我们的回答是,该小说中的角色都是通过社会地位和金钱来定义的,而女作者本人更是受限于此。鉴于此,我们将该书的真正主题暂时放置一边,先来探讨探讨这两个问题。

简·奥斯丁的亲朋好友多属中产阶级,也有个别家庭融入了贵族阶层,但她的家庭较为清贫。为了解决子女——两女四男——的吃饭、穿衣、谋职问题,她父亲将幼童招入家中辅导。每年中的教学时段,家里难得安宁,到处是吵吵闹闹的男童。简和姐姐卡桑德拉感觉自家在亲戚中算贫穷的,受到的也是穷亲戚的待遇,她们的生活需亲戚接济方可维继。一些富裕、大方的亲戚时常给她们送来一些礼物,或请她们去做客,或施舍些别的东西。直到简后来通过写作挣了些钱,她才开始尝到自食其力的滋味。在当时的欧洲,此种情形对于一名未婚女性来说非常普遍。

在人们的描述中,简经常是一个保守的老处女形象,这种情形或多或少是玛丽·米特福德造成的。她对简的描述不大友好,说简正直不阿,善断是非,是个“正经人”。也有人说简为人怨毒刻薄——这位评论家是弗吉尼亚·伍尔芙,她引用了别人不怎么吸引人的言论。简的不朽名作都是她在房屋的某个角落里写成的,她随时准备放下手中的活儿,参与到别人吃茶点或唠家常的活动中去。此时的她是怎样的一个人?一位我儿时见过的那种女性,一位未婚的阿姨,随时都准备着为人效劳,没有自己的生活,形象可怜。人们眼中的奥斯丁眼界狭窄,我们经常读到的也是这样的文字,乡村生活和狭窄的中产阶级圈子就是她的全部。

德米特里厄斯·开普坦纳克斯,一位当时很有影响的评论家,1943年冬天(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在一家很有影响力的刊物《新文字·曙光》(第四期)上发表了一篇文章。以下文字引自该文:“在简·奥斯丁小说的每一页上,我们都能感觉到18世纪英国家庭的藩篱,‘理智’的藩篱,逻辑的藩篱。或更准确地说,这种逻辑是在稳定社会过着稳定生活的人的逻辑。简·奥斯丁也有一套毋庸置疑的价值体系的保护……”事实胜于雄辩。首先,她身处上流社会,却是穷人处境,所以需抛头露面——即使以文学创作为生计,她在社会中的位置也算非常糟糕的了。她的一位表姐妹,也是她的闺中好友——可能是沃伦·哈斯丁的私生女,属于上流社会,嫁给了一位后来被送上断头台的法国伯爵。法国革命及其影响对于她而言近在咫尺,就如自家事务般清晰。她的兄弟经常离家参战,加入海军对抗拿破仑,以身涉险,家里的其他人则成天提心吊胆。最为突出的是,简的周围都是些女性亲戚和朋友。她们一直在怀孕、哺育、接连不断地生产,而当时的小孩很容易夭折。最后,对简影响最大的事情,莫过于她在很小的时候就被送进了寄宿学校。她在学校里被人忽视,过着简·爱式的凄苦生活。

正是在如此丰富的生活阅历和素材的基础上,奥斯丁开辟出了一片小小的世外桃源——她称之为自己的艺术领地。她的艺术成就也就体现在这里。她去粗存精,琢石成玉。即使是那些对那个时代知之甚少的人,也能感觉到她创设的场景虽然狭小,但很明亮,而当时的时代背景,却是阴云密布、危险丛生、悲剧频现。奥斯丁的小说中从未有贵族被杀头或妇女因产褥热而死去的事发生。妇女也不会如她妹妹伊莱莎般生下智障儿童,痛苦和悲伤被爱心、善良或亲吻所治愈。但是,我很难想象奥斯丁的小说中会有超越纯洁的亲吻——如果那样,小说精致的纹理和笔触便会遭到破坏。

简·奥斯丁曾有过如痴如醉的美好恋情。对方是个爱尔兰人,也很爱她,以现在的眼光来看,这段姻缘应该是天作之合。然而,对方很穷,还要养活母亲和几位姐妹,所以必须娶一位有钱人。虽然双方都明白不得不放弃,但仍然深爱着对方,人们普遍认为,这种痛苦在《劝导》中得到了体现。

后来,在她单身生活最为困难、难以为继之时,附近一位富有、拥有豪宅的庄园主向她求婚。由此她将经营庄园,做颇有社会地位之人的妻子,生儿育女,将穷人身份永远抛在身后。这种诱惑太大了,她接受了对方的求婚。但第二天,她改变了主意,拒绝了他。在我看来,这个举动对她心理的折射不亚于任何其他情形。有人说,与汤姆·莱弗洛伊的爱恋留给她的记忆使得她不可能再嫁他人,但是不要忘了,卡桑德拉曾描述过简未婚、无羁绊时的欢乐时光。她怕什么羁绊?很显然,是生育的羁绊。我们一次又一次读到她的某位堂表姐妹或朋友死在了生育第八或第九个孩子的分娩床上,要么就是多年里一直在怀孕、哺育。在简和卡桑德拉看来,结婚是无益健康的。现在回头去看,我们颇易得出这样的结论:或许那些被人轻视的老处女倒是受害最轻的人。卡桑德拉经常去照看卧病在床或弥留之际的女性亲友,简也尽了自己的分内之责。在姐妹俩共用的卧室里,她们有过很多次的秘密交谈,我们无法获得相关记载,但从伊丽莎白·贝内特与妹妹简的卧谈中,我们或许可以得到些蛛丝马迹。

《傲慢与偏见》是以一种喜剧形式呈现的,其中的某些痛苦时刻往往容易被忽视。柯林斯先生——一个不大招人喜欢的文学人物——向伊丽莎白求婚。如果她答应,便可确保她一家人以后在她们原来的住宅中稳稳当当地住下去(到她父亲去世时,该房产归属柯林斯所有)。但她拒绝了。她和好友兼姐姐简笑谈此事时,她说除非再出现一个柯林斯并向她求婚,否则她是不会有未来的。请注意,这里反映出一个可怕的事实:在该小说中,通情达理而又合格(并非一码事)的男人不多。相反,年轻女士们则忙着寻找夫婿——没有丈夫就没有未来。年轻男士们可以挑三拣四,飘飘然自我感觉非常好。伊丽莎白的决定让市侩且精于算计的母亲大为恼火,但她得到了颇有见识的父亲的赞赏。他告诫女儿,同时又说给他愚笨的妻子听,不慎重的婚姻会酿成苦果。但是,一个事实摆在了我们面前:回过头来看看女性的命运,看看她们的选择权,即使是现在,人们不免会感到一丝寒意,哪怕只是瞬间的寒意。伊丽莎白拒绝了糟糕的柯林斯先生,但她的后半生很可能衣食无着。顺便说说一个有趣的现象:有老师布置学生读了《傲慢与偏见》。老师们说现在的年轻女士们的历史知识,或者说是关于女性的历史知识,抑或说对她们当前的幸运的认识少得可怜,居然问出了“为什么伊丽莎白和简不去找工作?为什么她们一天就忙着找夫婿?”这样的问题。

伊丽莎白拒绝了柯林斯先生,挑战了当时的习俗——年轻女士必须找个有前途的年轻男人嫁出去,婚姻中不涉及爱情——这一情形持续了数百年。

说“我不爱他”是一项人们近来才有的权利。

这,就是这本小说讨论的核心问题。一位贫穷的年轻女性,具有较强的文学气息,才识过人并为此感到骄傲,说自己只为爱情才结婚。这是秉承了启蒙运动——尤其是让——雅克·卢梭——甚至是卢梭的《新爱洛伊丝》的思想精髓。在卢梭的《新爱洛伊丝》中,女性的期冀和自我定义重新合二为一。他的态度和品行观念发生了转变,不仅在浪漫爱情和婚姻方面,在奥斯丁那个时代,哺育期里的贵族女性也立志要理性地教育她们的孩子。

这一思想后来广为流传,比如在菲尔丁的《汤姆·琼斯》中,《傲慢与偏见》将其继续发扬光大了。伊丽莎白拒绝达西的第一次求婚时,告诉他他不够绅士。或许有人争辩,说达西很坦诚,因为他坦言了自己求婚前犹豫的原因:按照新的品行观念,伊丽莎白理应倾慕他,因为他坦诚。坦诚是一种大善,对自己所爱的人坦诚,意味着将来可以彼此信任。

达西的理由体现的是他那个阶层的价值观。伊丽莎白不是理想的结婚对象,并非她的相貌或教育有问题,这两方面她跟达西一样出众,而是因为她的亲属身份非常粗鄙——舅舅是个小生意人,母亲和几个妹妹糟糕透顶。然而,我们发现他的姨妈凯瑟琳·德布尔夫人对于粗俗却是无师自通——她本身就是一个粗鲁愚蠢的女人。再者,他也未曾批评他好友的妹妹的言行。该女子钟情于他,言行低俗,同伊丽莎白的妹妹们没什么两样。如果这部作品现在出版发行,评论家们无疑会发现这些矛盾的地方。当时的评论家们发现了吗?他们是太敬畏达西的社会地位和财富了,所以没有指责他吗?或许凭富有和高贵已足以确定:达西是一位绅士。

但伊丽莎白却告诉他,他的言行举止不够绅士。

出于一种新的德行标准,伊丽莎白拒绝了达西。这种德行标准优于达西奉行的德行标准。她遵守了当时的德行规范,举止温婉柔顺,但就算达西说她低他一等,她自己却并没有这种感觉。

伊丽莎白此处言及的绅士概念我们已失去多时:这一概念曾一度兴盛,即使现在我们都还能听到这种古老优秀品质的隆隆回音。它的理念来自骑士精神,其核心是荣誉。虽然福斯塔夫总被嘲弄,然而他是一位骑士,如果他的社会地位不是由战场决定的,那就是由他的荣誉决定的。讲荣誉就得言出必践,就得坦诚。一个男人通过他的信用建立社会关系——现在,这变成了被人嘲笑的事。那时,人们帮助弱小,抗击邪恶,敬重那些值得敬重的人或事,以及《爱的宫廷》和行吟诗中描写的女性。所有这些微妙情感都包含在了伊丽莎白的拒绝中——一个中产阶级女孩拒绝了一位贵族,义正辞严且不无蔑视。

记得我小的时候看过一本小说,克瑞格夫人写的《约翰·霍利法克斯绅士》,写的是一个低等阶层的人通过高尚行为和远大志向获得绅士的称号。这本书当时很流行:绅士的称号曾一度被人们当作一种追求。

此处,我们年轻的伊丽莎白颇为骄傲,先是拒绝嫁给一个不合意的男人,即使这样做可以为家人带来安定的未来,然后又对一位非常富有的贵族说不,因为对方举止傲慢。这其实是小说一个非常新颖的地方,也是《傲慢与偏见》迅速火爆的原因:它通过伊丽莎白·贝内特诠释了当时的年轻女性对自身的思考。这是一种巨变,有如后来20世纪20年代和60年代中发生的巨变。

伊丽莎白的母亲和三个妹妹显然没法理解她。她的母亲贝内特夫人完全是一位滑稽人物,同时又很危险,因为她的愚蠢会给女儿们带来风险和指责。相对于她的丈夫、伊丽莎白和简而言,她属于另一个世界。整个家庭分属两类。伊丽莎白、简和贝内特先生——一位绅士——对人和环境有良好敏锐的判断能力。莉迪亚,最小的女儿,跟一位迷人的年轻军官私奔的那位,嘴里从来就是寻欢找乐。她的姐姐基蒂也是如此。现在也有她们的同类人:此类后人为数还不少。分歧在于“美好时光”。莉迪亚和基蒂理解不了伊丽莎白和简对“美好时光”的理解,但请等等,说到这里我们不得不提及严厉的玛丽·米特福德。她认为简·奥斯丁是一只“愚蠢的淘夫花蝴蝶”。所以,时间慢慢流逝之后,她变成了“一个不折不扣、沉默寡言的单身贵人”。她对莉迪亚和基蒂的愚昧的刻画并非出自她的默默观察,而是出自她的自身经历和记忆。另一个妹妹玛丽不满足于做一只“淘夫花蝴蝶”,立志要与众不同,只是她动辄鞭炮般地引用格言警句,难以成为一位真正的才女。这里有一大帮女性:懂得如何恰当而有智慧地去爱的伊丽莎白,美丽、聪明、宽宏大量却不如伊丽莎白聪明的简,如其母般无聊的莉迪亚,只知道寻欢作乐的基蒂,书呆子玛丽,还有达西的妹妹,书中对她着墨不多,或许只是为了证明贵族的姐妹也有可能和英俊的军官私奔。此外还有宾利愚钝的妹妹和凯瑟琳夫人,那位粗鲁的暴君般的人物,以及伊丽莎白的闺中好友夏洛特,她嫁给了柯林斯先生——只因他得来全不费工夫,而且她也没有做单身女人的勇气。

男士们呢?遗传给伊丽莎白聪敏及良好判断力的贝内特先生生性软弱,他这种人对自身行为不无讥讽,也由此弥补了自身的不足。宾利富有、英俊,但性格柔弱。恶棍威克姆寡廉鲜耻,极其自负。伊丽莎白的舅舅聪明过人但又过于严肃。身着大红外套的那些军官们只是整个演出中的合唱团。

所以,细看之下,伊丽莎白是唯一一位在精神层面的深度和广度上与达西相称的人,反之亦然。

谈到这里我想说说我对此的理解,也并非我一个人这样看——达西是不会娶伊丽莎白的。她的亲戚都是些上不了台面的人,贵族们是不会娶这种中产阶级穷姑娘的。是的,根据(也只需根据)故事的时空背景就可以确定这一点。现在,我们经常看到我们国家的贵族娶歌舞团女演员或模特为妻,为上层社会的花边新闻增添了缤纷色彩。他们向外界宣称这些女性是“新鲜血液”,给此类不适当的结合冠以堂皇的称谓。此类婚姻中的某一些还具备童话故事的性质——美貌如花但名不见经传的女子嫁入贵族的城堡——我们童年时或许会相信这样的事情。

或许我们有这样的想法——我看到许多评论人士也有这种看法——是否应将《傲慢与偏见》划入“小女人文学”——女性淘夫文学,只不过它更老练、更机智罢了。有人问该文学领域的重要女作家芭芭拉·卡特兰,为什么她的所有故事中情节都雷同,她回答道:“本来就只有一种情节。故事中的少女怀才不遇,后来爱上了一个难以相处、浑身毛病或顽劣不羁的男士,因为该男士发现了她的真实价值。少女相信自己能帮助这位男士去掉身上的毛病,但是,在少女明白自己改变不了男士之前,必须以婚礼作为故事的结尾。”真是鞭辟入里。

我们承认,对于现在的欧洲女性来说,奥斯丁时代英国的婚姻市场已是非常陌生的了,但那种情形跟某些地方,如印度、一些伊斯兰国家和非洲的某些地区当前的婚俗比较相似。

我们设想简·奥斯丁和让——雅克·卢梭聚在了一起,这情形一定非常有意思。在眼前这位整洁规矩、温柔文静的女士身上,卢梭能看到启蒙运动的两大思潮——浪漫与理智合二为一了吗?奥斯丁能否明白,虽然她笔下的女主人公没有读过卢梭的文字,甚至没有听说过卢梭,却因他而有了新的思想?

有一样完全变了样。简·奥斯丁笔下的地形地貌跟我们在电视上看到的山脉和沙漠大不一样。我们现在行动自由,在国与国、洲与洲之间往返穿梭,心里却没把这样的旅行当回事。而在当时,去区区数英里之外的某个家庭拜访一次已非易事。对此我能理解,因为我小的时候生活在非洲,清晨突突的汽车声,糟糕的道路——某些就根本不是路,仅仅是草丛间的几道车辙而已,去邻居家吃顿饭就跟我们现在去巴黎甚至纽约差不多。当时人们都邀请客人去“玩一整天”,因为去一趟非常辛苦。如果是去一趟国内的某个地方,人们往往停留数天或数周:“你得在这儿待足一个星期,否则就不值当了。”好友夏洛特嫁给柯林斯先生后,伊丽莎白·贝内特前去拜访,一待就是六个星期。

如果没有马和马车,可以向富裕的邻居借,但比起走亲访友,马有更好的用途。贝内特先生就不大愿意把自家的马用于农活之外的用途。

我母亲会问:“可否用牛车去拉?”耙犁的零部件、粮食,无论是什么。“不行,下午得耕那一大片地。”

贝氏五姐妹步行去小镇购物、闲逛,还希望能瞥上那些军官们一眼。天气恶劣时,她们闭门不出,不会在泥泞里东跑西颠。

简病倒在宾利家时,伊丽莎白不愿等到马和马车闲下来,就独自穿越乡野,步行三英里前往宾利家,裙子上沾满了稀泥。宾利家的女性们嫉妒她出众的肤色和健康的体质,在背后窃窃私语,说她的不是,说她那样的举动不淑女,没人陪同就一个人在野外行走。这些都是上层社会的女性,不是哈代小说中健壮、行动自由的农场妇女。女主人公这一英勇的行为肯定让当时的读者非常吃惊,同时也给他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当时的淑女们不会独自一人在外行走。如果一位年轻的女性去某个稍远一点的地方拜访某人,即使只是几英里的路程,都得等一位男性亲属或信得过的仆人前去接她回家。年轻女性需要被人悉心照料,道路状况又差,加之马的速度也慢,致使每个人的动作都很缓慢。在这种背景下,伊丽莎白·贝内特的那次单独冒险行为就显得非常突出。奥斯丁笔下的女主人公并非个个强健,《曼斯菲尔德庄园》中的芬妮走了几分钟路后就晕倒了。人们也怀疑是胸衣的缘故。现在我们知道,当时女性中经常出现的晕厥、抑郁症和糟糕体质是束得很紧的胸衣造成的。虽然此前法国大革命(及卢梭)帮助英国及法国女性扔掉了胸衣,但持续时间并不长,胸衣很快就又回到了女性身上,情形甚至比之前更加糟糕。所以,芬妮如果不是因为胸衣的缘故晕倒还会是什么原因呢?她贫血吗?

奥斯丁在其小说中暗示,生活在黑暗的底层社会的人,尤其是妇女,健康状况很糟糕。不仅分娩会夺走女性的生命,现在不会要人命的病在当时也能让人死于非命。没有抗生素可用,致使简滞留宾利家的感冒发烧很可能演变成更为严重的情形。在《爱玛》中,体弱多病的父亲久病成医,老认为自己患了病,周围的人也认同了他的疑病症,此种情形现在就不会发生。简对这位父亲也有颇多嘲讽,但书中的事实是:一次半英里路程的拜访他们却动用了马车,就因为傍晚的空气很潮湿。

我们现在来想象当时的生活并不那么容易,疾病就隐藏在他们身边,对于某些疾病他们还一无所知,就跟我们不懂埃博拉病毒一样。简的兄弟经常去异土他乡,须当心瘴气,但他们不知道瘴气是如何形成的,只说是毒气或坏空气。如果说我们生活的世界和他们的世界有一点不同,那就是有了知识和信息之后,我们生活得明明白白,他们却如原始人一般,时时受到未知事物的威胁。

简的堂姐伊莱莎的母亲,乳房里长了一个肿块,除了服用止痛药——没什么效果——和祷告之外,她无计可施。可以动手术,但那时还没发明麻醉药。

对于当时的妇女来说,各种威胁、危险、疾病处于暂时潜伏的状态。因此,伊丽莎白跳下矮墙,跳过水坑,冲动地独自一人行走于乡野,这相当于向《傲慢与偏见》的女性读者发出了召唤。

可以想象,惊恐的父母赶紧放下小说去教育他们的女儿,告诉她们伊丽莎白的这种行为可能带来的种种危险。

对于其他人来说,活跃勇敢的伊丽莎白一定很让人放心。法国大革命带给英国的不只是暴乱的恐慌和断头台,还有女性的解放。虽然人头纷纷落地,她们却成群结队,奔走呼号于街市,叫喊着要挥洒更多的鲜血。世人由此可以看出,被胸衣和侍从羁绊的,是狂躁的反叛力量。

伊丽莎白当时给人们的惊讶或放心程度可能超乎我们的想象。她无畏地在乡野间奔跑,根本不是贵妇人风范,预示了女性后来会攀爬艾格尔峰、拍摄激流、驾船横渡大西洋。她诙谐,讲究完美,所有这些传递给小说读者一个信息:年轻女性能获得许多她们的女性先辈未曾想过的自由,可以不受他人支配,能与周围环境相处和谐。

这一故事牢牢地嵌于当时的历史背景之中,细节真实,事件可考。奥斯丁的文字具有非凡魔力,到了结尾处你才会意识到该故事与“淘夫婿”故事的亲缘关系,才开始怀疑,它可能比“淘夫婿”故事更加古老。世界上各个文化中都有灰姑娘的故事,已知至少存在着四百个版本。各个版本可能因时代和文化而异,但核心内容是一样的:女主人公才识过人,心地善良,却受着恶毒母亲的虐待。她愚蠢、轻佻的姐妹却是母亲的心肝宝贝。但是,可怜的少女最后赢得了王子——或神灵,或贵族——的心,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而她那些卑劣的亲人只能怨天尤人。

这个故事里也有一位出色的姑娘,伊丽莎白·贝内特,但她有一位好姐姐,所以她并不孤独。她有三个而不是两个糟糕透顶的妹妹,她们是母亲的掌上明珠。凭借自己的性格力量,同时也违逆了卑鄙的凯瑟琳·德布尔夫人——邪恶女巫般的角色——的意愿,伊丽莎白·贝内特获得了一位贵族的真爱。

可以看出,《傲慢与偏见》的立足点是人的经历,它包容了各种文化的人性无意识层面。毋庸置疑,它吸引一代又一代读者的原因在于它古老的根源。 jGutDnMVZF+b/lUSLVjG9Co0jOr80pK61tnvTgVizlsTWw/WF4AA/3bK2tOhko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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