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人类世”所引发的讨论来看,这个概念尽管以“人类”(anthropos)为词根,但并不简单地是人类主义框架下以“人类”为中心的概念,而是一个 自我反思性 (self-reflexive)的概念——它激发人类对自身活动所带来的行星性效应(planetary effects)的反思。
“人类世”概念内嵌着对“后人类世”的思想探索,它激发走出人类世、终结人类世的诸种努力。 在生态哲学家提摩西·莫顿看来,“人类世是第一个真正反人类中心主义的概念”。 [1] 人类中心主义,正是人类主义的逻辑产物。而媒介理论家尤西·帕里卡则在其论人类世的专著中,直接将人类世称作“人类淫世”(the Anthrobscene)。 [2]
人类世,恰恰是人类在人类主义框架下所展开的各种淫秽操作的产物。
“人类世”概念向我们引入了一部纯正的黑色电影(film noir)——带着各种花哨小装备的侦探最后发现他自己是罪犯,借助小装备发现这些小装备就是凶器。生态史学家杰里米·戴维斯在《人类世的诞生》开篇写道:“人类世的诞生应伴随着警觉性反抗,反抗多样的社会生态系统的衰竭,反抗多样系统被脆弱的、饱和的单文化(monoculture)所取代。” [3] 人类主义,恰恰是这样一种“单文化”:人类主义框架里的“人类”,正在成为一个行星尺度上的灭绝性力量。
人类主义的“启蒙”,使得自由、平等、权利、自主等等价值成为占据领导权位置(hegemonic position)的一组话语包。“启蒙”(enlightenment)本意就是引光,康德号召人要有勇气让理性之光照进来,代替上帝之光。然而,人类主义并不只有“启蒙”,还结构性地存在着 淫秽的暗层 ——人类世,就是“致暗”(endarkenment)的产物。 [4]
“启蒙”和“致暗”,结构性地关联在一起:资本主义,便正是人类主义的暗黑分身。资本主义从诞生之日起,就不停歇地将整个行星产权化——就这样,在法理层面上“自然”消失了(被“文明化”了)。行星地球,成为“人类的地球”:它 归属 于“人类”(实际上是一小部分人)。让—雅克·卢梭曾写道:
谁第一个把一块土地圈起来并想到说“这是我的”,而且找到一些头脑十分简单、居然相信他的话的人,谁就是 文明社会的真正奠基者 。
具有人类主义—资本主义之双身结构的现代性,把“这是我的”从一句只是头脑简单之人才会轻信的“话”,进一步变成了不容置疑的“权利”。
作为“自然权利”的产权,恰恰是一种旨在消灭“自然”的权利。产权,实际上是一种人为施加的符号性—规范性禁令(symbolic-normative prohibition)。它构成了压制——你 不能 碰这些东西,因为它们 不是 你的;“外星人”(抑或行星上的“病毒”“害虫”……) 无权 染指这颗行星,因为它 属于 人类。
智人的狩猎采集生活,既无劳动亦无财产——所有维持自身生命与繁殖的活动,并非劳动,而是生理活动的一部分。 农业革命一方面将人组织起来从事耕种,从而产生出劳动这种不单纯以获得即时性生理满足为目的的“反自然”活动,另一方面,农耕生活形态中对剩余粮食与种子的储存,则形成了财产,并产生社会等级。
在现代性的开端处,财产成为约翰·洛克所说的三大基本“权利”之一,并且劳动本身也被组织到产权结构中——个体可以通过“自由”出售其劳动力,从而进入资本主义秩序中。这样一来,劳动从人类文明的基础活动,转型为资本积累的基础方式。
实现这个转变的关键人物,就是洛克。洛克把财产确立为三项基本的“自然权利”(生命权、自由权和产权)之一,是人之为人的一种权利,而不是由别人或社会所给予。进而,洛克把人的劳动也产权化了,并且把产权建立在劳动之上。他这样论证:
每个人都拥有对于自己的人身(person)的所有权;除了他自己,任何别人对此都没有权利。我们可以说,他身体的劳动以及他双手的工作都属于他自己。
由于身体“属于”自己,通过身体劳动产生的成果,也就“属于”劳动者自己。经由洛克的这一论证,劳动,成为产权的基础——我劳动的成果,就是“我的”。
对洛克对产权的论证,我们有必要加以分析。暂且不论日常生活中,不事劳动却“占有”成果之人比比皆是。在抽象理论层面,洛克的论证自身便存在一个根本问题:我把木头做成椅子,椅子就是我的了,但木头本身也一并被侵占了做何解呢?
政治哲学家罗伯特·诺齐克就曾质疑洛克的说法:“为什么一个人的资格应该扩展到整个物品上面,而不是仅限于他的劳动所创造的 附加价值 上面?” 如果说你占有自己的人身,故而占有劳动的话,那么凭什么对劳动所施加的对象进行占有呢?
在规范性的意义上,劳动,实际上并无法证成产权——任何资源经你劳动后就是“你的”,那等于 剥夺别人对它劳动的资格 。
洛克进一步提出,“上帝‘把地给了世人’,给人类共有”,并且人们在取用“地上”的各种资源时会将“足够多而同等好”的资源留给其他人。 在这里,洛克恰恰借助前现代的宗教话语,而开启了人类中心主义模式——行星,被“上帝”给予了人类。
我们看到,劳动无法证成产权,上帝就出场了。然而,即便存在上帝,并且上帝如此偏心人类以至于将行星私相授受,那至少一切资源“人类共有”。从“人类共有”,并无法正当地跃迁到“个人私有”。我们有必要追问:在对行星资源开启产权模式下,“人类”既然不会把资源留给其他物种,为什么那些已经占有资源的人,会把资源留给别人呢?
由洛克所确立的作为自然权利的产权,从来是关于“个人私有”的权利,它通向的是政治理论家克劳福·麦克弗森所说的“占有性个人主义”。 [5] 洛克没有处理的关键问题是,从属于“人类的”,是如何进一步变成属于“我的”?从人类主义(属于人类)到资本主义(属于少数人类)的跨步,没有任何启蒙的根据(甚至也没有前现代的根据),它是一个彻底淫秽的致暗性操作(endarkening operation)。
就这样,经过洛克的权利术语之转换,行星的诸种共通之物,便被 正当地 私有化与产权化了——在现代性体系中,“权利”,实际上就是授予正当性的核心话语装置(此前这类装置有“上帝”“天”“自然法”等)。 以前评书里山大王劫道时,惯常会先呼喝一句口号,来对自己的劫掠行为进行证成:
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打此过,留下买路财。
这个强盗逻辑,不正是洛克的逻辑?我已经对这座山做过劳动了,这就是属于我的了,后来者要踏足的话,当然得交钱!
即便按照洛克提出的劳动证成产权的说法,启蒙的权利话语,仍然恰恰掩盖了如下致暗性的状况:在人类世文明中,劳动者的绝大部分劳动成果,从来都不归于劳动者。
在前现代的奴隶主义与封建主义等级制结构中,劳动成果绝大部分到了奴隶主、领主与贵族手里。与工业革命相伴随的,是人类主义(人类中心主义)的兴盛,是自由、平等、权利等启蒙理念的盛行,并被推升为“普世价值”。 在产权逻辑与占有性个人主义模式下,形式上,人人都平等地拥有“占有”的权利。然而,在行星资源的产权化(“原始积累”式圈地)过程中,绝大多数人被排除在外,并不占有任何作为生产资料的资源,甚至也不占有任何作为基本生活资料的资源(你不能随便摘别人家树上的野果,也不能在别人拥有的土地上锯木造房)。这些人唯一占有的——亦即,可产权化的——就是自身身体及其固有能力。
只占有其自然“肉身”之人,便成了实质性的 无产者 ,这就是人类主义(占有性个人主义)的致暗性秘密。
在资本主义的市场中,为了生存(获取生活资料),这些无产者别无选择,只能“自由地”出卖其劳动力。劳动力“商品”买卖双方之间形式上是平等的,但在“自由交换”的表象(启蒙)之下,却是暗黑的价值窃取(致暗)。在《资本论》中,卡尔·马克思写道:
劳动力能够以一种商品出现在市场上,仅仅是也只能是当它的占有者(劳动力归属的个体)将它作为一种商品拿出来售卖时。为了使其占有者可能把它作为商品来售卖,他就必须拥有它、可以随意处置它,他就必须是他自身劳动能力(换言之,他的人身)的自由所有者。 [6]
马克思清晰且深具洞见地指出,这份对自己人身的拥有权与“自由”处置权,正是资本主义系统将劳动力“商品化”的前置性条件。由于劳动者向雇用者售出了其劳动力(包括体力的与智力的),其劳动创造的产品就成为后者的财产。而劳动力获得的报酬,则结构性地少于商品中凝结的劳动价值——那“多出来”的隐秘价值,就是资本增值的方式。
在人类世文明的话语表层,我们看到人类主义的高歌猛进。然而,在文明的各个阴暗角落处,则遍布对行星的劫掠性的私人化(资本主义占有)。
我们进一步看到了,在以自由、平等、权利等一系列启蒙价值为宣称的现代社会中,无产者不得不出售的劳动,成为资本家获得“多余价值”(surplus value)的来源。
在晚近的数字时代,“复制权利”(copyright,版权)看似平等地保障所有人的利益。然而实际上创作者(不管是小说作者、电影制作者还是软件制作者),却结构性地倚赖传播与发行,才能够生存下去。进而,绝大多数创作(尤其是集体性创作)还依赖于投资才能进行。故此,作品版权中的绝大部分(甚至是全部),不得不被转让出去。换言之,创作者没有选择地让发行商、平台、投资方收取多余价值。
诚如政治经济学家罗纳德·贝蒂格所写,
正因为拥有传播手段,资本主义阶级便能够攫取媒介信息之实际创作者的艺术性与智性的劳动。为了能得到“出版”(广义上而言),实际创作者必须将他们作品的所有权转让给拥有发行手段的人。 [7]
就这样,“复制权利的拥有,越来越多地到了有批量制造与发行之机器与资本的资本家手中”。 在贝蒂格看来,“对诸种智性与艺术性的共通之物的圈地并非不可避免或必须如此,即便对资本逻辑的强调令其看上去非如此不可”。 [8] 在今天,作为“金主爸爸”的平台,几乎可以使所有数字时代的创作者低头,自愿地——别无选择地——出售其劳动力。
马克思提出,在市场上可以花钱买到的所有商品中,劳动力是唯一能够榨取多余价值(价格少于其所创造价值)的商品形态。在出售劳动力以获得生活资料的无产者与获取多余价值从而不断使资本增值的资本家之间,贫富将不断分化。在人类世文明中,只有战争、革命、瘟疫与社会崩溃这个四个因素,可以暂时改写贫富分化状况。
这,就是资本主义的致暗之处: 只有资本家能获得那多出来的价值,并在产权结构中固定下来 。“自由”(自由支配人身)、“平等”(权利的形式平等)、“产权”(作为权利的占有)等人类主义的启蒙价值,恰恰使得资本主义的致暗操作成为可能。
[1] Timothy Morton, “How I Learned to Stop Worrying and Love the Term Anthropocene”, Cambridge Journal of Postcolonial Literary Inquiry 1(2), 2014, p.262; Timothy Morton, Dark Ecology: For a Logic of Future Coexistence , New York: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2016, p. 24.
[2] Jussi Parikka, The Anthrobscene , Minneapolis: University of Minnesota Press, 2014.
[3] Jeremy Davies, The Birth of the Anthropocene , Oakland, California: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2016, p. 6.
[4] 我从大卫·基希克那儿借来“endarkenment”一词,但此处用法是我自己的。参见David Kishik, The Power of Life: Agamben and the Coming Politics , Stanford: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2012, pp. 17-44; 以及,吴冠军:《从规范到快感:政治哲学与精神分析的双重考察》,《同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2年第5期。
[5] See Crawford B. Macpherson, The Political Theory of Possessive Individualism: Hobbes to Locke ,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11.
[6] Karl Marx, Capital: A Critique of Political Economy Vol. 1 . trans. Ben Fowkes, London:Penguin, 1976, p. 271.
[7] Ronald V. Bettig, Copyrighting Culture: The Political Economy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Oxford: Westview, 1996, p. 35.
[8] Ronald V. Bettig, Copyrighting Culture: The Political Economy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p.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