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要向我们的老学长闻一多学习,爱书成痴,一看就“醉”,珍惜青春、珍惜时光,学会做人,学会独立,而不是痴迷游戏,这样才能让每一天都过得有意义。
——陈吉宁(清华大学校长)
最早听到“不疯魔,不成活”这句话,是在陈凯歌导演、张国荣等人主演的电影《霸王别姬》中,其实,这句话本就是戏曲界的一句行话,指的是一种全心全意投身其中的职业精神。更深一步讲,它是一种境界,一种极痴迷的境界,如同着了魔一样,深陷其中,忘我付出。
古往今来的艺术大师中,不乏“疯、魔、痴、傻、癫、憨、呆”之辈,东晋大画家顾恺之就是其一。相传有一次,担任公职的顾恺之与另一才子谢瞻一起当值,晚上,顾恺之无心睡眠,就披衣而起,踱步院中,他眼望皓月当空,不由得诗兴大起,当即大声吟起诗来,也没睡着的谢瞻隔着窗户听到后,就称赞了他两句。这一赞可不得了,顾恺之大受鼓舞,愈发忘我,一首接着一首,简直就是个人诗歌朗诵会。他吟完一首,谢瞻就叫一声好,满以为他吟个几首也就结束了,谁知顾恺之却没完没了。几个小时之后,谢瞻实在困得睁不开眼了,又不忍心扫顾恺之的诗兴,就找了个仆人替自己叫好,自己眨眼进入了梦乡。而顾恺之居然没有意识到听众都已经换了,还在称赞声中继续吟诗不绝,直到天亮才告一段落。尽管历史上没有留下顾恺之作画的投入境头,不过想想,其对吟诗这一副业尚有如此劲头,对待自己的专业——绘画,想来也不会太“正常”。
近代“文坛双璧”吴文藻与冰心的故事也颇有意思。1929年6月15日,吴文藻与冰心喜结连理。婚后,吴文藻专心钻研学问,很少兼顾家事,因此闹出了一些笑话,冰心曾为此写过一首宝塔诗。所谓宝塔诗,就是从上至下,呈阶梯型排列的,诗的内容是这样的:
马,
香丁,
羽毛纱,
样样都差。
傻姑爷进家,
说起真是笑话,
教育原来在清华。
这首诗中藏着几个鲜为人知的小典故。
所谓“马”,其实是“萨其马”,吴家的小孩子刚学话,说不全,便简称为“马”,而吴先生不知道这其中的来龙去脉,一日正忙着,听说儿子要吃“马”,便二话不说跑进点心店向售货员买“马”,搞得售货员不知所措。
所谓“香丁”,是指一日冰心与婆婆等人在院子里赏花,被从书房里叫出来的吴先生应酬似地问:“这是什么花?”冰心指着一株丁香说:“这是香丁。”他竟点点头说:“啊,香丁。”周围的人忍不住笑起来。
所谓“羽毛纱”,是指有一年冬天,冰心让吴文藻为父亲买件双丝葛的夹袍面子,吴文藻转身就忘,到了布店说要买“羽毛纱”。店小二听不懂,好在他知道吴先生是冰心的老公,便打电话询问,才知道吴文藻又闹了大笑话。“傻姑爷”因此得名。最后一句则是时任清华大学校长梅贻琦开的玩笑——吴文藻这个书呆子是清华大学培养出来的。梅校长听说后,笑得前仰后合,并以进为退,续诗两句,该诗遂成:
马
香丁
羽毛纱
样样都差
傻姑爷到家
说起真是笑话
教育原来在清华
冰心女士眼力不佳
书呆子怎配得交际花
这两句玩笑诗续完,在场的清华同学都乐了,冰心才觉出“作法自毙”的味道。但事实上,冰心既不是什么交际花,吴文藻也绝不是人们通常所说的“书呆子”,他只是把大部分精力都用在了学术研究上,无心关注一些生活琐事,不然,他也不可能集那么多头衔于一身:著名社会学家、著名人类学家、著名民族学家、著名编译家、著名教育家……
再来看一个体育界的“魔头”。
20多年前,美国有个8岁的矮个子男孩痴迷上了篮球。当年生日,父亲送了他一个篮球做生日礼物。从此,他吃饭抱着球,睡觉搂着球,出门带着球,即使倒垃圾时他也是左手拎着垃圾袋右手运球,往往把垃圾搞得到处都是。为此父亲骂他,邻居笑他,但他不为所动,照样我行我素。
上中学后,博格斯有一次对伙伴们说,将来也要到NBA打球,大家听了哈哈大笑,一个伙伴毫不客气地说:“像你这样的‘小松鼠’,也能打NBA?”博格斯很伤心,跑回家问妈妈:“我还能长高吗?”妈妈鼓励他说:“孩子,你能长高,你一定会成为全美国人都知道的大球星。”遗憾的是,直到现在博格斯也没长高,但经过他发疯着魔似的练习,其球技得以不断提高,最终他凭借实力进入了当时排名NBA第二的夏洛特黄蜂队。1986年,博格斯还入选美国国家队,参加了第10届世界男篮锦标赛。
赛后,博格斯成了世界明星,一位记者在报道中这样写道:“锦标赛结束后,四处盛传美国队有个小不点儿,样子很滑稽,许多小孩都争先恐后地去看他,结果发现这个篮球巨星竟和他们一般高……”博格斯对此回应道:“我的确太矮,在高水平的职业篮球赛中闯出一番天地不容易,但我相信篮球并不是专让高个子打的,而是让那些有篮球才华的人打的。告诉你们一件事:以前我对朋友们说我要进NBA时,朋友们都笑倒在地上。可是现在呢,他们常常这样炫耀:我小时候可是和博格斯一起打球的!”
博格斯的故事,不仅再次证明了什么叫不着魔、不成佛,也从侧面为我们证明了,即使你是一个没什么天赋的人,只要你愿意付出,愿意像疯子、傻子一样付出,愿意在别人的嘲笑声中继续付出,都不难在你所在的行业做到出类拔萃。
有人认为“疯魔”与性格相关。其实不然,可以说,大多数人都有种“疯魔”的劲头,所不同的是,大多数人的“疯魔”是无意识的,是人性的弱点直接导致的结果,换言之,人们往往习惯于或者说总是不自知的在不该“疯魔”的地方“疯魔”,而对正事,却往往提不起精神。美国成功学大师戴尔·卡耐基曾经举过一个小例子:有一个名叫爱丽丝的小姐,下班后,无精打采地回到家,筋疲力尽,累得连饭都懒得吃,只想上床睡觉。在母亲的再三劝告下,她才勉强坐到桌前。突然,电话铃响了,是她的男朋友打来的,他约她出去跳舞。爱丽丝眼中顿时放射出光芒,精神瞬间振奋起来。她飞快的冲上楼,换上心爱的衣裙,一阵风似地冲出了家门。午夜时分,按说应该累上加累的爱丽丝小姐回来后,非但不再感到疲倦,反而兴奋得睡不着觉了……相信每个人在生活中都认识一两位“爱丽丝小姐”,或者说我们本人就是她的翻版。玩起游戏来,看起电影来,K起歌来,打起麻将来,聊起花边新闻来,我们比谁都投入,都忘我,都在行;凡是跟娱乐沾边的,我们都感兴趣,唯独对工作不感兴趣,甚至提起来就头疼。所以说,“不疯魔,不成活”这句话必须辩证地去看待:在不该“疯魔”的地方“疯魔”,“疯魔”过度,最后别说“成活”,连生活恐怕都成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