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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巧驳诡辩:名正言顺

一、一网打尽

元王恽《秋涧集》卷66盛赞儒家智者荀子说:“金声绝响,诡辩纵横。兰陵著书,吐辞为经。”荀子的概念论达到了儒家正名逻辑的高峰。荀子的宏愿是用自己总结的概念论,把当时的流行诡辩一网打尽。

1.用名乱名

“用名以乱名”的诡辩,用“所为有名”(制名目的)的原则反驳。荀子说:“‘见侮不辱’、‘圣人不爱己’、‘杀盗非杀人也’,此惑于用名以乱名者也。验之所以为有名,而观其孰行,则能禁之矣。”

“见侮不辱”是宋钘的观点,意思是遇到欺侮,心理上不感到耻辱,就不会产生斗争的意念,发生斗争的行为,于是就能天下太平。这是用“不辱”的概念,把“侮”的概念弄混乱。实际的情况是,受到欺侮,就会感到耻辱,侮和辱紧密相连,而不是互相排斥的。用“所为有名”的理论衡量,说“见侮则辱”是行得通的,因为它符合制名目的(指称实际、辨别同异)的原则,而说“见侮不辱”是行不通的,因为它不符合制名的目的。

“圣人不爱己”是墨子的观点。墨子提倡以古代圣人夏禹为榜样,自苦利人,“爱人”而“不爱己”。荀子认为圣人爱人,圣人也是人,所以圣人爱人包括爱自己。说“爱人不爱己”,是把自己这个人,从“人”的普遍概念中排除,也就是用“不爱己”的概念,搞乱“爱人”的概念,这不符合制名的目的。《大取》说:“爱人不外己,己在所爱之中。己在所爱,爱加于己。伦列之:爱己,爱人也。”“己,人也。爱己,爱人也。”这种“附性法”的复杂概念推理,符合《小取》中“是而然”的侔式推理的格式,是正确的推理。荀子批评的“圣人不爱己”论点不是《大取》的观点。由于荀子等人的批评,墨家学派起而修正本派祖师墨子的观点。

“杀盗非杀人”的命题见于《小取》。荀子从生物学的意义着眼,认为盗是人,杀盗是杀人。这也符合《小取》中“是而然”的侔式推理的格式,是正确的推理。如果说“杀盗”不是“杀人”,那么就是把作为盗的人,从普遍概念的“人”中排除,不符合“区别同异”的制名原则。荀子把“杀盗非杀人”,看作用“非杀人”的概念搞乱“杀盗”的概念。出于回应论敌批评的需要,《小取》对“杀盗非杀人”命题进行了精心的辩护。墨家指出论证这个命题的推论模式不是应用“是而然”的“侔”,而是应用“是而不然”的“侔”。杀盗非杀人论证见表4。

表4 杀盗非杀人论证

为论证“杀盗非杀人”的命题,墨家提供了许多同类事例作为类比素材,以增强议论说服力。墨家总结“是而不然”侔式论证的核心,在于前提谓项附加新词素,在结论中构成的新谓项,意义发生变化,出现与前提中不同的新概念,违背荀子所谓“不异实名,以喻动静之道”的辩说原则,所以不能应用“是而然”的“侔”,即不能像荀子说的“盗是人,杀盗是杀人”,而只能应用“是而不然”的“侔”,说“盗是人,杀盗非杀人”。荀子对“杀盗非杀人”命题的批评,着眼于“盗”的生物学意义。墨家对“杀盗非杀人”命题的辩护,着眼于“盗”的伦理学意义。两家对同一概念的意义理解不同,应用的论证模式不同,结论也不同。

2.用实乱名

“用实以乱名”的诡辩,用“所缘而以同异”(制名的本体论和认识论基础)的原则反驳。荀子说:“‘山渊平’、‘情欲寡’、‘当豢不加甘,大钟不加乐’,此惑于用实以乱名者也。验之所缘以同异,而观其孰调,则能禁之矣。”

“山渊平”,是邓析、惠施等人的命题。荀子认为,这是用个别事实来搞乱一般概念。从个别事实说,有的山(较低的山),和有的渊(高山上的渊),一样平。但从一般概念说,山和渊是不平的:山高于平地,渊低于平地。这种一般概念是对大量事实的概括。用个别、特殊和偶然的事例来否认一般概念,是一种诡辩手法。

荀子所谓“用实以乱名”的诡辩,在现今逻辑学的谬误论中被称为“特例概括”“非典型论证”“仓促概括”“以偏概全”或“逆偶然”,是属于论据不足型的、错误归纳的谬误。

“情欲寡”是宋钘的观点。就实际情况说,个别生理不正常的人是情欲寡浅的。一般生理正常的人是情欲多。眼睛喜欢看美丽的颜色,耳朵喜欢听悦耳的声音,嘴巴喜欢尝可口的味道,鼻子喜欢嗅醇厚的气味,身体喜欢享受轻松安适。宋钘的诡辩是用“情欲寡”的个别、特殊、偶然事例,来抹杀“情欲多”的一般概念。

“当豢不加甘,大钟不加乐”,是老庄、宋钘或墨子等人的观点。少数生理和心理情况特殊的人不喜欢吃牛羊猪狗肉,不喜欢听钟鼓音乐。多数生理和心理情况正常的人感觉牛羊猪狗肉好吃,钟鼓音乐好听。“当豢不加甘,大钟不加乐”的诡辩,也是以个别、特殊、偶然的事例来抹杀一般概念。荀子认为,以“所缘而以同异”的理论,即制名的本体论(对象的同异)和认识论根源(不同感官的感觉和理性的概括)来衡量,就能禁止这种“用实以乱名”的诡辩。

3.用名乱实

“用名以乱实”的诡辩,用“名约”(名称约定俗成)的原则反驳。荀子说:“‘非而谓盈’,又‘牛马非马也’,此惑于用名以乱实者也。验之名约,以其所受,悖其所辞,则能禁之矣。”

“非而谓盈”,是针对公孙龙“白马非马”之类的诡辩。“非”即“不是”,它断定主项“白马”,与谓项“马”为概念的全异、排斥关系。但这违反名称约定俗成的原则。因为“白马”和“马”,在命名时就表示它们是“盈”,即相容、包含关系,即“白马”包含在“马”中。按概念的共、别(属种)关系说,“白马”是别名(种概念),“马”是共名(属概念),“白马”的概念隶属于“马”,可以往上概括为“马”。公孙龙用“非”(全异、排斥)的概念来称谓“盈”(相容、包含)的关系,是混淆概念的诡辩。

“牛马非马”的命题也见于《墨经》。在《墨经》中,这个命题不是诡辩。《墨经》的意思是,“牛马”是集合,“马”是其中的元素,二者不等同,所以说“牛马非马”。这是对集合和元素关系的正确说明。可能有人撇开《墨经》中这一命题的科学内容,从字面和经验上曲解《墨经》命题,把《墨经》命题误解为某人家里有“牛马”,却没有“马”,即只承认有“牛马”的集合,而不承认“牛马”的集合中有“马”的元素,这自然就陷入了诡辩。荀子说这是用“非马”的概念来搞乱“牛马”的概念,指出用名称约定俗成的原则,看人们是接受有“牛马”为有“马”,还是接受有“牛马”为“非马”。荀子认为人们肯定接受前者,而不接受后者,这样就能禁止“牛马非马”之类的诡辩。但这样从字面和经验上误解《墨经》“牛马非马”的命题,是忽略《墨经》集合与元素概念分类思想的理论倒退,或许是由于文化交流的障碍,而受错误传闻的影响所致。这不奇怪,无需指责,至今仍有不少人误读、不解《墨经》集合与元素概念分类的思想。

荀子关于“三惑”(三种诡辩)的术语,包含了名实关系排列组合的全部可能性:用名以乱名,用实以乱名,用名以乱实。这说明荀子概念论体系一定程度上的完整性、全面性和严密性。荀子自信地说:“凡邪说僻言之离正道而擅作者,无不类于三惑者矣。”似乎世上所有的诡辩奇谈都已被荀子的“三惑”说一网打尽。

从今天观点看,此说未免夸张。诡辩和谬误问题复杂,种类繁多,涉及客观世界和人类思维表达的一切领域,涉及哲学、逻辑学和语言学等各科知识。古往今来,人们并没有穷尽对诡辩和谬误的认识与分类,未来也仍是一个亟待探讨的繁难课题。荀子在中国古代百家争鸣中,已经全面、深入思考了所涉及的概念理论。荀子一网打尽所有诡辩的自信心,有一定根据。“用名以乱名”“用实以乱名”和“用名以乱实”,确实已从名实关系角度,穷尽了全部可能性。

二、语言逻辑

荀子适应当时社会需要,从儒家智者的视角,创发孔子正名的逻辑内涵,建构了以概念论为中心的逻辑体系,继墨辩之后,把中国古代逻辑推向又一高峰。荀子对概念论和语言论、本体论、认识论、判断论、推理论、诡辩论、语言规范化、华夏大一统等的相关论述,是当前有积极价值的学术精华。以现代方法揭示荀子正名论的逻辑意义是中国逻辑元研究的课题。

孔子从当时社会政治伦理的思维表达实践中,率先总结概括出“正名”的思辨课题,说“名不正,则言不顺”(《论语·子路》),对诸子百家产生深刻、持久的影响。各家从不同角度阐发“正名”的课题,提出各具特色的独到见解。荀子撰写了体现儒家特色的逻辑名篇《正名》,对先秦名辩思潮作出适合儒家需要的系统总结。

“名”相当于语词、概念。汉字“名”,在商、周甲骨文、金文中,由“夕”“口”两部分会合而成。甲骨文“夕”,模拟月牙形状,表示黑夜;“口”描绘口部形状,表示说出名称。“夕”“口”会合为“名”,表示在黑夜里,用眼睛看不清对象,需要用口说出名称,区分、说明对象。东汉许慎《说文解字》说:“名,自命也。从口、夕。夕者冥也。冥不相见,故以口自名。”清段玉裁注说:“故从夕、口会意。”汉字“名”的构造形成过程,透露出名(名称、语词)的指谓、交际功能。

语词的指谓功能,涉及语言符号同所指称、意谓的对象的关系,是指号学(符号学)分支学科语义学的研究对象。荀子《正名》说:“故智者为之分别制名以指实。”并提出“制名以指实”的系统理论,这相当于指号学分支学科语义学的知识。以语词的形式,巩固、凝结对象及其本质反映的意识内容,是逻辑学概念论的应有之义。用语义学(指号学)和逻辑学概念论这两种方法,分析荀子正名论,并行不悖,不是水火不容。现代学者持这两种方法,分析古代名辩材料,相容互补。

荀子正名论的逻辑体系由“名”“辞”“辩说”三元素构成,所谓“名也者,所以期累实也;辞也者,兼异实之名以论一意也;辩说也者,不异实名以喻动静之道也”。荀子正名论详于语词和概念论,使用“名”的统称,故被后人称为名学。墨辩和荀子名学本质一致,但各有侧重。它们同为中国古代百家争鸣和名辩思潮的硕果,是儒、墨两家显学对中国古代思维方式理论化建设的范本,是中国古代逻辑的两大典型,二者交相辉映。

“名”是中国古代逻辑的第一个专门术语,相当于当今逻辑教本中的词项。古代逻辑家对名的论述涉及语言符号和概念两方面。《荀子·正名》说:“名也者,所以期累实也。”名称、语词是各种实体、实质、本质的概括。唐杨倞注引“或曰”:“累实当为异实,言名者所以期于使实各异也。”名称、语词是区分、说明各种不同对象的工具。墨家、荀子从反映论、认识论的角度,揭示名称、语词的实质是用来列举、摹拟和表示不同实体、实质和本质的,名称、语词是称谓、指谓对象及其性状,包含概念、意义的语言符号。《墨经》和荀子对名的论述,具有相当于语义学(指号学)和概念论(逻辑学)两方面的内容。

语词和概念有密切联系,它们是一个统一体的不同侧面。瑞士著名语言学家索绪尔将语词和概念的关系比喻为一张纸的两面,不能去掉纸的一面,而同时不毁坏另外一面。也就是说,以声音为表现形式的语词指号是不能够同概念分开的。“正名”即矫正和规范语词、概念,这是语义学、指号学的任务,也是逻辑学概念论的应有之义。

荀子逻辑著作标题为“正名”,意味着其逻辑是以概念论为主轴来展开的。荀子提出“制名之枢要”,即制定语词、概念的基本原则,有以下六大要点:

1.辨同异

荀子提出“制名之枢要”说:“然后随而命之:同则同之,异则异之。单足以喻则单,单不足以喻则兼。单与兼无所相避则共。虽共,不为害矣。知异实者之异名也,故使异实者莫不异名也,不可乱也,犹使同实者莫不同名也。”同样事物,给予同样名称;不同事物,给予不同名称。

这是由荀子概念论的第一个要点“所为有名”(为什么要有名称,即制名目的)中概括出的一个总原则。荀子概念论的第一个要点“所为有名”说:“异形离心交喻,异物各实互纽,贵贱不明,同异不别,如是,则志有不喻之患,而事必有困废之祸。故智者为之分别制名以指实:上以明贵贱,下以辨同异。贵贱明,同异别,如是,则志无不喻之患,事无困废之祸:此所为有名也。”

不同形体、事物、实质,离开主体的认识器官,纷然杂陈,互相纽结纠缠。所以智慧的人就要为不同的形体、事物、实质分别制定不同的名称、语词和概念,把事物的同异辨别清楚,思想就能正常交流,行动也易于产生预期效果。如牛、马是不同的动物,要分别用不同的名称来称呼。如果人要牛,却说要马;要马,却说要牛,则必然达不到目的,事情也会出问题。荀子倡导“别同异”的制名原则,今日仍然有效。

怎样做到“同则同之,异则异之”的制名原则呢?这涉及荀子概念论的第二个要点“所缘而以同异”。根据什么来辨别同异,是讨论名称、语词、概念形成的本体论和认识论基础。

从本体论的角度说,客观事物存在着形体、声音、口味、气味、状况等差异。从认识论角度说,人类具有感性和理性的认识器官和认识成果。即“天官意物”(眼、耳、鼻、舌、身不同感官的感觉)和“心有征知”(心思证明的知识)。

荀子说:“然则何缘而以同异?曰:缘天官。凡同类同情者,其天官之意物也同,故比方之拟似而通,是所以共其约名以相期也。”“心有征知。征知,则缘耳而知声可也,缘目而知形可也。然而征知,必将待天官之当簿其类然后可也。五官簿之而不知,心征知而无说,则人莫不然谓之不知。此所缘而以同异也。”

人类面临同样的客观世界,具有同样的认识器官,经过对事物的比较、推断、摹拟和反映,对同样的事物会形成同样的认识。再通过约定共同的名称、语词,形成概念,人们就能在交往中相互了解。用眼区分形状、颜色,用耳区分声音的清浊调谐,用口区分甘苦咸淡,用鼻区分香臭芬郁,用触觉区分冷热痛痒,用心思区分喜怒哀乐。眼耳鼻舌身五种感官,接触、感应事物的不同性质,形成感性认识。思维器官,在感性认识的基础上,加以推理、论证,具有“征知”(理性认识,证明的知识)。如闻语声而知有人,见炊烟而知有火等。有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还要用语言明确表达,使人了解。有感性认识却未发展到理性认识,有理性认识却不能用语言明确表达,使人了解,这都不是完全的知识。

荀子从本体论和认识论角度,指明语词、概念的形成过程。其概念论同语言论密切结合,并以从实际出发的本体论和唯理论的认识论为基础。从逻辑学上说,“同则同之,异则异之”的制名原则,要求保持语言符号指谓对象的确定性,这相当于形式逻辑同一律的要求。在政治学术观点上,墨家和儒家相互批判,但在逻辑思维方式和思维规律上两家完全一致。墨辩经典《墨经》赫然引进孔子首创的“正名”术语,总结思维的基本规律说:“正名者”:“彼止于彼”“此止于此”“彼此止于彼此”。把“彼”“此”这两个古汉语代词,置换为英文字母A、B,相应地把原公式置换为A=A,B=B,AB=AB,其逻辑意义不变。对应的实例是:牛=牛,马=马,牛马=牛马。墨辩把儒家领袖孔子首创的“正名”术语剔除其本来具有的强烈政治伦理应用性,重铸改造为应用于一般思维的纯粹逻辑规律,这一方面说明儒、墨对立学派的相互渗透,另一方面说明逻辑思维规律的超学派性和普遍工具性。

2.单兼共别

荀子提出的“制名之枢要”说:“故万物虽众,有时而欲遍举之,故谓之物。物也者,大共名也。推而共之,共则有共,至于无共然后止。有时而欲偏举之,故谓之鸟、兽。鸟、兽也者,大别名也。推而别之,别则有别,至于无别然后止。”这与现今逻辑教本中阐述的概念概括和限制的知识,实质是一样的。

单、兼之名,是从语言形式上分的。单名是单音节的词,如“马”。兼名是复音词(双音词、多音词或词组),如“白马”“好白马”“我家东邻的好白马”等,都可以根据表达、交流思想的需要来应用。单名和兼名不相违背,有共同性、相容性,就可以采用概括的方法。如我家东邻的好白马→好白马→白马→马,就是概念概括的过程。

共名和别名是从反映事物一般性和特殊性不同性质上对名的分类。它们的区分是相对的。如对“动物”而言,“马”是别名。对于“白马”而言,“马”是共名。共名和别名是指在概念概括和限制过程中出现的相邻概念。共名相当于现今逻辑学中所说的属概念,别名相当于种概念。

概念概括的方法叫“遍举”,即往普遍化的方向列举。其特点是“推而共之,共则有共;至于无共然后止”。即依据一般性往上推,一般之上还有一般,一直到哲学上的最高类概念“物”,就到达概括极限,因为它没有上位概念。“物”是“大共名”(外延最大的普遍概念)。如我家东邻的那匹好白马→好白马→白马→马→哺乳动物→动物→物,就是概念概括的逻辑推演。

《孟子·梁惠王下》说:“老而无妻曰鳏。”《礼记·王制》说:“老而无妻者,谓之鳏。”宋魏了翁《尚书要义》卷1批评说:“无室家名鳏,不独老无妻。无妻曰鳏。”“舜于时年未三十,而谓之鳏者。书传称孔子对子张,舜父顽母嚚,无室家之端,故谓之鳏。鳏者无妻之名,不拘老少。”“《诗》云,何草不玄,何人不鳏。暂离室家,尚谓之鳏。”这等于指出,“老而无妻曰鳏”的定义过窄,需要去掉“老”的限制词,而扩大到“无妻”(包括像“时年未三十”“无室家之端”或“暂离室家”的成年男性),这是使用荀子“共”、“遍举”(概括)的逻辑方法,使概念精确化。

概念限制的方法叫“偏举”,即往特殊化的方向列举。其特点是“推而别之,别则有别,至于无别然后止”。即依据特殊性往下推,特殊之下还有特殊,一直到表示个体的单独概念,就达到限制极限,因为它没有下位概念。单独概念是“小别名”(外延最小的概念)。如把概念的概括过程逆转,就是限制。如:物→动物→哺乳动物→马→白马→好白马→我家东邻的那匹好白马。这里,“我家东邻的那匹好白马”是“小别名”。荀子说“鸟”“兽”是“大别名”,是指外延较大的“别名”,还存在继续限制的余地。

荀子关于概念种类共名、别名的逻辑性质和概念概括、限制逻辑推演方法的元理论研究,对语义学、指号学和概念论、逻辑学有杰出贡献,至今仍有充沛的生命活力和实践价值。

3.合适名称

荀子提出“制名之枢要”说:“名无固宜,约之以命。约定俗成,谓之宜。异于约,则谓之不宜。”即名称没有本来就合适的,人们共同约定用它来指称某一个实体。词语被人们共同约定,在应用中形成习惯,就是合适的。违反约定俗成的原则是不合适的。如犬、羊两个语词,在最初命名时是主观、任意的,而在命名以后,在应用中已经形成习惯,就是合适的名称。如果有人违反约定俗成的原则,把犬叫作羊,羊叫作犬,名称就不合适。诡辩家有“犬可以为羊”的命题,就是强调、夸大最初命名时的主观随意性,而抹杀名称约定俗成原则所造成的诡辩。

4.真假

荀子提出“制名之枢要”说:“名无固实,约之以命实。约定俗成,谓之实名。”名称本来并没有其固定所指的实际,是人们共同约定它来指称某一个实际。合乎约定的,就是实名,否则就是虚名。如把和氏璧叫作“良玉”,是真实概念,把它叫作“怪石”,是虚假概念。荀子认为在推理的前提和结论中都使用同一的真实概念,才能得到可靠的结论。

5.好名称

荀子提出“制名之枢要”说:“名有固善。径易而不拂,谓之善名。”名称有本来就是好的。通俗易懂而不引起矛盾与混乱的,是好名称。通俗易懂,便于普及,利于流通。不引起矛盾和混乱,才能准确表达思想,进行正常交流和交际。有一位老汉,把大儿子叫作“盗”,二儿子叫作“殴”。一天大儿子外出,老汉在后边追着喊:“盗!盗!”负责维持秩序的官吏听到,叫人把他的大儿子捆绑起来,老汉想叫小儿子去向官吏解释,慌乱中大叫:“殴!殴!”官吏就叫人殴打他的大儿子。因名称用得不好,引起误解和混乱,老汉的大儿子“盗”差点被殴丧命。

北齐刘昼《刘子·鄙名》说:“名者,命之形也。言者,命之名也。形有巧拙,名有好丑,言有善恶。名言之善,则悦于人心。名言之恶,则忮于人耳。是以古人制邑名子,必依善名。名之不善,害于实矣。昔毕万以盈大会福,晋雠以怨偶逢祸。然盈大者不必尽吉,怨偶者不必皆凶。而人怀爱憎之意者,以其名有善恶也。今野人昼见喜子者,以为有喜乐之瑞。夜梦见雀者,以为有爵位之象。然见蟢者未必有喜,梦雀者未必弹冠。而人悦之者,以其名利人也。”

名称称谓形体,语言说出名称。形体有巧拙,名称有好丑,语言有善恶。好的名称、语言,听了使人心里高兴。不好的名称、语言,听了不顺耳。古人给地方和人命名,一定要取好名称。名称不好,有害于实际。过去晋国大夫毕万,名字吉利得福,晋穆侯太子名“雠”(即“仇”)得祸。名字好听,未必都吉利。名字不好听,未必都不吉利。而人怀爱憎之意,是因为名称有好和不好。现在人们白天见“喜子”(蜘蛛名),以为是喜乐的象征。夜里梦见“雀”(“爵”的谐音),以为是升迁的象征。见“喜子”(蜘蛛名),未必都有喜。夜里梦见“雀”,未必都得升迁。人喜欢听好名称,是因为他们认为好名称有利于人。

又说:“水名‘盗泉’,尼父不漱。邑名‘朝歌’,颜渊不舍。里名‘胜母’,曾子还轫。亭名‘栢人’,汉后(高帝)夜遁。何者?以其名害义也。以喜、雀之征,无益于人。名苟近善,而世俗爱之。邑泉之大,生人所庇。名必伤义,圣贤恶之。由此而言,则善恶之义在于名也。昔有贫人,命其狗曰‘富’,命其子曰‘乐’。方祭,而狗入于室,叱之曰:‘富出!’祝曰:‘不祥。’家果有祸。其子后死,哭之曰:‘乐!’而邻人不知其悲。立名不善,而受其弊。审名之宜,岂不信哉!”

水名“盗泉”,孔子不用它漱口。邑名“朝歌”,颜渊不在那里住下。里名“胜母”,曾子不进去。亭名“栢人”,汉高帝不住宿而离开(“栢人”谐音“迫人”,即“迫于人”。见《史记·张耳陈余列传》)。为什么?因为名称有不好的意义。“喜”“雀”的象征,虽无益于人,但世人喜欢好名称。邑、泉之大,是生人的庇护所。名称有不好的意义,圣贤就讨厌。由此可见,善恶之义潜藏在名称之中。过去有穷人把狗叫作“富”,把儿子叫作“乐”。正在祭祀,狗进入室内,他大叱一声:“富出去!”主祭者说:“不祥。”家里果然有祸。儿子后来死了,他又哭着说:“乐!”邻人不知道他悲痛。取名不好,要承受其弊端。审察名称的合宜,难道不值得相信吗?

6.按实定量

荀子提出“制名之枢要”说:“物有同状而异所者,有异状而同所者,可别也。状同而为异所者,虽可合,谓之二实。状变而实无别而为异者,谓之化。有化而无别,谓之一实。此事之所以稽实定数也,此制名之枢要也。”荀子认为事物有两种情况,应该加以区别。

第一种情况是不同个体有共同性质。它们虽然可以合用同一个普遍概念来概括,但毕竟是同一类属之下的不同个体。如孔子和孟子,都是“儒者”,但毕竟是两个不同的“儒者”:孔子是儒者的第一个代表人物,孟子是其第二个代表人物。他们有共同点,也有不同点,不能混同。

第二种情况是同一个体在不同阶段有不同性质。这种情况叫作“化”(变化)。有变化而实体还是一个,就应该用同一个单独概念。如“青年孔子”“中年孔子”“老年孔子”,尽管情况有所变化,但毕竟还是同一个“孔子”,不能看作不同个体。

注意这两种情况的区别,叫作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名称的数量。这是荀子原创的独特概念“稽实定数”的含义。

荀子提出“制名之枢要”,即制定语词、概念的六大基本原则,是荀子原创逻辑学概念论的精华,反映人类思维认识和言词交际“施诸四海而皆准”的普遍真理,具有“行诸百世而不悖”的悠久价值,将其移植于今日逻辑教本,依然正确精彩,是今人思维、表达亦须掌握的“运用概念的艺术”。荀子的概念论同语言论、本体论、认识论有密切联系,逻辑学家、语言学家和哲学家,可从各自不同的视角,诠释评析《正名》原典。

三、判断推理

荀子较为透彻地研究了逻辑概念论,在一定程度上涉及概念论和判断论、推理论的联系。

1.概念和判断

荀子说:“名也者,所以期累实也。辞也者,兼异实之名以论一意也。”名(即语词和概念),是对许多事物实质的概括反映。荀子说:“人之所以为人者,非特以其二足而无毛也,以其有辨也。”(《非相》)“人有气、有生、有知,亦且有义。”“人能群。”(《王制》)即人是有道德、有知识、有社会性的动物。这种对人本质的概括,是关于人的概念。辞(语句、判断)是联结“异实之名”(反映不同事物的名称),以表达完整意思。如说“人是有道德的动物”,是“辞”。其中“人”是“单名”,“有道德的动物”是“兼名”。

荀子认为名称有累积、联结、构成语句的功能。《正名》说:“名闻而实喻,名之用也。累而成文,名之丽也。用、丽俱得,谓之知名。”听到名称,就能明白它所意谓的实际,这是名称的作用。累积名称,构成文句,是名称的配合。会用名称指谓实际,并能联结名称造成语句,才可以说是知道名称。

荀子说:“命不喻然后期。”即给事物命名,还不能使人明白,就加以期会表白,即用语句、判断来揭示概念的内容,这类似给概念下定义的方法。如说:“人是有道德的动物。”概念是判断内容的浓缩,判断是概念内容的展开。通过下判断,概念的内容就能揭示明白。荀子对概念和判断关系的认识具有启发意义。

荀子正确阐述了名称和语句的认识意义和交际意义。他说“名足以指实,辞足以见极”,即语词贴切地指谓实际,语句恰好说到问题的关键,就是“正其名,当其辞”,即正确的名称,恰当的词句。这是说名称、语句的认识意义。他把名称、语句看作“志义之使”,即表达思想的工具。“白其志义”“足以相通”,是指名称、语句的交际意义。他把不利于认识和交际的花言巧语叫作“诱其名、眩其辞”,认为这种言词会把人引向邪路,应该引为警戒。

2.概念和推论

荀子列举思维和表达形式的次序,是名(语词、概念)、辞(语句、判断)、说(推理)、辩(证明、反驳)。他认为“说”和“辩”是较复杂的形式,其中包含着较简单的形式“名”和“辞”。荀子说:“辩说也者,不异实名,以喻动静之道也。期命也者,辩说之用也。”即辩论是用前后一致的真实概念,弄清是非的道理,概念、判断是辩说中应用的元素。如说:“人能群。华人是人。所以,华人能群。”这是推理,它由概念、判断组成,其中每一概念前后出现时意思一致。可见,荀子的推理论是在概念论的基础上展开的。

荀子的推理论不乏精彩处。他说:“推类而不悖。”即推理中所用的类概念要前后一致,不矛盾,这相当于形式逻辑同一律、矛盾律的要求。他说:“辩则尽故。”这是指证明、反驳要全面列举理由。荀子说“言之成理”“持之有故”,被作为成语千古流传,成为规范思维表达的一般原则。“言之成理”即言论顺理成章,自圆其说,相当于推论形式正确的要求。“持之有故”即持论有充足理由,这是推论原理的重要概括,相当于逻辑充足理由律的要求。

四、华夏一统

荀子的概念论同语言论密切结合。篇名为“正名”,不仅要探讨概念的性质、种类和相关逻辑推演,而且包含着提倡语言规范化、促进华夏大一统的学术、政治用意。荀子(前316—前238年)盛年,距秦统一中国(前221年)为期不远。当时秦统一中国的大势已初露端倪。荀子近50岁时(前268年前后),应邀到秦国考察政治、军事、地理和民俗。秦相范雎问荀子入秦的观感。荀子称秦国自然条件优越,百姓纯朴,官吏廉洁,大夫不结党营私,朝廷治国有方,必然在未来大一统中占据优势。荀子写《正名》,意在以儒家智者的身份,为未来统一中国的王者制定语言名分的蓝图。

荀子看到语言规范化是促进华夏大一统的重要因素,所以《正名》一开篇,他就建议未来统一中国的王者应制定一套标准的名称:“刑名从商,爵名从周,文名从礼。散名之加于万物者,则从诸夏之成俗曲期。远方异俗之乡,则因之而为通。”他主张刑法的名称根据商朝,等级的名称根据周朝,礼节的名称根据《礼经》。一般事物的名称根据华夏文化发达地区的习俗和普遍约定,边远不同风俗的地区则据此沟通了解。

荀子编制了一份有关人自身的一般语词目录。性(本性):人天生的本性,也指本性所产生,精神和事物相接触、相感应,不经过人为的自然性质。情(感情):人的本性好、恶、喜、怒、哀、乐。虑(思虑):心智对感情的选择判断。伪(人为):人的官能根据思虑的判断而行动,也指积久的思虑和官能行动的习惯所形成的规范。事(事业):符合功利的行为。行(德行):符合道义的行为。知(认识能力):人所固有的认识事物的才能。智(知识):人的认识能力接触外界所获得的认识。能(本能):人天生所固有的本能,也指人的本能发挥作用而获得的效果(效能)。病(残疾):本性所受的损伤。命(命运):各种条件巧合所带来的遭遇。

这是语言规范化的尝试,是为未来统一中国的王者提供可参考的范本。荀子劝诫未来王者应颁行规范的名称,谨慎地率领百姓走向大一统。这种思想有其合理性。

五、严复正名

严复翻译的《名学浅说》第30节,列举现实生活实例:“即如中国老儒先生之言‘气’字。问人之何以病?曰:‘邪气内侵。’问国家之何以衰?曰:‘元气不复。’于贤人之生,则曰‘间气’。见吾足忽肿,则曰‘湿气’。他若‘厉气’,‘淫气’,‘正气’,‘余气’,‘鬼神者二气之良能’,几于随物可加。今试问先生所云气者,究竟是何名物,可举似乎?吾知彼必茫然不知所对也。然则,凡先生所一无所知者,皆谓之‘气’而已。指物说理如是,与梦呓又何以异乎!他若‘心’字、‘天’字、‘道’字、‘仁’字、‘义’字,诸如此等,虽皆古书中极大、极重要之立名,而意义歧混百出,廓清指实,皆有待于后贤也。”

《名学浅说》说:“夫名学为术,吾国秦前,必已有之。”“盖惟精于名学者,能为明辩以晰”。严译逻辑学为“名学”,概念为“名”,判断为“辞”。严译《穆勒名学》部甲篇一第一节原著原意是“为什么名称理论是逻辑学的必要部分”,严复借用孔子“君子于其言,无所苟而已矣”,意译为“论名之不可苟”。严复借孔子“正名”说,开宗明义说:“言名学者深浅精粗虽殊,要皆以正名为始事。”《名学浅说》第29节说:“治名学,第一事在用名不苟。即有时与人辩理,亦须先问其所用名字界说云何。”

严复说:“科学入手,第一层工夫便是正名。”“既云科学,则其中所用字义,必须界线分明,不准丝毫含混。”“科学名词,涵义不容两歧,更不容矛盾。”“孔子曰:‘必也正名乎!’未有名义含糊,而所讲事理得明白者。”科学“用一名义,必先界释明白”,须运用定义(“界说”)方法。严复认为,中文名义更需在通晓“文理”(文章条理,上下文、语境、语构)的基础上辨识,“读者必合其位与义而审之,而后可得”(《穆勒名学》部甲第二按语)。“位”指语词所在的语句、上下文的位置。“义”即语义、概念。需从语法(语形、语构)和语义的联系上来确定词类性质。“正名”,严复是提倡者,也是实行者。严复为文,“一名之立,旬月踟蹰”,“字字由戥子称出”。 严复致力于中国传统“正名”和西方逻辑的贯通,以促进国人思维表达的精确化。 C/HNZLpIyT4vvsyJucbCFb06Tk6XdBMSqJbO2a8sG2TbG9o4irqtz2pKVnZFOE3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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