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72年起,中国逐渐恢复了与美国、日本和欧洲的关系,为了调整当时偏重的产业结构,国家开始支持轻工业、石油化工和一些支农工业的建设,主动引进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设备,这导致1974年财政赤字超过100亿。到了1977和1978年,中央政府进一步加强对外资的引进,希望像1952年“一五”计划引进156个项目一样,“上他十来个大庆”,再搞100来个大项目,这导致1978年财政赤字超过170亿,占财政收入的20%。紧接着,随着1979年对越自卫反击战的直接开支增加,1979的财政赤字超过180亿。两年的财政赤字扩张,导致中央政府财政压力骤然加大。
当时,在“左”的思想的影响下,财政强调的是“既无内债,又无外债”,没有后来靠向银行透支或发行国债抵补赤字的制度,于是,两年约400亿的财政赤字就只能通过增发400亿货币来解决,当时还不能说是货币贬值,只能说增发了400亿的“毛票子”。面对财政危机,中央政府采取了三项重大改革。第一项改革是“财政与银行分家”,由银行而不是财政来承担企业的投资职能,也称之为“拨改贷”改革,这使得财政基本建设支出大幅度减少。第二项改革就是举世瞩目的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使得政府不再为高负债、低效益的人民公社背书。第三项改革即是财政“分灶吃饭”改革。当时的提法是“为了调动地方当家理财的积极性”,其实主要是因为中央财政不可能再承担地方政府的开支。于是,在财政体制改革过程中分级建立了地方财政后,地方各级政府就都有了自己的财政自主权,也就有了发展地方经济增加本级政府财政收入的动力。
这三大改革的重要缘由之一是通过改革减轻财政压力,因此当时一些人批评这些改革是“财政甩包袱”。但是从事后看,它们分别推动了金融体制改革、农村生产经营体制改革和财政体制改革,这三项改革影响甚为巨大和深远,成为中国经济增长的重要推动力。
1976年,以粉碎“四人帮”为标志,历时十年的“文革”动乱终于结束了,人心思定,全国人民希望及早将国家重心转到经济建设上。这种愿望在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得到集中体现,会议决定全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这是我国重要的历史转折点。
要发展经济就需要调动各方面积极性。自古以来,调动积极性的有效措施无非是两点:一是放权,参与者越有自主权,也就越有手段去发展经济,按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所说,就是“现在我国经济管理体制的一个严重缺点是权力过于集中,应该有领导地大胆下放,让地方和工农业企业在国家统一指导下有更多的经营管理自主权”;二是让利,参与者在经济活动中得到的利益越多,也就越有激励投入到活动中。因而,我国上个世纪80年代的改革主调也就顺理成章地成为:“放权让利”!
“放权让利”沿着三个方向展开:企业、农民和地方政府。第一个方向是政府向企业让利,计划经济体制下国有企业要全额上缴利润,为调动企业经营自主性,我国在1983年和1985年实行两步“利改税”改革,国有企业由全额上缴利润改为按利润的55%上缴企业所得税;第二个方向是政府向农民让利,在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农民每年在上交国家或集体的定额后,可拥有剩余产出的全部收益权。第三个方向就是中央向地方让利,在财政体制上就是称为“分灶吃饭”制改革。1979年10月4日,邓小平在中共省、市、自治区委员会第一书记座谈会上指出:“财政体制,总的来说,我们是比较集中的。有些需要下放的,需要给地方上一些,使地方财权多一点,活动余地大一点,总的方针应该是这样。”
“分灶吃饭”制度的核心是财政收入包干,即地方按一定方式上交中央政府财政收入后,剩下归地方所有。因此,“分灶吃饭”体制有时又称为“财政包干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