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我得承认,我对你的故乡了解得太少。
我没有去大雁塔,也没有爬古城墙,你推荐我去看的博物馆,我倒是顶着烈日排队去参观了一番。
如你所说,确实牛掰,从石器时代一直到大唐盛世,在幽暗的灯光里我仿佛经历了一次奇妙的时光之旅。
到我离开西安的前一天晚上,我还不太相信,我跟这座城市的缘分仅仅就这么浅吗?
当时我在酒店的走廊里给朋友打电话,地上铺着红色的地毯,顾不得脏,我就坐在地毯上很没教养地哭。
我说怎么办,都过去这么久了,我还是一想起他就哭,我这辈子是不是完蛋了。
我说,其实也不是为了他哭,我是为了自己,我就是觉得自己骗自己骗得太辛苦了。
如果那通电话打了一个小时,我大概就哭了五十九分钟。
其实我也说不清楚为什么要哭,只是当时觉得非得这样表现一下,才对得起自己千里迢迢,坐十八个小时的火车到你的故乡来看一眼的举动吧。
我十五岁的时候看过一篇小说,女主角背着包去到她前男友长大的城市,在某个机关门口,她被保安挡住了,死活不让她进去。
她一遍又一遍地哀求那个保安说,有人告诉我里面种了很多玫瑰花,我想看看。
但保安怎么会听得懂她在说什么,于是,不管她如何声泪俱下,还是把她赶走了。
我记得结尾处,她抱着自己的背包,蹲在对街,远远地看着那扇无情的黑色铁门,无比委屈地喃喃自语说:“我只是想看看里面的玫瑰花……”
快十年了,我一直记得这个故事,大概是当初看的时候太替她难受了吧。
十五岁的我,没想到多年后的自己,竟然也做出了小说里才有的事情,不管这深情多么荒唐,总还是出于爱。
可惜你没有给我更多的信息,否则我或许会表现得更夸张一点儿。
我真希望能够在那座古城里找到你儿时住过的旧房子,让我把耳朵贴在门上,隔着山河岁月,隔着你我之间无法逾越的人生悬殊,阅历深浅,听一听还是一个孩子时的你的笑声。
最后那天晚上,我在街上随便找了一辆人力三轮,叫师傅带着我随便转一圈。
师傅看了我半天,忽然冒出来一句话说:“我记得你,你的脸上有块疤。”
我没费唇舌跟他解释那不是伤疤也不是胎记,它是西安给我做的一个记号,像盖在护照上的入境章一样,是来过这里的证明。
在西北的夜风里,我轻声唱了一首歌。
我来到你的城市,走过你来时的路。
只能这样了,还能怎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