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
下载掌阅APP,畅读海量书库
立即打开
畅读海量书库
扫码下载掌阅APP

第一节
什么是知识?

一、知识的定义

不同学科对于知识的形成、传承以及演化提出了不同的看法。在哲学层面上,知识被定义为“真实的信念(Good True Belief)” 。该定义强调了信念的目的(Purpose),即知识传播者的意图(Intention)必须是好的(Good),而且验证信念对错的方式必须是正确的(True)。进一步地,知识还被认为是“已被验证的正确信念(Justified True Belief)” 。但是几十年来,“已被验证的正确信念”这个概念的准确性受到来自学界的诸多质疑,例如,埃德蒙德·盖蒂尔(Edmund L. Gettier)提出的质疑是,一个正确的且被验证的信念,可能只是出于偶然性被证明为正确 。后来,丹尼尔·霍华德-斯奈德(Daniel Howard-Snyder)为了解决这一定义的问题,将知识定义为,“知识是正确的信念,并且这个‘正确’是一个非偶然的正确” 。扎格泽博斯基(Linda Zagzebski)认为,知识是一种源自于理智德性(Intellectual Virtue)行为的信念。更具体而言,知识是一种和现实相关联的认知,这种认知源自于理智德性的行为。

不同于哲学层面,在知识社会学视野中,知识是对现实的社会建构。知识的重要作用是构造出了一个社会赖以维系的“意义之网” 。社会科学家更关心现实和知识的形成与社会的关系,即知识在成为“社会现实”的过程中所经历的社会过程 。社会科学家认为,与思想和理论相比,知识来自于经验(例如,人们在非理论和前理论的日常生活中所“知”的现实)。常识性的知识是知识社会学的焦点,这些常识逐渐成为社会共识。托马斯·H.达文波特(Thomas H. Davenport)和劳伦斯·普鲁萨克(Laurence Prusak)将知识描述为框架经验、价值观、情景信息和专业观点的混合体,并且这些知识能够为评估和合并新的经验和信息提供框架

从这个意义而言,关注现实的社会建构,是社会科学领域知识传播研究的重要任务。例如,布鲁诺·拉图尔(Bruno Latour)和史蒂夫·伍尔加(Steve Woolgar)在诺贝尔奖得主罗歇·夏尔·路易·吉耶曼(Roger Charles Louis Guillemin)博士的实验室进行参与式观察,记录实验室的日常对话与运行,从而基于社会文化视角提出,科学知识并非事实的积累,而是通过社会建构而产生的新信息 。在知识社会学领域学者来看,知识具有以下特征:第一,知识具有客观性;第二,知识具有“主体间性(Intersubjectivity)”;第三,知识的建构过程是个体主观过程“客体化(Objectivations)”和“制度化”过程。

第一,知识的客观性指的是,知识的客观性,是既定的、超越个人的。社会现实(Reality)是某些现象的属性,独立于人,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对个人来讲,这种现实是一种外在的、带有强制性的事实。在承认客观性的前提下,人们才有可能谈论类似于自然现实的、对个人来讲是复杂的和给定的社会世界;社会构造(Social Artifact)才能作为一个客观世界被下一代传承。例如,舍勒分析了人类知识如何由社会所规约。人类知识在社会中是以先验的形式呈现的,先于个人经验,并为其提供意义秩序。这种秩序是个体看待世界的自然方式。

第二,知识建构过程的前提是知识具有“主体间性(Intersubjectivity)”。主体间性是知识能够被社会成员合作建构的基础。现代社会人类的日常生活中包含着不为受众直接接触的领域。日常生活现实是一个主体间的世界,一个由我与他人分享的世界。这种主体间性将日常生活现实与个体所意识到的其他现实区分开来。人们在常态的、不证自明的例行生活中,共享着一些社会现实。而只有当主体间的经验能够在某种符号系统中被客体化时,即共享经验有可能被重复客体化时,我们才能将其说成是社会共识。换言之,每个个体和他人对世界的理解保持着某种一致性,这也是知识得以建构的前提假设。

第三,知识的建构过程是个体主观过程“客体化(Objectivations)”和“制度化”过程。在特定社会与文化背景下,社会科学家认为,知识是社会互动的结果,是在社会情境中被发展、传播和维持的,其是对现实的共同创造 。知识不是一个可以获取的客体(Object),知识是通过交流经验以及后续将观点付诸实践后协同创造出的新事物 。这个过程称之为“客体化”过程。通过这一环节,主体间(Intersubjective)的常识世界才得以建构而成。

既往研究分析了知识客体化过程如何在个体层面实现。卡尔-爱立克·斯威比(Karl-Erik Sveiby)认为,知识是不可见的,因为知识缺少一个广泛被认可的定义和测量标准 。他将知识定义为一种行动的能力(A Capacity to Act)。皮亚杰(Piaget)通过对个体认知过程的探究,提出了知识的动态本质,即个体已有认知模型对外部环境的同化(Assimilation)或者适应(Accomondation)过程。具体而言,为了应对不断变化的新环境,个体起初尝试将自己已有的内在认知基模应用到新的不断变化的环境中(即同化,Assimilation)。如果同化策略失败,他们不得不改变已有的认知基模或者获取新的基模(即适应,Accommodation)

多位学者进一步阐述了知识社会建构过程的“制度化”过程。人类社会那些最重要的知识是在前理论的层次上出现的。它是一个社会中“人尽皆知”的事情的综合,包括准则、道德规范、智慧箴言、价值与信仰、神话等事物。在知识通过客体化过程得以生产出客观世界的时候,制度化过程提供了知识建构的“程序化”的通道。换言之,借助于语言和以语言为基础的认知工具,已经被客体化的知识在社会化过程中,进一步被内化为“客观有效的真理”。有关社会的知识可被理解为一种“实现”(Realization)。它具有两层意义:一是客体化的社会现实被理解了;二是这一现实被持续不断产生出来。

上文从知识社会学角度出发,探讨了知识的定义以及知识的特征。在社交媒体时代,知识的呈现、传播和建构,皆由于信息技术的变革发生了重要的变化。基于在线知识分享平台技术,从知识社会学视角出发,本书将在线知识定义为用户通过在线互动协同建构的信息客体(即“信息、技术或经验”),即知识并非仅仅指可获取的客体(Object),其是通过知识生产者之间的经验交流,将观点付诸实践后协同创造出的新事物

二、知识的外延

既往研究根据研究目的不同,对知识在不同维度进行分类。从认知理论的角度,知识被分类三种:陈述性知识(Declarative,即事实信息);程序性知识(Procedural,即将陈述性知识编译成功能单元);以及条件性知识(Conditional,即理解何时何地可以获取具体的事实或者使用特定的程序) 。从认知任务角度,知识可以被分为环境知识(Situation Knowledge),概念知识(Conceptual Knowledge),程序知识(Procedural Knowledge)和策略知识(Strategic Knowledge) 。从知识的认知深度,知识可以被分为表面知识(Surface or Superficial Knowledge)和深层知识(Deep Knowledge),后者是指那些被深深烙印在个人知识库(Knowledge Base)中的,或者是当讨论时被转化为基础的概念、原理或者程序的知识 。从知识的采纳主体角度,知识可以被区分为个人知识和集体知识,个人知识是由个体根据自身的信念、态度、意见和影响个体性格形成的因素创造并存在于个体的知识。社会知识是由群组的集体行为所创造的并存在于集体的知识。社会知识包含了指导组内交流和合作的规则等 。而按照用途进行分类,知识可被分为过程性知识(Procedural)(Know-how),因果性知识(Causal)(Know-why),条件性知识(Conditional)(Know-when)和关联性知识(Relational)(Know-with) 。此外,迈克尔·波兰尼(Michael Polanyi)认为,知识都具有隐性的维度 ,因此,沿着他的思路来看,知识可以被分为显性知识和隐性知识 。显性知识是指那些可以被人类用某种特定的编码体系所表达的知识(最典型的是语言,还包括数学公式、各种图表、盲文、手语、信号灯等符号形式)。隐性知识是与显性知识相对的,是指那些难以描述的知识,如在特定语境中的经验、思考和感受等。卡拉·欧戴尔(Carla O’Dell)和杰克逊·格雷森(Jackson Grayson)指出,隐性知识是那些在雇员的大脑中的、在顾客的经验和销售商的记忆中找到的知识 。Spender将隐性知识定义为“还没被明确阐述的(Not yet Explicated)”信息 。野中郁次郎(Ikujiro Nonaka)和竹内弘高(Hirotaka Takeuchi)描述了显性知识与隐性知识相互作用的过程:显性知识通过组合过程共享,并通过内在化成为隐性知识;隐性知识是通过社会化过程共享的,并通过外部化变得明确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以在线知识分享平台为代表的网络虚拟社区已成为现代社会最主要的知识交流平台 。例如,社会化问答网站(例如QUORA、AardVark、AnswerBag、百度知道,以及知乎网)中,用户以自然语言的方式,提出信息需求(主要表现为“提问”),其他用户对其需求予以回应(主要表现为“回答”),由此而结成一个虚拟社区。这些网站作为“共享互动的公共知识平台(Online Knowledge Sharing Platforms),已经成为人们获取知识的基本渠道之一”。例如,黄顺铭考察了以“知乎”为代表的虚拟社区中,用户知识分享的意向和行为的影响因素 。因此,本书根据研究语境,将知乎平台的“知识”外延界定为知识标签和知识标签社团的概括名称。知识标签是指用户通过在线互动协同创造的不同认知领域内的信息客体名词(例如,“儿童教育”“心理咨询”“深度学习”“减肥方法”);知识标签社团的概括名称是指多个相互连接的知识标签语义聚落所涌现出的对该领域的概括(例如,教育、心理、计算机、运动)。 UQtjmmYB+1fO0yR2ecqM1eR5e9ZlqH7foLSeSpkAxod3lnxv0l8InlW1JYvkiJjP

点击中间区域
呼出菜单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