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我写道,那个人感到非常后悔。其实包括后悔以及他考试前一天书还没念完就上床睡觉,这些行为对那个人来说都是“善”。不过,若做了这个行为之后,考试拿到坏成绩,相较于拿到好成绩,当然就称不上是“善”了。但是,说不定即使熬夜用功也是一样拿到坏成绩,那倒不如表现出“我已经努力过了,只是受不了睡魔的诱惑”(这样就可以证明,我是真的很想念书),或是“因为自己不够用功,所以才考得这么差,假如当时我没有睡着,就可以考得更好”的样子,让自己和别人都能这么看待自己,这是把责任转嫁给身体,目的是避免面对自己成绩考差的事实。换言之,他判断让自己活在“假如我再用功一点”这个可能性之中,对他来说就是“善”。假如不保留这个可能性,而是真正地拼死拼活念书,结果还是考不好的话怎么办?所以他选择不想面对这个现实。
当然,对当事人来说,他并不晓得自己有这样的行为目的。大多数的状况是,连本人也不了解真正的目的,也就是说他是在无意识的状态下做的。心理咨询的工作就是把这个尚未被人察觉,或者说未被人理解的无意识的目的意识化。
在意识化之前,当事人只能通过原因论理解目前自己的状态或行动。他不知道还有别的见解。在考试前一天晚上很困所以睡着了,这是原因论,实际上真正的目的就如同刚才说明的,是不敢面对现实,害怕自己即使拼死拼活地念书也没办法拿到好成绩。
有时候,我们为了正当化自己的行为,会在事后找理由。那些不想去上学或工作的人,会想出一个让自己与周遭的人都接受的理由,认同自己不去学校的行为。比如说,他可以解释说早上起得太晚,或前一天睡不好。有时候甚至会出现肚子痛、头痛的症状。小孩子只要向父母诉说这些症状,父母不可能会勉强孩子去上学。于是,父母会联络学校,替孩子请假,孩子就可以名正言顺地不去上学。但没多久,父母会发现孩子刚才说的那些症状都好了。这不是小孩子说谎,而是他真的肚子痛、头痛,只是目前的状况已不再需要这些症状,所以他的病痛就自然消失了。
大人的情况就稍微复杂些,但基本上还是一样。以孩子请假不去上学的例子来说,小孩子要先订立一个不去上学的目标,然后想办法把它化为可能,也就是创造出能够说服父母亲的症状。这和罪犯以自己贫穷、性格易怒作为理由一样。一开始,他必须先有犯罪的目的,然后再找一个理由将此目的正当化。
这些理由被拿来当作原因。利用某个原因来说明目前发生的事情或状态,阿德勒把这样的行为称作“因果关系的假象”(《自卑与超越》)。所谓的“假象”,指的就是实际上并没有因果关系。意思是,本来没有因果关系,但当事人表现出让人觉得有因果关系。
阿德勒举了下面这个例子。有一只经过训练后会跟在主人身边走的狗,某天它被车撞了。这只狗很幸运地保住了性命。之后,它又跟着主人出门散步,但只要走到发生事故的“那个地方”,它就开始害怕,裹足不前,一动也不动。之后,它甚至连靠近那个地方也不敢(《自卑与超越》)。
以这只狗的例子来说,这是属于PTSD的案例,它把遭遇事故的原因归咎于场所,而不是自己的不注意或经验不足。我在念中学的时候曾遭遇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有一阵子我真的一点都不想靠近那个地方。但上学的路只有一条,我没办法避开。其实,发生事故的“场所”本身并没有什么恐怖的地方,这是显而易见的。但假设主角换作是一个时常不想去工作的人,发生事故之后,就可以拿它来作为自己不去上班的理由。一开始他走到遭遇事故的场所,内心会觉得不安,心脏跳动得非常快。到了后来,连靠近那个场所的附近都会出现这些症状。要不了多久,这个人一定会变得连踏出家门一步都不敢。
对当事者来说,他可能会把遭遇事故作为不敢踏出家门的原因。但是,拥有同样经历的人,却不是每个人都不敢踏出家门。遭遇事故和无法外出,这两件事情原本并没有因果关系,但却在这时候被拿来当作理由。
假设同样的经历都会发生同样的结果,也就是说过去的经验会决定自己现在的状态的话,那么所有的治疗、育儿、教育都无法发挥作用。因为,这意味着不管是治疗、育儿、教育都无法引导人改变自己现在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