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面提到自由意志时说到,最初的一步是由自己的决定而跨出。为什么他想这么做?因为他判断这么做对自己而言是“善”。
苏格拉底接受死刑判决后,直到死刑执行前都待在监狱,这是因为对雅典人来说,这么做是对的(善),他自己也认为这么做是对的,假如他认为逃狱才是“善”,那么他早就逃往国外了(柏拉图《克里托篇》)。只有这个“善”才是真正的原因,除此之外的原因都是次要原因。
亚里士多德把原因分成四类。以雕刻为例,必须要先有青铜、大理石、黏土,才能进行雕刻。这些东西就称作“质料因”(由什么做成);其次,即使眼前有一块大理石,若没有雕刻它的人、也就是雕刻家,雕刻这个动作就不会发生,这称作“动力因”(动力的源头);雕刻家在雕刻的时候,会先想象雕像的形状,要把它雕成什么东西,这时雕刻家脑中浮现的形象就是“形式因”(什么东西);但光是这样还无法完成雕像,若雕刻家心中没有制作雕像的欲望,雕像就不会存在。他一定有某种目的,比如说是为了自己欣赏,或者拿去卖。这就是“目的因”,也可以把它直接替换成“善”。
这并不是指,阿德勒不处理亚里士多德提出的“目的因”以外的原因,而是把它当作主要的原因,借此来思考行为的目的。在针对行为提出“为什么”的时候,阿德勒使用“原因”这个词,指的不是“物理学上或科学上严谨的因果律”中的原因(《儿童教育心理学》)。他认为其他的原因都是从属于目的之下。比如前面说的身体的例子,大脑或脏器的生理性、生物化学性的状态或变化,应属于身心症的质料因,但就目的论的立场来说,这些变化并不会立刻引发症状。
身体的状态,例如前面提到的脑梗塞,由于发病部位在脑部,所以身体变得不听使唤。这时候患者的身体条件别说有什么动力把他往前推,反而还阻碍他往前。即使如此,还是有患者努力做复健,试着让自己往前移动一步、两步,为什么?因为他判断这么做是“善”,这个“善”(努力复健)就是他行动的目的。
即使没有生病,当我们身体感到疲累的时候,就算想要工作或念书,仍然会力不从心。但只要之前没有连续熬夜好几天,身体还撑得下去的状况下,应该还是有人可以办得到。所以,以阿德勒的讲法,这时候想睡觉不过是利用很困为理由,实际上是不想工作或念书,因为当事者判断当下这个选择是“善”,即使他事后会感到非常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