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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长/重要性矩阵:品类力评估

将品类组合置于增长/重要性矩阵,你就能清楚地看到你的品类力(见图2-2)。

图2-2 增长/重要性矩阵

让我们先明确几个术语。我们以什么基准来判断一个品类属于高增长还是低增长呢?答案很简单:15%~30%(或更高)的增速属于高增长,个位数的增速属于低增长,10%~15%的增速则处于“不高不低”的区间。

以上数字来自对吸引成长型投资者(而不是价值型投资者)所需增速的推断,也是我们将B阶段品类的持续性增速与C阶段品类的周期性增速相比较得出的结果。可以肯定的是,判断一个品类的增速高低,千万不能拿品类组合中的其他品类作为参照。这一点非常重要,所以我在此要多说几句。

假设你的品类组合的平均增速为4%,但你有一个品类的增速是8%,这种情况难道不应该视为高增长吗?绝对不应该!相反,这只能被视作两个或更多C阶段品类,有的品类力强一些,有的品类力弱一些。(记住,成熟市场的增长是周期性的,所以可能碰巧今年这个品类上升,那个品类下降。)关键在于,这些品类中没有一个具有推动高增长所需的B阶段品类力。也就是说,这些品类都没有一个持续性增长的市场,如果有一个持续性增长的市场,市场份额之争将会产生新的市场领导者。既然如此,它们就不应该得到持续性增长市场的资源。

在明白这个原则之后,我们转向矩阵的另一个轴。我们以什么基准来判断一个品类是否重要?与品类组合中的其他品类进行比较,一个品类的重要性越明显,其业绩表现就越出类拔萃,在年度预算和资源分配谈判中的话语权就越大。

根据以往的经验,我们总结了一条判断品类是否重要的法则:如果一个品类创造(或者即将创造)的收入或利润占公司总收入或总利润的比例为5%~10%,这一品类就是重要品类。对于这种举足轻重的品类,公司负责季度预测的职能部门往往会予以百分之百的关注度。任何重要性低于这个水平的品类都有可能被视为对重要品类的干扰。

清楚了以上概念之后,现在我们来看一看成熟企业常见的品类组合模式(见图2-3)。

图2-3 成熟企业常见的品类组合模式

在讨论具体案例之前,我们先来解释一下图2-3所代表的意义。如果一家企业采用这种品类组合模式,那么,该企业的重要品类大部分都处于品类成熟生命周期的C阶段,在图2-3中表现为象限3中的大气泡。这些都是相当不错的品类,收入往往极为可观。该企业还在投资开发大量新兴的高增长品类,但这些品类尚不具备重要性,在图2-3中表现为象限1中的小气泡。除此之外,该企业通常也拥有一些“维持型”(hanger-on)品类,这些品类既不具备重要性,也不属于高增长品类,但是仍然有利可图,有时利润还十分丰厚,通常处于品类成熟生命周期的D阶段,在图2-3中表现为象限4里的小气泡。最后,该企业并没有真正的高增长品类,也就是说,它几乎没有明显处于品类成熟生命周期B阶段的品类,在图2-3中对应的位置为象限2。这一点也是成熟企业常见的品类组合模式的最显著特征。

高科技历史上一些最优秀的企业目前(2010年)都是以上品类组合模式,包括微软、英特尔、IBM、甲骨文、惠普、SAP和戴尔。这些公司都拥有属于C阶段成熟品类的世界级产品——个人电脑操作系统、微处理器、IT咨询、企业应用等。在它们目前主导的品类市场,它们通过产品更新换代,都能够实现周期性增长。然而,在过去十年,甚至更长的时间里,它们中没有一家公司能够逐步开发出属于B阶段的重要品类。可以肯定的是,在这十几年里,所有公司都花重金进行研发,寻求下一代技术,但都未能取得突破,仍然停留在象限1,无法过渡到象限2。也就是说,新兴品类都是高增长品类,但是市场总是太小,在达到举足轻重的规模前,管理层已对其失去耐心,转而关注其他新兴技术。

相反,苹果、谷歌、NetApp、高知特、赛贝斯、思科等公司的品类组合模式与此不同。与上一组公司不同的是,在过去十年中,这一组公司都在其品类组合中增加了至少一个高增长的重要品类(B阶段品类),其中苹果公司的表现最为亮眼,该公司成功开发出一系列属于象限2的B阶段品类。正因为如此,苹果公司的成功被誉为十年来最璀璨夺目的商业故事,甚至比谷歌公司的安卓系统、思科公司的网真系统更令人赞叹,在短短十年内,苹果公司开发出的B阶段品类不是一个,而是三个!

当然,这一点确凿无疑:所有公司都渴望像苹果公司那样不断开发出B阶段品类,至少在高科技领域确实如此,而且在许多情况下,它们成功的机会相当大。此外,所有这些公司以前都至少成功推出过一个B阶段品类,否则它们不会达到今天这般的成就。那么,为什么它们无法推出更多B阶段品类呢?为什么象限2经常空空如也呢?

答案很简单:品类组合管理要平衡不同品类的投资,增加对一个品类的投资,就会减少对另一个品类的投资。这些投资的回报期不同,因此会产生利益冲突,进而干扰品类组合战略的执行。克莱顿·克里斯坦森(Clayton M. Christensen)所说的“创新者窘境”的本质也在于此。克里斯坦森指出,在“创新者窘境”里,没有人是坏人,但坏结果一再出现。因此,要克服“创新者窘境”带来的挑战,我们必须准确地把握“创新者窘境”的动态特征。 ATulcQvlg9kDjxAvkuCSpvh2qBAR/wyHSYnYaOFhbRen2emRd+xcqr8FVujggN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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