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有时候想,这可是她一生中最美好的日子,是大家常说的蜜月。想要品尝蜜月的甜美滋味,毫无疑问,应该去那些名字响当当的地方,在那里才有燕尔新婚的爽心和逍遥!人坐在驿车里,在蓝丝绸窗帘下面,缓缓行进在崎岖陡峭的山路上,听着车夫的歌谣在山间回响,与羊群的铃铛声和瀑布的轰鸣遥相呼应。日落时分,在海湾之畔呼吸着柠檬树的香气。夜幕下,别墅的露台上只有他们两个人,十指相扣,一边仰望繁星,一边憧憬未来。她认为世上某些地方应该是专门出产幸福的,就像一种某块土地特有的植物,移到任何其他地方都不会茁壮成长。她怎么就不能在瑞士山区木屋的阳台上凭栏远眺,不能在一间苏格兰的村舍里,与身穿黑天鹅绒长燕尾服、翻袖口衬衫、头戴尖帽、脚蹬软靴的丈夫,关上门品味忧愁。
也许她会特别愿意找来一个人,倾诉这些心事。可是这样难以捉摸的苦恼,似云一般变化莫测,似风一般飘忽不定,又如何跟别人说起呢?她找不到合适的语言,也没有合适的时机与胆量。
然而若是夏尔有心的话,若是他能猜上一猜,或是看穿她的心思,哪怕只是一次,她觉得自己的心扉就能一下子打开,滔滔不绝,仿佛丰收时熟透的果子,用手一碰,就纷纷掉落下来。可是,随着两个人在生活上越来越亲近,内心深处却越发渐行渐远了。
夏尔的言谈平庸乏味,就像马路两侧的人行道一样,人云亦云的世俗之见像路上的行人,披着不起眼的衣服,既不令人激动,也不逗人发笑或引人梦想。他说,当年在鲁昂居住的时候,他从未动过心思去剧院看一场巴黎演员的表演。他不会游泳,不会舞剑,也不会使枪,有一天爱玛在小说里碰到了一个骑马的术语,过来问他,他也答不上来。
恰恰相反,一个男人难道不应该无所不知吗?不应该是样样精通,带给你激情的力量、生活的雅致以及所有的奥秘吗?但是他,眼前这个男人,什么也教不了,什么也不懂,什么也不期待。他以为她很幸福,而她怨恨他的这种风平浪静的安稳,这种气定神闲的迟钝,甚至怨恨她带给他的幸福。
她有时会画些素描,夏尔的一大乐子便是笔直地站在一旁,看着她俯身在画夹上,眯起眼睛仔细打量她的画作,要不然就是用手指来回搓着几小团面包芯 。至于钢琴,她的手指在琴键上移动得越快,夏尔越是赞叹不已。她镇定自若地敲着琴键,从低音区一口气弹到高音区。经她如此一弹,这架老钢琴发出颤颤巍巍的声音,窗户开着,在村子的那一头也能听见。执达官的文书员没戴帽子,穿着便鞋经过大路时,手里还拿着文件,也常常驻足聆听。
除此之外,爱玛还很会持家。将问诊的账单寄给病人时,她在信中的措辞十分委婉,令人感觉不到是在催账。星期天,当有邻居来家里吃晚餐时,她总有办法做出精致的菜肴,她擅长将青梅在葡萄叶上摞成一座金字塔,将果酱罐倒扣在盘子里端上桌,她甚至还说要买几只漱口杯 ,专门为饭后吃甜点时用。所有的这些都让大家对夏尔一点点敬重起来。
娶了这样一位妻子,夏尔终于也跟着感觉自己高人一等。她画了两幅小小的炭笔速写,他找人用大大的画框镶裱,又用长长的绿绳子挂在客厅壁纸墙上,得意扬扬地指给客人们看。当人们做完弥撒出来,常常看见他穿着漂亮的绒绣拖鞋站在自己家门口。
他回家的时间很晚,经常是十点钟,有时要到午夜。到家后他要吃点东西,女仆已经睡下了,只有爱玛来伺候他。为了吃得更自在些,他干脆脱下大衣。他挨个儿说起白天碰到的人、到过的村庄,以及开过的药方。他怡然自得,吃掉剩下的洋葱牛肉,还有奶酪,大口啃了个苹果,喝光长颈瓶里的水,然后走进卧室,往床上一躺,打起鼾来。
由于长久以来他养成了戴棉睡帽睡觉的习惯,如今系在耳朵上的包头丝巾并不怎么适合他。早晨醒来,他的头发被压成乱蓬蓬的一团盖在脸上,枕头的带子昨晚也松开了,枕头芯里白色绒毛沾在了头发上面。他总穿着那双笨重的大靴子,鞋背上两道粗褶子一直斜着延伸到脚踝那里,鞋面其他部分则紧紧绷着,仿佛里面是一只木头脚。他常说“非常适合在乡下穿”。
他母亲赞同这种节俭。当家里吵翻天的时候,她就会像以前那样来看看他。不过,老包法利太太似乎对儿媳妇有几分意见。她觉得爱玛“身上有一种大手大脚的高贵作风”:木柴、糖以及蜡烛“用起来就像大户人家那样”,厨房里烧掉的炭足够做上二十五道菜!她把衣柜里的衣服理得整整齐齐,教爱玛在肉店伙计送肉过来的时候多长一只眼睛。爱玛听着学着,老包法利夫人也不吝赐教,整天互相喊着“媳妇”和“妈”,说的时候嘴唇轻轻地哆嗦,虽然两个人都轻声细语,但声音强压着怒气,略微颤抖。
杜布克夫人尚在的时候,老太太还能感觉儿子最爱的是自己;可现在,夏尔对爱玛的爱仿佛是对她的母爱的背叛,是对原属于她那份情感的侵占。她带着一种伤心和沉默观察着儿子的幸福,仿佛一个破产的人,透过从前自家的门窗玻璃,看着里面围坐在桌边的人。她讲起以前的事,让他想起母亲从前的艰辛和付出,并将这些与爱玛对他的粗心大意作比较,告诉他:他如此专情地爱爱玛,并不明智。
夏尔不知如何作答。他尊敬母亲,同时深深爱着自己的妻子;他觉得这边的见解言之有理,又感觉那边的所作所为无可非议。老包法利太太走了之后,他从他妈妈说过的最无关紧要的意见中,挑了一两句,畏畏缩缩地试着讲给妻子听,可爱玛一句话就让他意识到是他自己搞错了,并且打发他去病人那里了。
然而,她根据自己深信不疑的那套理论,想让自己享受爱情。在皎洁的月色之下,在花园里,她给他朗诵那些熟记于心的缠绵情诗,一边吟唱感伤的柔板 ,一边叹息。可是过后她发现自己的内心仍像此前那样平静,夏尔似乎也没有因此变得更加浪漫、更加被感动。
她这般敲击心灵之上的火石,却没有擦出一丁点的火星,而且对自己体验不到的东西,她没有办法去理解,就像无法相信那些未以惯常形式显露自身之物一样。她自然而然地认为,夏尔的感情没有任何非凡卓越之处。他表露爱意如同例行公事,每天都在某个固定时间点吻她,而这成了他的习惯之一,犹如乏味的晚餐后,上来一道事先就知道的甜点一样。
一位猎场看守人,在包法利先生治好了他的肺炎之后,送了一只小意大利猎兔犬给包法利夫人。她常带着它出去散步,因为有时她出去,只是为了可以一个人独自待上一会儿,不用再看着眼皮底下一成不变的花园和尘土飞扬的大路。
她一直走到巴纳镇的山毛榉林子里那座被遗弃的小屋附近,这座小屋坐落在田野与树林交界处的一隅。草丛中的界沟里,长了许多叶子长而锋利的芦苇。
她先是环顾四周,看看自从上次来过之后这里是否有什么变化。她在老地方找到了毛地黄和桂竹香,围着一个个大石块的荨麻丛,成片成片的地衣爬满了三扇窗户,护窗板始终紧闭着,早就烂了,它们的铁栏也早已锈迹斑斑。一开始,她的心思漫无目的,游移不定,就像她的猎兔犬一样,一会儿在田野里转着圈子,一会儿跟在黄蝴蝶后面吠,一会儿捕追鼩鼱,一会儿又去咬麦田边上的丽春花。随后,她的思绪渐渐集中起来,在草地上坐下,用伞尖轻轻地在地面戳着,反复问自己:
“为什么?我的天啊!为什么我要结婚?”
她暗暗心想当初有没有可能因为其他偶然的机会,结识另一位男子。她试着想象那些当时未曾发生的邂逅,那种全然不同的人生,那位未曾相识的丈夫。事实上,并非所有的男人都像现在这位一样。他想必是英俊、风趣、高贵优雅、翩翩迷人,就像修道院那些老同学嫁的人一样。她们此时此刻在做什么呢?在城市里,街道上熙熙攘攘,剧院里人头攒动,舞会上灯火通明,她们寻欢作乐,过着心旷神怡的生活。而她呢,她的生活冰冷得如同天窗朝北的阁楼,内心的苦闷仿佛一只蜘蛛,暗地里在她心中的各个角落结满了网。她想起领奖的那些日子,走上讲台去领她的小花冠。她梳着辫子,穿着白色长裙和那双斜纹薄呢敞口鞋,非常迷人,当她回到座位上,男士们纷纷弯腰向她表示祝贺。院子里停满了四轮的敞篷马车,大家探出车窗向她道别。乐师拿着琴盒经过她身边时,也向她致意。恍若隔世啊!所有的这些,都一去不返了!
她把“嘉莉” 叫过来,将它抱在双膝之间,用手指抚摩着它细长的头,对它说:
“来,亲亲你的主人,你这个无忧无虑的小家伙。”
苗条的小家伙慢悠悠地打着哈欠,她望着它那副忧郁的样子,生出几分同情之心,便将它比作自己的同类,像安慰一个悲痛欲绝的人那样,大声对它讲起话来。
有时候海上过来的狂风从科奥高原上空一跃而过,将咸咸的凉爽空气一直带到了远方的田野。灯芯草贴着地面呼啸作响,山毛榉的叶子簌簌地抖动,树梢也摇摆不定,巨大的沙沙声此起彼伏。爱玛裹紧披肩,站了起来。
林荫路上,阳光穿过层层叠叠的叶丛,绿莹莹地照亮了地面的苔藓,爱玛走在上面,苔藓发出细微的咔嚓声。夕阳西下,树枝间的天空变成了红颜色,大同小异的树笔直地栽成一条直线,仿佛自金色底座上伸出来的棕色廊柱。一阵恐惧向她袭来,她喊住嘉莉,赶忙上大路返回托斯特,怅然所失似的倒进一张扶手椅里,整个晚上一言未发。
可是,临近九月底,一桩非同寻常的事情突然从天而降:她被邀请到沃比耶萨的安德维利埃侯爵家中做客。
侯爵在复辟时期 做过国务大臣,如今正谋求复出,重返政治舞台,很早之前就着手准备竞选众议员。他在冬天给穷苦人捐助了大量木柴,又在省议会上慷慨陈词,要为地区修路。酷暑那会儿,他口中生了一个脓疮,夏尔用柳叶刀及时划了一刀,病情奇迹般地大大缓解了。管家被派来托斯特送手术的费用,晚上回去后,管家说他看见医生家的小花园里樱桃十分漂亮。因为沃比耶萨的那些樱桃树总是长得不好,侯爵先生便向包法利要了几枝插条,他觉得应该亲自登门道谢,谁知在那里看见了爱玛,发现她的身形十分窈窕,寒暄起来一点也不像一个乡下女人,从而觉得邀请这对年轻夫妻到府邸做客,既不会有失身份,也不会招惹来麻烦。
一个星期三的下午三点钟,包法利先生和夫人上了他们那辆“包克”,启程前往沃比耶萨,车后面绑了一个大箱子,在挡板前放了一个帽盒。夏尔的两腿中间还夹了一个纸板盒。
他们赶到时已是黄昏时分,仆人正在花园里点亮油灯,方便给马车照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