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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遣隋使与冠位十二阶

自478年倭王武派遣使者出使中国的刘宋王朝以后,倭国与中国皇帝王朝的国交往来就中断了。589年,隋王朝统一了中国。在581年隋朝刚刚建立伊始,朝鲜半岛的百济、高句丽都迅速作出反应,派出使节朝贡,接受隋皇帝的册封。但是由于当时隋朝尚未完成统一的大业,因此百济、高句丽两国实行“两面外交”,同时也与南朝陈通好,而且似乎更友好于陈朝。 隋王朝统一全国后,百济迅速以送还漂至耽罗国(济州岛)的隋战船为名,遣使奉表,祝贺隋文帝平灭南朝陈。对此,隋文帝深表嘉许,免除了百济的每年朝贡。 而高句丽的反应却与百济成正反对照,由于害怕隋王朝的进攻,高句丽平原王加紧军备和囤积粮食。于是,590年隋文帝在给高句丽王的国书中,指责高句丽王“虽称藩附,诚节未尽”,并要求其“守藩臣之节,奉朝正之典”,表示如若不守“藩臣之节”,就要废其王位,派官人治理其地。 面对隋王朝的强硬姿态,高句丽平原王做出妥协,意欲向隋王朝奉表陈谢,可是却突然亡故。因此真正接受隋王朝册封的是平原王之子,高句丽与隋朝之间的紧张关系得以暂缓。594年,新罗也派出使节入隋朝贡,接受册封。至此,以隋王朝为中心的东亚国际关系格局基本形成。这种国际情势的变化对于与朝鲜半岛诸国有着密切往来的倭国来说,是不容忽视的现实。

推古八年(隋开皇二十年,600年),推古王权也开始向隋王朝派出使节,由此中断了约100年的倭国和中国王朝之间的通交关系重新开启。根据《隋书》倭国传的记载,倭国使节到达隋王朝后,隋文帝命令官员向使节询问倭国的当地风俗,于是倭国使节回答:“倭王以天为兄,以日为弟,天未明时出听政,跏趺坐,日出便停理务,云委我弟。”隋文帝听后,认为“太无义理,训令改之”。显然,无论是倭国对天、日的认识,还是倭王的听政风俗,都与当时中国的礼制思想有着相当大的距离,因此站在中国礼制立场的隋文帝会加以训示。关于这次遣隋使的派遣,日本的史料上没有任何记载。不过,或许正是由于这次遣隋使与隋王朝的接触,使得推古王权认识到有必要吸收中国的治政理念,加快内政改革的脚步。

首先推行的改革措施是冠位十二阶制度。推古十一年(603)十二月,推古王权决定实施建立官人身份秩序的冠位十二阶。其具体内容是:阶名以德、仁、礼、信、义、智为基本序列,分别加上“大”或“小”字构成十二等,即自高向低的冠位顺序是大德、小德、大仁、小仁、大礼、小礼、大信、小信、大义、小义、大智、小智;同时规定冠的形状是“以当色絁缝之,顶撮总如囊,而著缘焉”,而冠饰髻花只能在元日时佩戴。 不过,在《隋书》倭国传中,冠位十二阶的阶名顺序略有不同,分别是德、仁、义、礼、智、信。

冠位十二阶制实际上主要授予中央豪族、部分地方豪族以及特殊技能者等,而占据倭王权中枢的王族以及大臣苏我马子一族都位于冠位十二阶之上,不在冠位秩序之列中。 因此,冠位十二阶的实施范围并不广泛。与以往实施的授予各氏族的世袭的姓不同,冠位十二阶制的授予对象不是氏族,而是个人。不同氏姓的人可能被授予同一冠位,同一氏姓的人也可能被授予不同的冠位,并且冠位不世袭,只限于本人一代。可以说,冠位十二阶制是朝着打破世袭的氏姓制,建立中央集权的官僚制方向迈出的第一步。

根据《日本书纪》记载,冠位十二阶制实施4个月之后,于推古十二年(604)四月,厩户皇子撰写了“宪法十七条” 。宪法十七条是推古王权推出的道德性规范,兼取儒家、法家和佛家等思想,除了延续“笃敬三宝”(第2条)的方针以外,更是在以大王为中心的君(王)、臣(王臣、群臣、群卿百寮、任官者)、民(百姓、人民)构成的政治秩序框架下,强调大王的唯一性,提出“君则天之,臣则地之”(第3条),“国非二君,民无两主”(第12条)等伦理规范理念,规定人与人之间的不同名分等级、社会地位和权利义务,要求群臣遵守“以礼为本”(第4条),“君言臣承”(第3条),“早朝晏退”(第8条),“明察功过,赏罚必当”(第11条),“背私向公”(第15条),“夫事不可独断,必与众宜论”(第17条)等规定

“宪法十七条”制定之后,同年(604)九月,推古王权又发布了改正朝礼的诏令。根据《三国志·魏书·倭人传》的记载,日本列岛的原有习俗是:当社会地位低的人遇见社会地位高的人时,地位卑微者需要恭敬地或者蹲下或者俯跪,两手着地,以表示身份的差别。推古王权将固有传统的跪礼与中国式的立礼相结合,规定出入宫门时,两手着地、两腿跪地,匍匐行进,过了门槛后,则可以站立行走。

在相继推出冠位十二阶制、“宪法十七条”等意欲建立官人制度的新举措以后,推古十五年(隋大业三年,607),推古王权再次向隋王朝派出了使节,即遣隋使小野妹子一行。关于此次日本的遣隋使,《隋书·倭国传》中有记载:“大业三年,其王多利思比孤遣使朝贡。使者曰:‘闻海西菩萨天子,重兴佛法,故遣朝拜,兼沙门数十人来学佛法’。其国书曰:‘日出处天子,致日没处天子,无恙云云’。帝览之不悦,谓鸿胪卿曰:‘蛮夷书有无礼者,勿复以闻’。”

“倭王姓阿每,字多利思比孤,号阿辈鸡弥”,倭王名字的汉字是根据音读表记的。关于倭王名字的含义,《通典》注解为“天儿”的意思。 在倭国使节递呈的国书中,倭王自称为“日出处天子”,而对称隋炀帝为“日没处天子”,不仅如此,倭国使节在陈述倭国派遣遣隋使的缘由时,也只是一味地强调隋朝皇帝的“重兴佛教”,反映出推古王权意图以兴隆佛教为通交理由,谋求与隋王朝对等的外交方针。倭国国书的“无礼”措辞引起了隋炀帝的不快,但是隋炀帝并没有因此断绝与倭国的往来,而是于翌年(608)派遣鸿胪寺掌客、文林郎裴世清出使倭国。

推古十六年(608)四月,裴世清和小野妹子等人经由百济,抵达倭国的筑紫(今九州)。推古王权即刻派出官人前往筑紫迎接,同时在难波(今大阪市一带)为隋使建筑新的客馆。两个月后,裴世清一行乘船经濑户内海抵达难波津,推古王权不仅任命专事接待的官人,而且还派出盛大的装饰船队“设仪仗,鸣鼓角” 迎接。裴世清等人在难波滞留了一个半多月后,前往推古女王的王宫(小垦田宫)所在地的飞鸟地区。数日后,在小垦田宫举行了隋使递交国书及信物仪式。7世纪以前,朝鲜诸国使节的“表疏”“调物”的呈奏几乎都是在王宫所在地以外的客馆中进行的。 因此,隋使递交国书及信物的仪式,可以说是倭国第一次在王宫内举行的外交仪式。这既折射出推古王权对隋使的重视,也表明中央集权制性质的外交礼仪开始形成。

在小垦田宫举行的隋使递交国书及信物仪式上,厩户皇子及诸王、诸臣都头带有金髻花装饰的冠,盛装出席。前已叙述,金髻花是正月元日仪式的特定冠饰。由此再次佐证推古王权非常重视隋使的到来。当裴世清辞行归国之际,推古王权又派遣小野妹子等人作为送使,护送裴世清返回隋王朝。这也是倭王权第3次派出的遣隋使,随行人员中包括留学生、学问僧共8人。此次小野妹子也携带了倭王致隋皇帝的国书,其中倭王的自称更改为“东天皇”,对隋皇帝的称呼变为“西皇帝”,尽管称呼上的用词与前次国书不同,但是“东”与“西”,“天皇”与“皇帝”依然都是对等性的言辞。 另一方面,在裴世清递呈的隋皇帝给倭王的国书中,隋皇帝认为倭王派遣使节至隋王朝的举动是“远修朝贡”,并给予了称赞。 换句话说,隋皇帝明确地将倭国视为从属性的朝贡国,推古王权的对等性外交意识始终没有得到隋王朝的承认,这也是处于当时东亚世界中心位置的隋王朝的必然态度。

推古二十二年(614),推古王权派出了以犬上君御田锹为首的第4次遣隋使。618年,隋王朝灭亡,唐王朝建立,推古王权与隋王朝的通交就此结束。推古三十一年(623),亲身经历了隋唐之变的僧侣惠齐、惠光以及药师惠日、福因等遣隋学问僧、留学生,学业已成,返回倭国,并上奏推古王权:“大唐国者,法式备定之珍国也。常须达” ,建议倭王权与唐王朝通交。这些归国的学问僧、留学生把在隋唐王朝学到的知识,带入倭王权并传授给统治阶层,在倭国走向中央集权制国家的过程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5jIvWS1Fde9xInl5rQBxiokkNlN/vrp5PpbxNiEJieXqiUau/ach4fiNSeRVW0S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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