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辉头村是周围村庄中最大的村庄,也是一个乡土集贸市场,成为本村以及周围村庄人们进行物质交换的中心。清辉头集市具有一些内在的分集市,包括粮食市、菜市以及各种商品市。清辉头集市的集期怎么安排,人们在村内怎么交易,什么情况到村外进行交易,借贷关系如何,将成为本节的考察内容。
传统历史时期,清辉头集市不是一个大集,按照老人的说法只是“一小溜”的小集市,但它总体由分集市和店铺构成。
清辉头集由于较小,分市场只有菜市、粮食市、花生市、农具市等,它们属于清辉头村较为集中的分市场。
1.菜市
清辉头集市的街道虽然小,但有菜市。菜市是清辉头集市的一个子市,平时也开张,位于清辉头十字街的西头,规模十分小,有几个人在那里摆摊卖菜。菜的品种也不多,仅为白菜、韭菜、葱等寥寥几种。何运章老人说:“菜市也有类似的中间人,他们拿着秤,买卖双方说定以后,他就去过过秤,要个手续费。菜市不用写账。”
清辉头菜市所面对的顾客是本村庄的村民,但是1949年以前清辉头的村民所需蔬菜不多,他们的饮食习惯是饽饽加咸菜、腌菜,平时基本不需要蔬菜。那时候蔬菜的主要用于制作白菜馅饺子、韭菜馅饺子、葱花肉饼等,蔬菜还有一个用途是招待客人。清辉头村民虽然平时所需的蔬菜不多,但还是有少数家庭购买,而清辉头人口基数不小,导致蔬菜相对稳定。清辉头由于没有河流,也没有灌溉的水井,天气干旱不适合种植蔬菜,因此大多数蔬菜是从外村采购。清辉头一些没有土地的农民,为了养家糊口,从外地购买蔬菜到清辉头集市贩卖。清辉头的菜市有经纪专门负责过秤,买家买蔬菜后,由经纪给买家称量,买家付费给经纪,经纪扣除百分之二的费用后,将钱给卖家。菜市属于小本买卖,卖家少,卖菜数量少,所以不需要向国家缴税。
2.粮食市
粮食市是清辉头集“大行”“大市”,成为传统历史时期物质缺乏的年代最受欢迎的分市场。粮食市在民国时期被国家承包给指定的经纪,他们需要向国家缴纳粮食交易税。粮食市主要是出卖小米、棒子、高粱、小麦等粮食,有专门的经纪负责管理、过斗、登记入账。“村里有市场,分为农产品市、人市、粮食市、花生市;粮食市主要贩卖谷子、玉米、高粱、豆。清辉头最发达的是粮食市和花生市。”
粮食市对清辉头的村民至关重要。相对而言,粮食市是清辉头集市最大的分类市场。缺衣少粮的贫下中农通过打短儿、变卖土地等方式获得钱到粮食市买粮食来供一家人吃饱肚子。土地多的家庭把吃不完的粮食拿到粮市上贩卖以换取银钱作为他用。粮食市有四五个是经纪,有人负责记账,有人负责过秤。过秤的经纪拿着两样工具,一样工具是秤,另一样工具是笸箩。笸箩的用途是称量粮食的时候防止粮食撒在地上。称粮食过斗的单位是十升为一斗,十斗为一石。有买家称粮食的时候,经纪人唱着“谁谁的粮食多少斗”,经纪会计就写上,买粮食的就到账房算账去,把钱撂给账房。买卖粮食的手续费是“二分用”,即每一块钱要扣两分钱作为集市监管和过斗的费用,分别是税钱和佣钱。粮食市面对买家是完全开放的,不管是本村人,还是外村人,都可以进入粮食市进行交易。当然任何卖家也可以进入卖场,但与买家不同的是卖家把所有的粮食都交给粮食市的经纪,由经纪统计贩卖。买家要买粮食的时候,把款全部交给账房,卖家到粮食市的账房结算资金。贩卖的粮食由粮食市统一负责贩卖,所有售出的粮食都登记在账簿。
3.花生市
清辉头村及周边村庄有沙壤,盛产花生。因为榨油坊需要大量的花生榨油,因而各个榨油坊成为花生市的主要采购商。
地里出产的花生,有的晒干了,有的还是刚出土的,有几个人组织在一个院子里,有人管着。卖花生就在那个院子一撂,买家一般是油坊和卖熟花生的店家。花生市也有账房,需要入账和收手续费,手续费也是“二分用”。说是二分用,但有些做买卖大的,也有多给他们一点的。粮食市和花生市是大市,其他都是小市场了。
清辉头最发达的是粮食市和花生市。原来我们这里的花生就有出口的,从天津上船出口到日本。我们这里还生产鸭梨,也出口,但量不大。花生和鸭梨是清辉头的主要产品。谷子、玉米、豆主要是市场交换。
华北集市的情况,取决于当地物产的情况。清辉头村及周边的土地属于沙地,适合于花生、果树的生长,因此这两者的分市场相对发达。花生市是清辉头集市的大市,较为成熟。和粮食市一样,政府也将花生承包给经纪,他们作为过秤的中人,也收取交易总价的2%作为国家税收和承包商的费用。
4.农具市
农具市是赶集的时候,周边的人们和商贩共同摆放农具的地方。农具市出售的商品包括锄头、犁、耙、耧、盖、碌碡、磨、碾、木锨、笸箩、簸箕、箩筐等农用工具。农具市的卖家既有商贩,也有擅长制作工具的小家户,但其不需要向国家缴纳税收。农具市只有在赶集的时候才会存在,闲日没有农具市。实际上,清辉头村每年三月的庙会是村落最大农具交易市场。
传统历史时期,清辉头的店铺主要是油坊、钱铺、茶馆、赌场、染坊、轿行、车马店等,它们各自承担着村民的交换需求,成为村民交换的固定场所。
1.油坊
清辉头有油坊,大油坊有两个,小油坊有两个。大户张炳然开了一家大油坊,家庭十分富有。清辉头的老百姓都得依靠油坊产的油生活,何运章老人说:“那时候家里一年连20斤油都没有,很多家庭一年到头都少油水。清辉头的沙土比较多,不适合长粮食,却适合生长花生,能够为油坊提供原料。”
家户获得花生油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家户把自己土地上生产的花生交由油坊榨油,支付榨油的费用,获得食用油;另一种是从油坊购买食用油。无论哪种方式,村民和油坊的关系密切,油坊是村民获得食用油的地方,村民是油坊的主要顾客和原料的提供方。油坊成为清辉头的主要店铺之一,每年的交易数额较大,承包经纪每年向国家缴纳税收。
2.钱铺
民国时期,清辉头开办一家供民间借贷的钱铺,其名为少鹤堂。晚清时期少鹤堂是进士李维第开铺营业,民国时期由李书田继承经营,其主要功能就是向急需用钱的村民发放高利贷,利息为三分利,三年后本利相清,即借贷三年后的本钱翻一番。根据老人介绍,很多做生意的人、家中紧急用钱的人,在借钱无门的情况下会向少鹤堂钱铺借贷。
咱们村就李维第是进士出身,有钱铺,在城里的县馆做傍身,那时候的傍身,就是副差。人家也不暴躁,反正有钱有势,咱也不知道他有多少地。
原来我们村有绅士,分为开明士绅和不开明士绅,李维第就是我们村的绅士。
少鹤堂就在隔壁的街上,共有10顷地。少鹤堂是一个钱铺。旧社会是有钱人就越有钱,因为借钱的利率高。事变前,他们家很富裕,但一事变他们都走了,土地和房屋都不要了,他们的房屋后来变成上学的地方。
没钱都去钱铺贷,那时候贷款厉害,利息很高,三分利,三年本利相清,原来借的100就成200了,那个日子不好混啊。如果借钱了,还不了,他就把地去了,用土地偿还。后来革命清算的时候,对别人过于刻薄的债主,受到了清算。村里东头有一家,姓张,被打了。李进士的家庭,事变以后,土地全部不要了,还有3顷50亩大地,都不要了。大田也是3顷多,一家分了350多亩大地。李书凯他爹抽大烟,3顷多地全部去了,一亩都不剩。后来李书凯开玩笑说“要命的爷爷,救命的爹”,因为原来他家是地主,后来成贫农了。他们有这么多地,是因为家里有人当过官,李维第,是一个进士。事变以后,他们全家都走了,房屋后来改建成为学校,后来又被村里给“去”了。几十年后,房屋倒了,村里就卖给户里盖房了,那地方大得多了,一大片都是他们家的。
少鹤堂的经营者李氏家里有10顷地,是清辉头村最大的富户。少鹤堂通过高利贷进行经营,缺钱的家户可以向少鹤堂借贷,但一个基本前提条件是必须使用相同价值的土地进行抵押,期满不能偿还,土地归少鹤堂所有。
3.茶馆
清辉头集市只有一个茶馆,茶馆的功能与其说是为人们提供茶水,不如说是提供开水。传统历史时期,清辉头家庭没有开水保温的设备,当家里来了客人没有开水倒给客人喝,很多家庭就去茶馆提水。“南方人喜欢喝茶,北方人喜欢喝水”似乎成为传统时期茶馆经营业务的不同。在清辉头的传统习惯中,人们更加喜欢喝白开水。茶馆还跟餐馆一样做日常饮食给客人吃。“茶馆在十字街往西,可以卖水。茶馆除了卖水外,还卖吃喝。”“茶馆是卖水的地方,我还上那里去提过水。原来家里不方便,来了客人,没有热水,我就提着茶壶去那里提水,提回来给客人喝。那时候到茶馆喝水的人少。”
茶馆坐落在清辉头街道十字街西面,是街道上的一个店铺。掌柜使用自己的房屋开办茶馆,因为长期需要烧柴火烧水,茬子(柴火)不够烧,需要向邻居购买部分茬子。
4.赌场
民国时期,清辉头的赌场数量未能确认,有部分人依靠赌钱为生。杨占恒老人介绍了一个赌场的概况。这个赌场规模不大,是一个平时游手好闲却心机深沉的人开办的。
有一个家族,姓张,其中一家日子过得挺好,有50多亩地,家庭殷实,另外一家不但穷,还酸,但辈分大,是殷实那家的叔叔辈,摆了一个(赌)局。摆局的这个叔叔,他不干活,还想吃好喝好,就得盘算弄谁的钱。他有几个牌友,经常打牌,不劳动、不生产。他在门口摆了一个茶炉,这个炉有一个好处,就是玩牌的时候有水喝,打完牌了还可以煮挂面,煮鸡蛋。这个张姓叔叔就安排人在门口等着,当侄子路过的时候,就喊到家里来。侄子回答说:“不、不,回去了。”一回两回不去,三回还不去,就是不给面子的事了。吃了面,侄子就看叔叔他们玩钱,看见有人赢很多钱了,侄子说,“我也押一点”。叔叔就说他,“你来看,你押这个干什么”。侄子说,“我试试”,“试试就试试吧,你自己愿意”,叔叔回答道。侄子一押钱,还赢了不少。侄子尝到了甜头,就要掌局,掌锅,坐庄,叔叔拦着,侄子执意如此,叔叔就允许了,这次赢了不少钱,抵上地里半年的收成。侄子就跟家里说又要去,家里人拦着。这次又去,把前两天赢的钱都输了,侄子就把他妈妈的红契文书都拿来了,玩了一宿,50亩地全部输光了。这是实事。这个穷叔叔通过赌博把生产力破坏了,把劳动力和生产资料分开了,这是要批评的资本主义东西。
杨占恒讲述了传统历史时期一个关于赌场的案例。开办赌场的叔叔设局来骗取同族侄子的地产,一定程度反映了传统华北乡村社会的乱象。
5.染坊
民国时期,清辉头村开办有染坊,给每家每户妇女纺棉花织成的布染颜色。民国时期清辉头村染坊有几家,已经无法考察,但家户与染坊经常打交道是事实。“每家每户的妇女做好布以后,送去染坊,按照意图染成各种颜色,那时候的颜色只有灰色、黑色、绛红色等少数颜色,不像现在的颜色这么多。”
家户把白布送到染坊后,染坊造册登记在簿,标明家户白布的尺寸和要染的颜色。染坊染好后就给各家各户送过去,等到年底腊月的时候集中结算染布钱。1949年以前,清辉头村纺线织布的工作是妇女的活计,女孩从七八岁开始学习针线活,直至老妪眼盲仍然凭着感觉在纺线织布。
旧社会,没有现成的衣服,街上卖布的店子也少,买布的人也少,家家户户都是自己做。妇女都会做衣服。那时候,家家户户都种点棉花,妇女把棉花压制后就纺织成为棉线,做衣服。小姑娘学习干活就是从纺织棉花开始,老太太眼睛瞎了,也纺棉花,织成白布,到时候想要什么样衣服,就染成什么衣服。家里不能染布,村里专门有染布的买卖,家家户户做成白色棉布后就拿去染布店染颜色。染布店从各家各户收了白布,各自写成名字后,就拿去染,染好就送回来,送回来的时候敲着小钵,一敲就知道是染布的来了,染布的家家户户就去取了,合多少钱就给多少钱。小钵就是染布人的唤头。衣服都是由针线做成的,不是买现成的。那时候去哪里赶集都是走着,不像现在都是汽车。人们买卖点东西要么挑着担子,要么推着小推车。
我这个家庭的零用多,除了人情招待外,还有染布,穿衣裳的人多,无论染成什么颜色,这部分的开支比较大。染布费,一到了腊月就得备着,人家来要了,得给人家。药钱和染布钱,都是快过年了统一结账,也即腊月结账,一年的全部费用结账给人家。旧社会,药钱和染布钱平时就是记账,到了腊月人家来结算,统一结账给钱。那时候就是这个规矩。
传统华北农村的衣物依靠自给自足。家家户户都需要纺线织布,但各自不具备染布的技能和设备,染坊应运而生,成为清辉头村生产生活的一个构成要素。
6.轿行
轿行指红喜的时候抬轿的行当,在新婚中,新郎聘请轿行用花轿迎娶新娘。阴历中的黄道吉日,是轿行最忙的时候,甚至一天要抬多家新迎娶的新娘。因此,新郎家在迎娶日的很早以前就给轿夫下帖,没有帖子轿夫不会去抬轿子。新郎家给轿夫下帖子之后,轿行根据所接收帖子的情况安排接送新娘的具体时间。轿行是从新郎家出发,轿夫抬着新郎到新娘家,新娘下轿后,轿夫从闺房中接新娘上轿子回新郎家。花轿需要用钱,得下帖去请,帖子上写着什么日子,给人那么一个帖,人家就按照这个日子给准备着。钱多少需要双方商量。有红喜的家庭,得提前好几个月给轿行下帖子,不能晚了,晚了人家就没空了。“我结婚那天,轿行抬花轿一天要抬三四家,我家收了5块钱,抬一趟来回(抬新郎去,抬新娘回),当然价格根据抬的距离远近来决定,抬轿人是抬回来后才要钱。”
轿行抬花轿一般有8人,4人抬,路上轮流更换。花轿有一个人高,有一个小屋,娶媳妇必须要使用花轿。轿行抬花轿从新郎家出去抬的是新郎,花轿至新娘家,新郎下轿。新娘在娘家做完各种仪式后从闺房门口上轿,新娘上轿后,女方还用锁锁住,直到新郎家才能解锁。
7.车马店
车马店位于山东省至华北最大粮食批发市场,即束鹿县旧城的官道上,距离旧城不到15公里。长途跋涉的粮食运输队需要在旅店休憩,车马店应需而生,与旅店区别在于车马店不但能够住人,还可以住牲口和停放马车。
原来有车马店,主要是住宿的,顺带买吃的。来大车的,半路的就住店,就是冯老同,他小名叫冯堂,大号是冯老同,他院子大,就开了一个车马店。咱们这里有山东到旧城的道路,山东产粮食,通过咱们这拉到旧城,从咱这里路过。那里是个大集,逢双就是集市。咱们这离旧城不到15公里。
十字街的西边南北各有一个饭店,又叫车马店,赶车都能进去。车马店很大,车马可以进出,赶远处集市的人在这里住下,人马都可以在这里歇息,一早起来就走。人住需要一毛钱,人和马都住店,需要两毛。
车马店是华北传统经济的产物。与我国南方地区山高水深的地形构造相比,华北平原地势平坦,在没有现代交通工具的时代,马拉车能够在华北平原起着运输的作用。清辉头利用地理要道的优势,形成为商旅服务的车马店。
清辉头村是自晚清开始就存在的村内集市。女性“足不出户”的习俗,导致了赶集主体基本是男性,而且是一个家庭的当家人。赶集交易活动主要包括买卖货物、打探行情、会见亲友等。
传统历史时期,清辉头集是一个小集,其十字街口的东西街,大约300米。清辉头的集期为四、九集。换言之,阴历每旬的四日、九日赶集,分别是阴历每月的初四、初九,十四、十九、二十四、二十九。每个集期相隔四天,符合中国“天干地支”中地支十二数的三次均等分配的计算法则。村民每次赶集之后,相隔四天便再能够补给采买一次,便于调剂有余,能够维持家庭以及商铺的正常运转。清辉头集的四九集要与周边其他集市的一六、二七、三八、五十集相区别,便于商贩在不同集期的集市轮流售卖,也便于不同集期人们的跨集市流动与采购。清辉头集及其周边不同集期安排如表3-12所示。
表3-12 清辉头集及周边不同集市的阴历每旬集期安排
资料来源:根据清辉头村2016年底调研资料整理。
表3-12所示,清辉头集的集期与周边集期存在差异化,便于有不同需要的人在不同集期的集市进行流动与采购。普通家户如果不是采购大宗商品或者牲口,清辉头集市就能够满足日常需要物质的交换需求。
传统历史时期,清辉头集市的赶集交易主体主要是各家户的当家人,特别是男性当家人,只有少数的妇女到集市从事针线、布帛等特定货物的交易。家户的多数赶集交易均由男性当家人操作,有部分交换由非当家人的其他男性进行。
1.当家人
家户的当家人是清辉头集市的主要交易主体,多数当家人均为男性。“从我记事起,村里就有这个集市了,原来也没有像现在这么多的买卖人。原来集市上赶集的人基本上是男人,妇女很少去赶集,不像现在街上尽是妇女,男人逛集的非常少。赶集都是当家男人去,家里有需要的货品,家人都告知当家男人,他去负责统一购买。赶集一大早,当家人就得到集上去了。清辉头的集市上除了本村人还有附近村庄的人,如大寺庄、牛家庄、辛庄、柳庄等村民都到清辉头来赶集。”
当家男人负责了整个家庭所需物质的采购,家庭成员有任何需要告知当家男人,由当家男人斟酌后集中采购。有的当家男人为了让儿子长长见识,见见世面,愿意带儿子去赶集,儿子跟在身后观看父亲怎么挑选货物,辨别货物的好坏,怎么跟人说话、讨价还价。作为奖励,来赶集的父亲允许儿子买一样自己需要的便宜的东西,多为食物。当家男人通过这样的方式让儿子学会集市的买卖技能,为以后成家当家做好准备。外村庄人到清辉头赶集,有些是步行,有些是赶着牲口车来赶集。
家户当家人作为集市主要交易主体,不但是购买的角色,还是卖方市场的参与者。家户根据自己家庭的手工艺情况和粮食情况,在集市上出卖手工艺品(诸如笸箩)、粮食、水果、花生、芝麻等。
2.摊贩
清辉头村的集市参加主体中,除了商铺外,当家男人和摊贩都是流动的赶集人。摊贩是根据集期在周边的几个村庄来回流动,有布摊、农具摊、干货摊、水果摊、补锅摊、理发摊等。
“街当中有一个糠市,就是碾谷子后的那种糠,糠主要用于喂养耕牛,用于拌着草料喂养耕牛。有两个剃头摊,是外村人来开的,他们摆摊子理发。有做洋货的小买卖,摆着摊子卖一些洋货。有菜市,也就来个三车、两车的白菜,没有其他菜,那时候人们自己种主食了,不怎么买菜。有布摊,集市没有布店,但赶集的时候有布摊。有车马店,南北街各有一家。有一个茶馆,位于十字街往西,可以卖水。集市没有抽大烟的烟馆。” “原来村里只有一个剃头匠,也是赶集,挑着担,一天能挣个一毛两毛的。他挣三毛五毛就能弄一斗粮食,养住家了。” 剃头匠也是每个赶集日来摆摊,其他摊贩也是如此,随着集期在不同集市流动,其主要目的是在集市交换中赚取利润以能够养家。
传统历史时期,清辉头村及其周边村庄人们赶集的主要活动是买卖交换、打探行情、小贩交易。
1.买卖交换
买卖交换是人们赶集的主要目的。买卖交换包括买和卖两个内容。从“买”的主要活动来说,家户主要是购买粮食、农产品、农具、水果、食用油、布帛等各种商品,其目的是补充家庭的“匮乏”,保障家庭的基本需求能够得到满足。从“卖”的主要活动来说,当家男人将家庭多余的粮食、农产品、制作的农具等进行贩卖,以获得部分金钱用于采购家庭所需的货物或者进行扩大再生产的投资。但摊贩作为卖方的主要目的是盈利,以获取资金用于采购粮食补贴家用。
人们早上起来吃过早饭就出门赶集了,一天的集日并不长。在十字街的西边,就是一阵子的事,人们买完日用品就各自回去了。人们出门赶集的时候,邻里的关系是交往多,关系熟,买东西时候什么东西好、颜色好、式样好,能够提建议。有时候在一起赶集的人们,身上的钱款不够,可以相互借,解燃眉之急。
由于市场规模小,传统时期清辉头集市的赶集时间并不长,集中在上午。对于时间“非常稀罕”的村民来说,希望赶集时间尽量缩短。赶集活动体现了一定的社会关系,表现为邻里关系、亲朋关系等。
2.打探行情
当家男人有时候赶集不是为了买卖交换,而是为了集市上的行情。清辉头村内各种商品在不同时间阶段的货量、价格各不同。有些家户当家男人赶集就是根据家庭需要购置或者出卖货物,了解该商品的价格、货物质量、货物的供求关系等行情。由于赶集的时候,也是周边村民会聚的时候,人们碰面的时候还可以相互打听外面集市的行情情况。
3.小贩交易
清辉头村无论在赶集日,还是非赶集日,都有小商小贩挑着箩筐走街串巷。村民与小商贩之间进行小商品的买卖,例如韭菜贩卖。
那时候,家家吃饭基本没有什么菜,人们脑筋比较老,不学所以不会。但有商贩推着小车贩卖蔬菜。他们都是从别处来的,在村里小巷道卖,“小葱哩、韭菜哩”。村民可以从小贩手里买一些。那时候家家喂鸡下有鸡蛋,没有钱买,人们就用鸡蛋换小葱、换韭菜。那时候我还是一个小孩,家里大人就说“去,换个韭菜去”,我就拿个鸡蛋跟小贩换韭菜和小葱。平时就吃点咸菜。
除了集市上的货币交易,清辉头村还存在与小贩的物与物交易方式。这种交易方式为家庭购置小物品提供了方便,也为小贩提供了谋生的空间。
清辉头集是一个小的乡村集市,无论商品的品种,还是一种商品的总数量都有限,无法满足家户的特定需求。村民需要从村外的大中型集市买卖牲口、大宗交易、赚取差价等。
清辉头集虽然也存在很小的牲口市,但买卖牲口的数量十分稀少。多数村民选择到村外的大中型集市,例如深县、辛集、旧城等大的集市,换言之,需要选择较大规模的牲口市从事牲口的买卖。清辉头村人们买卖的牲口主要是牛、驴、马、骡子,其中“大门大户”人家买卖马匹和骡子,中等家户买卖牛,“小门小户”人家买卖驴。大集才有牲口市,小集形成不了市。牲口市的买卖人不限于一村一域,他们来自周边村庄和集市。大部分人购买耕牛是为了自用,其中马拉车、骡子和牛耕地、驴拉磨和耕地。传统历史时期,深县县衙(民国时期称政府)将牲口市承包给经纪进行管理和经营。
1949年前,耕牛市离不开经纪,经纪负责说合双方买卖。当有人牵着耕牛进入耕牛市进行贩卖的时候,经纪率先与其对接好,如果有买家看中耕牛后就与经纪进行对接,经纪负责对接双方需求,协调价格,达成交易。经纪与买卖双方通过衣袖里摸价来决定交易。袖子里摸价是行规。如果双方价格合适,就成交了,耕牛买卖不是当时付钱,而是事后才给,但也不给欠条,买家就直接牵走了。买家说什么时候给钱,准给,时间不超过一个月。买家把钱交给经纪,卖家到时候来找经纪拿钱。牛、驴、骡、马的买卖都是这样子。
清辉头村周边牲口市场又进一步细分为牛市、马市、兔市。经纪是牲口市交易的必备中间人,也是连接集市与国家的重要中间人。因为买卖耕牛需要向国家交税,在耕牛市主要是向国家缴纳牙税。这种税收由经纪收取后,再向国家缴纳。
清辉头村与束鹿县(当下辛集市)旧城,即华北最大的商品集散地相距15里。旧城的集贸市场十分发达,而且分类十分精细,例如豆类市场分为黄豆、黑豆、白豆、红豆等市场。清辉头村的人们无论往旧城拉多大量的粮食、花生等,旧县都能够进行收购,而且无论清辉头村人需要多少数量的农产品,旧城集贸市场都能够提供。
村民除了到本村的小集市赶集,还到外面的大集市去赶集,例如到上辛集赶集,到磨头去赶集。过去没有车,村民都是走路去赶集,上辛集,50里地,一天只能走一个来回;上磨头也是,40里地,一天一个来回,早去晚回。那时候没法就得走着,那里有买的卖的,缺什么,去哪里买去。这些集市都是大的集市。
清辉头村民根据需要,选择不同类型的大中小市场从事交换活动。整体来说,清辉头集市能够满足家户的日常需要,但越对商品的数量、价格、质量要求高的家户,越是选择大中型市场。清辉头村所在的地区最大的市场就是束鹿县旧城,山东、河北的农产品都往这里集中,从清朝就一直存在。
清辉头村民需要打探不同地区集市的行情,便于在7个月不能务农前提下做一点“小生意”,以便于赚取一点钱补贴家用。
原来安平的五里桥,按照现在来说是南郭的地界,是一个四九集,俺就上哪里去买蒜来赶集,出去40里地去买,到南边的四五十里地去卖去,南边有一个地叫磨头。买卖大蒜论裹,100蒜头算一裹。蒜头长着蒜苗,用蒜苗编成一辫,一辫有50个蒜头,两辫就是一裹。俺拉这个蒜头去磨头卖。那时日子不好混,地里长一些粮食,再做一些买卖,就这么过日子。
农闲时间是清辉头村村民做副业补贴家用的时间。村民根据自己的家庭情况选择适合的副业,何运章老人的家庭选择贩卖蒜苗。或者可以进一步说,传统华北农村家庭单独依靠农业获得的收入不能满足家庭所需,农业与手工业、商业、打短工等结合成为谋生的重要来源。
清辉头村因为有沙地适合种植果树,在民国时期主要是梨树,但因为盛产,梨在清辉头并不能卖出好价钱。但在相距五六百里地的天津,可以卖出高于清辉头2—3倍的好价钱。有的村民为了赚取2—3倍利润,筹资收购梨到天津进行贩卖。
俺们村有一家收梨子的来走天津,一收就是上万斤,通过水路运到天津,可是那年的河冻了一冬天,上万的梨子烂了,本都亏了。如果河流没有冻冰,就通过船走,要走五六百地才到天津。那时候没有柴油机,就是通过人在岸上拉,拉了好几天才能到天津。
传统历史时期,各个家户对借贷持十分谨慎的态度,一般情况下不轻易借贷。民国时期,清辉头村的借贷一般分为无息借贷、担保借贷、抵押借贷三种形式。
借贷要么存在欠人情,要么存在“利滚利”的巨大债务压力。何运章老人介绍说,“借钱不一定非得当家人去,家庭成员得到当家人授意后也可以去借钱,只要关系到位,都能够借到钱”。
借贷人如果缺钱就借,缺多了就置卖营生(财产),有卖树的,去(卖)地的,去(卖)庄客地(屋基地)的,出了大事要用钱多的时候,才去庄客地。有些卖树上的果子,如杏、枣、桃等。另一个途径是向钱铺借贷,借贷要三分利。
在多数情况下,村民通过贩卖粮食、水果、财物、土地等方式进行筹资,只有少数情况下才通过借贷解决困难。李建文老人介绍说:“你没有钱,就向亲朋借。亲朋借不到,就向钱铺借。钱铺是三分利,三年就本利相清”,反映了村民借贷顺序,先倾向于借无息款,后借有息款。无息借贷通常是基于亲朋、邻居、雇主等社会关系的借贷。
七七事变以前的事情我不记得了,但是借钱的前提是你平时有钱,如果你没有钱,别人知道你还不了,就不借给你了。如果你家里需要紧急用钱,你只能去地(卖地),把地去完,就完了。如果你有钱就好借,过一二年你就能还上了。家里越穷越不咋,家里有钱,你借了不够还可以再借。如果你要钱没有,要命有一条,谁也不愿借钱给你。你借了,到时候能还上,借粮食的情况就有。有一年我就借出去了8布袋的谷子,每一布袋120斤,结果借我谷子的人不种地。这种情况,借出去就毁了,他不还你了。我借给一个名为孟振国的人,借了不少,今天借一块,明天借两块,借了800斤渣子,一点没有还。一定要和关系不赖的人借粮食,否则的话别人有也不借。比如,咱俩关系不赖,我没有吃了你借我点,这种事情很多。借粮食的人还不了,你不能怎么着,因为关系不赖你还能怎么着。如果借贷两方的关系不好,借出方就去弄借方的营生(土地、房屋等货物);如果都是一湾的,关系还不赖就算了,因为你出门就见面,弄别人营生不咋。在那个年代,借了一二百,还不了,借就是要,他跟亲戚借了,他那么穷,什么都没有,亲戚怎么好意思跟他要。我们当地话讲,是亲不同财,同财两不来,亲戚不能同财,同财就有仇了,两方不来往了。亲戚之间最好不要相互借贷。借粮食不需要利息,借了能还就不赖。越不咋,就越没有人借给你,有些人说秋后还,你都没有地,秋后还什么呢?两人关系不赖,借粮食不需要中人和担保人。但也有通过中人介绍借粮食了,到期了,借出方问中人要借方还,借方没有,中人也为难。
无息的借贷取决于两个条件:其一是紧密的社会关系;其二是具有一定还债能力。就前者而言,无息借贷通常是先向父亲、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姐、邻居、朋友借贷。长工向雇主借贷。借贷的内容包括钱粮、油盐等财物。还债能力是无息借贷的基本条件。清辉头村有俗话“是亲不同财,同财两不来”,表达了尽量少跟亲戚借钱,因为跟亲戚借钱却长期不还,亲戚不好催账,久而久之亲戚之间反目成仇。
如果弟弟找哥哥结婚借钱,也得还,但没有利息,时间不限,三年你没有我也不跟你要,你什么时候有什么时候给,实在没有就算了。如果兄弟没有分家,弟弟结婚要钱,一家人伙着给凑钱,但不用还。
锅里没有油盐柴米,可以向邻居借,一般不需要欠条,因为借的数量不多。两人关系不赖,什么时候有什么时候还,如果没有就不咋了。邻居之间可以借钱、借粮,不需要利息,但都是小额借贷,例如今天我借了你一碗米,明天我有了就还给你;今天我借了你一块大洋,明天我有了也还给你。邻居借贷都是临时的帮助,不需利息,不需借条。
亲戚朋友借钱不要利钱,因为关系不赖,但有时候不但不要利,本钱也要不回,因为对方没有能力偿还。要利的人是村里的少数人,他们专门往外放钱,收取利钱。外村的人来借,一般要点利钱。
李建文老人的以上口述内容反映了兄弟、邻里、朋友的借贷关系。这种借贷带有人情关怀,不需要利息,不需要借条,不规定还钱的时间,但借贷人欠下一个人情债,如果以后借贷方有所求,通常情况下要予以满足。
长工如果生病或者家里急着用钱,可以向掌柜借钱,借了的钱从年底的工钱中扣除,不计算利息。如果借的钱超过了年底结算的工钱,过年后还得给掌柜继续干,直到还满工钱为止,或者再干一年。
长工可以向掌柜借钱,但所借的钱数一般情况下要低于自己的工钱,高于工钱,则雇主不愿意借贷。长工借贷同样不需要利息,但要从一年的工钱中扣除。
清辉头村的有些民间借债,需要有保人担保才能够进行。换言之,10块大洋以上的借贷基本上需要保人进行担保。担保借贷需要计算利息,通常是三分利。
我们村有两人是酒友,关系还不赖,其中一个人借了几百块现大洋啊,拿去做买卖,要他的酒友帮他做保人,结果赔了。后来,借出方应该去找保人,保人没有办法就去地(卖地),去了3亩帮他的朋友(借方)还上了。3亩地就是300块大洋,去了地生活就困难了。咱俩是朋友,关系不赖,我当保人帮你借了300块,你做生意赔了,债主找我要借方还钱,我没有办法就把自己的庄基地卖了帮你还钱,从此一家生活艰难。这两人是喝酒的朋友,还是老相识。那时候借的这300块大洋也有利息。借钱没有抵押,有地的借方,到期不还,债主可弄他的地。这种事,在我们村比较多。
保人是传统华北清辉头村担保信贷的信用中介,在缺乏现代信贷机制的传统社会,起到了搭建信用桥梁的作用。保人不是固定的机构或自然人,而是镶嵌在传统社会关系中的不固定的人情纽带。通常来说,保人没有金钱报酬,但可能获得人情上的宴请或礼品回馈。老人的口述证明,保人存在很大的担保风险,只有存在较为紧密的社会关系才愿意担当借债关系中的保人。
抵押贷款也是清辉头村在民国时期的主要借贷方式之一。抵押贷款与担保贷款不同,并非需要保人,但需要中人和借贷抵押物,抵押物一般为土地、房屋等。抵押借贷需要立字据为证,如图3-4所示。
图3-4 清辉头民国七年郭洛帅的抵押借贷字据
立字人郭洛帅因钱不便,今将自己村北南北地乙段粮尺一亩使到本村永生堂,返京钱十五吊整,言明利息二分五厘,十个月为满本利清,还如到满不还将此地归于永生堂耕种,三年为满钱到除田,恐口无凭,立字为证。
中人:郭洛虎
中华民国七年(1918年)十月十三日立
以上抵押借贷的字据,是清辉头村郭洛帅所立,他将自己村北的一块南北地作为抵押,借本村永生堂的京钱15吊,议定的利息为“二分五厘”,借期为10个月,逾期不还,永生堂享有抵押土地耕种三年的权益。
原来借钱需要利钱,时间短就利息少,时间长就利息多。原来我们这个院(本家)有一个人,没有钱了向别人借钱使用,满了“一个满”(议定期限),如果还不起利钱,利钱就回加进本钱里面,时间久了就还不起了。那时候家里人多,花销就多,地里又不咋,就去贷款或者借。当时也不说借,就说使个钱。借钱人经人介绍后找到有钱的户,写一个帖,兴个利钱,还得有保人和中人。但和亲戚朋友借少数钱,不要利钱。
我们村有一个案例,假如咱俩关系不赖,你借个钱给我使使,我去办牲口(买卖),他一下去(卖)了40亩地,后来就赔了。他的这些地,大田(大地主的名)要了盖家庙。就是西边崔家,他赔了四五千大洋,被迫去了地了,一家就困难了。原来如果你有5亩地,就贷给你500块,没钱没地就不容易借到钱。借钱需要写文书,写明中人是谁,还不上怎么怎么着,都得写上。一般还不上钱,就可以用地抵押。如果牵涉到官司的时候,一般写明官人怎么说的,中人怎么说的,都得写。崔家出去办牲口都是去外地,一买就是几十上百头,买一个不能买贱,买得多价格才贱。借钱的期限一般在文书上写着,一般为一年半、两年的,还不了还可以续期,但要拿利息,利息大。那时候借贷是三分利,三年不还就本利相清(本钱加利钱,翻倍),三年不还借100就成了200了。借贷的期限靠两方商量,逾期不还,利钱就变成了本钱,利滚利。
清辉头村作为一个传统社会的集镇,在清末和民国时期已经形成了抵押借贷的金融机制。抵押借贷的构成要素,包括中人、抵押物、利息、期限等。金融机制将这些要素联结在一起,形成了当地抵押借贷的规矩。但清辉头村并非无休止地盘剥借贷人,而是有一个“倒锅不记账”抵押借贷保护机制。
借贷还有一种关系叫作“倒锅不记账”,就是借贷人亏损了,什么都没有了,倒锅了,干锅了,就不记账了,意思是不还了。例如,张三向李四借了500块大洋,张三做生意亏损了,借的钱又到期了,张三还不上就把所有的土地给李四,但这个土地只值钱300大洋,这是张三的全部家产了,李四就只收回300大洋,剩下的200属于倒锅不记账,就不还了。倒锅不记账,又叫“包估”,把土地等财产都卖了,还不上的账就不算数了。日本人来那年,俺们村里有五六家“包估”了。借钱写合同的人,有的是一湾的人写,有的是村里的会计写,写这个不要钱,但也不承担责任。写文书的人,可以吃顿饭,喝点酒。
“倒锅不记账”的机制是借贷关系中,借贷方为了还账将所有田产、房产、财产都用于还账之后,还不够的“债务”自动清零。债主不得再向债务人讨要剩余的欠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