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生产经营是清辉头村的家户、家族和公共事务在传统历史时期能够有效运行的基本经济活动。传统历史时期,清辉头村逐渐形成以家户经营为主体,公共经营为补充的生产经营格局。生产经营形式,包括家户内部的分工经营,家户之间合作经营,以家户为单位的雇工经营,以及家族、村落的公共土地经营。它们各自的经营方式如何,有哪些经营关系是本节对传统历史时期清辉头村的考察内容。
清辉头村的生产经营主体分为家户经营主体、公共经营主体。但家户经营主体的土地占有量占全村土地的95%以上,占据绝对主体地位。公共经营主体的土地占有量占比很小,却能够维持公共所需。
家户是各种经营活动的产权单位、决策单位、劳动单位,因土地数量、从业行业不同,经营方式不同。
1.家户经营行业及关系
清辉头村的多数家庭基本以经营农业为主,但不同阶层的家户经营行业不完全相同。民国时期清辉头村的李书田(人们习惯称其小名“大田”)三兄弟,为村落第一大户,相传未分家之时拥有土地1000亩。这个家庭的经营行业则较具有综合性,整体来说囊括了传统社会“士农工商”。从“士”的角度来说,家户讲究“学而优则仕”的传统,其叔伯李维第是晚清的进士,当过知县,三兄弟除了老大大田在家中经营产业以外,老二老三及其姐妹均受过民国时期的高等教育,部分家庭成员为国共两党的官员。从“农”的角度来说,大田通过雇工经营、租佃经营等方式耕种着其家庭的1000亩地,成为清辉头村最大的粮食大户。从“工”的角度来说,这个家庭经营清辉头村最大的药铺,因乐善好施至今仍为清辉头村的老人称道。从“商”的角度来说,李书田经营着村落唯一的钱铺,即“少鹤堂”,成为当地有名的商号。
民国时期,何运章老人的家庭是一个中层家庭,其父亲和叔叔分家之前家里有二十四大地,按照当下的市亩计算则为38亩。何家平时大部分时间从事农业耕种,但由于华北平原在传统历史时期一年只有5个月的时间耕种庄稼,家庭成员就从事一些副业经营。
俺家人多,条件又不行。五谷杂粮收完后就入冬了,农民冬天没事做。俺爹和村里三四个人凑足了资金,就出去买树(如杨树、柏树等)。他们在树地里把树刨了拿回来,放在俺家东边的院子里。我们把那个地方叫木场子。俺爹把木材买回来后,就雇工人用锯子锯成板子,板子是棺材板,就这么捣鼓一个冬天,剩余木料做成椽子、檩子。村东有一座庙叫东庙,位于深县城西,这种庙正在上檩条、椽子、梁。俺爹买树有大有小,有合适做这些用途的树子就往那里拉,撂在那里。俺爹也就在那里住着卖树子,卖完了才回来。
何运章老人以上所述,反映了一个中农家庭的行业经营情况。土地数量有限和产量不高,使得一个中农家庭需要通过从事副业收入来补充家庭的开支。实际上,贫农的副业是农闲时期出卖劳动力。较为富裕的家庭才具备本钱从事副业,而越富有的家庭从商的情况愈盛。
2.家户经营权力及关系
家户作为生产经营的决策单位,家户成员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是相互协作关系,但生产经营的决策权力和生产资料的支配权力主要集中在当家人手中。由于清辉头村的家庭分为核心家庭和扩大家庭两种,经营权力大小和作用方式也不同。在核心家庭,由于孩子均没有成婚,男性家长是天然的当家人,在家庭的生产经营活动方面具有完全的决定权和生产资料、劳动力的支配权,根据家庭情况进行生产经营的安排,例如分配给家庭成员的生产任务以及生产资料的投入等。扩大家庭因为家庭经济条件、人口情况的不同,生产经营权力也不同。
民国时期,清辉头村最富有的大户李书田家庭,由于两个弟弟在外求学最后也在外工作,家庭基本由李书田安排生产经营。他雇请王掌柜当管家,还有几个“扛长活”的长工。李书田是家庭生产经营活动的最后决策者和家庭生产资源的支配者。
大部分的当家人是干活连带管家。只有进士爷那样的家庭,雇着管家了,就不需要那么操心了。我们西头有一个姓王的人,人们叫他王掌柜,就在进士爷家里当管家,出入钱财、地里的活,都是他经管。他有一本账,出入都登记好跟主家汇报。
李书田将部分生产经营的决策权和生产资料的支配权授予自己的管家王掌柜进行管理,王掌柜只有遇到大事、新事不决的时候,才需要请示主家,生产经营的日常惯例活动则由管家王掌柜负责安排,事后向主家李书田汇报。王掌柜也不能时常到土地上管理生产经营活动,因此又将部分生产经营权力授予“领青长工”。
何运章老人的家族在1937年以前其父亲和叔叔没有分家,当时由奶奶当家。但是奶奶作为“妇道人家”按照习俗不能下地进行生产经营的管理,实际上土地的生产经营活动由其父亲和叔叔共同进行商量和管理。“父母和叔婶都是农民,没有做买卖,家庭由奶奶当家。家庭的事情商量着干,爹和叔管事,地里的活都是爹和叔安排,大的事情是老的做主。” 换言之,对于何家的生产经营活动,扩大家庭的两位男性子嗣需要相互协商,任何一人没有绝对的决定权和支配权。女当家人因为不了解土地情况,往往将生产经营权下放给实际从事生产经营的男性子嗣共同协商决策。
如果说家户经营单位是“私”领域的经营主体,那么家族经营单位与村落经营单位则为“公共”领域的经营主体。清辉头村的家族并没有像华南地区宗族社会的宗族那样拥有庞大的粮田作为“公田”,其拥有的“公产土地”仅仅用于安葬族人。家族的公地尚未建立坟墓的地段则处于空闲,为了更好利用空闲的公地,家族也开始进行经营。
我们李家有族地,就是族里的坟地,埋坟头后剩下10亩的、20亩的,对外租,租给一家子(本族人),族里谁比较穷,就租给谁,看着你不咋,弄一亩吧,他不咋,弄一亩吧。族里要个1块、8毛的,就照顾他了。我也种过一亩二,没地的,就种上,(地租)弄上1块2块就行了,后来因为死了一个,就埋一个,地就短了,比正常地租5块钱便宜很多,这个才需要2块钱。那个坟地好几百年了,大得多了,咱们老李家也有几百年了。
家族公地的经营主体主要是族长和家族长老。经营的方式实际有两种:其一是将空闲的公地租佃给族人,以收取低廉的地租作为家族的生产经营收入;其二是家族雇请人在公地上种植杨树、柏树等树木,等到树木能够制作棺材的时候,将其砍伐贩卖换取银钱。
民国时期,清辉头村公所占有一亩多粮地,其经营单位是村公所,而村(乡)公所的决策者是乡长或者村长。村落的土地分为两处,一处位于三官庙,一处位于真武庙。两处粮地的经营方式均是租佃经营,村公所则按年收取地租。
传统历史时期的清辉头村,家户是最为普遍的生产经营单位,也是总占有土地数量最高的经营单位。但“家长制”是清辉头村家户的主要决策制,因此家户分工经营仍然以“家长”作为当家人,负责家庭生产经营的总体安排,家户按照内部的分工惯例进行生产经营。
总体来说,家户的当家人是家庭的主要劳动力,也是家庭生产经营的总决策者,但并非每个家庭都千篇一律。有些家庭辈分最高的男性老人过世后,由女性老人担任当家人,但“女性足不出户”的传统使得女性不能下地劳动,因而不了解土地的具体生产情况。这种家庭的生产经营一般由女性当家人的儿子自己安排生产经营或者儿子们协商安排生产经营。村落中有些富裕的大户,例如首户李书田家庭,作为当家人的李书田虽然也是男性主要劳动力,但一般不下地,只负责安排总的生产经营计划,其他的事项由忠诚的管家和能干的长工负责具体安排。在多数家庭中,当家人是家户生产经营活动的直接经营者,也是家庭生产经营活动的总安排。他负责生产经营事务主要包括畜力的购置喂养、生产工具的置办与借用、劳动力的分配、生产资料的支配、生产农时的把握、生产方式的组织、生产合作的安排等相关事务,如表3-9所示。
表3-9 民国时期清辉头村家户当家人安排的生产经营
资料来源:根据何运章、李建文老人的口述内容整理。
从表3-9中可知,当家人在家户生产经营的角色至关重要,是家庭生产经营的总决策人,负责家庭生产经营的方方面面,包括各生产要素的投入分配、各生产环节的衔接、劳动力之间的协作等。
传统历史时期,清辉头村家户在每年的耕种、收割时候动员家庭的一切劳动力,甚至包括10岁以上的小孩、身体还健康的老人进行农业劳作。但不同经济条件的家庭的户内分工不同,例如村落最富的大户李书田家庭,因为其实施雇佣经营,土地上生产经营户内分工则包含了管家、长工等人在内。李建文老人介绍说,李书田(小名“大田”)雇请的长工均是干活的“大把式”,都是“领青长工”,人数为数人。其户内分工如表3-10。
表3-10 民国时期清辉头村首户李书田的生产经营户内分工
续表
资料来源:根据李建文老人的口述内容整理。
清辉头村的首户家庭户内分工基本是依照雇工的等级进行。因为其家庭占有千亩土地,户内分工基本是基于雇佣关系的分工。
多数普通家庭生产经营活动的户内分工与首户家庭的户内分工存在很大的不同。因为普通家庭的户内分工基本是家庭成员的分工协作,也基本遵守着“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在1937年以前,何运章家庭是一个扩大家庭,由奶奶、父母、叔婶和三兄弟、三姐妹构成,何运章老人在兄弟姐妹中排行最小,奶奶是当家人。何家生产经营方面的户内分工如表3-11所示。
表3-11 清辉头村何运章家庭1937年以前的户内分工
资料来源:根据何运章老人的口述内容整理。
表3-11反映了民国时期清辉头村一个中农家庭生产经营的户内分工在农忙时期采取雇工分方式补充男性壮劳动力短缺的问题。家庭中的每个成员根据年龄、性别、职业进行分工。少地或者无地的家庭则主要依靠“扛长活”、打月工、打短儿等从事雇工的形式获得生存资源。
传统历史时期,有些家庭由于占有生产资料有限,不具备完全自主的农业生产经营能力,需要与其他家户合作,才能进行生产经营。家户之间的合作经营包括伙养牲口、伙办工具、换工劳动等。
伙养牲口是家户之间合作经营的一种方式。民国时期,作为耕作畜力使用的牲口对于很多家庭来说是昂贵的生产工具,很多“小门小户”无力承担购置牲口的费用。牲口使用却成为农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刚需”,为了解决这一需要,很多家庭采取伙养牲口的方式。在牲口价值的等级序列中,马匹和骡子最为昂贵,一般是大户喂养的牲口。为了节约成本,家户伙养牲口一般选择耕牛和驴子。
大户都是自己置牛、置车,小户就伙着养。自家没有的就得借,我们当地叫请。合伙养的牛、驴,按比例计算,有的按照人口来分,有的按照地来分,有些论户说的,即两家不分人口和土地,单纯按照户与户伙养。伙养的情况不是千篇一律的。还有一种伙养模式,就是甲方光使用,不养,另一方养和使用同时进行。如果按照比例,我家是10亩地,你家是1亩地,那么我家就按三条牛腿比例,你家只占一条腿比例;还有一种情况是出钱与出力的合作,甲家富裕,乙方很穷,甲方出资买了两头耕牛,还买了草料,乙方出力负责喂养。甲方不但拥有耕牛的使用权,而且耕牛的粪便也归甲方所有。如果户与户之间条件差不多,那么每户各养相同的天数,谁养耕牛,其间产生的粪便就归谁。如果是出钱和出力两户的结合,出力的户不但要养好耕牛,而且要负责清理粪便,且粪便归出钱的户所有。原来的草料不用买,用庄稼的秸秆截成寸以后就可以喂耕牛了,拥有土地的大户出的秸秆自然也多,所以粪便就是出钱人家的。人力不值钱,光出人力的人分不到粪便。如果是伙养的耕牛生下来的小耕牛,按照原来议定的比例分配。
伙养牲口是“小户”之间的事情,按照比例进行,但是比例计算的依据各不同,有的按照人口,有的按照家户,有的按照土地。伙养的模式也有两种:其一,按照议定的依据和比例,出资购置费用,履行喂养义务获得分享粪便、使用畜力的权利;其二,购置资金与喂养劳动力的结合,出资的一方不但要出资金,还要出草料,但享有粪便和畜力优先使用的权利,出劳力的一方就是喂养牲口,获得畜力使用的资格,但不能获得牲口的占有权和处置权。“出钱的户和出工的户一起合伙喂养牲口,出钱的人有优先使用权,这个是确定无疑的。如果户与户之间伙养牲口,一般不涉及优先使用权,都是商量着来的,这种合伙方式一般是弟兄们,或者一湾的户与户之间,其中弟兄占多数,其他就是关系比较紧密的户与户之间。大户一般自个置牛置车,但是小户置牛置车的不太多。有些小门小户,既没有亲戚,也没有朋友,就只能自个人工耕地。”
一般情况下,伙养牲口的多为亲兄弟、堂兄弟、族亲等。换言之,血缘关系是伙养牲口的社会关系基础。
伙办工具也是家户之间进行合作经营的一种方式。民国时期,清辉头村伙办工具有两种情形:其一,家户没有足够资金购置大型生产工具,与其他家户合作共同置办;其二,为了节约置办成本,与邻居家户共同置办少数平时不大使用的生产工具。就前者来说,几个家户共同置办的大型工具,包括犁、耙、耧等。家户在伙养牲口的同时共同置办大型生产工具,这样好处在于大型生产工具能够连同牲口一起使用,而且能够节约置办成本。
另一种情形是置办平时不大使用的生产工具,包括风车和碌碡。风车是每年庄稼收割的时候用一两天。碌碡是庄稼收割的时候使用半个多月,平时基本闲置。“风车和碌碡,说不定哪家才有,这种工具用得少,一年才用一回两回的,一般是大家伙凑钱买的,或者是借。”
多数情况下,居住地临近的兄弟、堂兄弟、亲戚、邻居等家庭共同筹资置办碌碡、风车等少数生产工具。这样的好处是各个家庭需要使用的时候,能够获得工具,以免到很远的地方去借用,而且置办的成本费用较低。换言之,伙办风车、碌碡等平时少用的生产工具,不但能节约成本,而且能提高使用效率。
换工劳动也是家户之间在劳动力方面的合作经营。换工有两种情形:其一,家户农时时间差的换工合作。每个家户播种的作物不完全相同,农时也不完全相同,有的户早,有的户晚,这样可以在时间差别互相调剂的基础上换工;其二,劳作手艺上的换工合作。以播种庄稼的耩地为例,其中甲户是耩地的能手,乙户不会耩地;乙户就要求甲户先帮其耩地,等到甲户需要的时候,乙户又以所擅长的活去帮甲户。
换工,谁也不吃谁的饭。如果你给我干的是技能活,我给你干的是体力活,你给我耩了地,当你家要拖粪,又脏又累,我给你干去。这些换工都不需要吃对方的饭,干完活就各自回家。我不忙的时候,你正忙呢,我帮你干去。这种情况非常多。如果是这种换工方式,就需要吃饭。为什么呢?因为你家干活可能忙着赶工,中午也不休息,需要人给地里送饭,或者回家吃点饭就赶快回去干活。吃饭的菜品没有规定,随主人家安排而定,不做强求。相互换工的家户之间关系一般是处得比较好的,有兄弟、亲戚、邻居、朋友等。一般是主家准备工具,为什么呢?因为你明天让我去干活,我不一定知道你具体是什么活,需要什么工具,要多少人,干多长时间。
我大伯在家的时候,稍带着干点,爷爷奶奶干点,没有换工。但别人家有换工。什么时候换工,农忙时候,你帮着我干干,我帮你干干。比如咱俩,你有车有牛,我什么都没有,我帮着你干,然后,我也使使你的车和牛。农忙是收秋,那时候麦子少,没有收割麦子,春天种的时候也算农忙。换工在自己家里吃,人家不给你饭吃。只有关系相当不错,人家才给你饭吃。换工干活,你使用的营生(工具)也是自己,除非你没有,就想法子借。一般女的不上地干活,不换工。
家庭之间的劳动换工能够有效地提升劳动效率,弥补家庭生产的不足。换工的方式,可以分为劳动技艺的换工、抢农时的换工、生产资料的换工等。清辉头村十分讲究降低换工成本,因此互相不请吃、各自拿自己的生产工具。当然,抢农时的换工可能是一种例外,这种例外实际上也是为了节约时间成本。
传统历史时期,由于土地、劳动力、劳动工具等生产要素在各家户的分配情况不平衡,加之民国晚期清辉头村的人口为2700多人,因而清辉头村的雇佣经济较为发达。清辉头村的集市每天清晨还有“人市”,即村落内的雇工市场,提供短工的雇工需求。整体来说,家户雇佣经营包括雇佣长工、月工、短工三种类型。
长工,在清辉头村又被称为“扛长活”,即一年到头在主家从事雇工的做工形式。扛长活的人,一般是少地或者无地家庭的壮劳动力,从事雇佣劳动是他们获得生存资料的主要方式之一。
1.雇佣长工的条件
土地较多的大户劳动力不足,需要雇佣长工进行家庭的生产经营。大户雇请长工既可以请本村的,也可以请外村人,扛长活的人要具备一定的条件:
其一,拥有“让人放心”的人品。让人放心的人品是大户雇请长工的基本条件。人品也成为长工在清辉头村的“硬通货”,因为长工一旦有偷懒、耍滑、偷盗等人品的原因被解雇,则很难再在村内找到雇工的机会。扛长活的人必须是“吃紧”、老实、不滑溜的人。主家非常在意长工的品行,因为长工要在主家扛长活一年以上,干活的时候一般没有人进行监督,靠长工自觉、主动地去干。“人品不好的人在干活的时候可能会偷懒,如耕地的时候,要求一寸一犁,但是人品不好的长工一尺一犁,主家也看不出来。长工就省活了,这叫“耍滑”。长工都是领青的,如果人品不好,领着短工还干不了多少活。加上人品不好的长工会偷奸耍滑,偷鸡摸狗,主家家里有馒头、有包子、有饽饽,有卷子。长工一般只能吃饽饽的,却去偷人家卷子去了。如果长工被主家开除了,那么他去哪里找活,别人都不要了。因为那时候交通不方便,旧的财主不要你了,你的名称就臭了,新的财主知道了,也不敢要你。
其二,中人介绍和担保。在民国时期的清辉头村,雇主与其说信任“扛长活”的长工,不如说更加信任与其具有一定社会关系的介绍人和担保人。“有需要的主告知中间人给找一个长工,本村有就本村找,本村没有就外村找,但须有介绍人(中间人),否则长工把骡子、马牵走了,损失很大。如果有了介绍人,那么发生这种事情,介绍人得赔。” 根据以上所述,介绍人从中牵线搭桥是富户雇佣长工的基本前提条件。介绍人和长工的关系很好,因为介绍人不但不收取任何费用,而且可能要承担一定的担保风险。
其三,长工须是具备劳作技艺的壮劳动力。大户雇请长工倾向于会全活的“庄稼老把式”,越能干的老把式越能够领着月工、短工干活。“长工要会的活:一是会耕地;二是会使车;三是会耩地。那么他一年能多赚一二十块现大洋。如果活不全,如不会耩地或者使用牲口车,则会少赚二三十块。旧社会,请人的家庭少,用人少,找到一份活也不容易。扛长活的人是壮劳动力,人家才要,如果不是壮劳动力,做工的价钱就要少得很多。” 根据以上所述,越能干的长工,越受到雇主的欢迎,而且长工的工钱与他的农户技艺成正比例关系。
2.雇佣长工的“工眼”
雇主家庭雇请“扛长活”的人,要求其做工有“工眼”,即每日干活的标准。换言之,长工干活不能随性子,而是每天都有一定的工作量。
每天干什么,去哪里干,都给安排好了。人家不让长工休息,一天也不能歇,没有半年歇一天、一个月歇一天的说法。旧社会,干活有工眼,即有标准的,不是干多少就是多少。当时锄地的工眼是每人锄地第一遍一天要锄一亩、第二遍一天要锄二亩、第三遍一天要锄三亩;人家二十几亩地,问你在计算天数内锄完了没有,你说没有就是没有达到标准。耕地的标准是一个长工一头牲口一天耕二亩地。耩地的标准是一个长工半天要耩五六亩。除草的工眼是第一遍一人一天要除草一亩,包括连钉苗,就是给土地上的苗培土;第二遍除草的时候就不需要培土了;第三遍光搂,一回一个样。主家不让长工歇着,刮风下雨都有活干,如操磨磨面,磨面的工眼是一天磨二斗,如果大的磨能磨多一点。闸草也有工眼,一天需要闸500斤,比现在的机子弄还细。弄茬子(柴火)的工眼是一天二亩茬子。春天的活就是抹房,那时候没有洋灰,没有钉子,就是在房顶抹一遍泥土,然后用碌碡压一遍,这样做是为了防止房顶漏水。每年需要抹一回。长工冬天的活就是喂养牲口,闸闸草。在地主家,冬天闸草得两个长工,一个是递草的,一个是用刀闸闸草的,两人的工钱都不同,递草的长工干的是一件轻松活,拿的工钱却要高于闸草的人,因为是技术活,要保证所递送的草必须长度相等,且寸草闸三刀,要把握这个长度相对较难。草闸得越烂,牛马吃得越多,牛马也越肥。如果不会递草,一刀下去就是一寸,牛马食用不消化,则不肥。递草的长工工钱较高。使用力气闸草的人,工资相对较低,因为只使用力气把闸刀往下摁就行了。
长工雇工劳作具有一定的“工眼”标准,如果达不到这个“工眼”标准,就是不合格的长工,第二年则不被雇佣了。好的长工耕地、锄地、耩地、刨地样样活都能干,此外还能驾车,三头、两头牲畜的车都能驾起来。长工分为大把式、二把式。大把式需要干全活,即样样农活都会干。二把式只要耕地、锄地都会就可以了。富农的“扛长活”的人不需要派工,由主家带着干,但地主家需要派工。“扛长活”的工作量繁重,清辉头人编写了民谣:“早饭东南,午饭西南,晚饭半夜三更子时夜,一天一夜三顿饭,两头日不见”,形容那时候长工劳动的任务重,时间长。
“当长工闹鬼(狡猾)不行,得实在,我帮主家卖粮食,挑出去的时候主家已经打好算盘了。卖米的时候,还得讲方法,不能缺斤少两,称完后还得多给客人一捧米,否则人家下次就不来你这里了。量米的时候有技巧,有商人来买米,要多大斗,盛米的口袋有两个人掌着,商人快速往下压,压力大,大斗压紧一些,就能多半斤。粮食贩子给人量斗的时候,使用一点技巧又少了半斤。” 长工不但要能够完成土地上“苦力”,还要学会买卖的“巧活”。例如李建文当买米长工的时候,使用“多给客人一捧米”的方法来赢取顾客的信任,便于有回头客。
除了土地生产,长工还承担着家庭内部的劳作任务。他们每天起来的工作就是担水、打扫院子、喂牲口,把活干完了就吃早饭,饭后下地。长工天明(天刚刚擦亮)就起床,每天得把牲口喂饱了,才能够使唤。长工下地的时候,掌柜也要下地,因为小业主也得干。如果是地多的,有一顷地、两顷地以上的业主就不用自己干了。大主不出工。如果过了秋,农忙的时候,一般由领青的长工到人市上请“打短儿”以度过农忙时间,请“打短儿”,不需要掌柜出面。由领青长工干活或者领着其他雇工一起干活。春天虽然地里不能动土,但也有活干,一般是抹房子和拉土拉粪。抹房子是指和土抹房顶,使房屋不漏雨。拉土拉粪是指清理牲口圈,长工每天给牲口换干净的土,同时将牲口的脏土拉到土地上。
3.雇佣长工的待遇
传统历史时期,“扛长活”的长工以年为时间单位在主家进行劳作与生活,因此也能够享受到主家给予的生产生活待遇,包括工资、住宿、仪式、福利。
(1)工资待遇
传统历史时期的清辉头村,雇主通常情况是年底给长工发放工资,即长工的工资是“年薪制”。长工工钱的结算方式包括现金、粮食两种类型。
长工工资,小主用你给不了那么多钱,给的钱相对少,用粮食结算较多。大主给的钱相对多一些,粮食的比例较少。但长工工资一年能领到15块至30块的现大洋,会全活的老把式才能拿到30块大洋,一般的长工就是15块大洋一年。什么是全活呢?就是耕耩锄耪,扬场握锨,时有赶车,时有转磨,还有锄地、赶车。耕地和耩地都是使用牲口,那时候木匠一个月6块钱,我刚开始出去当童工时候,一年得两斗米。那时候打工是为了挣口饭吃。
我干长工的第二家主家在深县西边,离清辉头村有12里地的一个村。他家有三四十亩地,给我工钱一年3石粮食,一石10斗,一斗15斤,共450斤粮食。原本还可以干一年,日本人把我抓走了,那人害怕了,就不敢让我做了。我的第三家主家也是给我3石粮食。我扛长活的第四家是清辉头村东南方的30里地的一家榨油坊,每年给我500斤粮食。
长工一年的工钱是3石粮食左右,折合为现大洋则是15块现大洋至20块大洋之间。但长工之间的工钱也有差别,会全活的“老把式”一年的工钱是30块现大洋,折合谷子大约有900斤。除了一年的工钱外,长工每年上工的时候,主家不安排上工酒,平时也没有给长工发放衣裳和蓑衣。有些长工喜欢抽烟,可以在主家的土地上种烟,一般种一二十棵。
(2)生活待遇
传统历史时期,清辉头村的房屋结构如第二章的图2-1所示,分为两个“四合院子”,人们将房屋整体内的每一个四合院子称为“节”,越富有的房屋“节”数越多。但整体来说,有一个专门的“小四合院”,如何运章老人家的后院是牲口圈、磨棚、草棚、车棚。大户人家在牲口圈的“四合院”安置有房间,和主人的房间不在一个四合院内,但能够连通。长工住宿的地方有两个地方,多数住在有牲口圈的房间中,少数住在大院门旁。
长工一般不和东家住在一栋房子中,而是牲口棚,或者其他房子。原来的好户房子多,有好几节,就是有好多个连在一起的四合院。家属专门在一节,不和长工在一块。长工一般住在质量玄(差)一点的房子。原来的规矩多,越是大主越分得清。扛长活的(人)一般住两个地方,一个地方是门房,白天干活,晚上可以看门。另一个地方是牲畜棚,就是挨着牲畜棚住,晚上可以喂牲口。
长工能否进主家的屋子?这个一家有一家的家法,家法严格的家庭就不让进。比方说,俺爹那会做活做不过来,也雇佣了一个人,他在外面牲口棚里喂着牲口,有那么一间屋子住着。吃饭的时候,我们家里妇女煮熟了饭,把饽饽、小米和咸菜给人家预备着,用条盘(木头做的,四方形)装着饽饽、饭(粥),喊着“熟饭了,吃饭吧”,人家就在锅里盛着饭(吃多少,盛多少),端着盛放饽饽、咸菜、饭的条盘拿到人家住那屋子去吃了。一天三顿饭老是这么着,就喊人家一声。
俺这头有一个人,阶层划分时候,他被评为富农了,土地平分的时候,那个做活的(人)还在,就封了他的家门。主家家人住在街里,做活的人住在西边,离得挺远。人家在北墙弄一根棍子,上面有一颗铃铛,铃铛上绑着一根绳子。主家家里煮熟了饭,一拽那铃铛,做活的人听见了,就上家去。做活的人从主家提溜一个罐子、一个篮子、饽饽、饭(粥),就上他自己的屋子去吃。一天三顿饭,早饭吃的很早。为什么大家知道这么早呢?因为有一个铃铛,一拽铃铛,隔壁邻居都听见了。
长工、月工、短工等雇工,被传统清辉头村称为“做活的”人。他们的居住地通常也是其工作职能的体现,基本上住宿条件较差。伙食待遇的好坏要视家户的经济情况来定,例如“好户家不如赖铺家”,玄(差)买卖也比种庄稼户强,长工在从事买卖的家庭,伙食比从事庄稼种植的家户要好。在民国时期的清辉头村,主粮分为等级,其中白面等级最高,可以做成饺子、卷子、面条、馒头,其次是谷子(小米),可以做烧饼、米粥等,再次才是棒子(玉米)和高粱。而“饽饽、饭(粥)”,加上一点咸菜成为长工伙食的标准,也是多数中层以下家户成员的食物。“长工不逢年不过节没有肉吃,能够吃饱就行。原来大家吃的都是粗粮,谷子和着糠烙饼子吃,没有白米面,有吃的就不错了。这都算是好的了,这种饭食我们称之为吃糠咽菜。一说饼子就是最好了,一般不过节、不过年,是不吃卷子。一般是条件好的,当家的,才能吃卷子。”
长工不跟主家一起吃饭,端着一碗饭就去牲口棚吃了。掌柜的捏饺子的,不给长工吃,就给下碗面。长工在小户主家一般吃棒子饽饽,在买卖人家就是米饼子,七天能吃一回卷子。
我当长工,没有上工酒、下工酒,过年时候也没有跟主家吃过团圆饭,但能吃饺子。平时吃饭,长工吃得差一些,比如人家吃饺子,能给长工下点杂面。饺子分为两种,一种是白米面做的,一种是杂面做的,过年时候主家吃白米面做的饺子,长工吃用高粱面、棒子面做的成饺子。有一个有趣的事,有一个长工看见了主家吃饺子,长工假装不小心把盛面的碗扣在地上了,主家只能给他端来一碗饺子。主家觉得没有必要对长工好,因为人家有地,即使一亩地打一布袋粮食,人家家庭粮食也吃不完,所以不在乎长工做工好坏。
清辉头村家庭的伙食存在一定的等级,当家人吃得最好,其次是家庭成员,最后才是长工。但在两种情况下,长工能够改善伙食,其一是在富裕的主家,例如在小户主家一般吃棒子饽饽,在买卖人家就能吃米饼子,七天还能吃一次卷子;其二是节日的时候,主家一般会改善长工的伙食,提高伙食的等级。清辉头村人编写民谣:“棒子饼子不做熟,老咸菜一柱(筷子)头,还是不犒油,做活要做到地头” ,来形容长工的伙食不好。长工的日常生活是自理,自己洗衣服和收拾个人卫生,“衣服是自己洗,且没有像现在一样有洗衣粉、肥皂之类的洗涤工具,那个时候就是把衣服在水里涮一涮就可以了,都是破烂衣服,也没有什么讲究的” 。
(3)医疗待遇
看病需要花本钱,主家所以不愿意给生病的长工抓药看病。长工生病的情况下通常跟主家赊钱看病,所赊看病钱从一年的工钱中扣除。
“主家不给看病。咱这就有个人家,他去那个村,那个村叫木卓村,那个时候正是热天,是谷子收获的时候,他上地里收谷子去了。家里人都不知道,到处找都找不着他,都不知道干吗去了。家人后来收到信了,才知道死在那里了,他家里去用棺材装着就回来了。” “我还见到一个长工,主家不给他看病,死在地主家了。死去的长工是旧州的,家里没人,也是他孑然一人。主家买了一个小匣子装下他,他们村里人去拉他去,离他给人干活的地方有100多里地。我跟他一起干活,我也一起送他去,后来这个村的人留我在那里干,我在那里干了两年,但日本人来了后,我被日本人抓去安平五六天。后来,这户人家不敢用我了。”长工不享受主家给予的医疗待遇,即使受雇于主家,仍然是自己掏钱抓药看病。长工在受雇期间因病死亡,主家一般愿意出一份“小匣子”(很差的棺材)作为安葬的棺材。
4.雇佣长工的社会关系
长工在“扛长活”的过程中与主家形成了雇佣关系,但还衍生了其他关系,包括与主家的尊卑关系、认可关系、借贷关系、与介绍人的关系等。
(1)长工与介绍人的关系
介绍人是民国时期劳动雇佣关系的中人,也是担保人。换言之,如果没有介绍人,则建立不起雇佣关系。只有长工与介绍人具备一定的社会条件,且介绍人与雇主具备一定的信任关系的前提下,雇主才会雇佣长工。
当长工需要介绍人,没有介绍人,人家不敢接受,也找不到活。我头一次出门做长工,那年我15岁,俺村里有一个人在西北100多里地的一个村子种菜。他是俺村人,在那里租地,伙同五六个人开了一个菜园子,这些人都是咱村的人。我跟着那个人去的,他帮我找了第一个主,因此我与介绍人是同村。干了一年后,我就不愿意去。因为冬天我回来的时候,从滹沱河过来,几十米的河面一片雪茫茫一个人都没有,我那时候还小,前不着村后不着店,我一天需要走100多里路,就害怕了,不敢去了。第二次就到深县西边,离这里12里地的一个村里。这个介绍人是我的旧伴,他在那个村里,就介绍我去了另一户人家。他得病死了,我给他家里捎信,他家里只有一人,捎信后,人家就来了,找不到玩伴干活的村,我就领着他去了。这人说要我跟他干,就自由结合了,就跟他做了二年。第三次是我自个找的一个村,那个村有我一个旧伴,我让他给我找一个户,那户人家离玩伴那个村有五六里地,我干了一年就不咋了。第四次是那户不用我后,其东南30里地有一个油坊,我就上油坊干了。我到油坊,工作是赶车,工钱是一年500斤粮食,干了5年。这家是干买卖的,实力强。我看看碾子,压花生,榨油。我负责喂着几头骡子,赶车去拉面和油菜籽,明天拉花生,天天出车拉,哪里都去,包括衡水、旧城,干了5年。
李建文老人有四次找主家当长工的经历。介绍人因为与长工具有一定的社会关系,因此帮助其寻找雇主的时候,不收取任何费用,属于人情帮忙。
(2)长工与主家的关系
长工在主家“扛长活”的过程中,与主家建立了一定的尊卑、契约等各种社会关系。从尊卑关系来说,“主家尊,长工低”,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其一是在住房方面,长工需要与牲口住在一个小四合院中,没有资格与主家住在一个“大院”中,其二在饮食方面,长工吃着主家家庭中最为普通的饭菜。
“住牲口棚附近”“拉铃铛叫唤吃饭”“领饭食回自己屋里吃”等细节体现了长工处于从属和卑微的地位,不能与主家成员在饭桌上“平起平坐”。长工第一次去上工的时候,主家也没有为长工举行任何特别的仪式,诸如“上工酒”等。
长工称呼主家为“掌柜的”,大门大户的儿子为“小掌柜”。但小家主的孩子,长工不会这么称呼,例如有三五十亩地的家庭,一般也不兴这个规矩,可直接称呼主家的儿子姓名。主家称呼长工可以直呼其名,无论其年龄是十四五岁,还是四十几岁,“掌柜的”都称呼名,很少尊称为叔伯之类。
从契约关系来说,主家一般与长工有口头协议,而且是一年一次协议,内容包括工作量、工钱、请假、借贷等。
如果长工家里有事,可以跟掌柜的讲,耽误几天,一般掌柜都允许,也不刨工钱,原来每天挣不了多少钱。长工如果生病或者家里急着用钱,可以向掌柜借钱,借了的钱从年底的工钱中扣除,不计算利息。如果借的钱超过了年底结算的工钱,过年后还得给掌柜继续干,直到还满工钱为止,或者再干一年。
长工的农活数量和质量让雇主满意,主雇之间的关系则相对缓和,甚至还产生一定的人情关系。在这种人情关系中,长工可以借贷、请假、续工等。
家户雇佣经营需要考虑成本,全部雇佣长工的成本可能过重,不仅支付的工钱总量较多,而且还需要长工的“口粮”。大户的雇佣经营策略是雇佣一至几个长工,农忙时候雇佣月工,再忙不过来雇佣短工。中等层次的家户在劳动力不足的情况下不雇佣长工,只雇佣月工,例如何运章老人的家庭在民国时期只雇佣月工。月工,有些地方称之为“季工”,是指干几个月的雇工,在相关干活“工眼”、待遇、其他社会关系与雇佣长工相似。
“过秋的时候,这样的家庭做不过来,就请工帮着做,过了秋,耩完了麦子,就不用人了,用了两个月,这样的叫月工。” 月工是土地在30至50亩左右的家庭,家里劳动力少,秋分过后,帮着收割谷子、棒子、豆子之类的庄稼,之后如果这户还想耩麦子,就干到主家耩麦子后结束。
雇工分为长工、月工、打短。我15岁就出去,离我们这里100多里地,我还小,打一年工才得两斗米,人家不给钱,就白使人,就是得吃饭。有些人用你两个月,等过了秋就不用你了,一个月给你6块8块的,两个月十几块现大洋,剩下的10个月很难混。与月工相比,长工长年有吃的,长工工钱加上一年的饭食,就比月工划算多了,月工看起来平均工资比长工的平均工资要高点,但是剩下10个月要自己去找吃的。
月工一般按季算,过秋了收割庄稼用一个月;过秋后农产品加工用一个月;再之后收花生用一个月,共3个月。月工的住宿地点也是牲口棚,被子都是自己的,主家不提供这个。一般月工、长工叫主家为“掌柜的”“东家”和“当家的”,叫主家的小孩直接叫名。主家的小孩也可以称呼长工的名。主家对外把长工和月工都叫“做活的”,平时主家很少叫长工、月工的名字,一般直接说事,例如“盛饭去”“耕地去”“吃饭了”。
清辉头村的短工,俗称“打短儿”。传统历史时期的清辉头村,有短工需求的家户更多。凡是拥有10亩地以上的家户都可能雇佣短工。基于短工的用工普遍性,清辉头村在民国时期形成“人市”。
请工不用合同。打短工才有人市,打长工的没有人市。人市就是在人多的地方,想打短工的人到那里去一歇,用人的主家到人市去叫,一个或者几个,到家里干一天活去。请工还有请手艺工,不是到人市请。主家觉得谁手艺好,就上门去请。请工一般管饭,一天管三顿饭。
打短儿就是什么时候忙,什么时候用你。贫农、中农地少,麦子几天就收完了,而富农地主土地比较多,只有一两个长工,忙不过来就请贫下中农没事干的人来做短工。拔麦子、干农活的时候,地主富农家的长工就成为带短工干活的领青人,即长工领着短工干活,相当于现在的“领班”。长工在旧社会不但自己会干活,还要能够领着别人干活,所以地主都喜欢年轻力壮,会干全活的长工。拔麦子得有人带头着拔,他得是头一个,短工在后面跟着。所以,干活多少,关键取决于领青的人。旧社会劳动强度大,锄地时候“前头的堋,后头的拱”。拔麦子拔得好的人,被人们叫作“火车头”。
相较来说,家户雇佣短工,要么像何运章老人的家庭一样,由男当家人带领短工劳作,要么由大门大户的领青长工带着短工一起劳作。短工一天的工钱是3毛至5毛,或者一斗(5斤)粮食。“我们就叫短工为‘打短儿’‘做活的’,也没有别的名。有些人他地多人少做不过来,就得雇工,雇一年的叫长工,另外一种叫打短儿,工钱到时候再商量,有3毛的,2毛的,1毛的。做活的时候管饭。” “打短的人给东家干活,如果按照市场价格干一天活得一升谷子,东家只给半升,或者一升不足,久而久之这个东家的名声就臭了,就没有人伺候他了。有时候别人家麦子都收了,他的麦子都还在地里。”
何运章与李建文两位老人的以上所述内容,说明了短工一天的粮食是一斗,一般为棒子、高粱,少数能得到谷子,基本得不到小麦,如果按照钱算的话,那么工钱多数为3毛钱,也即一斗高粱、棒子的价格。打短儿的人基本是清辉头人,不需要主家安排住宿,但需要管饭,一天三顿饭,标准也根据以上所述的长工标准一样,基本是饽饽(高粱、玉米做成),加上一点咸菜和小米粥。好一点的粮食有谷子饼,但没有肉,更没有酒。
清辉头村的公共土地数量较少,种类主要包括族地和村落公地,两种土地的经营方式均为租佃经营。家族公地基本上是坟地,没有家族祠堂的粮地。坟地的主要功能是保障族人逝世后的土地安葬问题,因为部分家族公地没有建立坟墓,不能因此而荒废,才产生了家族公地的经营。家族公地的经营有两种方式,其一是全部栽种树木,家族花钱购买柏树、杨树树苗以后,组织本族的成年男子集体栽种树木,树木的间距有些大,所以在栽种的前几年,土地仍然可以租种给族人,直到树木长出树冠遮挡作物成长为止,当然租金较为便宜,为每亩土地1—2元现大洋,较之私人土地的5元现大洋便宜很多。其二,家族坟地的空地全部租佃给贫困族人的家庭,每年收取1—2元现大洋的地租,也是先收取地租后种地。以上两种经营方式都有收益,家族在公地上栽种树木,十年以后树木可以售卖,所得的金钱为家族所有,第二种经营方式可以每年都有地租收益,也归家族集体所有。村落公地只有一亩多的粮地,都采取租佃经营的方式。经营主体村公所几乎不需要管理,每年在年底的时候预先收取次年的地租,就不再过问土地经营情况,不予减租、不予免租。